夫妻分居時間長了會怎麼樣?

夫妻,顧名思義就是同床共枕的愛人。正常的夫妻每周至少都有幾次房事,這既是滿足相互之間的生理需求,也是恩愛的表現。

一個男人,無論跟你有多大的矛盾,愛你就不會不理你。同理,一個女人,結婚後的所有寄託都在男人身上,如果沒有了愛情,就會對生活失望透頂。

如果夫妻分居時間長了,容易導致的問題主要有以下三個:

01、生理問題得不到解決,容易出軌。女人最怕男人精神出軌,男人最怕女人身體出軌。不願待在家裡的夫妻,最容易導致的問題就是出去找別人解決生理需求。既然你們已經看不慣對方,就會認為出軌是理所當然的事。

女人出軌,只有零次跟無數次,男人出軌,有刺激的地方就不會放過。所以,如果你還想挽回自己的婚姻,一定要重視問題。如果對方一旦出軌,最終的結局很可能都是離婚。

02、心理容易犯上抑鬱症。既然你已經提出了問題,那說明你肯定不想這種情況繼續下去,又不知道如何解決。已經意識到問題,又不知如何解決或者不想解決的現象,就容易導致你心理上的疲憊。

心理上的問題後果更加嚴重,指不定哪天你就看不慣對方而採取暴力行為。最終使心理遭受更大的創傷。

03、家庭其他成員遭受傷害。如果家裡還有孩子,夫妻長期的分居不僅影響到孩子的健康發展,也會讓婆媳關係等更加緊張。

孩子是父母的一面鏡子,父母的一舉一動都盡收孩子眼底。絕大多數叛逆的孩子都是家庭不和諧導致的。要想孩子能夠健康發展,就要給孩子做榜樣!

所以,無論你們發生了什麼,分居的問題當斷則斷。如果沒有了愛情,就不要因為各自的原因吊著對方。放下也不失為一種明智之舉。

夫妻長期分居4大危害

1、分居後容易導致出軌

這是夫妻二人分居後最不願意看到卻也是可能性最高的事件。很多夫妻在剛開始分居時都會想著我們各自忙碌自己工作,暫時分開是為了以後更好的生活。但此時如果你的愛人身邊出現了一個對他噓寒問暖,體貼照顧的人,他肯定心裡就會對你們的婚姻產生質疑,面對兩人分居的狀態肯定就會心存芥蒂,你們婚姻危機爆發也是遲早的事情。

2、性需求得不到滿足

夫妻之間性生活佔了很大一部分,你們兩人長期分居可以不斷用精神催眠自己說你們能夠堅持下來,但是身體需求卻是不能忽視的。長時間的性需求得不到解決的話,壓抑的情緒總有一天會爆發出來,導致你們婚姻危機的產生。

3、對孩子影響不好

雖說可能你們兩人分居是為了能夠更好的照顧孩子,但是這樣對孩子來說也是不公平的,因為他所接觸的家庭是不完整的,這樣的成長環境會對孩子的心理會造成很大的陰影,而這個因素也會成為你們婚姻危機爆發的可能。

4、夫妻長期分居很有可能導致你們離婚

夫妻雙方長期分居,兩人一直不在一起生活,關注的只有自己的事業,而忽略了家庭,這樣的婚姻是沒有幸福感可言,也沒有質量保證,無形中就會成為你們婚姻危機爆發的助推器。況且我國婚姻法也有相關規定,但夫妻雙方分居兩年以上,感情破裂,婚姻當事人一方請求離婚時,應判決准予離婚。

一個男性網友問我:「我與老婆長期分居,我是不是應該找一個紅顏知己?」我被他問的一臉懵逼,說道:「你這是在為自己的空虛寂寞找借口嗎?」他說:「與老婆結婚是家裡逼的,沒有什麼感情,現在分居兩地,不想在浪費青春了。」我說:「那離婚吧」他說:「不是有個孩子嘛,所以拖著沒離婚。」我擦,都有孩子了,你說是被你媽逼的?那這孩子是誰的?也是你媽逼的?

男子繼續解釋道:「我們年齡相差快十歲,她太小,我們聊不到一塊兒,她跟不上我的思想。所以,我想找一個有才華的女子相伴一生。」

此話一出,我算是明白他的意思了,他就是嫌棄老婆沒有滿腹經綸的才華和與他思想的共鳴。這與民國時期的有名的文人思想很是相同,不同的是,現在的社會,男人娶了一個比自己小10歲的女人,不是應該感到慶幸和歡喜嗎?

婚是你自己去結的,洞房也是你入的,這結婚證也是你自己去拿的,怎麼就成被逼無奈了?那麼女人算什麼?你滿足父母孝心的犧牲品嗎?

夫妻分局時間越長,感情就會淡,就如文中的男子一樣沒想方設法的去給自己找出軌的借口,夫妻長期分居,夫妻感情不和諧,最後總會導致家庭的破裂。

如果一家人能在一起就盡量在一起吧,感情久了就會變淡,時間久了就會出現很多對夫妻不利的事情發生。很多男人都耐不住寂寞,想法設法的找情人,出軌,這對於家庭感情來說,無疑是最受打擊的。

長期分居就意味著婚姻有名無實,男人就會找各種借口去逍遙,而很多男人卻不會離婚,家裡一個,外面一個甚至幾個,一個男人心不在家庭上,自然也不會對家庭付出什麼,很多女人獨自在家裡撫養孩子,男人成天在外面花天酒地,不會給家裡花一分錢。

長期分居的夫妻,最終會分道揚鑣。

通常情況下,一般的夫妻之間不宜分居,更不宜過長,因為正常人總需要夫妻生活啊,不僅是生理方面,還有心理方面,精神方面也需要啊,況且一個正常的家庭,男女有各自的粗細分工啊,少不了的總需要人手啊,想一想都不適宜。不過,個別的夫妻之間會有不同的狀況,比如倆人都比較獨立或者繁忙,沖淡了夫妻之間的生理心理精神等日常生活需要,而夫妻之間仍然保持良好的感情,相互的位置都妥善。可是問題來了,那麼當需要的時候咋辦呢,能沒有一點需要麼,尤其是男性方面,耐力相對弱於女性,也有的強於,不過較少,生理特點決定的,因此一些不正常的現象就會比較多的出來了,精神出軌,心理越軌,心理出軌,身體出軌,感情淡漠分離了,最後家庭破壞了。所以,為了保持穩定健康的家庭,夫妻之間必須保護正常的共同生活,即便夫妻生活頻率不多也不那麼完美,但是不要緊,重要的是倆人的日常點點滴滴的生活,不計其數的細節是保持家庭良好感情的關鍵。

首先,表明一下態度:我是不支持夫妻長時間分居的。兩個人結婚就是為了相守在一起,一輩子就幾十年,如果因為種種原因需要分居個十年八年吧,那結婚還有個啥意義。所以,我的態度是排除萬難也得兩個人在一起,絕對不能長時間分開。

其次,分居時間久了,各種問題也來了。首先是生理問題怎麼解決?人有七情六慾,跟吃飯穿衣一樣平常,而對分居夫妻來說,這最平常的需求卻得不到滿足。由此引發的可能是道德問題,外遇出軌隨之而來,而這些對婚姻的傷害都是巨大的。

再次,就算是生理問題可以忍,藉助工具也能解決,那心理問題呢?漫漫長夜被孤獨寂寞吞噬著心靈,想找枕邊人說個知心話可能都是奢望。夫妻之間長久的缺乏溝通,感情自然冷淡。這時候如果身邊再出現一個知冷知熱的人,那出軌也就指日可待了。

其實我自己就曾是分居的踐行者。當然,我那時候還沒結婚,只能算是異地戀。我跟當時的男朋友現在的老公異國戀了8年才走進婚姻。這中間的酸甜苦辣沒有經歷過的人真是很難想像的。當然現在的異地分居生活已經比之前好過了很多,現在交通通訊都很發達,手機電話隨時視頻,高鐵飛機班次密集,只要兩人想見面,還是比過去方便了很多的。但是這中間的經濟成本,時間成本自然也需要付出很多,雖然能解一時相思之苦,但比起暮暮朝朝的相守還是辛苦的多了。

所以,還是那句話,拒絕分居,排除萬難也要在一起。

結婚之後會遇到很多問題,許多人都會遇到所謂的「

七年之癢

」,甚至很多人結婚不到七年,感情便出現裂痕,無法忍受每天與對方住在一個屋檐下,共同生活。這種情況下,雙方便會分居,有的是同房不同床,有的則乾脆搬出去住。有人認為

分居

時間長了,婚姻便名存實亡,等同於

離婚

。那麼,

法律

上對於分居是怎麼定義的,夫妻長時間分居會怎樣?律師365為您解答。

一、分居的基本含義

分居是指夫妻雙方在繼續維持其

夫妻關係

的情況下,停止共同生活,並各自建立屬於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狀況。通常情況下,即使夫妻雙方仍然同住於一個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這種情況如果滿了兩年,那麼在法律上即可

認定

為夫妻分居。在法定分居情況下,雙方當事人可通過自願協商或法庭判決的方式對

財產分割

、配偶

贍養費

子女撫養費

等問題作出安排。二、分居兩年算自動離婚?

答案是否定的。事實上在我國,自2003年

8月8日

民政部的《

婚姻登記

條例》頒布以後,男女

婚姻

關係建立的唯一合法途徑就是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結婚登記

。而

解除婚姻關係

的合法途徑有三條:一種是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由登記機關收繳

結婚證

,頒發

離婚證

,結婚證或

離婚證

均是公民個人婚姻狀態的法律憑證;一種是由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即通過

訴訟

途徑解除當事人的婚姻關係;還有一種

是非

常態的,即婚姻一方當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則婚姻關係自然終止。那為什麼還會有「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就自動離婚的說法呢?」,這種說法源自何處呢?依據《

婚姻法

》第32條的規定,「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是《

婚姻法

》明確列舉的,判斷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幾種法定情形之一,而此種情形必須由人民法院來認定並通過判決的形式才能解除夫妻關係,上述「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就自動離婚」的說法,是對法律的

誤解

三、法院認定夫妻分居的方式  

1必須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觀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雙方自願

協議

分居的等多種情況。比如,夫妻分別在兩地工作,因相隔遙遠而沒有

同居

條件。這種夫妻分居,並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時間再長,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應准予

離婚

的情形。有些夫妻,他們感情尚好,也不願離婚,但由於某種原因,自願實行分居。這種情況,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應准予離婚的條件。

2分居必須是

連續

的,且已滿兩年。

首先,從夫妻實際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

法院

立案

提起

離婚訴訟

時為止,時間必須滿兩年。其次,分居必須是持續的,分居時間必須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後又同居,則應從同居後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計算。不能把前後幾次分居的時間累加計算。  

3夫妻分居的實質是互

不履行

夫妻性生活之義務。

對於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簡單的理解為分開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條件所限,並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別居住。但是,這種分居並不排除夫妻之間的性生活。他們可以利用種種辦法,來滿足夫妻之間的相互需要。所以,作為法定應准予離婚的夫妻分居的實質,在於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並持續長達兩年。

4「夫妻分居滿兩年」須以

證據

證明。

四、怎麼才能證明分居

1分床不分房:

在分床不分房的情況下,如果你已經想好了要離婚的話,那就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簽定分居證明書或者是分居協議書,上面要有雙方的親筆簽字。如果沒有寫分居協議書,那就最好是口頭有所承諾,自然在法律上的時候,必須對方承認才可以。這個在法律上,如果對方不承認,則很難取證。

2分房有

租賃合同

感情不和的時候,一方離開家,在其他地方租住房子或者是在親戚那裡借住。若是第一種情況下的話,那在法律面前直接提供與房東簽定的

租房合同

就可以,再找房東做人證。如果是在親戚家住的話,那自然借住的親戚家人,就是證人,可以找他們幫助提供證據,證明你處在分居的狀態中。

3書信、電子郵件來往:

分居後,法律在取證的時候,不僅僅只是看一方面的證據,而是需要多方面的證據的。所以這個時候,如果你和對方有來往的書信或者是

電子

郵件的話,一定要把這些內容保存好,在取證的時候,法律會從書信來往的內容而得知你們感情不好,得知夫妻屬於分居的狀態。

4人證

夫妻感情不和的時候,你們身邊的人一定人了解到你們具體的婚姻狀態,例如,共同認識的朋友,或者是共同的親戚。在你們辦理婚姻,需要證明分居狀態的時候,就需要這些證人來證明。只是,在法律取證的時候,證人的部分言語法律仍不會全部採信,因此,證人需要多找幾個來證明你們夫妻分居的狀態。

5發分居證明:

如果你想以分居的方式來離婚的話,那就需要給對方發一份分居證明材料,裡面寫清楚,你們現在的狀態是分居。這些書面的分居文書最好是以

郵政快遞

的方式寄送,這樣你就可以保留寄送的憑證,在法律需要取證的時候,你發件的時間就是你們開始分居的時間。

綜上所述,我國法律對於分居進行了明文規定,當事人可以依據相關的法規來搜集證據,

提起訴訟

,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一般來說,夫妻之間存在矛盾是正常的,但不排除雙方感情確實無法修復的情況,因此,在分居過程中,如果感到婚姻不再會出現轉機,並且想要開始一段新的生活,當事人可以尋求律師幫助,儘快辦理離婚事宜。

我說說我的故事吧。我的情況跟分居差不多,自從老婆生了兒子後,我倆就一直分床分房睡到兒子長大自己睡自己房間了。本來以為該結束自己苦悶的夜晚,但隨著女兒的出生,故事還在繼續。已經十三年了,幾乎沒有在同一張床上過夜過,說起來幾乎沒人會相信。但我們夫妻生活也算正常和偕,就是少了些情調,這麼多年夫妻不能同床共枕,對此我也難免對老婆有些怨氣。,,有一天,前女友突然給了我電話,苦悶的我把自己的情況如實告知。前女友說,雖然她每天都和丈夫在一塊,但她卻每時每刻都在想念著我,也祝願我和老婆能幸福。(這裡排除女友別有用心哈,原來並不是睡在一起心裡才有對方哦),我心裡對老婆的那些怨氣頓時煙消雲散。總的來說,我是愛老婆的,老婆也是愛我的,只要彼止心裡有對方,分居分床又有何可怕。生活總有無奈,彼止通融就行!

現在夫妻兩地分居的太多了,為了工作為了有更生活不得不出外打工,夫妻兩地分居沒了夫妻生活,都知道的事但是誰也沒辦法,為了家為了??,男嫖妓女出軌要看自持力!!一、長期分居,最起碼的生活無法保障,不管夫妻的任何一方出軌都會結束婚姻。

  二、長期分居,夫妻間的交流得不到保障,很多問題積累到一定程度,就會質變,就會引發婚變。  可見,和諧的夫妻關係,還是需要和諧的生活來穩固,長期分居只能加劇夫妻關係變差,甚至婚變。

分居會帶來感情問題。夫妻分居,逐漸疏遠,感情缺少交流,沒有足夠的感情投入,指使一些夫妻感情變得越來越不好,吵架,鬧矛盾,糾紛,變得冷淡,不想聯繫,聯繫沒話說,幾句話重複過來重複過去,變得枯燥無味。缺少性生活,會變得生理不調,性生活不和諧,質量不好。

分居有的是工作關係,有的是有事情,例如需要照看老人,這樣的正常的分居不會影響太大。畢竟倆人有感情基礎,再相見,乾柴烈火,恩愛有加,久旱逢甘霖,有說不完的心裡話,有表達不進的濃濃情意。久別勝新婚就是這個道理。分享離別的酸甜苦辣,交流遇到的奇聞怪事,真可以說徹夜長談,難捨難分。

有的是因為矛盾,不愉快,分局的,這樣的往往本來已經產生心理隔閡,分居無疑加大了距離,互相之間僅有的信任沒有了,更加猜疑,互相生氣,指責對方。矛盾變大,感情危機。這時候本是調整,反思的時候,既然當初選擇了對方,為啥鬧到今天地步,為啥不能化解,他有原因,自己的原因是啥,單巴掌拍不響,多自查過失。

分居不易過長,過長沒了好感,興趣的消失,留下的都是怨恨,只能離婚。會懷疑他的初衷不良,欺騙了自己,瞞著自己找小三。他做了對不住自己,對不住家庭的事。等等,越想越生氣。

現實生活中,由於工作生活等等因素,夫妻有時候會出現不得不分居的情況,短時間內沒有問題,甚至有小別勝新婚的效果,但時間一長了,問題可就大了。

夫妻一旦分居時間長,第一個問題就是見面太少,接觸交流肯定就少,對於夫妻的感情會有不好的影響,除非之前的感情基礎真的很紮實,不然難免會有陌生感。

第二個問題也就是最嚴重的問題,出軌。不是說夫妻兩方一定有一方不忠誠,很多時候你不在她身邊,她得不到該有的照顧,自然會有被趁虛而入的機會,自己沒有照顧好,自然就有別人來照顧,所以分居時間長也是導致出軌的主要因素之一。

第三個問題就是生理需求。無論是男方還是女方,在生理需求上都是一樣的,甚至隨著年齡的增加女性的生理需求更旺,夫妻分居時間長,對這方面也是影響嚴重,會導致夫妻感情生活不和諧。

最後一個問題就是家庭因素,夫妻分居時間長,在雙方老人照顧問題上就顯得捉襟見肘了,不能及時地照顧老人,家庭有些小變故也不能及時處理,如果已經有了孩子的話,這個問題就更嚴重了,子女的教育也會存在缺失,這對於孩子將來的成長是有百害而無一利的。

綜上所述,其實夫妻分居時間長影響真的很嚴重,所以不管是工作原因也好,生活原因也好,還是得盡量協調好,一家人在一起才是完整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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