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有明顯意識形態偏見的西方自由民主評價體系——以傳播自由主義民主的幾個指數為例
在社會科學研究中,許多標榜「科學」的研究其背後都有深刻的意識形態色彩,在當今知識界佔據主流話語的自由主義民主也不例外。自由主義民主理論事實上由「個人權利」和「黨爭民主」兩個部分組成,這一理論在西方社會科學研究「科學化」浪潮下進而成了各式政治指數的指南,或者說各種「非政府組織」的指數傳播的就是自由主義民主理論,其中流行最廣的是「政體四」、「自由之家」指數和「經濟學人民主指數」。但是,這種基於特定理論和制度標準而設定的所謂的「客觀指數」,往往與對象國的主觀感受指數相去甚遠。因此,基於這些指數而形成的各種研究,與其說是學術,不如說是意識形態。
在觀念化的世界政治中,關於民主模式的爭論其實就是對政治模式、制度模式的爭論,也是政治道路之爭,更是話語權之爭。冷戰時期,經過兩代人長達幾十年的努力,西方國家最終實現了民主話語權的逆襲。自由民主模式話語權的確立,不僅表現為現實層面的政治制度與發展模式,也表現為學術層面上各種指數化的標準權。正因為如此,我們才看到世界政治中流行的諸多關於評價民主政治其實是如何評價各國政治的標準,諸如「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 、「政體四」( Polity Ⅳ) 、「經濟學人民主指數」( The EconomistIntelligence Unit』s Democracy Index) 等。這些指數背後,都有一以貫之的理論邏輯作為支撐,那就是羅伯特·達爾( Robert Alan Dahl) 的「衡量民主七要素」。也就是說,這些看起來很「客觀」的指數,其實都是在推廣特定價值觀,同樣也是在推廣特定的「標準制度」——把自由主義民主當做普世價值加以傳播。這種做法的結果自然不言而喻,自由民主不但在很多非西方轉型國家遭遇失敗( 諸如大中東地區、烏克蘭) ,而且在西方國家本身也遭遇空前的挑戰,比如難民潮引發的歐洲政治危機、2016 年英國脫歐公投和特朗普當選美國總統等。「歷史終結論」終結了,但據此而建構起來的各種「指數」依然十分流行,依然是國內外很多學者評價政體的至高標準。這無疑是很荒謬的,而更為荒謬的則是潛藏於背後的理論邏輯。因此,本文試圖通過指出幾種流行性「指數」與自由主義民主理論( 政體) 的內在關係,警示學界慎用那些以學術形式出現的所謂的「客觀標準」,進而揭示自由主義民主在所謂「科學」背後的意識形態偏見。
一、自由主義民主理論簡論
當今的自由民主理論是經過幾代學者和實踐家不斷建構與完善而形成的。本研究的前提是我們對自由主義民主的反思性研究基本上弄清楚了其來龍去脈尤其是自由主義民主的以民主掩蓋自由的敘事方式,故在此不再贅述,僅做線索上的交代。本文將立足於自由主義民主在指數層面的技術性體現:
( 一) 建構「自由民主」話語權的三部曲當下流行的自由主義民主理論及其概念體系,是經過「三步走」完成的。
第一步是改造「民主」的概念。民主最初的意涵是「人民當家做主」、「人民主權」之義。因此,二戰前後社會主義運動的高潮以及社會主義國家的興起,使得產生過兩次世界大戰的西方國家面臨巨大的壓力,其自身的合法性產生了嚴重問題。在這一世界大勢下,約瑟夫·熊彼特( Joseph Schumpeter) 在《資本主義、社會主義與民主》中完成了對民主概念的改造,將民主視為選民選舉產生政治家的過程,而政治家產生之後如何立法、決策等,則不是民主政治的範疇。 這就是所謂的「熊彼特式民主」或者說「選舉式民主」。二戰後的幾代民主理論家,比如著名的民主理論家達爾、喬萬尼·薩托利( Giovarlni Sartori) 等,論證的都是「熊彼特式民主」。
第二步是將選舉式民主自由主義化,即框定為自由主義性質的民主。民主既是目的也是手段,是一種實踐形式,有其價值定位,是一定價值體系下的民主形式。在冷戰之前,人們談論民主,無論是馬克思主義者還是自由主義者,講的都是社會主義民主和資本主義民主,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都有一套價值體系,民主是有階級屬性的。這是歷史常識。但是,對於資本主義,無論是大眾還是知識精英,都對其充滿了厭惡,因為它在發展了人類的同時也禍害了人類,比如兩次世界大戰給人類造成的大災難。為此,大眾尤其是知識分子當然不喜歡資本主義,但是他們大多偏愛自由。1951 年,美國中央情報局決定以「自由」為核心建構作為宣傳學的社會科學,達爾是最早的一批響應者,提出了「多元主義民主」、「多頭政體」以代替資本主義民主,對資本主義民主概念進行了替換。但是,達爾的多元主義民主要素中並不包括作為最重要權力之一的資本權力,令人匪夷所思。第三步是改造「合法性」概念,即自由主義民主的合法性敘事。近代以來流行的合法性概念首先是由馬克斯·韋伯( Max Weber) 提出來的,他認為,依據法律組建並有效運轉的政府就是讓人們服從的乃至擁戴的合法性政府,韋伯的概念包括合法律性和有效性兩個要素。韋伯提出的這個概念在長達半個世紀間無人問津,直到1959 年,西摩·馬丁·李普塞特( Seymour Martin Lipset)方才在其研究中復活了合法性概念。④ 正如李普塞特所言,他是在論證韋伯和熊彼特理論的基礎上提出合法性概念,因而保留了韋伯的有效性,將韋伯的合法律性替換為熊彼特的「競爭性選舉」,換句話說,由競爭性選舉組成並有效運轉的政府,才具有合法性。⑤ 從此之後,「選舉授權的政府才有合法性」的理念所向披靡,打敗了前蘇聯的那套意識形態,征服了很多非西方國家。
自由主義民主理論的建構是為了論證自己政治的合理性乃至合法性,但是它卻被當做「普世價值」在全世界推廣,結果就帶來了第三波「民主化」、「阿拉伯之春」之後的種種境況,很多國家有了競爭性選舉,但是卻無法進行有效的國家治理乃至淪為失敗國家。為此,西方國家的學術界又開始製造新的概念,即所謂「威權主義民主」、「競爭性威權主義」等。這說明「選舉式民主」的概念以及圍繞選舉式民主而建構起來的合法性概念逐步破產。
之所以產生如此不同的效果,是因為冷戰時期自由主義民主建構者的基本立意是進行自我辯護而非不顧條件地推廣,因此無論是達爾還是李普塞特,都十分強調競爭性選舉的條件性。在達爾看來,如果既沒有歷史條件又沒有現實土壤,民主要麼無法運轉,要麼運轉得十分脆弱。李普塞特提出競爭性選舉帶來合法性的前提條件就是「均質文化」。當時英、美具有均質文化,因此有好的競爭性選舉; 而法、德沒有均質文化,因此實行競爭性選舉會非常危險。薩托利同樣認為,在沒有政治共識的文化里,多黨制是十分危險的。
通過第三波「民主化」的現狀以及此後發生的「顏色革命」、「阿拉伯之春」和泰國局勢的動蕩,我們可以總結出民主的同質化條件: 國家認同、共享信念和基本平等的社會結構,否則競爭性選舉民主很可能會導致政治災難。競爭性選舉其實就是黨爭民主,黨派背後是教派、民族和階級,競爭性選舉使得教派鬥爭、民族矛盾尖銳化,因此沒有同質化條件的競爭性選舉是十分危險的。
( 二) 建構自由主義民主的「客觀標準」
即使是達爾這樣的民主理論家,也不得不嚴謹地指出,按照民主的標準,世界上還沒有哪個國家可以達到,因此達爾以「多頭政體」、「多元主義民主」來指稱現實政治中的民主制。
在20 世紀60 年代出版的《現代政治分析》中,達爾初步提出了衡量民主制的「七大標準」,並在之後的修訂版中加以完善並廣為流傳,這就是:
( 1) 授予選舉產生的官員以控制政府政策的最終決定權;
( 2) 通過慣常、公平和自由的選舉來選擇與和平地更換官員,在其中,暴力和脅迫要麼全然沒有,要麼非常有限;
( 3) 所有成年人都有投票的權利;
( 4) 在選舉中,大多數成年人還有競選公職的權利;
( 5) 公民具有自由表達的權利,包括批評和反對佔據政府高級職位的領導人或政黨的權利;政府官員必須有效地保障此項權利的實施;
( 6) 公民具有獲取信息資源的便利,並有切實的權利來獲取; 一國的政府或任一其他集團皆不得壟斷此類資源;
( 7) 公民具有切實的權利來組成與加入政治組織,包括政黨和利益集團。
因此,符合以上「七大標準」的國家就是「民主制國家」,而缺乏一項或多項的則是獨裁製、霸權制、極權制或專權制。雖然達爾也意識到,這樣的稱呼對於「現代世界政治體系的複雜多變而言,都只能算是一幅過於簡單的畫面」。儘管如此,「為了方便,我們還是打算把它們混合在一起並統稱為非多頭制或獨裁體制」。
上述「七大標準」其實就是兩大類,第一至四項是關於選舉權的,第五至七項是關於自由的; 其中第五項是言論自由,第六項是信息公開即獲得信息的自由,第七項是結社自由。
這樣,「自由主義民主」在制度上就分為「自由權」和「選舉權」。正是按照這兩類權力或者權利,西方形形色色的非政府組織諸如「自由之家」等,建構起了推廣自由主義民主的種種指數。如前,達爾的「七大標準」不關乎資本權力,更不關心國家治理,只關心個人權利和社會權力,這是典型的基於個體主義的社會中心主義。在筆者的其他研究中已經指出,社會中心主義是基於英美國家的成長經驗而形成的思維方式和社會科學體系,不但不能解釋法國和德國,更不能解釋後發國家的國家建設。④ 但是,冷戰其實是意識形態戰爭,西方硬把自己的「客觀標準」當成「普世主義」的,結果由此而引發的政治災難隨處可見,很多轉型國家陷於泥淖之中難以自拔,且治理失效、發展無望。漸漸地,這些國家開始學習中國經驗,包括國家與執政黨在經濟建設中的作用等。
二、幾個流行的民主評價指數
經過幾代學者的努力,自由主義民主的思維佔據了西方社會科學的主流話語。隨著科學化浪潮的進一步推進,建立統一評價標準與數學化成為自由民主擴展其話語權的另一重大步驟。自由民主理論的科學化努力,很大程度上源於以此理論為基礎測量各國政治狀況的非政府組織,其中最具影響力的「民主指數」無疑是來自「自由之家」以及近來被廣為引用的「政體四」和「經濟學人民主指數」。然而,這些組織及其指數的「科學性」以及「非政府性」必然是帶引號的,因為他們不僅長期受到美國政府的捐贈,而且其設計的指標體系具有深刻的意識形態偏見。
( 一) 「自由之家」指數
「自由之家」每年都會發布名為《世界自由》( 「Freedom in the World」) 的調查報告,藉此評測世界各國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的現狀。該指數得分分布為1—7,包括「自由」( 1—2. 5) 、「部分自由」( 3—5) 、「不自由」( 5. 5—7) 。指數由兩個一級指標構成,即政治權利和公民自由,各一級指標下設幾個二級指標以及三級指標。其中,政治權利包括國家機關主要負責人是否由選舉產生、政府能否對選民負責、政治制度是否提供了公民加入協商、允許公眾討論的渠道以及政治體系是否能包容競爭性團體的存在,文化、種族、宗教等多元團體是否能夠共存; 而公民自由包括本國公民是否具有言論、宗教以及集會遊行的自由,國家是否能保證司法獨立於公平,社會是否能夠保證平等權利等。
按照「自由之家」所謂的「客觀標準」,中國多年來維持在6. 5 分左右,無疑處在「極度不自由」國家的行列。但一個簡單的事實是,如果中國不自由,那麼每年中國成千上萬的出境游遊客為什麼還會選擇回國? 同樣,按照所謂的「客觀標準」,新加坡的得分比印度要高,即相較於印度而言,新加坡更不自由,這與現實感受嚴重不符。「自由之家」所謂的「客觀標準」,其實就是達爾的「七大標準」的指數化形式,是西方人的「主觀標準」。
如圖1所示,根據「自由之家」的數據進行賦值,最低是0 分( 最不民主) ,比如中國和越南,最高是1 分( 最民主) 。其中得到1 分的國家包括瑞典、美國、澳大利亞、瑞士、斯洛維尼亞、芬蘭、塞普勒斯、智利、德國、波蘭、義大利等。也就是說,在「自由之家」看來,這些國家在民主程度方面屬於毫無瑕疵的「完全民主」之列。
圖1 2005 年自由之家民主排名( 部分)
資料來源: 唐文方教授的講座《如何測量中國民主: 關於民主與政治幸福感的討論》,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2016 年12 月22 日主辦。
然而,具有諷刺意味的是,「自由之家」的「客觀標準」與「世界價值觀調查」( World ValuesSurvey - Wave 5,2005) 數據具有很大的張力,而後者更為重視的是「主觀感受」。如圖2 所示,被「自由之家」排名認定為「沒有自由」的許多國家的人們反而覺得很自由,被認定為不但「有」而且「有很多」自由的國家的人們卻覺得不自由。
圖2 「自由之家」排名與世界價值觀調查排名綜合對比( 部分)
( 二) 「政體四」( Polity Ⅳ)
「政體四」將世界各國的政體分為三個等級:即「民主」( 6—10 分,其中10 分為「完全民主」,6—9 分為「民主」) ,「威權」( - 5—5 分,其中1—5 分為「開放式威權」,- 5—0 分為「封閉式威權」) ,「獨裁」( - 10— - 6 分) ,該指數時間跨度長,並幾乎覆蓋了所有的獨立國家。
該指數的計算公式如下: Polity Ⅳ = Democ -Autoc。即一個國家的「政體得分」等於「民主得分」減去「獨裁得分」,判定「民主」或「獨裁」的依據在於是否實現公開招聘、是否具有競爭性政治參與等。綜合各項評分細則,設計者認為,一個成熟穩定的民主國家應具有如下特質: ( 1) 開放且具有競爭性的政治參與; ( 2) 通過選舉的方式選拔官員; ( 3) 對主要官員擁有實質性的約束。顯而易見,「政體四」這一指數將民主與獨裁的分野簡單界定為是否具有競爭性選舉。
由於該數據覆蓋時間較長,因此可以通過一個國家政體得分的變化觀察其政治變遷的歷程。此外,該指數中的得分還存在幾個比較特殊的值,其中- 66 分表示政權的中斷,- 77 分表示政權崩潰,- 88 分表示新政權的開始。在「政體四」的資料庫中,中國近代史發展歷程中的幾個重要節點通過指數得分的形式加以體現: 1860 年得分為-66,對應英法聯軍入侵; 1911 年得分為- 88,對應中華民國建立; 1937 年得分為- 77,對應日本全面侵華; 1949 年得分為- 77,對應國民黨政權垮台( 值得注意的是,此處不是以- 88 表示新中國建立) 。可見,設計者對共產主義中國仍存有深刻的偏見。
圖3顯示了中國自1945 年之後政體得分的變化趨勢,可以明顯看出,中國的民主狀況在1949 年出現了斷崖式下跌。很明顯,設計者認為中國自共產黨執政以來,就陷入了「獨裁」深淵且多少年來幾乎沒什麼改變,而60 年代中後期更是幾近探底,改革開放後雖略有好轉,但得分一直保持在- 7 分的水平,屬於「獨裁國家」的行列,這一等級的國家只有朝鮮、伊朗、沙烏地阿拉伯等少數國家。圖4 是在更大的範圍內截取了幾個時間點上中國的政體得分進行對比。如圖所示,無論是君主專制的清王朝( - 6 分) 還是軍閥混戰的民國( 一般為- 5 分左右,1912 年竟然高達2 分) ,其民主得分都比新中國成立後任何時期要高。但是即便我們拿選舉作為測量民主的核心指標,「政體四」的設計者也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國家賦予公民的普選權尤其是女性的選舉權視而不見。須知,即便是在得分較高的中華民國,女性政治參與的權利也是到了1936 年的《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法》才正式確立,且在現實中並沒有得到真正的落實。由此可見,那些所謂「客觀指數」背後的意識形態偏見昭然若揭。
( 三) 「經濟學人民主指數」
該指數覆蓋了167 個國家與地區,由60 個次級指標構成,這些指標可以總結為五個綜合指標:( 1) 選舉的過程性與多元性,如是否能自由選舉公職人員、選舉是否公平公正、公民是否擁有自由的選舉權、反對黨是否能參與政府等; ( 2) 公民自由,如是否存在自由媒體,公民是否擁有出版、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財產權是否受到保護,人身安全是否得到保障等; ( 3) 政府運作,如被選舉的代表是否可以進行政府決策,立法機關是否擁有至高地位,政府是否不受軍隊及外國勢力影響,政府是否公開透明等; ( 4) 政治參與,如投票率,公民對法律解讀的參與,非政府組織以及社會團體的數目等; ( 5) 政治文化,如對民主的信仰以及對民主的態度,民眾對軍人統治、強力領導、技術專家治國等統治方式的態度,政教是否分離等。這五個綜合指標的得分均在0—10 分之間,最終根據這五個綜合指標的平均值,將政體分為完全民主政體( 8. 01—10 分) 、有缺陷的民主政體( 6. 01—8 分) 、混合民主政體( 4. 01—6 分) 和獨裁政體( 0—4 分) 四類。
根據表1的數據,中國在2015 年的民主得分並列全球第135 位( 另一位是幾內亞) ,屬於「獨裁國家」的行列。在這一範圍內與中國得分相近的還有俄羅斯( 132 名) 、埃及( 134 名) 以及盧安達( 第139 名) 等國家。但是,印度居於第35 名,中國台灣居於第31 名。根據「經濟學人」的觀點,世界上有近1 /3 的國家和人口處於「獨裁政體」之中,其潛台詞是: 只有通過自由民主制度這劑「良藥」,才能將這些在非民主政體中掙扎的人民徹底「解放」。
三、「客觀指數」與「主觀感受」之偏差
以推廣「自由主義民主」為宗旨的各種非政府組織的指數,其實都是按照西方國家政治制度所設定的所謂的「客觀標準」來衡量非西方國家。但是,這些「客觀標準」往往有違人們的直覺,有違常識,與被評判國居民的「主觀感受」相去甚遠。可以說,科學化的指數不過是更精緻的意識形態鬥爭形式而已。
首先,各種指數所謂的「客觀標準」是按照「自由主義民主」的基本標準來設定的,其實也是一種主觀想像,若換一套標準,比如目標國公民自己的主觀感受,就會與上述指標的「客觀標準」大相徑庭。例如,「世界價值觀」項目的結論和「自由之家」指數反映的情況就有很多出入,尤其在關於中國的自由度測評上。即便由同一家組織所作的調查,不同的標準得出的結論也完全不一樣。按照「經濟學人民主指數」,即所謂的按照西方標準設定的「客觀指數」,中國排名無疑很靠後; 但是,根據「經濟學人」進行的「主觀感受」調查,中國的排名則名列前茅。圖5 為「經濟學人」關於「你是否認為你的國家在正確或者錯誤軌道上?」項目的調查結果。
由此給我們的啟示是,到底是所謂的「客觀標準」重要,還是所在國居民的主觀感受重要?其他旨在測量所在國主觀感受的調查,更是直接否定了「自由之家」等的「客觀指數」。按照「自由之家」的指數,中國在「個人自由」得分上是7,屬於最不自由的國家。但是,國際教育慈善組織瓦爾基基金會( Varkey Foundation) 委託調查機構對全球20 個國家的年輕人( 15—21 歲) 進行了一項調查,並就他們的幸福指數、生活狀態和價值取向作了對比分析,得到了不一樣的結果。
如圖6所示,受訪的中國年輕人中有70% 認為自己生活幸福,這一比例與歐美髮達國家相差不大,略高1—5 個百分點。同樣在生活狀態評分中,中國的年輕人也比發達國家略高3—7 個百分點。在對世界的認知上,中國年輕人則明顯比發達國家的同齡人樂觀得多,超過半數的受訪者認為世界正在變好; 而英美國家的樂觀比例不到二成甚至是個位數,半數左右的年輕人認為世界正在往更壞的方向發展。當問及你是否認為你的國家適宜居住時,只有1% 的中國受訪者明確選擇不適宜,有66% 認為適宜,對國家的樂觀程度雖然低於加拿大、德國、印度,但顯然高於法國、義大利等國家。而在俄羅斯和巴西,只有46% 的年輕人認為國家宜居,韓國這一比例甚至低至23%。
另一個關於亞洲民主動態調查項目的結果顯示,在政府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政府的信任度、對當前制度的認同度等幾個根本性問題上,中國大陸的指數排名都不是「自由之家」的「客觀標準」所列出的那樣不堪,反而都居亞洲國家前列,其中對體制的認同度更是高達77%。 這一數據和大陸幾家資料庫的數據基本一致。
四、結論: 意識形態政治而非政治科學研究
民主十分重要,但是,人的生存和發展卻是實現一切價值的基礎。「人類發展指數」( HDI) 由聯合國開發計劃署設定,由預期壽命、收入程度、教育程度三方面構成。那些所謂的民主國家的發展狀況如何呢? 對這個問題的真正理解需要基於比較研究,而比較研究存在一個可比性問題,為此我們選取了人口過億的發展中國家的人類發展指數。對比結果如表2:
以「自由之家」為代表的「科學化」指數,與基於多項指標而得出的人類發展真實指數不一致。表格中人類發展指數的得分與民主得分形成了很大的反差,那些民主得分很高的國家在經濟與社會發展水平上並不突出。如果是基於前文所提到的三大自由民主指數,那麼在九個人口過億的發展中國家中,只有中國屬於獨裁/極端不自由的國家。但如果事實真的如此,為什麼中國老百姓能自由地出入國外且自願選擇回國? 相反,販毒黑幫泛濫的墨西哥、貧民窟成片的巴西、種姓制度根深蒂固的印度、土地封建制持續至今的南亞和東南亞諸國以及族群和宗教衝突十分嚴重的奈及利亞,無論是民主得分還是自由得分都遠勝於中國,「自由之家」等數據的非真實性可見一斑。
這種「虛假的知識與錯誤的真理」產生的最直接原因在於,指數的設計者對非西方世界的現實並不了解,他們對廣大發展中國家的認知基本源於一些文本信息或二手資料,他們顯然不會深入實際觀察各國政治發展的複雜現實。然而,在科技如此發達的今天,在更多情況下,並非研究者「不能」而是他們根本就「不想」向大家展示一個真實的世界。從這些指數的起源和目的來看,無一例外是發達國家實現意識形態權力的工具。「自由之家」等評測組織都建立於冷戰時期,深受二元對立的冷戰思維的影響。中央情報局的高官早在20 世紀50 年代就解釋到: 美國社會科學的研究就是讓非西方陣營覺得「我們別無選擇,唯一的辦法就是通過建設性地實施『自由』這個理念來證明其優越性」。這種思維並沒有隨著冷戰的結束而結束,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兩個集團的對立逐漸演變為所謂民主國家與非民主國家的對立。
退一步講,即便承認社會科學研究無法做到完全的價值中立,但是這些號稱「科學」的評價指標存在明顯的非科學設計。例如,圍繞競爭性選舉的次級指標多次且重複出現,這進一步提升了選舉在指數體系中的權重。 同時,設計者為指數得分提供了很多模糊空間。例如,他們認為選舉權必須是「開放」、「競爭」、「公開」的,那麼到底怎樣程度的選舉才能算得上「公開」、「透明」卻很難度量。在實際操作中,那些被貼上「獨裁」、「威權」標籤的國家,即便公民擁有選舉權,其選舉過程也被評價體系視為國家操控的產物,其中缺乏競爭性、選舉舞弊等現象屢見不鮮。
再退一步講,即便承認這些指數在評估某國自由主義民主發展程度上可以提供一定的借鑒,但這些指數最終的目的均在於對某國的政體情況進行評估。也就是說,他們以競爭性選舉為特徵構建了體現自由主義民主的指標體系,進而將自由民主的發展狀況作為一個國家政體是否優良的唯一標準。在他們的視域下,「競爭性選舉= 民主= 優良政體」,這與熊彼特對民主觀念的重構具有相同之處。
指標設計者認為,「有了競爭性選舉/自由主義民主就能實現優良政治」,這種論斷顯然將自由主義民主看做了實現優良政治的充分條件。但是,「競爭性選舉」、「自由民主」、「民主」以及「優良政體」真正的邏輯應該如圖7 所示: ( 1) 競爭性選舉在自由主義民主理論中是關鍵性的必要條件,自由主義民主的理論大廈除競爭性選舉外還包括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等; ( 2) 自由主義民主只是民主的一種特殊形式,二者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我國的民主集中制同樣也是一種民主形式;( 3) 民主還需要與其他條件( 如法治、安全等) 結合才能實現一個國家的優良政治。不難發現,由於自由主義民主和民主之間並不存在因果關係,試圖通過競爭性選舉或自由主義民主實現優良政體都是不符合邏輯的。但不幸的是,盲目信奉被自由消解的民主以及用民主建設的單一性替代國家建設的多維性,正是很多發展中國家停滯不前甚至動亂頻發的癥結所在。
圖7 自由民主與優良政治的邏輯示意圖
注: 帶箭頭線段表示因果關係,無箭頭的線段則表示類屬關係。
中國政治學研究自改革開放以來一直處於「取經」的階段,面對附加著意識形態偏見的主流政治科學,許多國內學者並未能很好地避免這種傾向,反倒是在西方民主化研究的大旗下亦步亦趨。例如,隨著「民主崩潰」一詞的興起,一些學者將非洲等落後國家的政權更迭也歸為「民主崩潰」。然而,這種認識在立論之初可能就是錯誤的,因為民主崩潰的前提是民主的建立,而絕大部分的非洲國家尚達不到西方所謂的「民主鞏固」的標準; 其次,如果我們比較非洲多國在「政體四」中的發展趨勢就可以發現,它們的得分會在極短的時間內突然增高或降低,這其實只是政局動蕩的體現。對他們而言,建立「民主」或「獨裁」的國家本質上並沒有什麼區別。然而,卻有不少研究者缺乏懷疑精神,忽視了所謂社會科學也是存在於觀念的世界,認為有模型、有回歸、有數據處理就代表著真科學。需要注意的是,基於錯誤模型或不合適的假定得到的計量結果是毫無價值的。在西方社會科學界,許多研究者為了迎合自己的價值目標,會試圖操縱數據。例如,在《國家為什麼會失敗》一書中,達龍·阿西莫格魯( Daron Acemoglu) 等人研究發現,民主政治與經濟發展( 人均GDP) 呈現出了完美的正相關關係,這有力地論證了民主制度( 也就是書中提到的「包容性制度」) 對經濟發展的巨大優勢。 然而,細心的學者會發現,能做到如此「完美」效果的一個重要原因在於阿西莫格魯等人的回歸分析是以國家為單位計算的,也就是說,一國的人口無論多寡在模型中所佔比重都相同,這就導致了佔據世界人口總量近40% 的中國和印度成了回歸的離群值( outlier) ,當把這個回歸按照人口加權計算時——民主對經濟的影響以個人為單位予以體現——民主與人均GDP 的關係甚至呈現出了負相關。
我們對指數保持審慎的態度,並不是抵制科學化的政治學研究,而是要更好地使用這些工具。數據資料很重要,它們可以提供清晰且統一的標準。例如,當談及國家能力時,我們很清楚中國相對於非洲國家來說是強能力國家,但是非洲國家之間的國家能力比較則必須要用可視數據才能分得清,稅收佔GDP 比重就成為衡量國家能力尤其是基礎性權力的重要指標。但我們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任何測量抽象價值的指數背後都帶有意識形態色彩,對此類數據我們尤需慎重。如果要使用這些數據,也不要直接將它們用作解釋變數,最好將指數的變化( 而非指數本身) 作為被解釋變數。因為畢竟指數的評價標準具有穩定性,指數的波動可以一定程度上體現該國政治發生的某些變化。
以上的研究表明,那些非政府組織大肆宣揚的「科學標準」,不過是通過另一種聲音為自由主義民主背書罷了。但其實即便在美國,也有一些歷史社會學與比較政治經濟學的學者反對這種極度簡單的操作而強調回歸對複雜歷史與現實的關注。例如,當今比較政治學新銳喬萬尼·卡波西亞( Giovanni Capoccia ) 和丹尼爾· 澤普拉特( Daniel Ziblatt) 就曾撰文強調「民主研究的歷史轉向」,認為民主研究應該回到巴林頓·摩爾( Barrington Moore) 的傳統,而佔主流地位的民主轉型研究很大程度上忽視了歷史遺產與結構性因素,故而導致對問題本質的分析十分有限。在對民主的概念分析中,大衛· 科利爾( DavidCollier) 、斯蒂文·吉爾林( Steven Levisky) 等人都強調概念的「分層」而不是簡單的二元對立。然而,這些真正的理性聲音被那些宣稱是「理性」的研究淹沒了,具有濃厚意識形態色彩的「科學」研究大行其道,甚至所有的政治變化都要被冠以「民主化」,而非西方國家的政治穩定則以「威權韌性」一語概之。更為可悲的是,這種膚淺的學術行為已經有了向中國政治科學蔓延的傾向——不搞清前提概念,不挖掘具體歷史,只是盲目追隨「洋八股」,構建那些精緻的模型,用幾次漂亮的回歸,這種精緻的形式主義已經把美國政治學帶入死胡同,而剛剛開始「科學化」的中國政治學決不能重蹈美國政治學的覆轍。避免在自由主義民主框定的價值體系內亦步亦趨,才是提升中國政治科學研究的真正起點。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
【察網www.cwzg.cn摘自《當代世界與社會主義》( 雙月刊) 201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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