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新注(二)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四云:「色自性空,不由空故,色空非色。色不離空,空不離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自性空,不由空故;受想行識空,非受想行識。受想行識不離空,空不離受想行識;受想行識即是空,空即是受想行識。何以故?舍利子!……此但有名謂之為空,此但有名謂之為色受想行識。」

  以上是就五蘊與空、空與五蘊非異而論。

  (2)明諸法空相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凈,不增不減。

  此就無為空理而言。佛陀為使舍利子徹底明白無為空理不同於有為事相,即重呼其名而告之。

  「是諸法空相」者:「諸法」即指此經所說的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十二因緣、四諦、菩提、涅槃諸法。

  「空相」又名實相、法性、真如、圓成實、無為法等。

  「不生不滅」者:這是指空相是一切有為緣生之法所顯示的真實性,它不同於有生、有滅、有造作、有作用的有為法。無為法無生、無滅、無造作、無作用,是故經言:「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何故不生不滅?一者,蘊等諸法上的實我實法恆恆皆空,了不可得。既然是空無所得,怎可說有生滅呢?故說「不生不滅」。二是蘊等緣生諸法,雖生而實無所生,生如夢幻;雖滅而實無所滅,滅無實體。無有實在的生滅,故說「不生不滅」。猶如《中論》所云:「如夢亦如幻,如犍達婆城,所說生滅法,其相亦如是。」三是一切緣生法上的無我法之性,真實不虛,終古不變,並非無我法之性在一切緣生法上有具與不具,亦非無我法之性在時間的前後上有差別變化。故它是豎窮三際,橫遍十方,圓滿現成,真實不虛的絕對真理。既是絕對真理,哪有生滅可得呢?故說「不生不滅」。諸法的空相既是不生不滅的,當然也就是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了。

  「不垢不凈」者:雜染名垢,反之,名凈。有人認為世間是垢,出世間是凈;凡夫是垢,聖者是凈;煩惱是垢,菩提是凈;生死是垢,涅槃是凈。實則這一切對待法上的法無我性是一味的,平等的,無勝劣,無高下,無大小,無內外。故說「不垢不凈」。

  「不增不減」者:於無執有,名曰增,於有執無,名曰減。認為有實生,名曰增,有實滅,名曰減。認為有實垢而舍離,名曰減;有實凈而求證,名曰增。實則法無我性之理,是在凡不減,在聖不增的;是如如不動,恆恆安立安住的。故說「不增不減」。

  總之,諸法空相既無有生滅之分,當然亦無有垢凈增減之別。但凡夫不達此理,對諸法實相迷執不悟,而認為有實生滅,取相分別,橫加計度,作繭自縛,長夜淪迷,不得出離。二乘愚痴,對世間生死煩惱執為是染,對出世涅槃解脫執為是凈,於是舍離世間染法而求趨出世凈法,安住寂滅,而被凈縛。這樣一來凡夫執法有實生,而於法即增;執法有實滅,而於法即減。二乘執世間諸法染垢而舍離,即於法有減;執出世涅槃清凈而求證,即於法有增。有減有增,是為不達實相之愚者。殊不知,實相空理,無為真如,是無相離言,如如不動,不可以言說分別的,怎能以生滅,垢凈,增減而加以計度呢?因此,佛陀為了破除凡愚的如是執著,故說諸法空相是「不生不滅,不垢不凈,不增不減」。即「不生不滅」多破凡夫執,「不垢不凈」多破二乘執,「不增不減」雙破凡夫、二乘執。

  《大般若經》卷四說: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於五蘊自性,「不見生,不見滅,不見染,不見凈。何以故?但假立客名,別別於法而起分別。假立客名,隨起言說,如如言說,如是如是生起執著。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於如是等一切不見,由不見故,不生執著。」

  以下所謂,於空中無三科、緣起、四諦、菩提、涅槃,就是從菩薩行般若波羅蜜多時,於如是法,一切不見,由不見故,不生執著而說的,因為慧眼無見故。

  3、行

  (1)明五蘊空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是故」二字是承上啟下之詞。

  「空中」者:雖然一方面是指上段所說的「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凈,不增不減」的實相空理之中,但同時也指無分別智現觀此空相時,內心清凈,無能所,無生滅,無染凈,無增減,一切名相分別執著統統掃凈的無相真空之中,故名「空中」。既然一切諸法中,內無五蘊和合的真我,外無五蘊聚積的實法,無我無法,豈有實體的色受想行識五蘊哉?所以說「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然復當知,一切諸法不但緣生無體,而且無名,不可言有,不可言無,無可言亦有亦無,更不可言非有非無,離四句,絕百非,遠離言說分別,故禪家常言:「開口便錯,動念即乖。」《轉有經》云:「由彼彼諸名,詮彼彼諸法;此中無有彼,是諸法法性。」意顯以無分別智實證五蘊離言法性時,不見有五蘊相,不見有五蘊性,不見有五蘊名,一切無所見,由無見故,是故說言,空中無色受想行識。

  (2)明十二處空

  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

  「無眼耳鼻舌身意」者:眼耳鼻舌身意稱為六根,從十二處言,又稱內六處,或內六入。根謂根門,諸識出入的門戶通道義;處謂諸識生長之處所,即眼等六識皆依十二處而得生起;入是互相攝入義,指根塵互相攝入。1、眼根(視神經),2、耳根(聽神經),3、鼻根(嗅覺神經),4、舌根(味覺神經),5、身根(觸覺神經),6、意根(第六意識所依之根,即是指第七末那識)。如是六根中前五根是精微物質所形成,名「凈色根」,後一意根是精神性的屬第七末那識。眼等六識各依六根而發出,如電光從電泡中發出一樣,但電光決不是由電燈泡直接產生的,電燈泡只不過是電力放射出來所藉助的一個門戶通道而已。是故電燈泡對電力發光僅作增上緣,而不作親因緣,光的親因緣是電力。根與識的關係亦復如是,根對識生只作增上緣,而識絕不是由根派生的。智者應知。另外,根之外常有粗大的外圍組織,保護著凈色根,此外圍組織名「扶根塵」;扶根塵與根,合稱根身。嚴格說來,根身應屬前色蘊的範疇。

  如是六根,仍屬緣起有為法,一者無實體性,二者本性離名,三者智慧起用不住在任何一法上,所謂內不見有根身相。總此三點,故說「無眼耳鼻舌身意」。

  「無色聲香味觸法」者:色聲香味觸法稱為六塵,從十二處言,又稱外六處,或外六入。所謂外者,相對於根而言,名為外;或從所緣上言,名為外,不是心識之外的絕對之外。因為從前六識的所緣境上講,有親所緣緣和疏所緣緣兩個方面。親所緣緣是前六識直接所變所緣之境,是前六識之內境;疏所緣緣是前六識生現行時所仗的本質境,是間接所緣之境,但它是阿賴耶識所變的內境,對阿賴耶識而言,仍然是內,而不是外。依此道理,可以說疏所緣緣是前六識的相對外境。「塵」謂塵境,此有六種:1、色塵:即眼根所對,眼識所緣之境,此有青、黃、赤、白的顯色,長短方圓的型色,手足屈伸,、口唇搖動的表色三類。2、聲塵:即耳根所對,耳識所緣之境,此有阿賴耶識執受有情根身所發出的因執受大種聲,及不由阿賴耶識執受,而由自然界所發出的因不執受大種聲,更有有情器物和合所發出的俱大種聲三類。3、香塵:即鼻根所對,鼻識所緣之境,此有嗅其氣有舒適感的好香,嗅其氣有不舒適感的惡香,嗅其氣無有舒適、不舒適感的平等香三類。4、味塵:即舌根所對,舌識所緣之境,此有苦、酸、辛、甘、咸、淡六味的差別。5、觸塵:即身根所對,身識所緣之境,此有冷、暖、滑、澀、輕、重等的感覺。6、法塵:即意根所對,意識所緣之境,此有有為、無為、若色、非色等一切諸法,此等諸法皆是意識之所緣慮。不過意識所緣,除有一分是性境外,其餘大部分所緣都是概念語言。所謂一切有為無為諸法皆為其所緣者,實際上大部分都是以概念語言進行推比而知,根本沒有直接緣到諸法的真實相。所以法塵理應多為語言概念。

  如上六塵,也如六根一樣,仍屬緣起有為法,有相無體,亦無有名。無體者,故不可分別;無名者,故不可言說。無分別,無言說,禪家稱為心行處滅,言語道斷。明白此中道理,智慧起用時,自然不見外有六塵相可得。故說「無色聲香味觸法」。

  如上六根、六塵,合稱名為十二處。

  (3)明十八界空

  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者:這是指十八界空。「眼界」即眼根界,「乃至」是超越之詞,中間理應還包括「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的十六界。此十六界加前眼界及最後意識界,共成十八界,即六根、六塵、六識是也。「界」是何義?一者界是因義,即種子義:謂十八界法各從自種生,非由彼此互相派生。二者界是自相義:謂十八界法各守自相,而不混淆。三者界是差別義,即根塵識三,彼此有別;就是各同類法中,亦有差別。四者界是法界義:謂十八界法能攝一切諸法盡。具上四點,是為界義。此十八界中,六根六塵已如上述,六識界如何?下當略說。1、眼識界:謂依眼識自種為因緣,依眼根為增上緣,依色境為所緣緣的認識能力,名為眼識界。2、耳識界:謂依耳識自種為因緣,依耳根為增上緣,依聲境為所緣緣的認識能力,名為耳識界。3、鼻識界:謂依鼻識自種為因緣,依鼻根為增上緣,依香境為所緣緣的認識能力,名為鼻識界。4、舌識界:謂依舌識自種為因緣,依舌根為增上緣,依味境為所緣緣的認識能力,名為舌識界。5、身識界:謂依身識自種為因緣,依身根為增上緣,依觸境為所緣緣的認識能力,名為身識界。6、意識界:謂依意識自種為因緣,依意根為增上緣,依法境為所緣緣的認識能力,名為意識界。此五識界中,前五識是感性認識,第六意識是理性認識,前五識在緣境上只有自性分別,而第六意識不但有自性分別,同時還有隨念分別和差別分別。六識之中,依名取相,分別執著,造善惡業,招生死果者,則主要在第六意識上。

  十八界中除上面已說十二處是緣生性空之外,眼等六識亦是緣生性空,無有實體。《八識規矩頌》云:「九緣八七好相鄰」。眼識之生必具九緣,耳識之生必具八緣,鼻、舌、身三識之生必具七緣,意識之生必具六緣。諸識既是緣生,凡緣生之法必如夢幻,緣生之法定無實體,故於緣生法上不應執此是有是無。《大乘密嚴經》卷三云:「如是眼識生,如幻亦如焰,是識無來處,去亦無處所;諸識性如是,不應著有無。」故經言:「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就是這個道理。

  以上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名為三科。佛說三科的目的,是使有情徹底破除三種我執。說五蘊法為除有情的自性我執,說十二處法為除有情的受者我執,說十八界法為除有情的作者我執。此三科是佛陀為使有情徹底破除執著而方便施設的,屬「有體施設假」,故不可定執為實有其法。

  (4)明緣起空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這是從緣起的角度來說明流轉和還滅的空無所得。此中的「無無明,乃至無老死」,是空流轉門。「亦無無明盡,亦無老死盡」,是空還滅門。「乃至」是超越之詞,中間理應還包括「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的十法。現將十二緣起的流轉還滅兩門,略述如下:

  一、流轉門。流轉門是以無明為始、為本,最終將會引起生和老死,即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此中「緣」是條件義,引生義,就是以無明為條件,便能引生行,乃至以生為條件,便能引生老死,次第以前法為條件,相續引起後法生,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者是,而形成一條必然性的、循環無端的世間因果規律。

  「無明」是愚痴,不明人生宇宙的實相真理和世出世間的染凈因果,是謂「無明」。有了無明自會執實我實法,顛倒妄作,造善惡業,是謂「無明緣行」。有了善惡業自會熏習本識,形成業種,在本識中長期變異成熟;同時賴耶識中所藏的心、心所、色等諸法也會發生深刻變化,而形成變生異熟果的親因緣;賴耶識也就成了異熟果的體現者,而名異熟果,是謂「行緣識」。異熟識既有了心、心所、色種為因緣,自會以業種為增上緣,而隨緣現行,變生色、受、想、行、識五蘊;五蘊中受想行識屬名色中的「名」,色蘊屬名色中的「色」,這就是「識緣名色」。有了五蘊的名色,異熟識自會變現眼、耳、鼻、舌、身、意的內六根,六根即六入,即所謂「名色緣六入」。同時異熟識內變六根,也自會依造色種外變色等六塵,有了根塵相觸,自會有依眼根緣色境生起的眼識,乃至依意根緣法境生起的意識,根、境、識三和合接觸,即是此中的「六入緣觸」。有了根、境、識的接觸,自會在現實生活的境界上,有苦、樂、憂、喜、舍的感受,是謂「觸緣受」,有了苦樂舍的感受,自會於內身外器執為實有,而貪愛不舍,於中求生取樂,是謂「受緣愛」,有了對境的貪愛,自必依內身外器,依名取相,執有我及我所,是謂「愛緣取」。有了執取,自必造有漏業,熏習本識,而成為感來生異熟果的業因,是謂「取緣有」。有了感來生果報的業因,自必有隨業變果的異熟識,而有來生的生命體出現,是謂「有緣生」。既有生命體的根身,自必百憂感其心,萬事勞其形,不斷變異衰老,直至死亡,是謂「生緣老死」。

  此十二緣起可用下列幾種形式來加以概括說明:

  1、三世說:「無明、行」二支是過去世,「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八支是現在世,「生、老死」二支是未來世。

  2、二重因果說:「無明、行」二支是因,「識、名色、六入、觸、受」五支是果,「愛、取、有」三支是因,「生、老死」二支是果。

  3、三雜染說:「無明、愛、取」三支是煩惱雜染,「行、有」二支是業雜染,「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七支是生雜染。

  4、四支說:「無明、行」二支能引發「識、名色、六入、觸、受」五支果,故名能引支;「識、名色、六入、觸、受」五支以「無明、行」二支為因所引生,故名所引支;「受、取、有」三支能生「生、老死」二支果,故名能生支;「生、老死」二支由「愛、取、有」三支為因所生,故名所生支。

  從流轉看,十二緣起能逼惱世間,令不安隱。如《辯中邊論》中所說:由無明覆如實理,障真見故;由諸行植本識中,業熏習故,謂名色攝有情自體故;六內處令諸有情體具足故;觸能分別根境識三,順三受故;由受支領納順、違、非諸境故;由愛力令先業所引,後有得起故;取能使識緣順欲等連縛生故;由有力令已作業取與後有諸異熟果,得現前故;生與老死,苦果所攝,性有逼惱,酬前因故。是故所說十二有支逼惱世間,令不安隱。

  如上所說統為流轉門,是世間雜染因果。

  二、還滅門。「還」帶有轉迷為悟、轉凡成聖或還歸實相義;「滅」帶有滅除煩惱、出離解脫義。

  從大乘的還滅角度講,用照見諸法實相真理的根本智,來對治迷理的無明;用照見諸法因果事相的後得智,來對治迷事的無明。成就兩種無分別智慧,自然便能除遣迷惑理事的無明。由於用智慧滅除了無明,在行為上自然如理稱量,善巧正行,自利利他,自度度他,這就是大乘所說的六度萬行。智慧的生起和成就,便能集積智慧資糧;正行的生起和成就,便能集積福德資糧。兩種資糧集積圓滿,便能空異熟識,而轉成大圓鏡智和無垢識。由於有大圓鏡智和無垢識,自然能變現佛的無漏清凈五蘊(名色)的佛身(正報)和清凈無漏色蘊所成的佛土。有身就有根,根發無漏凈識,而能成辦一切利生所作,但又恆自受用清凈寂滅的廣大法樂。這就是真正所謂的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異熟識滅,異熟識滅則有漏諸根滅,諸根滅則雜染觸滅,雜染觸滅,則苦、樂、憂、喜諸受滅;由於無有無明、行等,愛、取、有、生、死的世間因果自然亦滅,而成就正智、正行、大圓鏡智相應心品及清凈根、觸、受的出世間因果。

  如上所說,是為大乘的還滅門,也就是出世間的清凈因果。

  上說流轉、還滅二門,各有逆、順兩個方面。在流轉門中,若從果到因的觀察,稱為「雜染逆觀」,即所謂觀察老死的形成,是因有生為因而形成,乃至行的形成,是因有無明為因而形成。若從因到果的觀察,稱為「雜染順觀」,即所謂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在還滅門中,若從果到因的觀察,稱為「清凈逆觀」,即所謂欲無老死,當先無生,乃至欲無行,當先無無明。若從因到果的觀察,稱為「清凈順觀」,即所謂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滅,則老死滅。而本經的「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都是從雜染、清凈的順觀上而說的。

  「無無明,乃至無老死」,此空流轉門,即空生死。「亦無無明盡,乃至亦無老死盡」,「盡」即是滅,此空還滅門,即空涅槃。因為生死流轉,如幻無體不可斷;涅槃還滅,性空無體不可求。故菩薩以無分別智照見流轉還滅二門平等性空,而不見有雜染清凈之相,故言「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5)明四諦空

  無苦集滅道。

  「苦、集、滅、道」,稱為四諦。「諦」謂諦理,也就是這四種法的道理是真實不虛的,故名「四諦」;又因為是聖人無漏智慧的親證親知,所以又名「四聖諦」。

  1、苦諦:苦是三界輪迴生死逼惱之義,凡是世間有漏之法,莫不皆以苦性所攝,所謂「有漏皆苦故」。苦有一苦、二苦,乃至八苦、九苦之說,此之諸苦,在前「度一切苦厄」時已說,不再複述。苦諦有四行相,謂無常、苦、空、無我。正觀苦諦生滅法性,是名「無常行相」;正觀苦諦以生滅法性為依,於苦苦、行苦、壞苦,隨逐法性,也就是由無常所逼名苦,是名「苦行相」;正觀苦諦,實體無有,是名「空行相」;正觀苦諦,非我相性,是名「無我行相」。《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卷二云:「苦諦中有四行相,云何初名無常行相?謂於苦諦生滅法性,正觀行相;云何第二名苦行相?謂於苦諦即以生滅法性為依,於三種苦,隨逐法性,正觀行相;云何第三名空行相?謂於苦諦,離實我性,正觀行相;云何第四無我行相?謂於苦諦非我相性,正觀行相。」

  2、集諦:集諦是集聚世間有漏煩惱和善、惡、不動諸業,以此煩惱和業為因,便能招引後世的有漏苦果,是名集諦。《集論》卷四云:「云何集諦?謂諸煩惱、及煩惱增上所生諸業,俱說名集諦。」集諦有四行相,謂因相、集相、生相、緣相。謂一切煩惱和業,是能引發後有的習氣因,是名「因相」;一切有情所集積的惑業習氣,在人天等有情類中,能為相似形貌種類的平等現起因,是名「集相」;由業和煩惱的力量,能使各別有情內身相續,而生起無量的品類差別,是名「生相」;又一切有情界趣等的差別,皆以業煩惱為助緣而形成,是名「緣相」。《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九云:「集諦有四行相:一、因,二、集,三、生,四、緣。如種子法,故名為因;能等出現,故名為集;令有續起,故名為生;能有成辦,故名為緣。譬如泥團輪繩水等,眾緣和合,成辦瓶等。引發諸有,故名為因;令有等現,故名為集;能有滋產,故名為生;有所造作,故名為緣。」《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卷二云:「復言,世尊!於集諦中有四行相,云何第一名因行相?謂於能植眾苦種子因緣愛中,正觀行相。云何第二名集行相?謂於續起因緣愛中,正觀行相。云何第三名生行相?謂於五趣差別生起因緣愛中,正觀行相。云何第四名緣行相?謂於能作余緣引發因緣愛中,正觀行相。」

  3、滅諦:「滅」是滅盡義,由無漏無分別智的揀擇力,滅盡惑、業、苦三種雜染法,究竟證得凈妙安穩的寂滅果。《瑜伽師地論》說:「問:何等法滅故名滅諦耶?答:略有二種:一煩惱滅故,二依滅故;煩惱滅故得有餘依滅諦,依滅故得無餘依滅諦。」《集論》以十二門分別滅諦。謂相、甚深、世俗、勝義、不圓滿、圓滿、無莊嚴、有莊嚴、有餘、無餘、最勝、差別。謂所依真如彰顯、能滅聖道究竟、所滅煩惱永滅,是為「滅相」。不滅諸行,而證寂滅,是為甚深。以世間道催伏種子所得滅,而世尊方便說為涅槃,名為「世俗」。以無漏智慧永拔一切雜染種子所得滅,名為「勝義」。三乘有學所證涅槃,名為「不圓滿」。三乘無學所證涅槃,名為「圓滿」。二乘一分解脫所證涅槃,沒有無量功德之所莊嚴,名「無莊嚴」。二乘及諸大乘具分解脫所證涅槃,此有三明、六通等無量功德之所莊嚴,名「有莊嚴」。煩惱及業滅盡所證的有餘依涅槃,名為「有餘」。依滅所證的無餘依涅槃,名為「無餘」。諸佛菩薩大智大悲平等運用所證得的無住大涅槃,名為「最勝」。無餘依涅槃界中永斷、永出、永吐、永盡、永滅、永沒一切煩惱、宿業、有漏五蘊等世間雜染諸法,名為「差別」。滅諦有四行相,謂滅相、靜相、妙相、離相。一切煩惱永斷,名為「滅相」;一切眾苦永離,名為「靜相」;樂寂靜事,名為「妙相」;常利益事,名為「離相」。《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卷二云:「復言,世尊!於滅諦中有四行相,云何第一名滅行相?謂於永斷煩惱滅中,正觀行相。云何第二名靜行相?謂於永斷眾苦靜中,正觀行相。云何第三名妙行相?謂於永斷無罪清凈安樂性中,正觀行相。云何第四名離行相?謂於永斷常住性中,正觀行相。」

  4、道諦:「道」者,因果真理名道,由此到彼、三乘聖者共同游旅的解脫之道名道。道諦有三十七法,修此三十七道法,能使有情生起無漏智慧,斷除煩惱、惑業,從而證得出世解脫的菩提和涅槃,故又名三十七菩提分法。(1)四念住:觀身不凈,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2)四正勤:已生惡令其斷、未生惡令不生;已生善令增長;未生善令其生。(3)四神足:欲神足,勤神足,心神足,觀神足。(4)五根:信、勤、念、定、慧。(5)五力:信、勤、念、定、慧。(6)七覺支,又名七菩提分:擇法、精進、喜、舍、安、定、念。(7)八道支,又名八聖道支: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勤、正定、正念。而道諦主要是指八聖道支。道諦有四行相,謂道、如、行、出。《雜集論》卷十云:「何故名道相?因此尋求真實義故;所以者何?由此聖道是諸聖者證真義故,是故名道。何故名如相?以能對治諸煩惱故;所以者何?一切煩惱皆不如理,道能除此,是故名如。何故名行相?善能成辦心,令不顛倒故;所以者何?心不覺悟真實道理,於無常等法,起常等顛倒,善能修治此顛倒心,令離顛倒,覺真實義,是故名行。何故名出相?趣真常寂故;所以者何?由此聖道,能趣出離究竟常寂,是故名出。」

  此四諦中,苦、集二諦為世間因果,其中苦為果,集為因;滅道二諦為出世間因果,其中滅為果,道為因。故四諦法說明了世出世間的染凈因果規律。四諦法也如上面所說的十二緣起法一樣,染凈性空,世出世間如幻,菩薩以無分別智照見其平等性空,而不見有雜染清凈之相,故言「無苦集滅道」。

  (6)明智得空

  無智亦無得。

  「智」謂能證的無分別智,「得」謂所證的無分別理。能證的智圓滿,名為菩提;所證的理圓滿,名為涅槃。菩提涅槃代表離系果,離系果亦空,名「無智亦無得」。菩薩見道時,心境俱空,能所雙亡,不但能緣的識與所緣的境了不可得,就是能證的智與所證的理(真如)亦皆空無所得。如說智空無所得者,首先《唯識三十頌》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三百八十二亦云:「善現!一切菩薩摩訶薩行無自性不可得,諸佛無上正等菩提亦無自性不可得;一切菩薩摩訶薩行空無自性不可得,諸佛無上正等菩提空亦無自性不可得。」說涅槃空無所得者,如《大寶積經》卷三十一云:「觀生死無我,亦達常無常,及了涅槃空,何緣現微笑。」生死上實無我法性,故生死不可得,涅槃上亦實無我法性,故涅槃不可得。凡夫著生死,二乘著涅槃,為除此執著,故說二皆空。《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五百五十五亦云:「見生死者三有,著涅槃者二乘。是故知生死空,斯出三界矣;知涅槃空,斯過二乘矣。」本經同樣是為了破除二乘人認為有智有得的執著,故說智得皆無。《大智度論》卷三十一云:「問曰:若涅槃空無相,云何聖人乘三種乘入涅槃?又一切佛法皆為涅槃故說,譬如眾流,皆入于海。答曰:有涅槃是第一寶無上法,是有二種:一者有餘涅槃,二者無餘涅槃。愛等諸煩惱斷,是名有餘涅槃;聖人今世所受五眾盡,更不復受,是名無餘涅槃。不得言涅槃無,以眾生聞涅槃名,生邪見,著涅槃音聲,而作戲論,若有若無,以破著,故說涅槃空。若人著有,是著世間;若著無,則著涅槃。破是凡人所著涅槃,不破聖人所得。何以故?聖人於一切法中不取相故。」所以教法是對迷而不覺的凡夫和二乘而施設的,而本經所說的一切諸法皆無,也是為了破一切執著而方便說的。如說「無智」,就是空能取執,「無得」就是空所取執;為了遠離對果位上的能所執著,故言「無智亦無得」。

  (7)總結

  以無所得故。

  回顧上文,總說有三方面的空無所得:①世間空無所得。世間包括有情世間和器世間兩個方面。而世間又不外是三科所形成,但三科上的我我所性是了不可得的,為了遣除對三科諸法的分別執著,故說無五蘊、無十二處、無十八界。②修行的理法空無所得。修行所應明白的道理和所應掌握的方法,不外是四諦、十二緣起和六度等。由於本經主要是為令二乘舍小轉大故,不是對現有菩薩而說法,所以只言緣起、四諦空無所有,而不言六度、四攝空無所有,實則六度、四攝亦在大乘修行的理法之中。緣起、四諦上的我我所性了不可得,不可執著,而六度、四攝上的我我所性同樣是了不可得,不可執著的。為了遣除修觀行者對理法的分別執著,故說無緣起、四諦之法。③出世果法空無所得。果法不外有二,一是正智圓滿的菩提果,一是正理圓滿的涅槃果,二乘人貪著二果,心生分別,為了除遣此種分別執著,故說無智亦無得。總之,無世間,無出世間,亦無由世間而到出世間所觀的理、所修的行,一切法皆無,故最後總以「無所得故」而作結。

  從「是故空中無色」,乃至「無智亦無得」一段,可從三個方面來體會「無」字的意義。1、世出世間染凈一切諸法上實我實法是空無所有的,從我我所性空無所有而言,故無三科、緣起、四諦、菩提、涅槃。2、世出世間染凈一切諸法皆無有名,從諸法本自無名上而言,故無三科、緣起、四諦、菩提、涅槃。3、從遠離對一切諸法的執著及言說而言,故無三科、緣起、四諦、菩提、涅槃。因為無實我實法,故不可執著;自性無名,故不可言說。無執著者,心行處滅;無言說者,言語道斷。所以一連串的無字,一者無我法之自性,二者無諸法之名言,三者無內心之執著。依此三義通達,才是正確理解「無」字之義。而絕不能認為,無三科等法,就是什麼也無有的斷滅頑空。若作是解者,便會墮在撥無因果的損減斷滅見中,非是正見,為聖者所呵斥。《大寶積經》卷一百一十二云:「寧起我見積若須彌,非以空見起增上慢。所以者何?一切諸見以空得脫,若起空見則不可除。」《中論》卷二也說:「大聖說空法,為離諸見故,若復見有空,諸佛所不化。」所以學人對空無之義,一定要正確理解。

  以上所說一切皆無一段,相當於中觀所說的「畢竟空」理。但畢竟空是對勝義有而言的,也就是真空之後必有妙有。因為能悟真空之智,是為般若,圓滿則稱菩提;被智慧所悟的真空(包括智亦空)稱為涅槃。菩提涅槃是在真空之中,真空是在菩提涅槃之內。從真空而看菩提涅槃,名空而不空;從菩提涅槃而看真空,名不空而空。不空而空者,有不異空,有即是空;空而不空者,空不異有,空即是有。有空俱顯,有空俱遣,兩邊不住,中亦不著,方可稱為善取空的菩提薩埵。

  4、果

  (1)涅槃

  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掛礙;無掛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

  「菩提薩埵」者:菩提是覺義,薩埵名有情;菩提薩埵,漢譯為覺有情。簡稱為悲智等運,自覺覺他的菩薩。

  「依般若波羅蜜多故」者:「依」就是前面所說的行,也就是於諸聖教,起聞、思、修三慧,見法實相,成就現觀,名「依般若波羅蜜多」。

  「心無掛礙、無恐怖」者:掛者障,礙者拘,恐者畏,怖者懼。凡夫迷惑,不見法性真如,處處掛礙,起我法執著,造業感果,流轉生死,舍離涅槃,而不得出世解脫。二乘愚痴,亦無有真正的大智慧,所謂執世間是染,生死是苦;執出世間是凈,涅槃是樂。於是怖畏生死,舍離生死,貪求涅槃,而最終安住於涅槃中。菩薩真俗圓融,以根本智實證空理,而不礙有;以後得智善達幻相,而不礙空。不有不空,不增不減,通用無滯,無住而住,內心清凈,自在解脫。故名「無掛礙,無恐怖」。「恐怖」者,即五恐怖,或又名五怖畏。1、不活恐怖:謂初學之人,雖行布施,卻恐不活,而常積資財,不能盡己所有行施。2、惡名恐怖:謂初學之人,為化眾生,而同入酒肆,卻無法安行自若,怖畏他人譏謗。3、死恐怖:初學之人,雖發廣大之心,所謂「願將身心奉塵剎」,但仍貪生怕死,不能捨身亡命。4、惡趣恐怖:謂初學之人,怕生惡道,於不善法,分別對治,令其不生。5、眾中恐怖,又名大眾威德畏:謂初學之人,在眾多人前,或威德人前,內心懼畏,不能隨意作師子吼。《雜阿含經》卷二十六云:「成就此四力者,得離五恐怖。何等五?謂不活恐怖、惡名恐怖、眾中恐怖、死恐怖、惡趣恐怖,是名五恐怖。」八十《華嚴經》卷三十四云:「此菩薩得歡喜地已,所有怖畏悉得遠離。所謂不活畏、惡名畏、死畏、惡道畏、大眾威德畏。如是怖畏,皆得永離。」如何才能遠離五種怖畏?《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七云:「由善修習無我妙智,分別我想尚不復轉,況當得有分別我愛或資生愛?由是因緣,無不活畏。由於他所,無所希望,常自發起如是欲樂,我當饒益一切有情,非於有情有所求覓;由是因緣,無惡名畏。由離我見,於我無有失壞想轉,故無死畏。自知死後於當來世決定值遇諸佛菩薩,由此決定無惡趣畏。由意樂見,一切世間,尚無有一與我齊等,何況殊勝?是故無有處眾怯畏。」總之,掛礙、恐怖皆因我法執起,菩薩以無分別智照見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內心清凈,無有執著,是名「心無掛礙,無掛礙故,無有恐怖」。

  「遠離顛倒夢想」者:「顛倒」有四顛倒和七顛倒的不同。四顛倒者:於世間生死而執為常、樂、我、凈,是凡夫的四種顛倒。於出世涅槃而執為常、樂、我、凈,是為二乘的四種顛倒。遠離凡夫四倒,即為二乘;遠離二乘四倒,即為菩薩。七顛倒者:1、想倒,2、見倒,3、心倒,4、於無常、常倒,5、於苦、樂倒,6、於不凈、凈倒,7、於無我、我倒。於前說四顛倒中起妄想分別,名為想倒;於彼妄想分別中,忍可欲樂,建立執著,名為見倒;於此執著見倒之中,所有貪等煩惱,名為心倒;後四倒與前說四倒相同。名為七倒。《瑜伽師地論》卷第八云:「一、想倒,二、見倒,三、心倒,四、於無常、常倒,五、於苦、樂倒,六、於不凈、凈倒,七、於無我、我倒。想倒者:謂於無常、苦、不凈、無我中,起常樂我凈妄想分別。見倒者:謂即於彼妄想分別中,忍可、欲樂,建立執著。心倒者:謂即於彼所執著中,貪等煩惱。當知煩惱略有三種,或有煩惱是倒根本,或有煩惱是顛倒體,或有煩惱是倒等流。倒根本者:謂無明。顛倒體者:謂薩迦耶見、邊執見一分、見取、戒禁取及貪。倒等流者:謂邪見、邊執見一分、恚、慢及疑。此中薩迦耶見,是無我我倒。邊執見一分是無常常倒。見取是不凈凈倒。戒禁取是於苦樂倒。貪,通二種:謂不凈凈倒及於苦樂倒。」「夢想」者:未得真智覺悟時,恆處在生死長夜的夢中,把自心所現、有而非真的影象,執為真實,故稱為夢。夢由想起,故名「夢想」。又前說七倒皆由妄想生,處夢而行,故名夢想。或前說七倒都是生死之因,今此夢想,即生死果。因果同說,故稱「顛倒夢想」;超越了世間因果,稱為「遠離顛倒夢想」。

  「究竟涅槃」者:掛礙恐怖,顛倒夢想,到此全無,故言「究竟涅槃」。二乘求趣涅槃,最終安住在寂滅涅槃之中,故所證涅槃,非究竟涅槃;超越二乘所證的涅槃,也就是於涅槃亦不住,名「究竟涅槃」。簡單說,究竟涅槃者,無住涅槃也。梵語「涅槃」,漢譯寂靜、滅寂和圓寂,此有四種:1、自性涅槃:自性者,本性也,意顯一切諸法本性就是涅槃。何以故?三世十方一切諸法上的我我所性,了不可得,此理佛陀出世如是,佛陀不出世亦復如是,故它是豎窮三際,橫遍十方,圓滿現成,真實不虛的絕對真理,是名「自性涅槃」。《解深密經》卷二云:「一切諸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所以自性涅槃多依寂靜義建立。2、有餘依涅槃:「余依」指根身和器界。三乘聖者以無分別智簡擇諸法性相,斷滅煩惱業障,但前業所感最後有漏之身尚存,是名有餘依涅槃。3、無餘依涅槃:由無分別智斷煩惱生死苦因,證得常樂我凈的涅槃境界,而最後一生的有漏之身亦不存在。是名無餘依涅槃。有餘依和無餘依二涅槃的差別是,滅世間苦因,證有餘依涅槃;滅世間苦果,證無餘依涅槃。4、無住涅槃:菩薩由大智大悲二力,既斷滅煩惱所知二障,出離世間,但又不舍世間,常時化度無量眾生;既證涅槃,但又不舍涅槃;悲智等運,無住而住,故名無住大涅槃。而此處的究竟涅槃,理應屬於四涅槃中的最後一種無住大涅槃。

  如上四種涅槃,一切有情有初一自性涅槃,出世二乘有前(自性、有餘依、無餘依)三涅槃,有學菩薩有自性、無住二涅槃,但無住涅槃不圓滿,八地以上的菩薩有有餘依涅槃,唯我世尊四種涅槃圓滿具有。

  (2)菩提

  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三世諸佛」者:過去、現在、未來,稱為「三世」;無量滿覺者,稱為「諸佛」。「佛」全稱佛陀,此有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義。自覺者簡於凡夫,覺他者簡於二乘,覺滿者簡於菩薩,三覺圓滿者,名為佛陀。』《佛地經論》卷一云:「於一切法,一切種相,能自開覺,亦開覺一切有情。如睡夢覺醒,如蓮華開,故名佛。」三世諸佛,代表無量諸佛。

  「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獲證、成就是「得」義。「阿」譯為無,「耨多羅」譯為上,「三」譯為正,「藐」譯為等,「三」又譯為正,「菩提」譯為覺。無法可過,故名無上;理事遍知,故名正等;離妄照真,故名正覺。簡別異生邪智,名正;簡別二乘偏智,名等;簡別菩薩智斷未圓,名無上。唯佛圓證,獨得全名。所以「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漢譯為「無上正等正覺」,即是此義。

  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而得無上菩提者:那是因為般若為諸佛之母,能生三世一切諸佛,若離般若,則無菩提可言。《維摩詰經》卷二云:「智度菩薩母,方便以為父;一切眾導師,無不由是生。」《壇經》亦云:「摩訶般若波羅蜜,最尊最上最第一,無住無往亦無來,三世諸佛從中出。」般若有二,一是方便般若,二是實相般若。方便般若能下化無量眾生,實相般若能上成圓滿佛道。下化眾生者是覺他,上成佛道者是自覺,二者覺行圓滿,便是圓滿的佛果。又大悲度生的方便般若能積福德,大智照見真如的實相般若能積智慧,福慧圓滿,便成兩足尊的佛果。這就是諸佛依般若而出生的所以然之理。所以經言:「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又三藐三菩提,簡稱無上大菩提,也就是四智相應心品。1、由第八阿賴耶識所轉得的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此圓鏡心品,離我我所執及一切能取所取分別,能緣行相,所緣內境,微細難知。於一切法,不妄不愚,性相清凈,離諸雜染,為一切純凈圓滿色心現行功德所依,又能任持無漏功德凈種,更能現生佛果依正二報,無間無斷,窮未來際,如大圓鏡,現眾色像。《佛地經》云:「大圓鏡智者:如依圓鏡,眾像影現。如是依止如來智鏡,諸處境識眾像影現。唯以圓鏡為譬喻者,當知圓鏡,如來智鏡,平等平等,是故智鏡,名圓鏡智。」 2、由第七末那識所轉得的平等性智相應心品。在有漏位,末那識恆執賴耶見分為自我,故有人法之執,能所分別,而不平等。轉識成智之後,無我我所執,能觀一切染凈諸法平等及自他凡聖平等,又能變現他受用身土,教化十地菩薩。《成唯識論》云:「平等性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觀一切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大慈悲等恆共相應;隨諸有情所樂,示現受用身土影像差別,一味相續,窮未來際。」 3、由第六意識所轉的妙觀察智相應心品。此智心品,善觀一切諸法自相共相,善觀一切有情諸根勝劣,攝諸法門,無礙而轉,又能發生六度、十力等無量功德財寶,於大眾會,起無邊神通,說法利導,雨大法雨,斷一切疑,使諸有情,獲大利樂。《成唯識論》卷十云:「妙觀察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善觀諸法自相共相,無礙而轉,善觀無量總持之門及所發生功德珍寶,於大眾會,能現無邊作用差別皆得自在,雨大法雨,斷一切疑,令諸有情,皆獲利樂。」 4、由前五識所轉得的成所作智相應心品。此智心品,變現化身,普於十方,示現種種變化三業,利樂人天二乘及地前菩薩,更能隨本願力,入三途中度化眾生,成就一切所應作的佛事。《成唯識論》云:「成所作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為欲利樂一切諸有情故,示現種種變化三業,成本願力,所應作事。」

  心品對心所而言,與心王相應的名為心所;與四智相應的,名為心品。前者心所是雜染的,有漏的;後者心品是清凈的,無漏的。前者心所不但有五遍行、五別境、十一善與心王相應,同時還有六根本煩惱、二十隨煩惱和四不定心所,共五十一法與心王相應;後者心品只有清凈五遍行、五別境、十一善及各自凈識,共二十二法與四智相應,當然煩惱和不定心所、轉依之後自然也就不存在了。

  根據《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七〈菩薩地〉及《攝大乘論?彼果智分》所說,「二斷、二智名為菩提」。二斷者:1、煩惱障斷;2、所知障斷。二智者:1、煩惱障斷,畢竟離垢,一切煩惱不隨縛智;2、所知障斷,於一切所知無礙無障智。或說成就「清凈智、一切智、無滯智」名為菩提。斷盡所有煩惱並諸習氣,名清凈智。於一切界(世界、有情界),一切事(有為、無為),一切品(有為無為二事無量品別),一切時(三世),智無礙轉,名一切智(於界、事、品、時如實知,名一切智)。暫作意時,遍能速疾無礙了知諸法,名無滯智。或說成就無量功德佛法,名為無上正等菩提。無量功德佛法者:謂最清凈四無量心,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無諍,願智,四無礙解,六神通,三十二大士相,八十隨好,四一切相清凈,十力,四無畏,三不護,三念住,拔除習氣,無忘失法,大悲,十八不共佛法,一切相妙智等無量功德。

  如上二果,為什麼說菩薩證涅槃,諸佛證菩提呢?原因是,涅槃是從所緣境的法性上說的,也就是從自性涅槃上說的,學人只要有一定的般若智慧,當下便能證得受用。這種當下證得受用的涅槃,是為法法不住的無住大涅槃,也就是本經所說的究竟涅槃(連涅槃也不住的涅槃,名究竟涅槃)。但是另一果的菩提,是從能證的般若智慧圓滿上說的。菩提不圓滿時,名般若,此在菩薩的因位中;般若圓滿時名菩提,此在佛陀的果位中。既然從無上正等正覺的大菩提果上而說,當然就不是菩薩因位可以獲得的了,而必須是在圓滿的佛果位上方能獲得,所以說三世諸佛得無上菩提,不說菩薩得菩提,就是這個道理。

  5、結贊般若勝用

  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故知」者:此是承上啟下之詞。從《般若心經》所說的「總綱、境、行、果」四大部分,可以總結讚歎而說,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咒」者:指不能用言語說明的、但具有特殊靈驗威力的秘密語言。根據《長阿含》卷十三《阿摩晝經》及卷十四《梵動經》,說有「水火咒、鬼咒、剎利咒、安宅符咒」等咒名。《四分律》卷二十七、《十誦律》卷四十六等亦說有「治腹內蟲病咒、治宿食不消咒、世俗降伏外道咒、治毒咒、治齒咒」等咒名。咒可分為善咒、惡咒兩類。善咒者,如為人治病,或用於護身之咒;惡咒者,如咒詛他人,使之遭受災害之咒。而作為世尊來說,一般是不允許弟子修習咒術、或以咒術謀生的。咒是陀羅尼,總持之義。根據《瑜伽師地論》說,陀羅尼有「法、義、忍、咒」四種。以略教含廣教,經無量時,總持不忘,是法陀羅尼。以略義含廣義,經無量時,總持不忘,是義陀羅尼。菩薩於諸法性,了了現見,得無生法忍,名忍陀羅尼。從三昧中所發秘密之語言,以除眾生災疾等苦,名咒陀羅尼。

  「是大神咒」者:「神」謂神妙莫測,妙用無方。此顯般若神妙莫測,妙用無方,不可思議,是大總持法門,能使有情出生死苦海,故言「是大神咒」。

  「大明咒」者:明謂大智光明。般若智光,遍照十方剎土,能破有情生死長夜,祛除無明痴暗,故言「是大明咒」。

  「無上咒」者:般若大法為諸法中最,能使有情破除二執,斷除二障,證得二果,無有一法可越其上,故言「是無上咒」。

  「無等等咒」者:般若大法不但能療有情種種身病,而且能療有情三毒、執著之心病;同時般若為諸佛之母,能生一切諸佛,諸法門中無有一法可與般若等同,故言「是無等等咒」。

  「能除一切苦」者:苦有多種,甚或無量,故稱「一切苦」。一般的咒語僅能祛除少分現實之苦,所謂鬼咒伏鬼怪,病咒伏病魔,鼠咒伏鼠患,水咒伏水災;另外還有安宅咒,降伏外道咒,治毒咒等。而般若波羅蜜多是除遣一切諸苦的總持咒王,無有其它任何一咒可與之等同,更無有其它任何一咒能越其上。因為能使學人破執斷障,解脫出離,成就無量功德,證得菩提涅槃,而不是其它任何咒語可以成辦的,所以說「能除一切苦」。

  「真實不虛」者:如果說其它的咒語也能除包括生死大苦在內的一切諸苦,恐怕佛還不會說是「真實不虛」的。如果說般若波羅蜜能除一切無量諸苦,佛會肯定地說,這完全是真實的,不虛的。所謂「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故名「真實不虛」。

  6、願大眾依般若得解脫

  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即說咒曰: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

  佛陀說此經已,最後以秘密的總持咒語作結,希望大眾皆依般若波羅蜜多而至涅槃彼岸,成就無上正等正覺。本來咒語是不可解釋的,屬玄奘立五不翻中的「秘密不翻」。若要解釋:「揭諦」,「揭諦」(去啊,去)「波羅揭諦」、「波羅」是到彼岸義(到彼岸去);「波羅僧揭諦」,「僧」即大眾(到彼岸大眾都去);「菩提薩婆訶」(成就無上大覺)。合稱即是「去啊、去!到彼岸去;到彼岸大眾都去,成就無上大覺」。也可以說:「揭諦」是度的意思,「揭諦揭諦」者:此雲度、度,前一是自度,後一是度他。此顯般若能自度度他,或說凡能自度度他者,皆是般若之勝用。「波羅揭諦」者:波羅譯為彼岸,意謂彼岸是度之處。「波羅僧揭諦」者:僧是眾義,指自他,意謂彼岸是大眾所度之處。「菩提薩婆訶」者:薩婆訶譯為速疾成就。總前所說,「度、度,彼岸是度之處,彼岸是大眾所度之處,速疾成就無上菩提」。這是顯示般若妙慧,有勝功用,眾生依之,皆能速疾至大覺岸。

  總結全經,不妨可從以下四點加以概括:

  一、本經雖短,僅有二百六十字,但它顯示了佛陀談般若二十二年的主要精神和實質,同時也概括了六百卷大般若經的全部內容。從「觀自在菩薩」乃至「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一段,此是全經的總綱,它說明了般若的殊勝作用,能照見一切諸法皆是緣起性空,依緣起性空而觀,能使一切有情徹底得大自在,大解脫,從而永離諸苦。

  二、從「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乃至「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凈,不增不減」兩段,顯示了般若之「境」。此境有二:1、空有不異:一切諸法之境非有非空,非有即無為法(空),非空即有為法(色),也就是無為在有為之中,有為在無為之內,依它中有圓成,圓成中有依它。一切諸法,相即是性,相外無性,即相即性;性即是相,性外無相,即性即相。此正顯示了有空不二,事理圓融的中道。2、空有不一:它說明了一切諸法雖然性相一如,但又絕不是一,因為相從因緣所生,有生有滅,變化無常,有染有凈,有增有減;而諸法空性亦即真如實相,它不從因緣生,無有變化、染凈、增減,清凈無為,如如不動,而又與相有異。

  三、從「是故空中無色」乃至「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一段,顯示了般若之「行」。此行有二:1、法性離言:一切諸法,既是緣生,變化無常,無有定法;無定法故,則不可言有,不可言無,不可言亦有亦無,也不可言非有非無。名言上的諸法皆不可得,故說無蘊等諸法。2、現觀實證:以無分別智,實證無分別理時,言思道斷,心行處滅,能所雙泯,智如俱空,一切無所見,由不見故,故說無蘊等諸法。問:此處只言根本智(實相智),為何不言後得智(方便智)?答:言根本智則自然包括後得智,因根本智是生起後得智的根本;如言菩提,有時也可包括涅槃一樣。

  四、從「菩提薩埵」乃至「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一段,顯示了般若之「果」。此果有二:1、證大涅槃:涅槃是法無我性的如實彰顯。而法無我性,無始本有,圓滿現成,只要一有般若智慧,當下便可證受,所以說菩提薩埵能證究竟涅槃。因涅槃是證得而非轉得,屬解脫中的「相解脫」,故可當下受用。2、得大菩提:菩提是清凈智慧的圓滿,屬無漏有為法,它是轉八識成四智而成就的,所以說三世諸佛而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因菩提是轉得而非證得,屬解脫中的「粗重解脫」,故必須長劫度生,廣積福慧,因圓果滿,才能獲得無上菩提的大轉依。

  般若波羅蜜多有如是豐富多彩的內容和最極殊勝的妙用,故菩薩得之,能使自他徹底獲得出離;既遠離一切顛倒夢想,又徹底解除生死大苦。故學佛者必須抓此以一賅萬的總持大法認真受學,力宣弘揚。同時本經也以讚歎其不可思議的偉大功德而作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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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290-29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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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若波羅蜜多經 卷第五百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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