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復興的障礙 愛德華茲著 趙中輝譯
今日教會最大的錯謬,就是想在蒺藜中摘無花果——以為從盲目無知與不健全的教義中能產生救恩與善良的生活。聖經絕對沒有這種愚昧的幻想。反之,聖經很強調知識的重要性。聖經吩咐我們要用心智:「你要盡心……盡意愛主你們的神。」(路十27)我們不只是相信真理,也要明白、認識並愛護真理。我們若不認識真理,根本就不可能相信真理;我們若不去學習,根本就不能知道何為真理。我們在接受和履行以前。必須先知道基督教信仰的體系是什麼。
「理想」與「價值」的虛偽神拯救世人並不是藉著抽象的觀念或原則,而是藉著歷史中某時某地所發生的事件。古希臘人認為信仰就是相信是一些的抽象原則,如公義、善良、美德、秩序等等;今日也有許多人懷著與古希臘人類似的錯謬觀念。有人說:「我的信仰就是真善美。這對所有人都是最好的信仰!」但,真理、善良與美德只不過是抽象的概念而已。說我們的宗教就是真理、善良與美德,不能就令我們成為真善美,我們可能仍然是愁苦、矛盾、自私自利的人。事實雖然如此,但有許多人——包括一些承認自己是基督徒的人——仍然認為信仰只是具有永久價值的某種理想或原則,他們稱此為「屬靈的價值」。當他們讀聖經時,就拿亞伯拉罕的生平了說吧,他們不認為那是在神的救贖計劃中最獨特、最重要的事件之一,而認為那是在實踐「永恆的法中,他們認為亞伯拉罕是」信心與「不自私」這兩種法則的典範。聖經所有的事件都依此類推,任何特殊事件的意義與重點都被一筆抹殺,那些事件只不過是一些法則或價值的說明或例證而已。「金律(你願意人怎樣待你,你就怎樣待人)就是我全部的信仰」——說這種話的人就是認為信仰只是抽象的理想,而不是歷史的事實。他乃是說他不需要一位救主,只要一個理想而已。名不符實的「信條」宗教團體往往會發表所謂的「信條」,可是當你仔細念這些「信條」時,會發現它們根本不是信條,而是一個「理想表」。這種「信條」並沒有陳述人們應該相信的事實,乃是一些他們認為有價值的抽象理想的記錄。「我信誠實,我信不自私,我信服務」這就是他們所說的「信條」,這種「信條」根本不具有基督教意義。信條不是理想,真正的信他乃是包含著事實的。偉大的基督教信條都包含著神創造之工,基督道成肉身與祂的被釘十字架、復活、升天、再來……等事實。神救贖的計劃並不是理想或價值,而是歷史的事實。神進入世界歷史中,並在某特別時地成就了某些特殊事件。祂吩咐挪亞造方舟;祂召亞伯拉罕出迦勒底的吾珥;祂藉摩西之手拯救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此外,祂差遣祂的愛子到世上來,生於伯利恆,長於猶太和加利利,被釘死於耶路撒冷城外的十字架上,第三日從死里復活,四十天之久與門徒相遇,然後在某一特定地點升上高天。神以歷史的事實救人,世人得贖乃是由這些特定的事件所完成的,這一切得事件都有特定的地點和日期。在某一特定的日子,時辰,在耶路撒冷城外,一千九百多年前所發生的那件事,成為拯救世人的辦法,這遠超過人所夢想的一切理想與價值。基督教是史實、教義、經歷神所賜給我們的這部聖經,就是記載祂在人類歷史中的行動,並解釋那些行動的意義。聖經是一部洋洋數萬言的巨著,它包含很豐富的報導——有歷史的事實與神所啟示的,對事實的解釋。它包括事實與教義,不是理想與價值而已。這些「事實」就是神救贖工作的事實,而「教義」就是神對這些史實的解釋,基督徒的經歷就是根據這些事實和教義。基督教是史實、教義與經歷。經歷是根據教義,教義是根據史實,這就是有歷史事實作根據的聖經啟示。如果對史實與教義毫無所知,不可能有真正的基督教信仰。如果輕視史實與教義,那種基督教信一定很不健全。基督徒必須相信基督教的教義,也就是我們必須認識事實,並且認識神對這些事實所作的解釋。當然基督徒不能只知道某些事實及其意義,那不過是根基而已。一座房子光是有根基是不夠的,但如果連根基都沒有,那還成什麼房子呢?今日最嚴重的問題,就是有許多人幻想他們可擁有「無根基的房屋」;他們幻想自己可以擁有基督徒的經驗,卻不需要知道基督教的事實,也不必相信基督教的教義。今日最大的悲劇,就是教會中有一群人,對基督教的事實與教義完全盲目。他們並不是忽視一些無傷大雅的細節,而是嚴重地忽視重點,其結果就是真正的基督徒經驗越來越少。
兩種教義上的忽視今日我們在教會內和教會外都面臨著一股很猖狂的「反智的偏見,以及對基督教信仰的嚴重忽視。有些已參加教會多年會友,找不到以斯拉記在聖經的什麼地方。還有的人不知亞伯拉罕與施洗約翰誰先誰後。這等人對於聖經的體系與架構一無所知。他們所知道的,只不過是關於基督教的一些模糊概念而已。今日在教義上的忽視有兩種型態:單純的與詭辯的。單純的忽視,就如以上所舉的例證,雖屬可悲,但仍不難挽救。如果是初信者,對教義不熟,無可厚非;但如果已加入教會多年,卻還盲目無知,誠屬可憐至極!也是一大羞恥。另外一種就是詭辯的忽視,此種忽視乃今日教會中的一大難題。這是有自覺的、取巧的、故意的忽視,這種忽視比單純的忽視更為嚴重。這等人甘願居於無知的地位。他們不但缺乏知識,而且積極地藐視知識。他們以為在宗教界知識是無用的。他們認為無知比他們所反對的「神學」更有價值,更屬靈。此等故意忽視宗教知識的人,認為所有信仰上帝求真的精神,乃是「神學上的吹毛求疵」。他們的這種心理狀態,只可稱之為「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今日我們正面臨著這種頑強的、對宗教知識的輕蔑。這種對知識的輕蔑是錯誤的,又是反聖經的。在第一次世界大戰與第二次世界大戰之間,「反對知識」在宗教界已達最高鋒。今日這種情形雖稍有轉變,但輕視知識、輕視基督教教義,仍在有力地進行中。教義性的講道「太深」嗎?有一位牧師對我說,在他傳道那個教會中,有些人抱怨說他講的道「太深」。我告訴他不要為這事擔心,人們覺得他講的道太深,就是換一個人講真正聖經的教訓,他們還是照樣覺得太深。那並不是因為牧師講奇怪的、深奧的神學難題,而是因為他講明確的信息。這信息中包含事實教義,不僅是理想與價值,因此那些以為基督教只不過是「屬靈價值」的人,就反對他,說他講的道「太深」。任何要求人去動腦筋的講道,都要被他們以「太深」為理由而加以拒絕。這種對知識的輕蔑,視教義講道為「太深」的態度,是由於誤會基督教的本質而產生的。基督教最根本的就是——所發生的歷史事實——那是一個特定的、有系統的知識。如果我們藐視這知識,我們就藐視合乎聖經的基督教,歸根結蒂來說,那就是藐視基督教的神。有些信徒十年裡面沒學習到任何一項新的真理。他們簡直是在理智上「凍僵」了。他們對基督教「基本真理」的知識,可以說是貧窮至極。你在他們家中找不到任何基督教書籍,他們的聖經不是已經積了一層灰塵,就是沒掩埋在一堆消遣性的雜誌之下。此種悲劇,不僅是由於他們對基督教真理可悲地忽視,也是由於他們完全不知道自己是處在這種盲目的狀態中,也不覺得自己需要什麼知識。幾年前他們在某某奮興會中舉過手,簽過名,也回答了幾個問題,他們就算「加入了教會」。他們偶爾上主日學,一個月去教會作一兩次禮拜。年復一年地過去,他們所學無幾,等到死期來臨,他們就無知無識地進入永恆,關於神及其真理毫無所知,當初「加入教會」時怎樣,死時還是那樣。這種情形誠屬可悲,這並不是憑空捏造的幻想,這是實際的情形。這是今日教會衰弱的原因之一,正如以賽亞所預言的:「牛認識主人,驢認識主人的槽,以色列人卻不認識;我的民卻不留意。」(賽一3)
豈可以淺薄為滿足基督徒不應該以最基本的真理為目標,而應該儘可能深知真理。我們不應該以一點點能夠使我們上天堂的知識為滿足,而是要盡量尋求有關神及其真理的一切知識,使我們在知識上多而又多,日新又新。如果我們沒有從神的話語中有新的獲得,我們在知識上就沒有真正的進步。因此,牧師與教會領袖應當像主耶穌所說的文士那樣,常常從神話語的寶庫中拿出「新舊約的東西來。」(太十三52)「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終日不住的思想。」(詩一一九97)「你的言語,在我的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詩一一九103)今日在大部分福音派教會中,存在著一種對真理漠不關心的態度,甚至是憎嫌真理。差不多所有的教會,都受到這種傾向的影響,無人敢說他能將這種毛病根除。人們心裡流行一種強烈的誤解——以為真理並不是基督教的要素,因此不必學習。人們認為教義根本是不能忍受的,甚至會友要求牧師的講道是完全屬乎「靈修的」或「傳福音的」,或完全與「實踐的基督教」有關的。凡是「扳起面孔說教」的,都在他們反對之列。那些不知道基督教究竟是什麼的會友,都喜歡他們的牧師講「基督教與心理學」、「基督教與勞工問題」……等題目。簡言之,他們要果子,卻不要結果子的樹。此種只重「靈修」或「傳福音」,而不以純正聖經教義為根基的觀念,對教會有很大的破壞力。如果這種勢力在任何教會中繼續得勝,那麼教會就不是真正的基督教會了,而只不過是空殼子而已。某種嚴重的錯誤從「輕易離開某一教會而加入另一教會」這件事上可以看出來人們對真理或教義的重要性缺乏認識。他們新加入的教會,從信仰上「稍有不純」到「絕對新派之間或許程度各異,但他們離開教會的主要原因,往往並不是信仰純正與否的問題,而是為了方便、好虛榮或與牧師意見不合。當今信徒大多無法有系統的、合理地說出自己的信仰,他們以為那是多此一舉。這種反理智的偏見,其結果就是攔阻人去追求所需要的宗教知識與教義上的訓練。這種無知無幼稚的成見,攔阻他們去追求他們所缺乏的真理;這就像事先認定全麥麵包不好吃的小孩,一口也不肯嘗看看它到底是什麼滋味一樣。很多人也是這樣心存成見,反對教義,不肯開放心胸。他們連試聽一次教義的講座,試讀一本有關教義的書刊都不肯,卻一口咬定那些是枯燥無味,不好消化的東西。這種人是被自己的成見害了自己,他們拒絕領受那些會幫助他們靈命健全的、生活的必需品。障礙必先排除
今日教會的牧師與領袖都知道查經班是必需的,但他們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在教導會眾的路上有塊大絆腳石——對聖經教義漠不關心的態度。牧師若想在道理上栽培信徒,非先除掉這個障礙不可。在許多人的心門上都有這塊大石頭,這塊石頭必須挪開。否則當牧師講解基督真理時,他們的心門總是關閉著,猶如鐵幕深垂,真理無法進入,他們所聽到的只是空洞的聲音而已。那種先入為主的、頑固的反對教義的成見,必先除掉,否則,牧師的教導是事倍功半!一般人對真理的忽視並沒有什麼特別的緣由。初信者,剛脫離了異教思想,如果對基督教的教義不重視,那可能是因為他過去的背景,缺受學習真理的機會,或因教會根本不教導信徒有關教義的真理,所以他們根本學不到什麼。但論到詭辯派的忽視,那是另外一件事,這一派的忽視並是由於缺乏學習的機會,乃是有更深之根源,而且這種根源並非始終一旦,它是從外面來強加在基督教身上的——由於宗教界有些所謂之「專家」與領袖故意地輕視教義,所以一般信徒心中就被播入了反教義、反神學惡種。以「經驗」代替真理根本上說來,今日基督教界反理智的成見以及反教義的風氣,受三個人的生活與工作影響很深。這三個人就是康德Immanuel Kant)、施萊馬赫(Frederick D.E. Schleiermacher)與黎秋(Albrecht Ritschl)。他們都是德國人,他們都把宗教中理智的成分打了折扣,專註情感。說來倒也令人費解,這三位原都是思想上的健兒,他們卻都忽視了宗教里理智的部分而著重其它。雖然有千萬的人根本沒有聽過康德、施萊馬赫與黎秋這三位的名字,可是無形中都已經受了他們的影響。教會中許多人也都不知不覺地在思想上受到這時代風氣的熏陶。把宗教的真理由「形而上學」分離出來的始作俑者是康德,他認為信仰是超現實的,是我們的感官所不能知道的。施萊馬赫與黎秋同步康德的後塵,他們都把康德的哲學思想放進宗教里。施氏(1768—1834)被稱為「現代神學之父,他是普魯士陸軍隨營牧師之子,熱心學習康德著作。施氏的主要神學作品是《根據福音派基本原則的基督教信仰》,於一八二一年問世,後經修訂再版,書中主張基督教的本質並不在教會的信條中,而在宗教的情感里——使人經由教會,藉著基督,去信靠神的那種情感。施氏主張以宗教情感來代替聖經真理,他認為講道的內容當得自傳道者的宗教感受。他雖被稱為「現代神學之父」,其實他是神學的破壞者,因他使神學淪為只是人類宗教意識的研究。使人們將認識的對象由啟示性的神,轉為宗教性的人。施氏重方法而輕內容,重感受而忽視真理與知識;他以主觀的宗教經驗,代替了神在聖經中的客觀啟示。如果說他是現代主義的肇始者,並不為過。以「屬靈價值」代替真理黎秋(1822-1889)為德國柏林福音派教會牧師之子,他的「使命」是想把宗教從他謂的「哲學的暴政」中解放出來。他認為宗教應該以人的需要為範疇,他把「利用神」看成比榮耀神更重要。他所關心的是宗教而非神學,是經歷而非真理,是「價值」而非教義。黎秋反對基督教「代刑」的觀念——基督的贖罪是為了滿足神律法的要求,並將基督完全的義歸給信他的人。他用「父子」觀念(上帝為父,人類皆兄弟)代替基督代贖的真理。黎秋認為神學與「形而上學」是對立的,基督教教義與絕對真理也是對立的。根據黎秋的說法,基督是誰並不重要,基督對我們有何「價值」才是重要。如果施萊爾馬赫被稱為現代主義之父,那麼黎秋就是曲解基督教教義、使基督教只剩「屬靈價值」的倡導者。
如何應付這種忽視對此疾病作診斷很容易,要開有效的處方卻很困難。但無論如何,我們必須找出補救的方法。首先應注意的是,教會的牧師與教師對於基督教教義的絕對重要,應有強烈與清晰的信念。教義對於基督教的重要性,猶如人身體中的骨骼,那並不是相對的重要,而是絕對的重要(不是可有可無,而是非有不可)。沒有教義,就沒有真正的基督教。必須在這一點上有徹底清晰與確實的認識,教會才可能有真正的進步。其次,傳道人絕對不能因著不愛聽教義者的要求就在講道上妥協,這是一種試探。傳道人往往妥協了,把教義的講道丟在一邊。傳道人如何為了迎合義般人忽視教義的心理,於是專講靈修和實際生活上的教導,必將發現得不償失!身為主的僕人,我們的使命是從神得來的,並非從會眾得來的。不拘任何代價,我們要忠於聖經——不只是不否認聖經的真理,更是要進一步地,有長期計劃地講解聖經真理內容,闡明其正意以及真理的體系。只重「靈修「而忽視聖經知識的傳講乃是罪惡,而且是今日教會中的大罪。大多數教會和教會的出版社都迎合此種心理,許多教會的牧師在進台上所講的也是如此,但那是罪。「你要……盡意(With all thy mind)愛主你的神」——其含意就是包括教義的傳講。我們萬不可在這一點上屈服,假如我們為傳真道打破了飯碗,我們也不會比古時的真先知更不利。我們當剛強壯膽,站立得穩;雖然在一些時髦的、不屬任何宗派的教會書刊中,常常擺出迎合人胃口、用溫水沖淡了的脫脂牛奶,我們還是應該供應乾糧,應該清清楚楚、一針見血地指出基督教信息的本質。第三、要盡量使教義趣味橫生。說真理「乾燥無味」,那是沒有根據的,當然對未重生的人來說,真理是難以入耳的,念聖經也是味同嚼臘。神的福音「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為愚拙」(林前一23),但在靈性上醒悟過來的人是受歡迎的。要使教義性的講道有趣味,需要花很多時間去預備,但不是不可能的。我們在教會裡不能討人人的喜歡——耶穌在世上時也未做到這一點——但我們能傳道講討神喜歡的真理,完成祂的旨意,這才是我們傳道的目的。傳講教義並非專門講「正式的」教義神學。將正統基督教教義存在心中的牧師,能以傳記式的,歷史式的,解經式的以及其實種種傳道法把教義宣揚出來,而不會與聖經的教義內容脫節。再者,對初信者不要講太多教義,因他的胃還沒有那麼大的消化力。要漸漸地把他們引入勝境,「律上加律,例上加例,這裡一點,那裡一點。」(賽二十八10)我們可以循序漸進,但必須提供真貨,而不是那些流行,或是只講「理念」與『價值「的肪製品。
教義講道的結果忠實地傳講聖經教義,漸漸地你將會發現有一些人在教義上得到啟發,終於很清晰的明白了基督教信仰究竟是什麼。看見會友如此得幫助,你會覺得很欣慰,同時也就得到了一個不會再說教義的講道「太深」或「那是神學上的吹毛求疵」的人。這樣的人才是教會的真正產業,這就證明牧師在主裡面的勞苦不是徒然的。此外,我們也應當提醒信徒多閱讀有價值的教會書刊。並不是所有的書刊都適合一切的信徒,這些書刊務必與信徒的程度與吸收能力相配合。真正有價值的基督教作品,必然會幫助人注重、體會神的真道。2. 世俗主義的阻礙世俗主義的阻礙宗教只是人生的一部分?「世俗(Secular)」一詞是從拉丁文「世代(age)而來的,它可以被解釋為「屬乎非宗教、非神聖,非屬靈的事;是暫時的、屬世界的」。世俗主義就是非宗教的人生觀,它根據世俗化的人生哲學,認為人生從整體看是「非宗教的」,而在整個人生中,有部份可以被稱為宗教,也就是論到人與神的關係。世俗主義將宗教僅限於人生的一部份,人生的其它部份與宗教無關,也不受宗教影響。根據世俗主義,神僅僅與人生的一小部分有關,論到其餘的事時,神似乎干涉不到,也毫無關係,因此有人說,神對人的日常生活毫無意義。宗教被認為可有可無世俗主義是教會內部的慢性毒瘤,人們有一種假設,認為宗教在人生中只是一個偶發事件,說宗教所牽涉到的只是人生的一小部份。近代歐美文化的特點就是世俗主義,現代的西方文化認為人已經自足、自立了——覺得不再需要從神而來的救助。在《時代雜誌》中,我們可以看見這種對宗教的態度,它認為宗教只是人生中的一部份,因此將「宗教」這一個專欄夾雜在「運動」、「電影」……等專欄當中。這種世俗化的人生哲學,與真正的基督教信仰風馬牛不相及。
西方文化已經從有神論轉為世俗化,上帝被認為是奢侈品、多餘的,有沒有都無所謂,對大部分的人來說,他們沒有神也照常活下去,所以他們平時並不會想到神,只有在大難臨頭,一切方法都用盡的時候才想起神,也就是所謂「平時不燒香、臨時抱佛腳」。無神的文化,只在急難時,才「臨時抱佛腳」,把神當作最後的救星。世俗主義將神限定在人生的一個小小領域——就是只限於宗教的情緒與崇拜——之內。根據世俗主義,上帝的領域只是在這地盤中,他們認為上帝最好只要在這個範圍里活動就好。世俗主義並不否認宗教這回事,也不否認人是有宗教活動的動物。他們認為在宗教方面,人可以承認有一位大能者,或稱為上帝可是這位上帝只在宗教的範圍內活動。那些認為在日常生活中用不到神,在生活中從未想過神的榮耀,從未以祂的國度為目標的人,仍然覺得他們偶爾需要神來赦免他們的罪,根據他們的哲學,神是專門干這個差事的——赦免人的罪——神不能對人的生活有任何別的要求,但是當人需要神,需要祂赦罪的時候,祂就得義不容辭地赦免。至於其餘的事,神就得乖乖的退到一邊,因為平時並不需要祂,只要靠自己就可以站立得住了。現在我們要問,這種世俗文化的根源是什麼?我們不能說這僅僅是由於人的懶惰、自私或為所欲為的習性。這個根源是從哲學方面來的,現代世俗主義文化是從現代科學、現代哲學兩方面生長出來的。科學讓人自覺很有本事說到科學,首先就讓我們覺得,現代的科學與技術實在是力大無窮,令人覺得自己很了不起,認為萬事萬物都是受自然律的控制。他們並沒有想到在自然律的背後還有神的管理與看顧,換言之,現代人並沒有看見神的手在運行在自然界當中。人能夠建設巨大的水力發電廠、超音速飛機,人能夠使原子分裂,帶來毀滅性的結果,人這麼有本事還需要神嗎?現代科學解釋任何事情時,都已經想不到神了,這樣一來,現代人對自己就更有自信,覺得自己可做任何事。甚至認為將來人都可以去太空旅遊。但偶爾會發生一些叫人不知所措的事,像龍捲風、地震……等,那時人們才想到要依靠上帝,至於人生其它的事就覺得不需要依靠神。由於現代科學技術在物質方面有了很大的成功,人的知識大為進步、發達,人的驕傲也隨之增加了,不肯謙虛地信靠神。
現代哲學忽略神現代世俗文化另一個根就是現代哲學,以康德為例吧,他的哲學已遠離對上帝的信靠。就人生的整體來看,現代哲學認為神是無關緊要的,結果就與聖經有神論產生對立,世俗化哲學不承認人需要神,不覺得需要給神留一個地位;神只在宗教情緒與崇拜這個狹窄的範圍之內,此外神無用武之地。現代哲學中提到「神」這個字,其意與聖經中的神並不相同,往往他們所指的乃是泛神論中的神,認為祂只不過是宇宙的某一方面,或只是人心的一種投設而已。現代美國的實用主義,就是從現代哲學發展出來的結果之一。實用主義主張凡是好用、能用的就是真實的。實用主義當然也沒給神留餘地,在它裡面沒有神。今天許多人雖然沒有研究過哲學,可是卻深深受到哲性思潮的影響。有充足的證據清楚的顯示,在我們的教育體系中,學生們深受實用主義的教育理念所影響。換言之,哲學家的看法也影響到幼稚園的孩童。世俗主義包圍著我們,處處瀰漫著世俗的思想,有時候我們可以很明顯地看見到世俗化,有時則是心照不宣,人心深處往往隱藏著世俗化的大前題——無論做任何事都以世俗為念,無論走到那裡都接觸得到世俗化思想——在電視、報紙、聯合國、國會……到處都是一樣。人們覺得沒有上帝日子還是照常可以過下去,這並不是說他們反對神、不要神,他們也說:「神不一定是不好!只不過,神是多餘的,是可有可無的。」宣教師到國外傳道,遇到許多惡勢力及攻擊,那時,信與不信的馬上可以分別出來,因為他所處的是所謂的異教地區,在那裡基督教——以神為中心的社會團體——與非基督教有很明顯的區別。但是在美國就不一樣,你很難分辨一個人的立場如何,他可能是教會的會友或執事,然而他卻認為神與他大部份的生活是無關的。世俗主義悄然滲透基督徒處在世俗的環境中,難免會受環境影響、受感染,教會也很可能從現代文化和世俗主義中吸收對人生的看法。基督徒也是人,他們也要看報紙、看《讀者文摘》和一些通俗性的文章,不知不覺地就從字裡行間吸收其觀點。基督徒聽廣無線電、看電視節目、參加社區活動時,也很難免不受影響。
世俗主義的影響是緩慢的、柔和的、逐漸的。如果世俗主義像有神論(以神為中心)的人生觀那樣帶來突然的變革,基督徒將會很快的發現它並加以抗拒;問題在於世俗主義的感化卻是那麼溫和、緩慢,是一點一點的,又是那麼全面性、繼續不斷的,以至於基督徒在不知不覺中,將世俗主義完全吸收,卻渾然不知自己的觀念已經變遷。如果你離開家到另外一個地方,你很容易注意到這地方的水質與你原來住的地方不一樣,這是因為變遷的很快、很突然,才使你注意到;其實你原來住的地方,其水質並不是從未改變,而是因為你長期住在那裡,你沒有感覺到水質慢慢地在改變,現代世俗主義對教會的滲透也是如此。這並不表示教會在傳講世俗主義,乃是教會容忍世俗主義,認為那是理所當然、順理成章的事,沒有人加以反對,予以分析,也沒有人大肆批評。從有神論的人生觀轉變到世俗化的人生觀,雖然是逐漸的,最後卻使我們悖離了屬靈前輩們的信仰。我們的屬靈前輩並不認為宗教只是影響人生的因素之一而已,他們並不是把上帝放在一個特區里,希望祂規規矩矩的待在那裡範圍里;他們乃是認為神是人生真正的目的,因為聖經上說人是為神而存在的,而現代文化卻認為神是為人而存在、聽侯人差遣的。現代文化是不讓神當神,不讓神走自己的道路。許多教會已受影響信仰只是人生許多的偶然之一——今天許多基督徒已經向這種觀念妥協,他們容忍這種觀念,不但不與之對抗,反而深受其影響。沒有一個教會完全躲開致人於死的病毒的影響——就是最純潔、最嚴謹、最忠實的教會也很難避免。請告訴我,有那個教會的信徒不看報紙、雜誌、不聽廣播、不看電視機不送自己的子女上公立學校?若果真有的話,我才相信有不受世俗主義影響的教會,可是事實上沒有這樣的教會。有些教會是被動的接受,有些教會會加以抵抗,但是他們或多或少都受到影響,這是不能否認的。世俗主義的滲入,的確是教會受挫折最主要的原因之一,也是目前教會軟弱與缺乏感召力的主因之一。了解目前的景況乃為當務之急,因為如果不明了真相,我們就無法與之對抗。信實的教會與之對抗世俗主義影響到信實、純潔教會——這些教會認識世俗主義的真面目,並與之對抗。世俗主義也影響到妥協型的教會,這種教會包容世俗主義而不與之對抗;世俗主義更影響到我們傳福音的對象——社會大眾。所有傳福音的努力往往都與世俗主義正面衝突,在一般人的心中,很少有例外,都潛伏著一種誤解——宗教只是人生中的偶發事件,神只不過是使人達到幸福的一個手段而已。純潔、信實的教會受到以世俗主義為主的妥協型的教會所包圍。這些妥協型的教會盡其所能的從比他們小的教會中爭取會友,他們這樣偷羊還大言不慚,美其名為「教會聯合」,一點也不覺得良心不安。他們以大吃小,小教會的會友往往比較容易受騙,他們所用的誘餌常常是很世俗化的。今日純潔信實的教會正面對著這樣的挑戰。誰願意加入這樣的教會,強調我們的日常生活級社交生活及所做的事業都要所信仰的支配呢?假如另有一個很大又很有名氣的教會,只要求你有一次公開承認自己是會友,此外對你一點要求也沒有,那誰也不願意加入那個教會呢?有許多基督徒就因為覺得那些妥協型的教會比較合情合理,並不考慮其中所隱藏的危險,就紛紛離開自己原來那比較保守的,純潔的、信實的教會,轉而加入那些可以容忍一切的教會。世俗主義廢棄基督教信仰縱然是在教會公開承認信服基督的人,心中也可能有世俗主義的想法。他們雖然公開承認信服基督,以祂為主,但在他們心裡往往潛伏著狡猾的、下意識的保留——認為基督只是我宗教上的主宰,而不是全部生活的主。這樣一來,就廢除了基督教信仰的意義,所有誓言都歸於無有,且與基督徒的見證相抵觸。為什麼有些基督徒只在他們喜歡的時候才來教會做禮拜呢?為什麼有一百位會友的教會,參加禱告會的只有十幾個人呢?乃是因為這些心中隱藏著世俗主義的觀念。為什麼有些人揮霍無度,然而在神國需要的經費上卻一毛不拔呢?為什麼有些人公開宣誓,但事後就毀約?為什麼有些人答應守安息日為聖日,過一陣子之後卻在星期天去參加家庭野餐會或外出度假旅遊,甚至只是待在家裡而不去禮拜呢?其答案都是世俗主義的作祟。為什麼有些基督徒那麼容易換教會,而且往往並沒事先調查清楚就隨便加入呢?還不是因為世俗主義!這些人心裡有個假設:宗教只不過是生活上的一種調濟,應該保留在一範圍內;他們認為:無論如何宗教都不可侵入他的計劃、慾望、便利、活動、取捨之中。他們要神,卻不要神干涉他們的私生活。他們雖然說願意接受教會會友所需要履行的一切條件、誓約、信仰告白,但是,他們心裡如果隱藏著世俗主義的念頭,那些誓約就變得毫無意義。世俗主義好像漂白劑,會將許多顏色都除掉了。聖經信念與現代世俗主義的對抗「起初神……」,聖經開宗明義就告訴我們人生的哲學與主旨。「起初神」這是說到萬物屬於祂、藉著祂,也是為著祂而有,我們的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有了祂,人生就有了基礎,在祂的光中得以見光。根據聖經,就各方面來說,神乃是人生的必須,神也是人最大的方向與目標。「人生的主要目的乃是榮耀神,以祂為樂」(韋斯敏斯特要理問答第一條),這句話雖不是直接從聖經上引出了的,但其中的思想卻是出於聖經。為神的榮耀而活乃是人生主要的目的,這種說法是根據聖經的人生觀而來。根據聖經,人活著是為了信仰,信仰並不是為了生活,並不是因為信仰能幫助我們的生活才相信;相反的,我們活著是為了要達成信仰的要求,我們生活中其它一切的事,都是為了達成信仰的目的——這就是基督徒應有的人生觀。神的存在是一個偉大的事實,也是人生的目的,其它一切事情的意義都是在於神,若沒有神,人生將是一片空白,毫無意義,人生就陷於盲目的機遇中。沒有神,人生等於零,如果我們不以信靠聖經中這位神為起點,那麼在宇宙中就沒有一件事情對我們是有意義的。人生之所以有意義,乃是因為其背後有一位無限的神,祂按照自己的主權,根據祂無上的智能已經做了奇妙的安排。現代世俗的思想與生活受了一個與「榮耀神」完全相反的信仰所控制。現代思想以人為出發點。並且認為人可「足乎已而不待於外」。現代思想也把神帶來了——卻不是聖經中的神,而是世俗主義自己所造出來的神——以便於以後有需要時,他們的「神」就可以派上用場了。現代思想把「神」看成一個好幫手,往好處說,就是神對人的道德有幫助。現代思想不認為神是萬物的根源和目的,現代思想的根基並不是聖經的啟示,而是屬人的哲學與臆測,它是以人為中心去看萬事萬物。務必反對世俗主義如果我們想要遵從聖經的人生觀,就必須向世俗主義挑戰,並需要斷然拒絕其影響,跟它妥協是行不通的。我們必須承認自己是與眾不同、分別為聖的人,我們唯有在神的光中才得見光。我們要靠著神的恩典,正視今日世界,並要明確的宣告我們全然接受並歸依聖經中的世界觀和人生觀。我們如此歸依聖經中的人生觀,可能會立刻成為人們譏笑、指摘的對象,我們可能被形容為「心胸狹窄」、「不能容忍」、「落伍」、「不學無術」、「鑽基要主義的牛角尖」……等等。但,我們根本不必懼怕這些的譏諷,我們乃是為著基督而受羞辱。只要我們能為自己的信仰提出自由,我們就可以挺身昂首、毫不妥協地為神作見證。真正的基督徒絕不會是個失敗主義者!只要上帝活著,祂的應許是永不改變的,我們必須有信心,勇敢的面對我們所遭遇的一切。面對世俗主義,我們所要做的頭一件事就是:必須認清世俗主義的真相;教會應該就事論事,不應在那裡耍花槍;明明教會有些事已經不對勁,卻裝腔作勢、虛與委蛇,認為一切都在順利進行、毫無問題。教會忠信人士應當坦城、勇敢的面對世俗主義、予以迎頭痛擊,不但要指出其錯誤觀念,同時也要闡明與之相反的、聖經的人生觀。虛張聲勢是於事無補的,佯稱基督教與現代文化之間並沒有天淵之別也是無用的。時候到了,我們應當覺醒,二者之間隔閡的事實的確存在。世俗文化盡其所能的想要侵吞教會;世俗文化已經侵吞了不少的教會,因為那些教會在不知不覺中依從了以人為中心的文化,從未向之挑戰或提出反抗。唯有真正忠於聖經的信仰(有時被稱為改革宗信仰)才能向世俗主義挑戰。真能與世俗主義對抗的,就是「全體主義(Totalitarianism)」,一貫的、忠於聖經的信仰就是全體主義,所有對聖經半信半疑的思想體系,都含有分裂的種子,終必失敗。而加爾文主義正包含著鋼鐵一般堅固的立場,它必然會延續下去。現代世俗文化將神限定在一個「宗教特區」裡面,反之,我們按照全套聖經真理,相信人生命中所包含的任何事,都是為榮耀神而存在的;所以真正忠於聖經的基督教信仰與世俗主義是完全對立、背道而馳的。僅僅傳講靈魂得救,並不能對抗世俗主義,我們還必須闡揚「生活上的得救」以及「為神的榮耀,將生活全然奉獻給神,」的真理。換言之,我們一切的傳道、見證都必須將神的榮耀擺在第一位,甚至人的得救也是為了神的榮耀。神的榮耀第一,人的得救第二,要對抗世俗主義,我們必須要將神當得的榮耀歸給祂,把神放在神應得的地位上。狹義的信息不能對抗世俗主義。目前最急需就是真正的基督教教育,荷蘭的加爾文派教會在荷蘭及美國,在這一點上都做了先鋒,並獲益匪淺。有人說:「是的,我相信我們學校應當念聖經,我們應當有暑期聖經班、主日學……等等」,但是,把這一切加起來,這是沒有解決基督教的難題,我們所需的並不是在世俗化的教育體系中加上一些基督教的教育,而是一個讓神居首位,凡事榮耀神的教育體系——不僅僅在課程中加上聖經與宗教,乃是以聖經中的人生觀與聖經中的真理來主導整個的課程。如果學校中老師們的思想受了杜威哲學的影響,在這樣的學校中即使有聖經可念,或教幾門聖經課程,也不能說它是基督教的學校,充其量也不過是傳授學識而已。我們所需要的乃是真正的基督教教育,這樣的教育已經通過考驗,證明它真正是教會的後盾。當然這種教育耗費相當龐大,需要人們的慷慨捐獻,還需要具有偉大信念的人肯為之擺上。但是,這將帶給學生純全的教育,其果效宏偉,值得我們重視。我們真應該拋棄一切的嫉妒與成見,以寬大開放的心來思考這件事情。第二,教會在接受人成為會友時應該用比較高的標準。當然,這說起來很容易,做起來難。不過,我們還是應當很認真地詢問那些想要加入教會的人:「你是不是打算很很忠實的參加教會,還是只有在心血來潮時才參加一兩次聚會?」我們也應該問他們是否真心愿意成為忠心的管家?是否願意認真守安息日?在神國的利益私人計劃、願望產生衝突時,他們是否真的願意以神的國為第一?具體的說,肯不肯犧牲經濟上的利益來支持教會的需要?要這樣做需要相當大的勇氣,要開始做這樣的事是很困難的,因為在教會中有些教友根本不想遵照如此高尚的標準去生活。從世人當中接受一些人加入教會時,牧師和教會的權威都受到質疑,為什麼呢?事實上每個人都知道教會中有許多老會友,他們當初都立下了同樣的誓約,後來違反了那些誓約,可是教會卻對此莫可奈何,也沒採取行動。有些中國媽媽常常對小孩子說:「你要乖啊,你不乖我就把你耳朵剁下來。」這句話在小孩的心裡所產生的結果等於零,因為他們聽這句話不知幾百遍了,他們知道不會有人來割他們的耳朵,所以還是為所欲為,肆無忌憚。照樣,世俗主義在教會與信徒中間也非常盛行,誓約有沒有都已無分別。當然,這並不是說沒有一個人是誠實的,乃是說人們心裡頭常隱藏著世俗主義的大前題,他們立了誓約,但,如果他們不想守安息日,他們還是不守安息日,待在家裡不到教會,因為他們認為神無權干涉他們的私生活。第三:對況世俗主義入侵教會的另一個必要步驟就是恢復聖經中的教會懲戒。教會懲戒幾乎從今日的教會生活中被取消了,如果有人在教會中犯了某項大罪,或許教會還會採取懲戒行動;但是對於平常、一般性的違約,以及過去立下的誓約未認真去達成者,教會就不聞不問,甚至大家都習以為常、若無其事,這是教會衰弱的一大原因。3. 對教會法規的輕視 我們生活在相對主義的時代中教會的治理與懲戒是神所設立的,其背後有教會的的大元首主耶穌基督的誡命與權威,當然,最終是神的權威。因此教會治理與懲戒的任何裂痕與瑕疵都必須非常留意,因為對神絕對的權威如果有任何的馬虎,對神國的興盛與未來的發展為害至巨。我們生活在一個相對主義和利己主義的時代,幾乎任何事物都沒有絕對的原則、絕對的是非標準。結果關於教會治理與懲戒的想法與做法,在教會中也產生了很深的歧見,甚至有許多教會根本就忽視這件事情,這種忽視是大部分基督徒和大部分教會都心照不宣的事實。教會懲戒乃聖經規範我要特別提到教合懲戒,雖然教會治理與教會懲戒理當相提並論,而且事實上也是萬萬不能分開。它們雖各有功用,卻相互關聯,有唇亡齒寒的關係。沒有教會治理,就不能有任何真正的教會懲戒;成功的教會治理乃是執行教會懲戒的後盾,若是治理不力或甚至沒有教會治理,那就根本不可能有教會懲戒。另一方面,空有教會治理而無教會懲戒也是無濟於事的,這就像政府有法律卻不執行法律、不秉公行義一樣。有教會治理卻沒有教會懲戒,時日一久就變成了紙上談兵,徒具形式,毫無作用。下面幾處經節可以證明,教會懲戒在基督教會裡乃是聖經的規範:太十八:15-20;林前11-13;啟三18-22。教會在世界裡,卻不屬於世界。自亞當墮落以來,世界上就一直有著兩種的對比——該隱與亞伯、撒但國與神國、世界與教會的對比。神命令亞伯拉罕離開迦勒底吾珥,同樣的,要成為教會的中堅分子,就不應留在受世界管轄之環境里的。神將以色列人和埃及人分別開來,並堅持與祂立約的以色列人和迦南人之間必需有嚴格的區別,今天神也要求教會與世界之間有清楚的區別。世俗主義必須從教會中除掉,這顯然是聖經的要求。但是,這該怎麼樣才辦得到呢?在某些歐洲的基督教國家裡,一般人民和教會會友幾乎沒有什麼分別。除了天主教、猶太教及其它少數團體之外,絕大多數的老百姓都算是教會成員。可否以「重生與否」為標準?經常有人誤以為判斷教會成員的標準是「重生」,他們認為教會不應該把那些沒有重生的人計算在會友中。幾年前在東北,有位中國傳道人對我說:「牧師啊,我們只應該給那些真正重生的人施洗。」我說:「張先生,那是一個崇高的標準!請告訴我,我們怎樣才能確實知道哪個重生,哪個不是?」張先生回答:「噢,那還不簡單,我告訴你那些人重生,你就可以給他們施洗。」但是過沒多久,我們發現有些張先生同意過的人,其實並沒有真正重生。以「重生與否」或以當時稱之為「真聖徒」者為標準,來判斷一個人是否可以成為教會的會友,這是早期新英格蘭(美國東北部)清教徒教會的一個似是而非的做法。那時願意加入教會的人先要在教會中講述自己的信仰經驗,如果會眾或長老們覺得講述的人是真政悔改信主的,就許可他入會。然而,這個理論在實行時就不攻自破了,因為有許多英語說得很漂亮、口才比較好的人,很容易使教會深信他們已經真正重生,事實上這些人可能只是比較好的推銷員罷了。也可能有許多其它的人,已經真正成為神的兒女,卻因為口才不好,不會作生動的陳述而被摒棄在有形教會之外,不得領聖餐。結果就演變成成名實不符的情形。根據聖經和可靠的改革宗神學,教會成員的真正判斷標準不是「真聖徒」或是重生的證據,而是可靠的信仰表白與順服。行邪術的西門受洗成為教會的一員,但他顯然沒有重生,彼得告訴他,他還在苦膽之中,被罪惡捆綁。同樣,約翰壹書二章19節提到的那些「從教會出去,不是真屬於教會」的人,顯然本來都是教會團契的一份子,否則他們也不能「從教會出去」。因此,真正的判斷標準應該是可靠的、在基督里的信仰表白,並宣告順服於祂。可靠的信仰表白與順服何不謂「可靠的信仰表白」?它的意思就是不以教會的判斷為標準,而以申請入會者自願的、非強迫的信仰表白為主要根據。申請加入教會者不需要證明自己已是悔改相信了,除非他言行不一、罪證確鑿,否則只要他肯表白就行了。背負責任的是申請入會者,而不是教會來決定他是否真正重生。「可靠的信仰表白」乃是有充足的內容(而非無知),以及與表白一致的生活伴隨著(而非言行不一)。當然,教會必須決定這種表白的內容,並且衡量申請入會者的表白,以決定那確實是可讓人置信的表白。如果能藉著這種合乎聖經的標準,來接受人成為會友,可以領聖餐,那們世俗的標準就從教會中被除掉了。聖經標準豈容輕忽如眾所周知,聖經的標準在今日的教會中已普遍地的被忽略了。許多宗派實際上都有開放的會員工開放的受洗、和開放的聖餐。於是教會與世界的界線就變得模糊不清或為人所淡忘了。據報導,「唯一神教派」(Unitarian Church)的教堂門口有一塊告示牌,上面寫著教會的名稱和另外一句話:「想過好日子的人歡迎了此」。我想,要是魔鬼被准許可以用他自己的定義來選擇他所認為的「好」是什麼,那麼連他都會加入這個教會。像這種開放式會員制的教會,世界的標準也將賜行無阻地湧入其內。教會當與世界有別只有徹底遵守聖經的標準才能使教會與世界有別。當然,這要在神面前遵守,完全不是照人的意思來作決定。這人有什麼來頭,與他是否能成為耶穌基督教會中的會友毫無關係。只要他有可靠的信仰表白,並附帶美好的生活見證就可以了。而那些在真理上無知、什麼都不懂,生活又不合聖經規矩的人就不應被列入會友當中。那些已經是教會會員的人,也一樣必須持守信仰與生活的聖經標準。在持實信仰與生活的聖經標準這一方面,老會友不見得比新會友更容易。就我所知,有一些書美國海關不容許出境,但怪的是,這些書卻在美國卻有出版商自由發售。它們不能進口,但是它們卻能出現,並留下來。這種怪現象在教會也有,教會一方面主張應該按崇高的聖經標準來接納新的會員,另一方面卻又容忍那些老教友有嚴重的罪惡與敗壞,不正是那個情形嗎?懲戒是全教會的責任教會的長執們應該觀察會友,看看他們有沒有遵守信仰與生活的聖經標準。可是這份工作也不能全部落在牧師與長老身上,每個會友都有責任,會友當彼此關心、彼此勸戒,當這種方式不能達到目的時,才須由教會出面採取懲戒行動。當教會的會友常常彼此勸戒,教會的牧師與長老也能認真執行懲戒時,教會就不會變得像世界一樣。羞辱與困擾應當及早防範,以免一發不可收拾;有了問題必須儘速解決,以免墮入無可救藥的地步。會友與長執必須時常樂意從事這件事情。我們很容易會像該隱一樣說:「我豈是看守我弟兄的么?」我恐怕多少會有一點兒不高興或面有難色,甚至可能還會極不高興或有極其困擾,所以即使不是完全置之不理,我們也很容易故意拖延。於是,一再的錯失良機,直到某些會友已經誤入歧途,挽救不回。最後,他們變成對信仰完全漠不關心,多年不參加公開聚會以後,他的名字就從教會名冊上被除掉了!這並不是合乎聖經的教會懲戒,這當然也不是聖經所要求的做法。當有人開始誤入歧途時,旁邊的人就應該注意到了,並且應本著謙和的心將他挽回,勸他行義。教會懲戒的真正目的,不是在某人已經無可救藥時開除他的名字,而是及時做一些事來挽回他們。教會懲戒幾乎要消失了目前連那些自認為純潔、忠信的教會,也都幾乎不實施教會懲戒了!這真是極其怪異的事。教會關於這個問題所定的法規如今已形同具文。除了那些極度敗壞、大錯特錯的事之外,教會什麼都不管。其實,今日在腐蝕著教會的並不是那些罪大惡極、大錯特錯的事,而是一些普通的事,如忽視蒙恩之道、公開破壞盟約之誓言、忽視安息日、忽視洗禮、不忠實地參加崇拜例會、張家長李家短地說一些誹謗與罪惡的話,對教會經濟上的需要一毛也不支持——這一切看似平常的事亟須根據聖經的指示加以糾正,然而教會對這些事卻視若無睹、毫無作為,直到一切都太遲了才出面懲戒!加爾文與教會懲戒日內瓦宗教改革家加爾文約翰認為教會懲戒是極其重要的事,所以當不公義的事臨到他自己和日內瓦的市議會與立法局時,他斷然拒絕在這問題上妥協,他只願對幾個不涉及大原則的事情讓步,在教會懲戒方面他拒絕作任何讓步。他堅持一定要合乎聖經的教會懲戒,這種懲戒必須經由合格的教會同工來執行,不能讓地方政府的官吏干涉。他堅持在神的道上無知者與名聲不好者不得領聖餐;要是所有別的勸誡方法都失敗了,最後就一定得宣判那些人從教會中除名。愛好逸樂、很世俗化的日內瓦人覺得這真是太不近人情,但加爾文不妥協,而市民也決不讓步,最後他們投票把加爾文驅逐出境,他寧願被逐,直到在神的護理下,日內瓦市不得不再請他回來。教會懲戒不是為了趕人走一般對於教會懲戒普遍有個錯誤的看法,以為那只是一個可以合法除掉一些在教會會友名冊上令人難堪的名字的方法。其實不然!懲戒乃是當所有其實方法都試過而依然無效時,最後才把他的名字從教會刪去。事情擱在那裡幾年了,沒有人說一句話,所有真正合聖經的懲戒又一直被避而不用,直到最後事情爛成一團,才開會列出「清單」——大開刀——一口氣讓二、三十個名字從領聖餐的會員名冊中除名。對這一群人,事先沒有任何指摘、任何努力、任何勸誡,突然就接到一封信通知他們已經被除名了——甚至連通知都沒有呢!這乃是誤解聖經懲戒,誤用為清除「廢物」的方法。懲戒並非節流之法關於教會懲戒,另外還有一個更糟糕的觀念,就是以經濟為出發點。這種想法很讓人吃驚,有些教會工作人員除了錢之外,似乎什麼都看不到,把經濟顧慮看成比人的不朽靈魂更重要。如果今天你家裡有一個人病得很重,你會坐下來拿起紙筆計算看看要是他死了,年每年可以節省多少開支嗎?討論教會懲戒的問題,若是以教會經濟為出發點,這讓人聽了實在會休克,可是這竟然在教會是很普遍的。對我來說,這實在是褻瀆,一件跟耶穌基督之榮耀、祂教會之屬靈福份以及人們靈魂之永遠禍福有關的事,竟然從財務的觀點來討論!基督的榮耀與犯錯者的悔改才是教會懲戒的真正目的——不是在教會經費上省個三毛五毛。懲戒應該是漸進式的把會懲戒局限去它的最後一步,也就是將某人的名字從會友名冊上刪除,這是一項很大的錯誤。合乎聖經的教會懲戒乃是一種長期的、繼續不斷的過程,絕對不只是用除名這個方法。教會懲戒是有其步驟的,這些步驟就是:「規勸→指責→停職(停止教會事奉)→革職→除名。在每階段里,都要有機會讓人悔改,教會方面也要不斷的為他禱告好叫他悔改。當教會忠心地這麼做之後,往往會看見聖靈的能力不斷地在當事人的良心裡動工,結果就是帶來他的悔改與復興;如果他還是反抗到底、頑梗不化,才應該「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太十八17)。將人除名的唯一罪名唯一可以名正言順地將人逐出教會的罪,不是謀殺、不是偷竊、不是醉酒、不是作假見證、不是姦淫,不是不守安息日,不是褻瀆神……,而是「拒絕悔改、怙惡不悛」。只要肯悔改,所有的罪都可得赦免,那怕他是被判死刑、身系囹圄。反之,如果有人勸他悔改,他卻始終不肯,這樣的人不論他所犯的罪是「大」是「小」(即使是說謊或誹謗這一類的罪),要是他頑固地拒絕悔改,用盡各種辦法都不能使他改變時,就必須將他趕出教會了,就如主耶穌所吩咐的,要「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太十八17)。換言之,要把這種人當作還沒有得救的罪人。使徒保羅曾經吩咐哥林多教會「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林前五13),但的,如果那個惡人後來悔改了,教會應該重新接納他。今日教會藐視教會懲戒要說今日教會有什麼特點的話,那就是忽視(甚至於是藐視)聖經所說的教會懲戒。一般基督徒常常用「相對」的態度來看待教會懲戒這個問題,討論這個問題時,所關切的不是「絕對」的是非的問題,而是自己所提的意見有沒有達到預期的結果。他們所關心的不是神藉著聖經所要求的什麼,而是他們所提的見解是否能「贏得朋友並影響眾人」。當教會懲戒淪為「以利已為出發點」時,人們在採取行動前就會先衡量是否能達到自己預期的結果,那麼教會懲戒就被誤用了,那是人帶著有色眼鏡錯看它,它被當作只是人的權威,而不是神的權威。教會懲戒最核心的問題並不是「明不明智?」或「審不審慎?」,也不是「人們會不會喜歡?」,而是「對不對?」——神是不是吩咐祂的教會要這樣做?另外一個忽視教會懲戒的原因是「人情」。參加禮拜的會眾可能彼此是血親或姻親。如果沒有親戚關係,他們才願意執行教會懲戒;如果當事人和教會中三、四位身世顯赫的人,包括一些長老,有親戚關係時,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在這種情況下,教會很少執行聖經所要求的懲戒,甚至對十分明顯的罪行也視若無睹。另一個忽視教會懲戒的原因是怕會產生一些「不利的後果」,例如,某甲是教會會友,但已經十一年未參加聚會了,按照規矩,如果怎麼勸他都不肯回教會的話,應該將他除名,可是教會卻擔心這樣做會使和甲先生有親密關係的乙家與丙家,一怒之下全都離開了教會,於是就不敢執行教會懲戒。無可否認的,教會中確有這種情形,但我們該怎麼辦呢?既然問題是在某甲身上,教會應該直接根據他的對錯做適當的處置,乙家和丙家無論抱持什麼看法都不應該受其影響。政府的法院腐敗,我們會反對,但是教會懲戒的不公正,我們又作何感想呢?拉丁古諺云:「天地可毀,公理需存。」我們怎麼能期待以腐敗的執法來維繫天地於不墜呢?乙家和丙家又怎麼樣呢?要是他們對基督和祂教會的忠心是如此的膚淺與脆弱,僅藉著懷柔政策籠絡他們以及所有與他們關係密切的親屬,使他們能留在教會,這對教會有什麼益處呢?他根本就不是教會的資產!他們黑白不分,留在教會的話徒然成為教會的負擔,要是他走了,教會雖然在人數統計上損失了一些,但卻能在屬靈的能力與純潔上得著了許多。以「離開教會」作威脅另一可能妨礙教會懲戒的原因是:被懲戒的人往往拿「離開教會」作威脅,這並不是出於臆測,而是每次實行教會懲戒就會出現的事。甲先生常常不守安息日,他因為商業上的目的時常長途旅行,佔用了主日的時間,於是教會就去跟他提這件事——通常只是私下勸他——若是照實告訴他「不守安息日」是嚴重的罪,他會怎樣呢?十之八九這個人就會馬上翻臉,大聲向每一個人宣布,他不要繼續在干涉他商務的教會裡聚會了。在下一次領聖餐之前,他會向教會索取介紹信,以便加入一個能寬容並對他的生活不做任何要求的教會。那個教會會大張雙臂接納他,說不定還會請他作執事呢!教會懲戒受「基督徒愛心」攔阻在執行合乎聖經的教會懲戒時所遭遇的另一個障礙,就是有些教會執事託辭反對懲戒的執行,說這樣對待犯錯的弟兄,未免太沒有基督徒的愛心了!這種說分法簡直是把「懲戒」與「愛心」之間樹立了一道錯誤的對比。他們認為這兩者不能相容的,認為我們可以分別實施懲戒或愛心,但不能兼顧兩者。於是懲戒就以「愛心」為理由而擱置了!這種情形在教會屢見不鮮,而且往往是由頗孚眾望的弟兄以愛心為理由,用聽來十分合理、很能投人所好的方式來辯解,結果使人對那些主張按聖經的要求來懲戒的人產生壞的印象,認為他們缺乏基督徒的愛,甚至被人大肆宣傳說他們施行懲鹼是為了報復,或被認為吹毛求疵。這些對那位違規的弟兄所做的「愛的辯解」,反而把罪名歸於贊成懲戒的弟兄。有時候結論是:「總而言之,這件事不要再討論下去了!」另一種常見的結果是:「雖然應該懲戒,但為了「愛心」的緣故,懲戒應該暫緩實施。就像腓力斯巡撫所言,等「方便的時候」(徒二十四25)再說,結果「方便的時候」是永遠不會到來的。這一切都是起源於在懲戒與愛心之間設置了錯誤的對比,懲戒不該被視為仇恨或報復的表示;相反地,懲戒本身應該被認為一種愛的表示——不僅是愛真理,愛教會,甚至也是愛那犯錯的弟兄。對於犯錯的弟兄不予責備,而使他一直落在罪的景況里,那並不是愛。最真實的愛乃是從聖經里找尋神所指定的藥方讓他服下,使他的氣焰受挫,知道謙卑,並得以恢復正常。會眾應當支持教會的決議 另外一種妨礙教會懲戒的情形是——許多教會會友不以合乎聖經真理的道德力量支持教會的決議,反而同情受懲戒者,告訴他:「牧師長老們的」處罰「是多麼糟糕的事,堂會無權這麼做……等等。」這麼一來,教會懲戒好像只是牧師與長老單方面的事,教會其他人就袖手旁觀,或是為這件事表示痛心與惋惜,或是跑去安慰那位被懲戒的人,甚至告訴他:「我們都無法忍受這件事情!」信徒們這樣做必然會破壞了教會懲戒的效果,就像管教孩子的時候,如果父母親當中,一個說犯錯該受處罰,另一個卻跟孩子說:「你被修理,太可憐了!」那麼,父母所有的管教都將落空!懲戒當然是全教會的行為,教會執行懲戒是以全體會眾的名義執行的,全體會眾應該以道德的力量支持教會的表決;不過,他們也不該將受懲戒的人看成敵人,他們應該明白的表示他們贊成教會的處置,並且為那位犯錯的人禱告,希望他能夠悔改。每一位有領聖餐資格的人都曾答應要服從教會懲戒,答應在主里服從教會的判決。但,到底有多少人在認真履行這個諾言呢?當有人向他提起他的罪時,就惱羞成怒,憤然離開教會!可見許多人起初的誓約都只是形式,絲毫都沒有履行的誠意!教會懲戒與教會復興今日有許多人談教會復興,但是,有多少人了解教會一定要認真地與世界之間畫一道清晰的分界線之後,真正的復興才會來臨呢?那條分界線乃是一種可靠的信仰表白,也是一種順服真理的表示,教會可以據此防止一些沒有誠意的人成為教會正式的會友,也可以據此適當地懲戒那違背誓約的會友。教會懲戒一件關乎誠實的事,它是面對事實的做法。神是一位誠實的神,所以祂也要求祂的子民與僕役要誠實。分界線一旦被劃清並且被忠心持守後,我們將得到屬靈的福氣,那是單憑工作計劃,體力,意志與辦活動所達不到的。教會懲戒乃是一種面對現實的做法,神要藉此在祂的教會和子民當中得尊貴、榮耀,並要賜福給誠實的人。若沒有誠實,我們就不能期待神的祝福,當然也就沒有權利祈求復興的來到。要是教會的司庫向總會報告他付給傳道人的薪水比實際該付的多出一百美元,那就是不誠實,凡有是非觀念的人都會反,並要求更正錯誤,但堂會如果向總會報告,名冊上有一百五十位領聖餐的會友,事實上其中幾位只是「掛名」的會友,而且他們根本不適合被接納會正式教友,那麼,這個名冊也算是不誠實,它造成了錯誤的印象,可是卻很少人指責這種不誠實!我們必須堅守誠實,即使半數會友都生氣地離開了教會也要如此。因為不誠實就不能榮耀神,也不能完成祂的旨意。假若為了誠實而導致半數教友憤然離開教會,那雖然是大不幸,但,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基督之名與榮耀終得以彰顯,教會之純全亦得到捍衛,教會與世界的分界線也能忠心地被持守,這有什麼不好呢?神要賜福祂自己的法規教會懲戒乃是神的法令,凡是忠實遵守教會懲戒者,神都要尊榮他並賜福予他。教會想執行而懲戒時,有人會說:「這是無濟於事的!」但我們怎麼知道它無濟於事呢?難道我們不信神的話和應許嗎?如果我們遵行神所定規的,祂必然會榮耀祂自己的話,並賜福祂的教會。我們必須憑信心,相信神一定會榮耀祂的話,此外別無他法,凡是指守聖經中之教會懲戒的宗派,如路德會與改革宗教會,都證實神已經榮耀並賜福這個法規。他們雖因此失去了一些教友,可是卻同時在屬靈的方面更為剛強,也幫助了許許多多的會友從錯誤中迴轉。如果我們為教會復興禱告,卻不重視教會懲戒,這是不切實際的,神不會祝福這種禱告,因為它輕視祂的話語與命令。教會若不願執行聖經中的懲戒,卻為教會復興禱告,那是虛偽和逃避。沒有什麼可以代替順服「我們需要更多的禱告,更大的復興、更殷勤的傳福音」這些方面,即使我們講得天花亂墜,也不能代替順從神所啟示的旨意。禱告並不能代替神交待我們做的事,當神叫亞伯拉罕將他的獨生兒子以撒帶往摩利亞山上獻為燔祭時,亞伯拉罕並沒有說:「這真是個難題啊!我們需要更多禱,我要來召開一個禱告會。」他既曉得神要他做什麼,他就義不容辭地去做了。當以色列子民在紅海邊被後追趕的埃及人嚇得魂不附體時,主對摩西說:「你為什麼向我哀求呢?你吩咐以色列人往前走。」(出十四15)神已經把祂的旨意啟示在聖經中,並要我們順服,任何別的事物都不能取代順服神所啟示的旨意,包括禱告。沒有順服不會有復興,傳福音也不能代替順服。在傳福音上有真正的進展之前,教會必須先廉正清明。一個軍隊若是有不忠、不服、士兵隨意開小差、藐視軍紀……等問題,一定無法面對敵人、贏得戰爭。還沒有確實我們軍隊是否健全和忠誠,就下令「齊步走!」這並不表示信心十足,而是有勇無謀,其結果是不幸與失敗,而不是成功與勝利。4. 豈可安於現狀 根據聖經教會仍需改革「教會雖已改革,但仍需改革」。因為聖經是絕對又是完全的。而教會不是,教會還有罪惡與錯謬。所以教會還必須繼續改革,直到世界結束的時候。教會不能夠停下來說:「我已經抵達了,不必往前走了!」直到安抵天堂,教會才能說這種勝利的話。在改革的過程中,有些劃時代的里程碑,就如偉大的信經與教會信條,韋敏斯德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就是其中之一。雖然已有一些偉大的成就,我們卻不能認為改革已完成了,我們必須忘記背後,努力面前!我們必須「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在教義、崇拜、行政、教育、宣教活動、教育機構、出版事業與實踐生活——這一切上都需要按著聖經的指示繼續改革。教會改革需要一步一步地進行,教會中有有些熱心分子想要馬到成功,一蹴即至,結果是揠苗助長,欲速不達,甚至弄得頭破血流。神藉歷史進程來做工,乃是逐漸的、不斷的過程加我們必須符合神作工的方式。教會應該常作自我檢討今天的教會不但需要進一步的研究聖經,超越過去的成就,也需要學習自我檢討,要一再地檢討教會所定的那些標準是否合乎聖經。在我們的信條中,只有聖經是完全無誤的,因此,其餘所有的信念就必須根據聖經來加以考驗,再考驗。不但教會公認的標準,就是連教會的生活、活動、機構、出版……等等也都必須按聖經來加以檢討,每一位基督徒都應當如此作。教會的自我檢討是很困難的,這需要大家的努力,需要動腦筋、學習、犧牲、謙卑、舍已和絕對的誠實,更需要對聖經盡忠,對神話語的忠實要達到全力以赴的地步!教會的自我批判也可能是非常令人困窘,甚至是十分痛苦的。這對教會中某些個人或團體的特殊利益的也可能造成巨大的衝擊。這種檢討,將會暴露出教會的規則、活動並未與神的話符合,是需要根據聖經加以修訂。過去的改革得自於自我檢討教會的自我檢討很可能受到強烈的反對,那些贊同自我檢討的人多半被認為是極端分子、神經病、狂熱分子、夢想家、搗亂分子……等等。儘管如此,過去的教會改革正是由這些會自我檢討的人來達成的。像馬丁路德、加爾文、諾克斯(Luther,Calvin,Knox)……等人都是單單在乎神話語的準則,而不在乎人們的批評與反對。當教會改於本著神的話來省察自己時,她就會在世界上發揮極大的影響力,並以更新的生命活力前進。反之,當教會躊躇不前或拒絕面對神的話語時,她就成為軟弱、停滯不前,甚至是退後,不能發揮任何影響力。教會如何自我檢討呢?舉個例:根據聖經,我們領聖餐前要先自我省察。我們果真履行這一點了嗎?今天的聖餐禮拜究竟有多少人認真、熱誠地參與呢?如果不理想,就要根據聖經來調整。豈能把停滯不前當成正常狀態教會常常積非成是,把習以為常的現象當作是「正常發展」。在物理學或生物學上,什麼是正常呢?就是「可通過的標準」。人類正常的體溫大約是攝氏三十七度,事實上,健康的人不一定都有同樣的體溫。任何人的體溫每天都會有一些變化,一日之內有一度上下的差別都算是正常的。午後三小時體溫比午前三小時或許高過一度,那算是正常,而平均值攝氏三十七度就成為體溫的標準。在社會上,一般人都是把多數人的想法和做法當作是正常的;但是,在信仰上,我們也可以藉著調查、問卷、統計等方法,找出流行的趨勢當作標準,投眾人之所好嗎?這樣做往往是降低了聖經的標準,把真理的原則拋在九霄雲外!這種停滯不前,把現狀當作是正常的態度,就關閉了所有改革之門,因為現狀常常是有罪的,並不符合神話語的要求,也不符合神對教會的期許。所以,把現況「絕對化」是犯罪的。既然現狀有不好的地方,就不應該維持現狀,而應該趕快悔改。以現狀為滿足是今日教會的大罪之一,那是會讓聖靈擔憂的一種罪,使教會不能按照聖經真理進行真正的改革。當教會受這種思想控制時,她就無法進步了,只能停滯,甚至還有可能退後或背道而馳。她充其量只能在小圈子內活動,或是回到原來開始的地方。神呼召我們改革今日教會無疑地,在教會中有些罪惡存在,需要改正。有些基督徒說:「假如我們能回到上一代或上上一代那種純正根基上去就好了!我們如果這樣講,就表示我們沒有在神面前盡責。我們的祖先在他們的世代中改革了教會,神也召我們來改革這世代的教會。我們必須憑信心,根據神的話勇往直前,為神作一些事,不能作壁上觀。我們居住在一個凡事講究實用的時代,也是一個對真理毫無耐心的時代,人們所關注的多半是現實的價值與果效。這時代不能忍受那些把真理當作至高價值的人,我們這時代所要求的是結果,你說從蒺藜中可以摘無花果,他們也相信。現在合適進行改革嗎?當某些人根據聖經來批判教會的一些錯謬時,反對的人常常說:「你的提議或許是對的,但現在提這件事合適嗎?」我們應當知道真理總是合時的,真理總是應當趕快去作的,如果我們要等到時間適當才作,恐怕合適的時間永遠不會來到,總是會有許多理由告訴我們說現在還不適合改革教會。安於現狀是今日教會改革與進步的最大障礙之一。這種態度是犯罪的,因為它無視於「維持現狀」背後的邪惡。要知道維持現狀是需要悔改的,要求神開恩憐憫。教會應該了解奧古斯丁的忠告:每一「次要的善」都包含著罪惡的因素(Every lesser good involves an element of sin)。追根究柢,這種以現狀為正常的態度是出自一種錯謬的神觀,這種神觀不承認神是聖潔的;這也是出自一種錯謬的聖經觀,這種聖經觀不了解聖經是教會絕對的標準。神是真理,祂是光,在祂毫無黑暗。基督是真理國度的王,祂為此而生,特為真理做見證。凡屬真理的,必聽真理的聲音!把神的真理與榮耀放在第一,超越其他任何條件,這需要很大的道德勇氣與委身。但這件事情不但對教會是真切的,對個人也是真切的。「凡救自己生命的,必喪失生命,為基督的緣故喪失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十六25)。不是嗎?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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