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鄧小平的「不爭論」
06-02
「不爭論」一語原出於鄧小平。不爭論的意思是不要爭論姓「社」姓「資」,但它也意味著不要其它一切政治觀點的爭論。當局為發展經濟,大量引進資本主義,極左派(姑且用此名稱)以姓「社」還是姓「資」相詰難,當局不好作答,乾脆下禁制命。白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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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貓,逮著耗子的就是好貓。然後便有人起來為「不爭論」作論證,據說過去中國的一切
災難都來自「爭論」,忘掉了「雄辯是銀,沉默是金」的先賢古訓。「清談誤國」,大不如騰出精力多做些實事,等等。然而問題在於,論證「不爭論」優越性的雄辯本身也是一種雄辯。再說,過去的中國何嘗有過甚麼爭論?「就以被認為是『爭論』泛濫的『反右』和『文革』時代而言,你去同毛澤東『爭論爭論』看,去同中央文革『爭論爭論』看?可見
那祇是一種『沒有爭論的爭論』而已。」 若說「不爭論」可以消除極左派的雜音因此也很有意義,其實不然。第一,極左思潮統治中國幾十年,人們耳熟能詳。「不爭論」只能妨礙新思潮的傳播,卻不能削弱老思潮的影響。況且,極左思潮享有某種正統地位,「不爭論」的禁令對它沒有多少約束力。第二,盡人皆知,在今日之中國,極左派聲名狼藉,
社會基礎薄弱。僅僅是因為當局壓制自由民主,一部份(只是一部份)民間不滿情緒苦於沒有其它合法的表達途徑,有時候才不得不打出和極左思潮有幾分形似的口號,醉翁之意並不在酒。更重要的一點是:權力是有權者的語言,語言是無權者的權力。有權者當然可以「不爭論」,因為它能夠靠權力而把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人,但無權者卻不能不爭論,因為那是他
抵禦權力的唯一武器。因此,所謂「不爭論」無非是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無非是聽任有權者不事聲張地實行赤裸裸的強權控制,而無權者則祇能逆來順受不能抗議不能批評。昔日魯迅感慨道,可惜統治者未能發明一種藥劑,一旦將它注入被統治者身上,無論施加多少壓迫,被統治者都默不作聲。如今,鄧小平發明的「不爭論」,如果它被無權
者們作為禮物一般接受的話,那豈不正好起到了精神麻痹的作用?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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