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謬的「夫妻協議」

筱佳       荒謬的「夫妻協議」據說,說起這個案子,連辦案檢察官都嘆口氣說,男人做到這份上,真是同情他!三十八歲的衢州男子張先生,發現老婆有外遇後,解決的辦法竟是和老婆簽了一張雷人協議,裡面甚至給老婆「特權」:「女方一月不得超過兩夜在外過夜,可以自由調配。」這種協議,是個男人都受不了,張先生果然在一天夜裡爆發了。若要是將事情完全說清楚,我們還要將時光倒流回到二00九年初。那時候,和許多普通的家庭一樣兒,丈夫張先生自己開了一家家電維修店,老實可靠,老婆陳女士,三十一歲,是超市的收銀員,漂亮嬌俏,十歲的孩子正在上小學。事件的另一位主角王先生與陳先生差不多年紀,是保險公司職員,能幹嘴甜,有家庭。兩戶人家之前是隔壁鄰居,王先生和陳女士是牌友,接觸時間長了,王先生開始對這個漂亮牌友暗送秋波。陳女士心裡明白,自己還有孩子,一開始沒接受。不過,這個女人的心房是有縫隙的。雖然老公對她的好是周圍人公認的:家務活全包,工資全上交,但講究生活品質的她還是嫌棄這個賺錢不多的老公。去年上半年,陳女士的母親生病住院,需要住院費兩萬塊,可是家裡沒有這麼多存款。這個時候王先生出現了,毫不含糊雙手奉上兩萬,還送了很多營養品,陳女士心裡最柔軟的地方被觸動了。在醫院的停車場,兩人第一次發生了雲雨事件。那次過後,兩人算是半公開了情人關係。張先生整天待在店裡,午休時間,作為「第三者」的王先生竟然毫無顧忌地跑到張家一邊與陳女士雲雨快活一邊做午間休息,甚至有好幾次,張先生的媽媽還撞見自己的兒媳和王先生同床共枕。陳女士的丈夫開始吵了,鬧了,雖然妻子口頭答應,但背地裡根本沒有跟情人斷過。從那以後,妻子就經常半夜才回家。在這期間,為了牢牢吸引住陳女士,王先生甚至還幫她還每月一千多元的新房房貸。這招兒的確管用。到後來,妻子乾脆向丈夫提出要出去過夜,「你這麼沒本事,就不要管我,你給我自由,房貸我來還。」深愛妻子的丈夫竟然破罐子破摔,「你既然這樣兒想,不如寫下來好了。」妻子把氣話當真,真的寫下一份荒唐的「夫妻協議」。這份「夫妻協議」不但規定了每月夫妻生活的次數,其中第六條甚至規定:「女方一月不得超過兩夜在外過夜。可以自由調配,如超過一夜罰款二百元。」就這樣兒過了一段時間,男人的尊嚴讓張先生實在無法忍受,他下定決心要對第三者實施報復。時間運行至二0一0年一月十九日,張先生從市區一超市內購買了五筒 —— 每筒十枚,共五十枚 —— 「開門紅」炮仗,並利用自己精通電子維修的專業特長,取出炮仗中的火藥,製作了遙控爆炸裝置。二十四日清晨,他安裝好爆炸裝置後,躲到與車子只隔一條小區過道的自己店裡,觀察著車子。上午八點多,看著王先生走出單元樓,張先生手裡緊攥著引爆炸藥的遙控器,「按還是不按?」掙扎和猶豫間,王先生已經駕車離開了小區。到了中午十二時四十分,王先生帶著自己的老婆、女兒、侄女從外面回來,張先生心裡作了權衡:遙控起爆的裝置是由兩節五號電池作為動力的,從安裝到現在電池已經連續工作了八個小時了,再不引爆電池可能就沒電了。張先生按了第一下,炸藥沒有被引爆,咬咬牙第二次按下了起爆按鈕,只聽得轟隆一聲,驚動半個衢州城的劇烈爆炸聲響起,車子的引擎蓋被炸得整個飛了出去,在車子前方不遠的一位老人由於受到巨大驚嚇當場昏迷,車子變形損毀。萬幸的是,王先生一家當時全都離開了車子,沒有人受傷。張先生為泄私憤,罔顧他人的生命安全,以爆炸的方式實施報復,危害公共安全,經過審查,近日,柯城區檢察院以爆炸罪對張先生提起了公訴。在看守所里,男人表情恨恨地說:「我知道他有小汽車,坐汽車當然比坐我的電動車舒服多了,我把他汽車炸掉,老婆就不會和他在一起了。」到現在,張先生想的還是,如何挽回他老婆的心,唉。在下將事件複述至這兒,若是不附上那份雷人的「夫妻協議」就不地道了。請上眼看此「協議」:一、房貸:女方願付男方每月六百還貸至還清為止;二、夫妻生活每月兩次,時間不限,可自由調配,由男方來定;三、女方不限男方自由,夫妻生活用餐正常進行;上面三兩條違約者罰款五萬元;四、每星期女方至少陪兒子一天,時間不限;五、女方外出告知男方,男方打電話不得超過一次。如未告知打電話不超過兩次,如打第三次女方可不接。發簡訊女方可不回。如沒聽到電話應回會電一次以上兩條違約者罰款一邊元;六、女方一月不得超過兩夜在外過夜。可以自由調配,如超過一夜罰款二百元;七、男方不準動女方手機、拉單。此協議一式兩份,請雙方遵守,明日生效。雙方保密此協議,違約者罰款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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