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婚姻講道講章

基督教婚姻講道講章

(2012-05-05 11:11:37)

近日,陝西省王俊牧師在博客上登出以「基督徒如何擁有幸福婚姻生活」為題的主日講章,結合《聖經》中的創世紀2章18節、創世紀2章23-24節、希伯來書13章4節和哥林多前書6章20節四處經文就基督徒如何擁有幸福婚姻生活這一問題進行查考。以下是證道信息:

在現實生活中,受環境影響,有人把愛情當賞賜,把婚姻當兒戲十分草率,隨意性太大。「跟著感覺走」的「愛情曇花症」導致許多家庭夫妻感情破裂、婚姻解體、夫妻離異,給兒女及家庭成員造成嚴重傷害。據統計,夫妻離婚率逐年有上升趨勢。家庭是社會最基本組成單位,婚姻是組成家庭的重要基礎。沒有人願意經歷動蕩的婚姻,婚姻美滿、幸福家庭是人們羨慕、嚮往和追求的目標。

基督徒作為有血有肉的人和社會的一份子,其愛情、婚姻和家庭觀念也不可避免地受環境的挑戰與考驗。有些青年基督徒在追求愛情、建立幸福家庭時,隨波逐流,有時甚至「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里,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提前6:9);有些已婚基督徒在愛情矛盾、婚姻瓜葛與家庭糾紛中,選擇離婚作為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但絕大多數基督徒在追求愛情或在平時婚姻生活中是從《聖經》與信仰中尋找解決的方法和途徑。《聖經》作為基督徒行事為人的最高準則,對這個問題進行查考,其中的信息對我們會有所幫助。

一、我們要清楚,基督徒婚姻來自於上帝,具有神聖性。

婚姻具有神聖性。神為有自己神聖性的男人和女人設立婚姻,所以婚姻也具有神聖性。上帝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2:18)亞當第一次看見夏娃時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2:23—24)我們由此看到,男人沒有女人不好,女人沒有男人亦不完美。正如使徒保羅所說:「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神。」(林前11:11—12)

既然婚姻是神所設立,具有聖潔性,那麼夫妻之間的愛就是神聖純愛,不可玷污,否則會受到上帝的管教。「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來13:4)鑒於此,保羅在《聖經》中把神聖的婚姻比喻基督和教會之間的關係。「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弗5:25)

二、我們要明白,上帝設立神聖婚姻是有目的的。

上帝設立神聖婚姻有他自己的目的,如果包括基督徒在內的所有人按照上帝設立婚姻的目的去選擇愛情和婚姻,那效果將是十分美好的。根據《聖經》有關經文,我領會上帝設立婚姻的目的有三:

1、上帝設立婚姻是使人類治理世界。

《聖經》說:「上帝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1:28)上帝創造的美好世界需要人們欣賞,希望人們享受,更需要人們參與管理,實現人生的價值。「生養眾多」就是繁衍後裔,傳宗接代。「治理這地」需要文化和知識。文化和知識是需要教育和傳承的。「教育你們的兒女」是神的命令,神希望他們世世代代繼承下去(參申6:4—9,11:13—21;民15:37— 40)。保羅在談到提摩太的信心時說:「這信是先在你外祖母羅以和你母親友尼基心裡的,我深信也在你的心裡。」(提後1:5)這就是印證,猶太人在全世界被公認是聰明的,有修養的,並會做生意賺錢,這與每一代猶太父母的辛勤培養和教育是分不開的。

2、要夫妻互愛互敬,相互幫助,享受奧秘的甜蜜,共度美好人生。

上帝造了人類始祖亞當以後,覺得他一個人生活不是太好,所以又給他造夏娃作妻子,與其同處,並幫助他。《傳道書》說:「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若是跌到,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沒有別人扶起他來,這人就有禍了!……有人攻勝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敵擋他;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傳4:9—12)有一幅對聯也說:「夫妻一體,互敬互愛如賓,樂融融,非言語能盡述;夫唱婦隨,互幫互助,情切切,乃天父之恩賜!」獨身有其好處和優勢,但更有寂寞與艱難和局限。一個人也許在年富力強時感覺不到孤單與寂寞,可隨著年齡的增長,這個感受就會很明顯。他(她)也許可以得到許多朋友的幫助,當回到家裡的時候,朋友遠去,最後剩下的只是自己。學習、工作、生活上的壓力,心靈深處的煩惱與痛苦,沒有人去傾訴、理解和幫助,處於一種孤獨無援的境地。學習、工作、生活中所取得的成績和喜悅也沒有人分享。友情代替不了愛情,更代替不了夫妻之間因愛情而產生的情義。有人把家比作愛情的避風港是很有道理的。年輕基督徒若不是為上帝或如保羅所說是上帝所賜,就不要守獨身,最好「談情說愛」,建立家庭。享受恩典是上帝賜給人類的權利。

3、避免淫亂事情的發生。

現在中國的男女比例失去平衡,加上諸如西方「性解放」等不健康思想影響,傳統的家庭夫妻觀念受到衝擊,挑戰也越來越大。婚姻方面的社會問題由此產生。但《聖經》對夫妻性生活是有要求的。「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當用合宜之份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旦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林前7:2—5)「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帖前4:7)正常人有正常的生理需要,夫妻二人可以相互滿足,避免「紅杏出牆」。《箴言》的作者說男女交合的道理是測不透的奇妙(箴30:18—1)。

三、規範婚姻生活的原則:

我們仔細研究有關婚姻的經文,會發現上帝在設立婚姻的同時也道出了婚姻中夫妻相處的幾個原則:

1、婚姻是一種聖約關係。

上帝是一個立約的神。《聖經》被稱為約書(參出24:7)。「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是一種約的關係。「離開」一詞在舊約中常用作描述以色列人背棄與《聖經》記載了神重用婦女作上帝所立的約,「與——連合」常用於維繫「聖約」。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是終止一種忠誠關係,再開始一種新的忠誠關係。所以,組成婚姻的夫妻兩人,他們之間是一種契約關係。婚禮被稱作婚約由此產生。在婚禮上,將要結婚的男女基督徒雙方在上帝和人的面前,公開承認兩個人要成為一體的婚姻關係,並且相互許願,這就是一個莊嚴神聖的約。這個約不是隨便說說的,而是莊嚴神聖的承諾,是兩個人整個生命的結合,表示雙方願意獻身給對方,包括肉體和精神。

2、婚姻男女之間是平等的。

上帝造夏娃時,是從亞當的腰上取了一根肋骨,這就說明,亞當和夏娃兩個人之間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沒有貴賤、貧富、高低和大小之分。因為上帝造夏娃時所用的骨頭不是亞當的頭骨,也不是腳骨。亞當看見夏娃時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男人有上帝的形象,女人也同樣有(參創1:27)。《聖經》記載了神重用婦女做先知(參出15:20),作士師(4:4),作執事(參羅16:l)的例子。婦女為耶穌的復活作了最早的見證(參太28:1—10)。《聖經》肯定婦女在家庭中的重要地位(參篇31:l0—11),婦女絕非僅生兒育女——從屬於丈夫,而是可以起主心骨的作用。

3、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是神所設立的(創2:24)。《聖經》非常強調「二人」兩字,結為夫妻乃是二人,非三人,四人或更多的人。耶穌說:「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可10:8)「十條誡命」中明文規定「不可姦淫」(出20:14)。所羅門王雖一夫多妻,但他知道這不符合上帝的旨意,不討神的喜悅,他用自己的經歷告誡人們:「你要喝自己池中的水,飲自己井裡的活水。你的泉源豈可漲溢在外?你的河水豈可流在街上?惟獨歸你一人,不可與外人同用。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悅你幼年所娶的妻。」(箴5:15—19)耶穌祝福一夫一妻制的迦南婚筵(約2:l—11)。保羅指出,淫亂是得罪自己身體的大罪(林前6:18)。今天不論哪個國家和民族,凡是一夫多妻的,都是不好的。這種現象正在改變。中國《婚姻法》規定:中國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4、不主張離婚。

《聖經》不主張離婚。神譴責以色列人喜新厭舊,拋棄年幼時所娶的妻子(瑪2:l4—16);神恨惡人休妻和虐待妻子。神更願意人能用寬容、接納的態度對待犯罪的一方,象何西阿一樣。神之所以允許以色列人休妻,乃是「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太19:8)。耶穌說:「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19:6),「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路16:18)保羅說:「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6:16—20)

但也有特殊情況。新約指出,在某種特殊情況下可以離婚:即一方不忠,犯淫亂(參太19:9),因信仰不同,不信方自願離去(參林前7:15)等等。因此,婚姻關係中出現複雜情況,不加分析地一概不準離婚,是不負責任的解決辦法,可能會產生新的矛盾,導致更多痛苦。

四、基督徒如何擁有幸福婚姻生活

《聖經》說:「愛情如死之堅強。」(歌8:6)「愛情,眾水不能息滅,大水也不能淹沒,若有人要拿家中所有的財寶來換愛情,就全被藐視。」(歌8:7)愛情之花所結的果實就是婚姻與家庭的建立。家庭中,二人成為一體,雙方有權利享受對方的愛,也有義務讓對方享受自己的愛,正如書拉蜜女所說:「我屬我的良人,他也戀慕我」。人們都很眷戀家。心血管病防治專家洪昭光教授說:「世上只有家最好,男女老少離不了,男人沒家死得早,女人沒家容顏老。有家看似平淡淡,沒家頃刻凄慘慘,外面世界千般好,不如家裡樂逍遙。」那麼,基督徒如何擁有這種幸福的婚姻家庭呢?主要有兩個關口要把好,即把好婚前談戀愛的關和結婚後夫妻之間處理好關係的關。

1、把好婚前談戀愛關。

在《三國志?魏書?袁紹傳》「婚姻者,禍福之機。」「梳頭不好一朝過,夫妻不好一世錯。」中國人很講究婚姻倫理,也很重視婚姻倫理。但隨著西方自由文化的不斷進人,加之人們居住條件、生活條件的不斷改善,人們的戀愛觀、婚姻觀也在不斷變化。例如,有人利用談戀愛騙財騙色;有人把戀愛作為出國的跳板;有人學象西方,婚前「試婚」,感覺好了就結婚,感覺不好就分手;有人找對象重金錢、房屋、汽車、長相等物質與外部條件,而不注重內在的文化素質與人品,這些都可能為婚姻不幸埋下伏筆。

《聖經》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作為青年基督徒,在談戀愛選擇朋友時,不能草率,更不能憑血氣和感情用事,因為選擇什麼樣的人作自己的終身伴侶,是婚姻能否成功、家庭是否美滿最為關鍵的因素。

第一,要恆切禱告。在禱告中把自己的終身大事交託上帝,尋求上帝的旨意,順服上帝的引導,在禱告中盡上自己所盡的本份。《聖經》裡面有許多這方面的例子,雖然我們不能照學,但可以參考。

第二,心靈先於外表。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好看的相貌,苗條的身段,魁梧的身材固然重要,但婚姻不能僅建立在外表上面。歌德言:「外貌美,只能取悅一時;心靈美,才能使愛情經久不衰。」托爾斯泰亦說:「人並非美麗才可愛,而是因為可愛才美麗。」人總有人老珠黃,彎腰駝背之時。無數的經驗與教訓說明,談戀愛時,注重心靈比注重外表更重要。波阿斯與路得的婚姻是幸福的,因為波阿斯憐憫貧窮人,同情路得的遭遇,路得孝敬婆婆,心地善良,信仰堅定(參得1:16— 18,2:8—l6)。

第三,修養重於名利地位。選擇朋友時,切勿過分看重對方的地位,財產和名譽。選擇對象的道德修養,為人究竟如何非常重要。有人雖然有錢,有地位,但所表現出來的傲慢、粗魯、放蕩、遇見挫折時的氣餒往往讓人不可接受。當一個人的名譽、地位、財產黯然失色或不存在時,愛情和婚姻還能維繫,那才是好的。《聖經》說,不可愛慕虛榮,不可貪戀錢財。沒有愛情而只有物質的婚姻是不牢固的,許多愛情婚姻悲劇,就是在這方面不慎而導致的。家庭的基礎是婚姻,婚姻的基礎是愛情。沃司汀說:「沒有愛,千萬不可結婚。」當然,絕大多數有錢有權有地位的人,道德修養也很不錯,這是值得欣慰的。

第四.互相坦誠。談戀愛期間要互相坦誠,不要隱瞞,不要欺騙對方,在身體狀況、經濟條件、家庭背景、信仰、文化水平,過去得失,個人愛好等方面坦誠相見,不要為婚後生活埋下不幸。有些家庭破裂與這些有關係。

第五,盡量志同道合。《聖經》說:「二人若不同心,豈可同行呢」(摩3:3)俗語說,二人一條心,黃土變成金。組成家庭的男女雙方,在人生觀,宗教信仰等方面的異同是不能忽視的。當然信上帝的和不信的是可以結婚的,「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信者和不信者婚後生活也有幸福美滿的。但信仰最好相同,以便有共同的語言、共同的活動和安排空餘時間。

第六,既要相愛,又要理智。愛情既要有感性,還要有理性。只有理性才能把人從情感中提拔出來。千萬不能感情用事或報恩思想作祟。未婚同居或未婚先孕,不論從《聖經》教義、為人道德來講,還是從法律、心理學角度來講,都是不允許的,應當杜絕。

第七,婚期體檢,依法登記。婚姻法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不得結婚;患麻風病未經治癒或患有其他醫學上認為不當結婚的疾病。結婚前要檢查登記。

2、把好婚後夫妻間守約、互敬、互驚、互相關懷等關口。

有人說,結婚就是閉著眼睛往黑暗中一跳。西方一則諺語也說,婚前睜大兩隻眼,婚後閉著一隻眼。基督徒如果如前邊所提,謹慎選擇婚姻,婚後就會多一些幸福美滿,少一些麻煩。如果沒有慎重考慮就結婚,婚後就可能出現問題。為了不出現結婚、離婚、復婚,再離婚的怪現象,過好婚後的夫妻生活,榮耀上帝,提出如下建議,僅供參考:

第一,婚姻是聖約,夫妻雙方都要牢牢守著。這個聖約的中心或實質是夫妻雙方的相互忠貞。夫妻兩個必須相互忠誠、專一和信任,為此要格外自重、自愛、自尊。如果有人對婚姻不加重視,就是對人、對神失去承諾,失去信任,失去了見證。「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表明男女雙方要離開各自的父母,向對方委託終身,彼此連合成一體,組成一個新的家庭。既然如此,「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林前7:3—4)保羅這番話說明:夫妻之間不可分開,誰也不可虧負背叛對方,而應相依、互敬和互愛。

「愛情比酒更美」(歌l:2),說明愛情是上帝賜予人最美好的禮物。這樣可貴的禮物,卻被一些人給踐踏了。今天許多人受不良因素的影響,把愛情變成了愛好,把愛情變成了縱慾,作為基督徒的夫妻,在婚姻生活上要把握好美好與貞潔。「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不放縱私慾的邪情,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不要一個人在這事上越分……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沽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帖前4:4—7)

第二,勤於溝通.增加了解與理解。結婚後,時間長了,夫妻的感情往往因繁瑣的家務、小孩的出生撫養、經濟拮据、工作生活壓力、個人愛好和生活習慣的不同,有時候會有淡而無味的感覺。夫妻間的溫馨、體貼被事業、家務和孩子所取代,在這樣的情況下,如不引起夫妻雙方的重視,糾正對事業與家庭,生活與工作的處理方式,就有可能出現感情危機。因此,夫妻之間要處理好婚姻與事業的關係,留出一些時間,供二人充分享用,傾聽對方對痛苦與悲傷、重擔與難處的傾訴,分享對方的成功與喜樂。互相體貼,相互關懷,彼此體諒,相互幫助,若遇見衝突,要冷靜,要講情,不去爭理,要讓步,要認輸,要捨棄,多溝通,化解誤會,消除隔閡,不給魔鬼留地步。

第三,相互尊重,彼此欣賞、接納和鼓勵。談戀愛期間,人們多半所看見的是對方的成績和優點。但婚後時間長了,看見對方的優點就少了,缺點則多了。加上夫妻雙方的人生觀、價值觀、家庭觀、工作方法和生活習慣有所不同,彼此欣賞的地方就更少了。我們不要只看見別人眼中有刺,挑剔對方的缺點,更不要故意刺激、激怒對方,要忍耐,要學會接納和欣賞對方。我們都是有局限性的軟弱人,夫妻雙方也都不是十全十美,思考問題、對人處事都有這樣那樣的缺陷,互相挑剔,不僅沒完沒了,時間長了,可能還傷害感情。因此,特別在語言上,爭取做到不指責,不批評,不賭氣,不論斷,不傷害,不定罪,除去猜疑,增進信任感。

第四,彼此舍己棲性。玫瑰漂亮,但卻有刺。要維持美好的愛情和幸福的婚姻,是要做出犧牲,付出代價的。耶穌為愛人而舍己。我們愛妻子和丈夫也要犧牲自己的個性,付出時間、經濟、精力的代價。具體就是夫妻兩個在工作、學習和生活中要取長補短,互相幫助,理解支持,分擔重擔,相互關懷,照顧體貼,包容體諒,提醒分享。否則,那結果是很糟糕的。

第五,孝敬父母。「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土地上得以長久」(出20:12)「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如何孝敬父母?在主里聽從父母「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弗6:1),「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箴 23:22);應當供養父母;使父母歡樂:「義人的父親必大得快樂,人生智慧的兒子,必因他歡喜。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箴23:24— 25)因此,在孝敬雙方的父母上,千萬不可重這個,輕那個,顧此失彼,由此產生不和。

第六,教育好子女。清楚認識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詩127:3)為孩子營造健康的成長環境;必要的管教和責備是教養孩子的需要:「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藏22:6)但方法也很重要:「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6:4)因此在教育兒女問題上,要共同關心,共同負責,步調一致。特別是由兩個家庭組成新家庭的,由於兒女的身世不同,更應該講究公平合理,同樣看待,不要給魔鬼留地步。

綜上所述,婚姻是上帝設立的;上帝設立婚姻有他的目的和原則;基督徒要獲得甜蜜的愛情、美滿的婚姻和組建幸福的家庭,必須在婚前尊重婚姻,在禱告中選擇,重視心靈的美和上帝的配合,婚後守約,忠誠,信任,互尊、互敬、互愛,互諒、互幫、互賞,孝敬老人,教育好兒女。願上帝賜福他的每一個兒女及其家庭。

文章來自: 耶穌基督網(www.godlive.net) 詳文參考:http://www.godlive.net/jdjzrjz/5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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