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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專欄 | 車裡的男人

車裡的男人

某個夜晚的十一點,途經燈塔下轉角處,我認識了一個男人,他坐在車裡,我站在車外。

「喂,小老弟。你說,如果看一本她看過的書,會不會算是和她一起看過?」車窗緩緩隨著聲音搖下。

我看見那個叫停我的男人,低著頭,手機屏幕射出的光線打在他的臉上。是個長相和聲音符合的男人,不算年輕也不算老,右手衣袖的袖口卷到了手腕上。他把手機隨手一扔到副駕駛上,然後身體向左傾,探出頭。

「小老弟,這麼晚,一個人在外面走夜路你也不怕嗎?」

我左右張望下,發現附近只有我一個人配得上「小老弟」的稱呼。如果標點符號能自然浮現在臉上,我想我的臉上已經變出了一個大大的問號。表示疑問。「是叫我嗎?」

「是的,小老弟。抽煙嗎?」

「不抽,戒了好幾年了。有點晚了,我急著回家,你找我什麼事嗎?」

成群的烏鴉掠過高空,一隻老鼠走過斑馬線,另一隻老鼠沿著路牙爬進了下水口裡。不知道為什麼我會搭理這個男人,可能他是世界上第一個叫停我的男人吧。

「有,我想問一些問題。」

「我不擅長替人解決問題,也不擅長回答問題,我只能提供一些不恰當的主意。」

「那正好,我正需要有人出主意。你有喜歡過一個女人嗎?」

我想了想。對於喜歡的定義,我一直是分辨不清楚的。但是糾結於定義,而錯過了事物本身,這又是得不償失的。這個概念定不下,每個人的喜歡又不一樣,我的瑣碎但又藕斷絲連,她的朦朧也又淺顯易懂。那個人就像真實存在的碎片,把我趕盡殺絕。我無法做出這個男人想要的正確的回答,只能簡單地回答一句:「算是有過吧。」

我的答案對他來說並不重要,對於他接下去的問題沒有任何該導致的干涉,世界上本沒有人願意關心別人的事,更何況是個名字都不知道的陌生人。

「我喜歡的人,她走了。」

離開是很正常的事,那麼多唱離別的歌,總不該是同一個人寫出來的吧。

「很可惜,也很巧,我也是。不要捨不得,也不要強求。」

「我喜歡的人是個小偷,來得無聲無息,走的也是無聲無息。」

「偷走了你的心?」

「是的,但她真是個小偷。我去年的今天回家的時候,發現家裡多了一個女人。就是她。她在我家翻箱倒櫃。」

「她偷走什麼了嗎?」

「我當即就喝止了她,她回頭看了我一眼,然後轉身站起來面對我,叫我隨便坐,她找到東西就走。我說這是我家,都是我的東西,沒有她的。她說她只想找錢,迫於無奈到別人家裡試著找找看,不然她就只有騙錢這一招了,她不想做個騙子。

「我膽小。我在她面前,一無是處。我相信,我真是第一次見到這麼漂亮的女賊,不,這麼漂亮的女人。

「你看這滿天星全是她的樣子,無與倫比的月也是,完美無瑕地傾瀉在我心中的銀河也是,所有形容美麗的詞全都詞不達意。我想,僅有這一面是不夠的。一天兩天一年兩年也不夠看,得慢慢細細地看,再怎麼上看下看左看右看都看不膩。

「我願意把我所有的錢都給她,又不想把所有的錢都給她。給了她她就離開了,我也不願意報警,以後就可能再沒有交集了。我不能忍受以後看不到她的日子。所以我和她說,讓她從我這裡偷一半走,明天再給你我剩下的一半的一半。我把我一半的積蓄給了她。不多,我攢不下很多錢。但是我像是把自己半生都給了她一樣。我相信她會再回來這裡找我的。我想把我家的鑰匙給她一份,甚至連戶口本上都想加上她的名字給她一本。

「我好像想得有點過多了。她說不能直接白拿,就算是小偷也有職業道德,非要寫張欠條給我。我都是心甘情願的給她付出,如果說非要給我回報的話,留下她的名字就是世界上最大的最值當的交易了。

「她叫李炎清。真是好聽的名字啊。」

「後來她有回來嗎?」

「回來過。在第二個月。她說我是她偷過的最有意思的人,希望能和我做個朋友。萬事從朋友開始,雖然也會從朋友結束。但是這是好的開始,我開始和她有聯繫了。

「我每天都會在凌晨發信息問她,在幹什麼。如果她沒回答我,我想她可能是睡了,也可能是去當蝙蝠俠了。我經常在她沒回答我之後,雙手杵在陽台上看,希望她能在外途經過我的窗口,和我相視一笑。我沒法去改變她的生活,我想的是改變自己以配合她的作息。我什麼都可以不要,我只想看到她,一秒就足夠我開心一天。

「我約她出來吃過幾次飯。雖然每次都沒有想像中那麼開心,但是我都覺得是我自己想得太多,她不過是平常的美麗模樣,什麼都沒變。是我自己的問題,我貪慾太多。我開始反省是不是自己賺得太少,是不是自己給她的太少。我想去做個能陪她在晚上一起闖天下的人,也想做個拿了就跑不留情的小偷。但是這樣我什麼都給不了她了,連最簡單的經濟交流都會失去。」

「你不懷疑她只是為了從你這裡騙吃騙喝拿錢用嗎?」

「如果只是這麼簡單的交易,我覺得我是賺了的。她讓我找到了生活的意義。我一直找不到人存在的意義是什麼,我什麼都不夠,做不來可以使人進步的事,只有維持自己的行屍走肉一樣的生活,麻木是我的生活意義。但是認識她之後,雖然有痛苦,也有快樂。我覺得人存在的意義就是如此吧,痛苦和快樂總得佔一樣。何況她給了我兩樣。我很幸運自己能喜歡上她。也許喜歡一個人也是存在的意義。那這又得多加一項。總而言之,我覺得我是不虧的。」

「你對她這麼好,她怎麼還會離開?」

「我也想問。她說是職業道德,她必須走。在一個城市最多待一年,不然很容易被抓。而且她在我這裡有不能偷的東西,必須得離開。她已經離開了十二個小時了。我想去把她追回來,但是不知道怎麼找到她。電話是空號,信息沒有回信。連名字,我問過她的名字,她說都是騙人的。我不知道是不是騙人的,我不忍心相信她連個真實名字都不願意給我。」

「我想,她也是為了你好吧,她想把偷你的東西還給你。所以不得不告訴你事實。這麼晚了,我得回去了。如果有緣,你要相信她會回來的,到時候會再見到我的。」

太晚了,我說的不只是現在的時間太晚了。一切都太晚了。晚到我甚至沒法告訴這個男人,我知道他的姓名,以及我的姓名。

我叫李炎清。

 小伊語

這應該是小伊近期看的最有意思的一篇文章了,前面鋪墊,後面呼應,中間有點像東野圭吾《嫌疑人X的獻身》。不直接描述感情,卻通過回憶告知故事,線條式串聯人物,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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