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如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提升解決問題的能力【多篇】

官員當習慣用法治思維說話2013年03月11日 03:02來源:華商報志靈3月9日,全國人大代表、麗江市市長和良輝在雲南代表團審議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全團會議上表示,現行拆遷法律已經嚴重落後於發展實際,國家應出台征地拆遷法,解決拆遷戶漫天要價等問題。「評估價70萬的房子,拆遷戶要價700萬,否則免談。強制拆遷的話,一旦出事誰負責?」(3月10日新華網)雖然和良輝的一句「立法解決拆遷戶漫天要價」的建議,在網路上遭遇鋪天蓋地的板磚,被認為是在為強制拆遷張目。但是,客觀而言,以此來評價他的建議並不公允。相比於那些強制拆遷導致被拆遷戶自焚或被活埋的極端案例中,一些被問責的官員依然固執地表示對死者沒有任何歉意而言,和良輝的「強制拆遷的話,一旦出事誰負責」的表態,還是體現了必要的政治倫理。應該承認,在當下的拆遷亂象中,固然有為數不少的政府越位行為,但同樣有拆遷戶漫天要價、無理取鬧、纏訪纏訴的現象。在缺乏合理有效規則的前提下,對於這樣的拆遷上訪專業戶,政府官員也是一籌莫展,要麼用非法的方式進行打壓,要麼用「贖買」的方式息事寧人,反正就是沒有規則可言,而這反過來又會讓拆遷上訪專業戶層出不窮。從這個意義上講,雖然處於強勢地位的政府,在很多時候是規則缺失的「受益者」,但在有些時候也是規則缺失的「受害者」。因為,一旦規則不明確,意味著責任是混亂的。只要最後出現了問題,不管政府有沒有過錯,所有人都會不分青紅皂白地將問題歸咎於政府責任。要解決這樣的問題,最關鍵的是有明確的規則,也就是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的,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說白了就是任何事都要用規則說話,政府和民眾兩方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都是規則事先定好的。一旦任何一方出現了違規行為,其結果就是「所有問題都自己扛」。換言之,只要是依法合規進行的強制拆遷,即便「出事」也是被拆遷戶負責。而如何實現依法合規,關鍵就是完善制度規則。從這個角度看,訴諸立法解決拆遷戶漫天要價的問題,表明一些官員開始習慣於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這種進步應該被肯定和鼓勵。運用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推進成都現代化與國際化□中共成都市委黨校課題組法治是社會文明進步的基本標誌,也是現代化與國際化的重要內涵。成都要大力推進「五大興市戰略」,實現現代化、國際化的目標,法治是其基本前提與保障。黨的十八大報告強調:「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更加註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從各層次各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報告關於法治的一系列論述,不僅提出了落實依法治國方略全方位的基本要求,而且回應了人民群眾對法治不斷增長的迫切期待。尤其是關於「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新論述,不僅從指導思想和行為準則兩個方面指明了實現依法治國方略的基本路徑,也為成都在中西部地區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和國際化的歷史使命指明了前進方向。法治是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的統一體法治即法的統治,是一種與「人治」相對應的治理社會的理論、原則、理念、方法、機制、體制和制度。法治包含實質意義的法治與形式意義的法治兩個方面。實質意義的法治強調「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約權力」、「保障權利」的價值、原則和精神,即強調法治思維;形式意義的法治強調「依法治國」、「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治國方式、制度及其運行機制,即強調法治方式。「運用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就是將實質意義的法治與形式意義的法治統一起來,就是將法治指導思想與法治行為方式統一起來,就是理論與實踐的統一,就是知和行的統一體。法治思維是指運用法律知識、法律精神、法律原則、法律規範進行判斷與推理的思維過程,是法律意識與法治理念在人腦中的運動過程。法治方式則是指在法治思維的指導下,運用法治手段、法治方法、法治程序和法治規則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依法執行法律規範、依法強化法治監督的實踐過程。法治思維是法治方式的前提,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維的保障。沒有法治思維就沒有法治方式,如果滿腦子的人治思維、專制思維、特權思維,其行為方式必然出現以言代法的家長制、以權壓法的官僚主義、徇私枉法的貪污腐敗等現象。沒有法治思維,依法治國就只能是一句空話。沒有法治方式則法治思維難以保障。如果在一個缺乏依法治國的方式、機制和體制的環境下,「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大多數人就可能不具有或者不習慣於進行法治思維;即使具有較高文化程度和較高思想覺悟的人,可能由於缺少專門的法治思維訓練或者法治環境約束,也可能不具有或者不習慣於進行法治思維。如在基本概念上就有不少人分不清「法治與法制」、分不清「法人與法定代表人」等等常識性概念,因而在行為方式上出現重長官意志而輕法治規範;重上級指示而輕法治原則;重行政效率而輕法治程序;重個人威望而輕法律尊嚴;重政績外顯而輕群眾權益;重上級服從而輕法律約束;重文件圈閱而輕法律學習;重權力行使輕法律尊嚴等現象。因此,法治思維習慣的養成,除了依靠法律知識的教育與灌輸,依靠法治文化的積澱與培育外,關鍵在於依靠法治方式的落實與規制,在於法治原則、法治規範、法制體制和法治程序等法治方式的強化運用與剛性權威,在於人們自覺增強法治的敬畏感。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對推進成都現代化和國際化意義重大法治總是與現代民主相伴而生,密切相連的,是現代化與國際化的客觀要求與題中之意。英格爾斯在《邁向現代化》一書中指出:「一個國家,只有當它的人民是現代人,它的國民從心理和行為上都轉變為現代的人格,它的現代政治、經濟和文化管理機構中的工作人員都獲得了某種與現代化發展相應的現代性,這樣的國家才可以真正稱之為現代化的國家。」十八大報告提出的「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的能力」的要求,也是對成都的各級領導幹部在推進現代化與國際化過程中,從心理和行為上從傳統人格向現代人格轉變的客觀要求;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 的能力的要求,也為有效落實成都市開展助推現代化國際化進程全面提升幹部隊伍能力素質教育培訓的「四大行動計劃」,提供了指導思想、豐富了培訓內涵;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 的能力的要求,也是落實省第十次黨代會和成都市第十二次黨代會確定的指導思想、發展目標和發展定位、思路、政策、措施,自覺把科學發展觀貫徹到四川現代化建設全過程的客觀要求。法治思維是推進成都現代化和國際化的思想保障。法治思維強調的「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約權力」、「保障權利」的價值、原則和精神,首先屬於法律文化中的觀念層面,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黨的十八大報告強調:「要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積極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很顯然,報告將 「法治」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的內容之中,不僅有助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也為成都推進現代化與國際化進程提供了思想與理論基礎。倡導法治思維,才能使每個成都市民自覺增強學法懂法意識,增強信法守法意識,增強敬法畏法意識,自覺珍惜與維護來之不易的祥和穩定的政治局面,才能保障成都深入實施「兩化」互動、統籌城鄉總體戰略,堅持「五大興市戰略」的良好發展環境;倡導法治思維,才能使成都每一個領導幹部,自覺「樹立憂患意識、創新意識、宗旨意識、使命意識」,自覺地敬畏法律,敬畏歷史,敬畏百姓,敬畏人生;自覺地摒棄人治傳統與特權觀念,自覺地在憲法與法律範圍內活動,自覺地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為成都現代化和國際化營造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發展環境。倡導法治思維,才能推進成都民主、文明、和諧的政治現代化,推進成都自由、平等、公正的社會現代化,推進成都敬業、誠信、友善的生活方式現代化,推進成都「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法治方式是推進成都現代化和國際化的制度保障。法治方式強調的「依法治國」、「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治國方式、制度及其運行機制,是「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問題。現代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需要依靠經濟法律制度來規範市場主體、市場運行與市場秩序,來實現分配的公平與正義。尤其是成都在「把經濟建設作為興市之要,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過程中,只有充分依靠市場經濟法治的力量,才能「切實擔負起省會城市和特大中心城市的『帶頭帶動引領』作用」;現代政治體制本質上是民主政治,需要依靠政治法律制度與民主程序來保障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的有效落實,來保障國家的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以及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機制的有效運行。也只有具備民主法治理念,才能加強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適應成都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大都市的需要;現代社會建設需要依靠社會管理的法治機制、體制來保障公平正義,來維護社會穩定,才能保障成都朝著「人有普保、勞有應獲、學有良教、病有適醫、老有頤養、住有安居」的方向邁出堅實步伐;尤其在現代化與國際化的進程中,我們既需要迅速融入現代國際社會之中,需要吸納具有普適性價值的現代法治理念、現代管理理念與現代先進技術,又要自覺過濾不符合中國國情與成都市情的政治意識形態、西方傳統模式甚至腐朽沒落思想。這就需要我們樹立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憲政理念,堅持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制度確立的基本制度與基本原則,才能「既不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才能既把握髮展機遇,也不至於誤入歧途,從而保障成都的現代化與國際化的健康發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成都的現代化與國際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成都的現代化與國際化,需要各級黨員幹部增強依法執政理念。「依法執政」是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胡錦濤同志指出:「依法執政是新的歷史條件下馬克思主義政黨執政的基本方式。依法執政,就是堅持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領導立法,帶頭守法,保證執法,不斷推進國家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的法制化、規範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體制、法治的程序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黨通過領導立法,把黨的意志上升為國家意志,即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定成完備的科學的法律法規體系。成都市作為法律規定的省府市,市人大、政府可以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規、規章,根據「五大興市戰略」的需要,在市委領導下適時制定相應的法規、規章,使改革進取有法可依;通過成都各級黨員幹部的帶頭學法,自覺守法,遵守黨紀,才能摒棄特權思想,自覺杜絕腐敗;才能徹底肅清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違法執政、運動式司法、家長制的人治理念,做到有法必依;通過黨組織保證執法,用嚴格的法紀規範與約束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公務員的行政執法或司法行為,才能使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能夠依法獨立公正地執法或司法,使之真正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因此,只有堅持黨委的依法執政,才能加強與改善黨的領導,加快成都的現代化、國際化進程。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成都的現代化與國際化,需要政府公務員增強依法行政意識。政府作為立法機關的執行機關,各級政府就是貫徹執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執法機關,國家的法律、法規與規章絕大多數依靠各級政府去貫徹執行。地方政府特別是基層政府是連接黨的領導與人民群眾的「橋樑」政府;是體現黨的依法執政形象的「窗口」政府;是宣傳與貫徹執行黨的方針路線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與規章的「終端」政府;也是社會轉型期中各種社會矛盾交匯,處理失當將嚴重影響黨的執政基礎的「焦點」政府。尤其是基層政府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等大量行政執法行為,直接面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直接與行政相對人打交道,直接影響著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組織的切身利益。基層政府能否依法行政,直接影響著黨的方針路線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與規章能否一以貫之,直接影響著黨和人民政府的形象,直接關係著國家的長治久安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因此,通過增強政府公務員的有限政府、服務政府、陽光政府、責任政府、誠信政府、廉潔政府和效能政府等行政法治理念,自覺踐行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正當程序、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等依法行政原則,才能保障成都的長久穩定,才能推動成都法治政府建設,加快成都邁向現代化、國際化的進程。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成都的現代化與國際化,需要加快法治成都的建設。十八大報告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十八大報告對依法治國方略提出的全方位的要求,也為法治成都建設指明了方向。成都圍繞「領先發展、科學發展、又好又快發展,奮力打造西部經濟核心增長極」的總體定位和發展方向,需要營造黨委依法執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機關公正司法、社會團體依法辦事、全體公民懂法守法的法治城市意識與氛圍,才能建成中西部地區「法治環境最佳、法律服務最優、法治文化最濃」的法治成都,才能加快成都「城鄉一體化、全面現代化、充分國際化的世界生態田園城市」的進程。課題組成員:孟大川(執筆人),中共成都市委黨校馬克思主義理論教研部教授;白楊,中共成都市委黨校法學教研部副教授;陶進華,中共成都市委黨校領導科學教研部副教授。提高領導幹部的法律素養□梁光晨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報告突出強調了通過法制教育,提高領導幹部的法律素養的新要求。領導幹部的法律素養,是指領導幹部所具有的並體現在實際工作中,特別是在深化各方面改革、推動社會經濟發展、化解各類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具體工作中,主動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辦事、依法律己的法律思維和具體行動。要實現十八大報告提出的宏偉目標,就必須高度重視提高領導幹部的法律素養,做到帶頭學法用法,帶頭遵紀守法,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帶領和引導廣大幹部群眾形成良好的法治觀念。首先,領導幹部的法律素養是提高領導幹部綜合素質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領導幹部肩負的責任更加重大,承擔的任務更加繁重,面臨的情況更加複雜,對領導幹部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領導幹部既要有過硬的思想政治素質,紮實的政策理論水平,又要有深厚的科學文化知識,出色的組織領導才能,還必須具有較高的法律素養。其次,領導幹部具備較高的法律素養是適應我們黨所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的必然要求。綜觀國際國內大勢,我國發展仍處於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我們要贏得主動,贏得優勢,贏得未來,確保到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必須有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實現社會穩定最根本、最靠得住的是法治,而領導幹部是真正實現法治的關鍵所在。領導幹部只有不斷提高法律素養,才能充分把握形勢,駕馭複雜局面,完成歷史所賦予的偉大使命。最後,領導幹部具備較高的法律素養是搞好具體工作的新途徑。領導幹部要按照憲法、法律辦事,學會運用法律手段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這是領導幹部面臨的新課題。為此,要求領導幹部無論何時,何事,都要從法律出發思考問題,把自己的思維方法建立在法律思維的基礎之上,把自己的行為置於法律的約束之下。(作者系中共成都市委黨校法學部調研員、教授)加快成都社會建設全面建成和諧幸福之城□王健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實現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總體實現,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創新人才培養水平明顯提高,就業更加充分,收入分配差距縮小,社會保障全民覆蓋。成都十二次黨代會提出了加快發展、領先發展,在中西部地區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和國際化的宏偉目標。如何讓全市人民共享成都發展成果,使成都不僅成為西部經濟發展的引擎,其生活質量、公共服務水平及社會管理能力,也達到中西部領先的水平,成為一座宜居宜業之地,幸福之城,應該成為成都市全力追求的發展目標,這需要通過加快社會建設來推進和實現。加快成都社會建設步伐,首先是要做好頂層設計。社會建設是一舉托兩頭的大事,既有利於改善民生,推進社會和諧,又有利於發展經濟。因此,要從統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高度進行統籌規劃設計,制定發展目標和分階段推進任務,明確各部門職責,整合社會資源,形成發展合力。建議建立一個具有較強統籌水平和綜合協調能力,職能類似發改委統籌經濟建設工作的組織機構來統籌全市社會建設工作,對整個社會建設進行規劃、組織、調控、監督,推動我市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加快成都社會建設步伐,政府必須發揮主導作用。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加快形成政府主導、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享有基本公共服務屬於公民的權利,提供基本公共服務是政府的職責。成都市應把推進社會領域發展改革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和公共財政支出的優先方向,進一步向民生社會事業傾斜,從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入手,推進就業、教育、醫療、住房等重點民生工程,著力完善社會保障安全網,不斷提高保障水平,形成覆蓋城鄉、惠及全市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與全面進步。加快成都社會建設步伐,更要通過體制機制創新來推動。改革開放三十幾年的歷史經驗告訴我們,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充分激發出社會的經濟活力,形成了推動經濟發展的強大合力。社會建設也需要進行社會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首要的是要改革政府包攬社會事務的傳統計劃體制,從改革包括社會事業體制、公共服務體制、社會管理體制等方面入手,形成社會建設的動力機制。從醫療、住房等群眾關心、社會影響面廣的社會事業領域率先試點,探索社會事業管辦分離的有效實現形式,使事業單位真正轉變為獨立的事業單位法人和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其次,強化政府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對社會實行「還權增能」,將屬於社會的權利以及責任還給社會,充分發揮社區、社會團體、民間組織和社會公眾在社會建設中的主體作用,激發社會活力。加快成都社會建設步伐,還要充分調動社會資源。社會建設需要政府主導,也需要多元社會主體的積极參与。從國際經驗看,社會建設除了需要政府的財政投入之外,社會資源投入主要有三種來源:一是作為現代企業社會責任組成部分的企業社會投入;二是各種民間非營利組織的社會投入;三是各種形式的社會捐贈。因此,完善有利於慈善捐助健康發展的稅收制度和慈善組織制度,推動企業的社會責任建設,加快培育社會組織成長發育,廣泛動員社會資源投入社會建設,形成參與社會建設的宏大志願者隊伍,也是成都加快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管理迫切需要研究的重要課題。(作者系成都市社科院社會學所所長、研究員)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提高成都國際化水平□明亮十八大報告強調,加強社會建設,必須加快推進社會體制改革。要圍繞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系,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導、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黨的十七大將社會建設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十八大報告再次重墨提及社會建設,實乃眾望所歸、民心所向。正處於社會轉型時期的我國,政府大包大攬的管理模式已經無法適應經濟社會主體和利益需求日益多元化的格局。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在黨委領導下的,包括政府、社會組織和社會大眾廣泛參與的社會管理體制,積極倡導各類社會主體在國家法制範圍內共同參與社會建設。成都歷來重視社會建設,近年來,通過規範政府服務職能、基層社會自治、培育和發展社會組織等多項舉措,促進了社會建設事業的大發展。但總體而言,社會管理和服務水平還有待提升,社會結構還不盡合理,社會組織發育程度還比較低,社會參與度還不高,極大地制約了成都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成都要實現開放型區域中心城市和國際化城市的戰略目標,需要繼續深化管理創新,加強社會建設。一是要加強社會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建設。十八大報告在關於社會管理體制的描述中增加了「法治保障」。現代政府應該更多地扮演規則制定者的角色,並保障規則得到公平的遵守,減少直接干預。具體而言就是要加強法律法規體系建設,規範多元主體參與的社會管理行為,既不要越位也不要缺位。在堅持黨委領導的前提下,讓社會組織等其他社會主體充分發揮其社會自治功能。二是要優化社會結構。培育「中產階級」是社會現代化的主要內容。成都需要從以下方面入手夯實社會穩定的基礎:一方面要保持快速的城市化進程,讓更多人口融入現代生活方式之中,包括進行現代產業技能培訓,改善就業狀況並提高勞動報酬等;另一方面要通過稅收等收入調解制度,減小貧富分化所帶來的社會差距;再一方面要完善社會保障體系,讓所有社會成員都能享受教育、醫療和生活基本保障,消除社會矛盾滋生的苗頭;最後要加強宣傳引導,讓廣大市民樹立「中產階級」意識,將有助於「橄欖形」社會結構的形成。三是加強基層社會自治建設,建立和完善利益表達機制。進一步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充分發揮「新型村級治理機制」的活力,在全市基層社區推廣「議事會」制度,劃小社區治理單元,在院落乃至樓棟和單元成立群眾自治組織。引導和規範市民運用群眾自治組織等渠道表達合法的利益訴求,重視輿論媒體和網路等先進技術手段在搜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中的積極作用,完善群眾訴求表達和權益渠道,維護群眾社會參與積極性。四是培育和發展社會組織。社會組織可以大量承擔一些領域的社會管理職能,這在西方發達國家已有成功的經驗。就成都市而言,還需要大力培育和發展社會組織:充分認識到社會組織作為社會多元主體在和諧社會建設中的職能和作用;進一步加強和落實社會組織的扶持政策力度;加大政府購買力度,為社會組織營造更多的發展空間;加強對社會組織的指導,提高社會組織自身能力;進一步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作者系成都市社科院社會學所助理研究員、博士)淺談如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提升解決問題的能力作者:馮小濤  發布時間:2013-08-26 17:20:40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指出:「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這一論斷明確提出了「法治思維」概念,強調了領導幹部提高運用「法治思維」的方向及意義。這就要求我們廣大黨員幹部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破解社會管理難題,提高社會管理創新水平,而前提就是我們黨員幹部要做好學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表率。這樣既是做好工作,提高領導能力和工作水平的需要,也是帶領廣大人民群眾學法用法和自己遵守法律的需要,更能有效提高各級領導幹部依法決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從而提高社會管理工作水平。一、「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內涵及兩者間的相互聯繫。「法治思維」,顧名思義,是一種運用法治價值來認識世界的思維方法,是法治價值在人們頭腦的思維形態中形成思維定勢,並由此產生指導人們行為的思想、觀念和理論。與「法治思維」相對應的思維方法通常可界定為「非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則是指在法治思維的指導下,運用法治手段、法治方法、法治程序和法治規則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依法執行法律規範、依法強化法治監督的實踐過程。法治思維是法治方式的前提,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維的保障。沒有法治思維就沒有法治方式,如果滿腦子都是人治思維、專制思維、特權思維,其行為方式必然會出現以言代法的家長制、以權壓法的官僚主義、徇私枉法的貪污腐敗等現象。沒有法治思維,依法治國就只能是一句空話。沒有法治方式,法治思維則難以保障。如果在一個缺乏依法治國的方式、機制和體制的環境下,「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大多數人就可能不具有或者不習慣於進行法治思維;即使具有較高文化程度和較高思想覺悟的人,可能由於缺少專門的法治思維訓練或者法治環境約束,也可能不具有或者不習慣於進行法治思維。在基本概念上就有不少人分不清「法治與法制」、分不清「法人與法定代表人」「有限公司與股份公司」等等常識性概念,因而在行為方式上出現重長官意志而輕法治規範;重上級指示而輕法治原則;重行政效率而輕法治程序;重個人威望而輕法律尊嚴;重政績外顯而輕群眾權益;重上級服從而輕法律約束;重文件圈閱而輕法律學習;重權力行使輕法律尊嚴等現象。因此,法治思維習慣的養成,除了依靠法律知識的教育與灌輸,依靠法治文化的積澱與培育外,關鍵還在於依靠法治方式的落實與規制,在於法治原則、法治規範、法制體制和法治程序等法治方式的強化運用與剛性權威,在於人們自覺增強法治的敬畏感。二、實踐中解決實際問題思想方式上存在的誤區。在實踐中,一些地區或部門的幹部雖然認識到法治思維對依法治國、依法治市的深遠意義,但在處理實際問題時,並沒有自覺選擇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分析問題的原因,主要存在以下8個方面的誤區。一是迷信人治思維「根深蒂固」,認為法治思維不適應中國國情。有的人認為,法治雖是個好東西,但終究是「舶來品」,中國有著幾千年的封建「人治」傳統,積累了豐富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至今仍有巨大慣性。他們認為,簡單的法治思維難以應對複雜的社會關係、深奧的儒家道家哲學和禮治傳統,解決不了實際問題。二是迷信權利集中「一家之言」,認為法治思維在於分權,不利於管理。有的人認為,法治思維是西方「三權分立」的東西,與中國的現行政治體制不符。他們認為,權利的集中行使,才能解決政府面臨的各種社會問題,法治思維的分權意識,不利於化解社會矛盾。三是迷信「政策治國」,認為法治思維呆板滯緩。有的人認為,要保持經濟建設和社會建設的「中國速度」,仍要依靠「政策治國」。「文山會海」雖令人難以招架,但因政策制定方向正確、目的明確、針對性強、責任落實、約束力大,故為最佳選擇。法治思維要求嚴格按照繁瑣的法定程序、許可權議事辦事,缺乏靈活和變通,工作實效會大打折扣。四是迷信上級權威「決斷立行」,認為法治思維效率低下。有的人認為,在中國辦事,成功與否取決於上級機關和領導的意志和決策。下級熱衷於向上級請示彙報,主要是爭取實際利益,又躲避決策風險;上級機關要求下級加強彙報,主要是維護權威、提高效率。而法治思維追求平等,打破等級和權威,執行力會減弱,效率會降低。五是迷信社會維穩「土方偏方」,法治思維解睏乏力。有的人認為,在維護穩定的剛性高壓下,由於社會普遍不信法,法治思維和方法無用武之地,只能依靠各種遊離於法律邊緣的有效方法和措施。無論是經濟的、政治的、思想的、道德的,甚至明知可能涉及違法的措施,只要「管用」,就可一試。六是迷信權力行使「利大於責」,認為法治思維責重於利。不少社會精英熱衷於躋身公務員序列,除了穩定的工作、舒適的環境外,還有公權力附帶的個人隱性利益,工作風險較小。如按法治思維「將權力關進位度的籠子里」,一切都在法治陽光下運行,公務人員除了不高的工資,「灰色利益」則將被嚴重削減。七是迷信真假民意「順昌逆亡」,法治思維難撫眾怒。在互聯網高度發達的今天,社會問題會被瞬間集中放大,在「仇官仇富」的輿論引導下,網路會形成「暴力」,而黨政機關及官員往往會成為犧牲品,稀里糊塗被問責丟官。八是迷信政績考核「發展第一」,擔心法治思維阻礙經濟。雖然主流輿論強調不要片面追求GDP增長,但在當前政績考核機制面前,只能用經濟思維和政治思維看待發展與穩定。法治思維強調以人為本、服務為先,追求公平正義,當發展與穩定發生衝突時,運用法治思維則本地區、本部門會吃虧。法治思維是未來中國發展的方向,是理想主義;而非法治思維則是現實中國寫照,是實用主義。對於每一個領導幹部來說,再沿襲既往解決問題的各種「非法治思維」和「非法治方式」的老路根本行不通,必須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才能有效地「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而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解決上述重大問題時,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必須遵守兩個方面質的規定性:一是要通過不斷學習,逐漸養成「法治思維」。二是要在形成「法治思維」的過程中,提高自身在「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方面的能力。三、如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實際問題。如何在「法治思維」的支配和影響下,運用具體的「法治方式」來「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這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既不能畏縮不前、灰心喪氣,也不能盲目自大、胡沖亂撞。正確的態度就是要堅持 「理論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要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在紀念現行憲法頒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關於 「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關鍵是依憲執政」的重要論斷,通過貫徹落實憲法實施工作,保障憲法的「生命」,維護憲法的 「權威」。要高舉社會主義人權的旗幟,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道路。要以憲法為核心,以現代憲法所倡導的 「人民主權」、「民主政治」、「限權政府」、「人權保障」、「公正司法」、「法制統一」等等基本法治價值,統率依法治國的各項工作。通過崇尚法治價值在解決重大社會問題中的作用,進一步弘揚法治文化傳統,提升法治價值的影響力,逐漸削減各種「非法治價值」在治國理政中的主導作用,通過「依法辦事」、「唯法是從」、「黨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享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等等具體的政策和規範指引,全面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各項要求,積極創造條件,努力打造一個與小康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發展相適應的「法治小康」。黨的十八大報告首次提出「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直指中國法治建設的關鍵環節。「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被確立為我國的治國基本方略,並成為國家與公民的政治常識。我國已形成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整體上實現了有法可依,阻礙法治進程的主要問題是法律的遵守和執行,核心是必須增強各級領導和司法人員的法治思維。法治思維的形成,不能依靠幾個文件和會議,而是需要長期不懈地努力實踐,在「倒逼」機制下,培育和形成法治思維。就我區而言,應重點抓好6個重要環節:第一,要真抓實幹,做到說實話、辦實事。習近平同志說:「空談誤國,實幹興邦。」這就要求我們要避免說空話,說大話,否則就會像趙括一樣,只能是紙上談兵,最終兵敗而亡,誤己誤國。我們抓社會管理創新,就是要做到說實話、辦實事。在法律的框架下,在法治的軌道上,在創新社會管理上真抓實幹,努力化解全區各種社會矛盾糾紛,讓人民群眾享受到更多的親情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務,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積極投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更好地保障人民權益,更好地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努力建設「平安潁州」、「幸福潁州」的目標。第二,要制定「法治潁州」建設基本規劃,在頂層設計中貫穿法治思維。區委要統籌安排,儘快出台《「法治潁州」建設基本規劃》,《規劃》精神應當體現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內容符合憲法和法律法規要求,重點包括依法執政、依法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等建設均應納入法治軌道。讓全區的各項工作步入到正常、有序的法治化道路上來。第三,要規範黨委依法執政、政府依法行政,治區理政體現法治思維。黨委依法執政,要求政策制定符合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要求,加大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權的支持力度,從而更好地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支持司法機關公正獨立行使職權。在自身建設上,要看工作運行機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的要求,任何組織和幹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觸犯法律底線者必須受到法律制裁。政府依法行政,要求要有「壯士斷腕」的決心,切實依法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還政於民;要有「作繭自縛」的精神,針對部門實際,制定《行政程序規定》,按章辦事,規矩自我;要尊重司法權威,堅持行政不干預司法原則,並依法參與訴訟,自覺履行生效判決。堅決杜絕「地方保護主義」,倡導公平交易,優化轄區內企業外部環境。第四,要維護司法的公正、獨立和權威,以司法力量保障法治思維。全區各級人大、黨委、政府、政協和社會各界都要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嚴禁以各種名義干預司法機關辦案,給司法機關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運行環境;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要嚴格按照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按照刑事訴訟程序,獨立辦理刑事案件;法院、檢察院嚴格按照法院、檢察院《組織法》規定,規範上下級監督關係和領導關係;要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加大生效判決強制執行力度,提升司法權威和公信力,形成以黨委、人大、政府和社會各界為依託,司法機關為主導的社會法治模式。第五,要創新法治教育、法治文化宣傳方式,力促社會崇尚法治思維。要加強全區中小學校的法治教育,從小學至中學,都應開設有一定課時的法治教育課;要加強全區國家公職人員法治教育培訓,鼓勵參加在職大學或研究生法學課程學習,接受系統法律思維訓練;要加強普法宣傳工作,深入基層,深入到廣大的農村,要創作法治文化精品,樹立法治建設典型。第六,要建立科學的法治建設業績考核機制,倒逼運用法治思維。要建立法治建設工作機制,明確各級各部門法治建設目標、任務、程序、責任;要完善幹部政績考核和選拔任用機制,將法治指標作為幹部考核和任用的一項重要內容,作為識別幹部的重要依據;要對有法不依、濫用職權,造成嚴重損失後果者,依法問責處理,絕不姑息;要定期向社會公布年度各級各部門法治建設考核結果,接受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總之,我們推進「法治潁州」建設, 需要營造黨委依法執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機關公正司法、社會團體依法辦事、全體公民懂法守法的法治城市意識與氛圍,讓法治思維成為公僕思維定勢,讓法治精神成為公民賴以生存的空氣和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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