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性侵未成年人刑滿釋放人員後佩戴「腳環」
韓國為性侵未成年人的刑滿釋放人員佩戴「腳環」
發表時間:2016-07-08 10:25:03
關鍵字: 韓國性侵案韓國性侵犯性侵未成年人韓國電子腳環法性侵犯戴腳環性侵犯人戴腳環韓國性侵犯人戴腳環據《人民日報》7月7日報道,電子監督制度自2008年在韓國正式實施以來,在遏制慣性犯罪方面收效顯著。韓國法務部計划進一步加大藉助科技手段預防慣性犯罪的力度。近日,人民日報記者走訪了位於首爾的韓國法務部位置追蹤中央管制中心。
來到位置追蹤中央管制中心的監控平台,「安全國家,幸福社會」幾個大字掛在中央屏幕上方,非常醒目。中央屏幕顯示著全球衛星定位地圖畫面。本報記者看到,韓國全境被劃分為禁止進入區域、接近危險區域和普通區域等。2016年,韓國共有6600餘所幼兒園和中小學被劃為兒童保護區域。
韓國一名性犯罪刑滿釋放人員正被戴上電子腳環,攝於2010年8月
電話鈴聲忽然響起,控制中心的氣氛緊張起來。工作人員接起電話,原來是有一位被監督者疑似進入禁止區域,工作人員對其位置和行蹤進行詳細確認,立即對其特點進行分析,作出判斷。守在幾台電腦屏幕前,盯著密密麻麻的信息,就是觀察員工作的主要內容,他們每人要負責監控150—170名電子腳環佩戴者。
電子腳環是一套「位置追蹤電子裝置」的附著設備。根據規定,凡是有兩次以上性暴力犯罪史,或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犯的刑滿釋放人員,以及獲得假釋或者緩期執行需監視居住的犯罪人員,都要強制佩戴電子腳環。
因性侵三名未成年少女而入獄的韓國歌手高英旭,出獄時可以明顯看到褲子下的電子腳環輪廓
管制中心工作人員向記者演示,當佩戴者進入禁入區域,電子腳環強烈震動,監控中心屏幕會彈出提示,觀察員會迅速作出判斷,並通過專用手機通知當事人。如果受監督者對電子腳環進行破壞,未攜帶專用手機,不接聽專用手機,都會接到警報。此外,如果佩戴者擅自分離、損壞、拆解電子裝置,導致數據信息無法及時傳輸,將被處以7年有期徒刑或2000萬韓元(約合11.5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據中新網此前報道,電子腳環在推行之初是供假釋犯人佩戴的。大部分被戴上電子腳環的罪犯被假釋後,只需在剩餘的刑期(通常為1年)內佩戴腳環。而在2010年7月,韓國修改了《電子腳環法》。修改後的法律規定,有多次性侵犯罪史和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即使刑滿釋放之後,也要佩戴電子腳環,接受監控。
人民日報在報道中提到,從2008年9月開始正式實施佩戴電子腳環預防慣性犯罪制度以來,至今年6月,韓國強制佩戴電子腳環的人員已增至2479人。「遏制慣性犯罪成效明顯。」位置追蹤中央管制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具體來看,電子監督制度第一減少了民眾不安感;第二遏制特定人員再次犯罪;第三提高調查審判效率;第四從心理上對佩戴者的行為起到了遏製作用。
據韓國刑事政策研究院2014年2月統計,72%的佩戴者表示「強化了再次犯罪會遭逮捕的意識」,91.7%的佩戴者表示「佩戴電子腳環後對不法行動進行自製」。當然,最為突出的效果是減少犯罪複發率,特別是85.4%佩戴人員為性暴力犯罪者。2004年至2008年,韓國性暴力犯罪複發率為14.1%,而在該制度正式實施7年後,驟降至1.7%,複發率減少至原來數據的1/8。
管制中心表示,他們在努力利用新科技推陳出新,計劃於2017年正式投入使用智能型電子腳環,以彌補目前只能監控其位置的缺點。即對佩戴者實施生命體徵信息的監控,系統能夠收集佩戴者體液分泌、呼吸、心臟搏動,以及酒精濃度、運動速度、周邊環境超強刺激聲音等信息。據此,管制中心將能夠更及時掌控佩戴者的異常變化,防止其暴力犯罪的再次發生。
(綜合人民日報、中新網等)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