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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中殘酷的殺戮(一)

            某紅學大佬,在讀《紅樓夢》時,發現一個奇異的日期,經過反覆意淫,得出荒唐結論,四月二十六原來是曹雪芹把自己生日藏在小說中,「因為傳書而傳我」,           這個人還是很有觀察力的,因為作者說到四月二十六日總是語無倫次破綻百出             前面我跟大家說了,小說有明顯破綻處,一定有作者思想重大隱藏,或者重大事件的隱藏,我們看小說怎麼出現這兩個月二十六的:            首先小說「第二十六回 蜂腰橋設言傳心事瀟湘館春困發幽情」結尾至第二十七回 「滴翠亭楊妃戲彩蝶 埋香冢飛燕泣殘紅」開始:         【文本】薛蟠連忙打恭作揖陪不是,又求「不要難為了小子,都是我逼他去的」。寶玉也無法了,只好笑問道:「你哄我也罷了,怎麼說我父親呢?我告訴姨娘去,評評這個理,可使得么?」薛蟠忙道:「好兄弟,我原為求你快些出來,就忘了忌諱這句話。改日你也哄我,說我的父親就完了。」寶玉道:「噯,噯,越發該死了。」又向焙茗道:「反叛肏的,還跪著作什麼!」焙茗連忙叩頭起來。薛蟠道:「要不是我也不敢驚動,只因明兒五月初三日是我的生日,誰知古董行的程日興,他不知那裡尋了來的這麼粗這麼長粉脆的鮮藕,這麼大的大西瓜,這麼長一尾新鮮的鱘魚,這麼大的一個暹羅國進貢的靈柏香熏的暹豬。你說,他這四樣禮可難得不難得?那魚,豬不過貴而難得,這藕和瓜虧他怎麼種出來的。我連忙孝敬了母親,趕著給你們老太太、姨父、姨母送了些去。如今留了些,我要自己吃,恐怕折福,左思右想,除我之外,惟有你還配吃,所以特請你來。可巧唱曲兒的小么兒又才來了,我同你樂一天何如?」 一面說,一面來至他書房裡。(第二十六)      。。。。。。 。。。。。。        林黛玉正自悲泣,忽聽院門響處,只見寶釵出來了,寶玉襲人一群人送了出來。待要上去問著寶玉,又恐當著眾人問羞了寶玉不便,因而閃過一旁,讓寶釵去了,寶玉等進去關了門,方轉過來,猶望著門灑了幾點淚。自覺無味,方轉身回來,無精打彩的卸了殘妝。紫鵑雪雁素日知道林黛玉的情性:無事悶坐,不是愁眉,便是長嘆,且好端端的不知為了什麼,常常的便自淚道不幹的。先時還有人解勸,怕他思父母,想家鄉,受了委曲,只得用話寬慰解勸。誰知後來一年一月的竟常常的如此,把這個樣兒看慣,也都不理論了。所以也沒人理,由他去悶坐,只管睡覺去了。那林黛玉倚著床欄杆,兩手抱著膝,眼睛含著淚,好似木雕泥塑的一般,直坐到二更多天方才睡了。一宿無話。至次日乃是四月二十六日,原來這日未時交芒種節。(第二十七)            這裡薛蟠「明兒五月初三日是我的生日」,至「次日四月二十六」,如果理解為,「明日五月初三」,次日「四月二十六」就十分荒唐,即便按照一些地方「明兒」只是將來的一種不嚴謹說法,這個地方已經很令人詫異。        接著29回作者再提「四月二十六」——           賈珍到賈母跟前,控身陪笑說:「這張爺爺進來請安。」賈母聽了,忙道:「攙他來。」賈珍忙去攙了過來。那張道士先哈哈笑道:「無量壽佛!老祖宗一向福壽安康?眾位奶奶小姐納福?一向沒到府里請安,老太太氣色越發好了。」賈母笑道:「老神仙,你好?」張道士笑道:「托老太太萬福萬壽,小道也還康健。別的倒罷,只記掛著哥兒,一向身上好?前日四月二十六日,我這裡做遮天大王的聖誕,人也來的少,東西也很乾凈,我說請哥兒來逛逛,怎麼說不在家?」賈母說道:「果真不在家。」一面回頭叫寶玉。           這裡說「前日四月二十六日,我這裡做遮天大王的聖誕」重複這作者一直沒寫出來的日期下具體事件,這個不寫只寫,什麼人得出結論:這是曹雪芹的生日,於是為了嘩眾取寵,聲稱,自己的生日是經常不記得的,但每年農曆四月二十六,他都要在自己家中,舉辦盛大儀式,慶祝曹雪芹誕辰xxx周年。            這樣的人有頭腦嗎?           我們看文本,作者到底是要表達什麼,略加仔細,就不得而知了。          「至次日乃是四月二十六日」,說明薛蟠騙寶玉出來之時,必定在26日之前,薛蟠目的是要分享四個禮物「這麼粗這麼長粉脆的鮮藕,這麼大的大西瓜,這麼長一尾新鮮的鱘魚,這麼大的一個暹羅國進貢的靈柏香熏的暹豬。你說,他這四樣禮可難得不難得?那魚,豬不過貴而難得,這藕和瓜虧他怎麼種出來的」仔細一下這四色禮物,都是舊時祭祀用品:藕,西瓜,魚,豬。不知道紅學家們過生日是不是要派上這樣祭品?           重要的是這裡說了一個「三月二十八」、「大不幸」,《紅樓夢》有一個重要的特點:作者一旦說出一個重要日期,馬上裝瘋賣傻,用一些錯亂的時間,混淆掩飾,比如開篇中很明確寫到了秦可卿死期是在1644年三月十九,可到了秦可卿葬禮一節,時間錯亂得,讓人無法理清頭緒,其實在十二回以前作者秘密說得清楚了,到了真寫秦可卿死的時候,必須用顛三倒四的時間混淆進去,那些硬生生去給理清時間的人,只能說是故弄玄虛。這裡也一樣,說到了三月二十八,又點出四月二十六,「大不幸」的事件就躍然紙上了。           原來順治二年(1645)三月二十八日,南明將領左良玉以「清君側」為由,率軍沿江東下,直逼南京,南京朝廷極為恐慌。四月一日,朱由菘密詔史可法督諸軍急赴江上阻擊左良玉。史可法無奈,只好率各鎮兵馬抵達浦口。此時清兵已入亳州,到邳州,徐、泗州告急,南明政府又命史可法還軍揚州。接著就是揚州圍城。四月二十五日揚州告破,從四月二十六日,清人對揚州展開慘無人道的血腥屠殺,這就是歷史著名的「揚州十日」。由於是清朝慘無人道殺戮,清朝並未寫入歷史,後來一些有正義感的文人,試圖記載這段歷史,幾乎都遭到了慘絕人寰的鎮壓與制裁,只有少數倖存者秘密記述了那場災難,下文是明人王秀楚的「揚州十日」慘狀:             【資料】己酉夏四月十四日,督鎮史可法從白洋河失守,踉蹌奔揚州,堅閉城以禦敵,至念四日未破。城前禁門之內,各有兵守,予宅西城,楊姓將守焉。吏卒棋置,予宅寓二卒,左右舍亦然,踐踏無所不至,供給日費錢千餘。不繼,不得已共謀為主者觴,予更謬為恭敬,酬好漸洽;主者喜,誡卒稍遠去。主者喜音律,善琵琶,思得名妓以娛軍暇;是夕,邀予飲,滿擬縱歡,忽督鎮以寸紙至,主者覽之色變,遽登城,予眾亦散去。              越次早,督鎮牌諭至「內有一人當之,不累百姓」之語,聞者莫不感泣。又傳巡軍小捷,人人加額焉。午後,有姻氏自瓜洲來避興平伯逃兵,[興平伯高傑也,督鎮檄之,出城遠避。]予婦緣別久,相見唏噓;而敵兵入城之語,已有一二為予言者。予急出詢諸人,或曰:「靖南侯黃得功援兵至。」旋觀城上守城者尚嚴整不亂,再至市上,人言洶洶,披髮跣足者繼塵而至,問之,心急口喘莫知所對。忽數十騎自北而南,賓士狼狽勢如波涌,中擁一人則督鎮也。蓋奔東城外,兵逼城不得出,欲奔南關,故由此。是時,始知敵兵入城無疑矣。突有一騎由北而南,撤韁緩步,仰面哀號,馬前二卒依依轡首不舍,至今猶然在目,恨未傳其姓字也。騎稍遠,守城丁紛紛下竄,悉棄胄拋戈,並有碎首折脛者,回視城櫓已一空矣!           先是督鎮以城狹炮具不得展,城垛設一板,前置城徑,後接民居,使有餘地,得便安置。至是工未畢,敵兵操弧先登者白刃亂下,守城兵民互相擁擠,前路逼塞,皆奔所置木板,匍匐扳援,得及民屋,新板不固,托足即傾,人如落葉,死者十九;其及屋者,足蹈瓦裂,皆作劍戟相擊聲,又如雨雹挾彈,鏗然【金訇】然,四應不絕,屋中人惶駭百出,不知所為?而堂室內外深至寢闥,皆守城兵民緣室下者,惶惶覓隙潛匿,主人弗能呵止,外廂比屋閉戶,人煙屏息。          予廳後面城,從窗隙中窺見城上兵循南而西,步武嚴整,淋雨亦不少紊,疑為節制之師,心稍定。忽叩門聲急,則鄰人相約共迎王師,設案焚香,示不敢抗,予雖知事不濟,然不能拂眾議,姑應曰唯唯。於是改易服色,引領而待,良久不至。予復至後窗窺城上,則隊伍稍疏或行或止;俄見有擁婦女雜行,闞其服色皆揚俗,予始大駭。還語婦曰:「兵入城,倘有不測,爾當自裁。」婦曰諾。因曰:「前有金若干付汝置之,我輩休想復生人世矣!」涕泣交下,盡出金付予。值鄉人進,急呼曰:「至矣,至矣!」予趨出,望北來數騎皆按轡徐行,遇迎王師者,即俯首若有所語。是時,人自為守,往來不通,故雖違咫尺而聲息莫聞,迨稍近,始知為逐戶索金也。然意頗不奢,稍有所得,即置不問,或有不應,雖操刀相向,尚不及人,後乃知有捐金萬兩相獻而卒受斃者,揚人導之也。           次及予楣,一騎獨指予呼後騎曰:「為我索此藍衣者。」後騎方下馬,而予已飛遁矣;後騎遂棄余上馬去,予心計曰:「我粗服類鄉人,何獨欲予?」已而予弟適至,予兄亦至,因同謀曰:「此居左右皆富賈,彼亦將富賈我,奈何?」遂急從僻逕托伯兄率婦等冒雨至仲兄宅,仲兄宅在何家墳後,[月付]腋皆窶人居也。予獨留後以觀動靜,俄而伯兄忽至曰:「中衢血濺矣,留此何待?予伯仲生死一處,亦可不恨。」予遂奉先人神主偕伯兄至仲兄宅,當時一兄一弟,一嫂一侄,又一婦一子,二外姨,一內弟,同避仲兄家。天漸暮,敵兵殺人聲已徹門外,因乘屋暫避;雨尤甚,十數人共擁一氈,絲髮皆濕;門外哀痛之聲悚耳懾魄,延至夜靜,乃敢扳檐下屋,敲火炊食。城中四周火起,近者十餘處,遠者不計其數,赤光相映如雷電,辟卜聲轟耳不絕;又隱隱聞擊楚聲,哀顧斷續,慘不可狀。飯熟,相顧驚怛不能下一箸,亦不能設一謀。予婦取前金碎之,析為四,兄弟各藏其一,髻履衣帶內皆有;婦又覓破衲敝履為予易訖,遂張目達旦。是夜也,有鳥在空中如笙簧聲,又如小兒呱泣聲者,皆在人首不遠,後詢諸人皆聞之。            念六日,頃之,火勢稍息。天漸明,復乘高升屋躲避,已有十數人伏天溝內。忽東廂一人緣牆直上,一卒持刃隨之,追躡如飛;望見予眾,隨舍所追而奔予。予惶迫,即下竄,兄繼之,弟又繼之,走百餘步而後止。自此遂與婦子相失,不復知其生死矣。諸黠卒恐避匿者多,紿眾人以安民符節,不誅,匿者競出從之,共集至五六十人,婦女參半,兄謂余曰:「我落落四人,或遇悍卒,終不能免;不若投彼大群勢眾則易避,即不幸,亦生死相聚,不恨也。」當是時,方寸已亂,更不知何者為救生良策?共曰唯唯,相與就之。領此者三滿卒也,遍索金帛,予兄弟皆罄盡,而獨遺予未搜;忽婦人中有呼予者,視之乃余友朱書兄之二妾也,予急止之。二妾皆散發露肉,足深入泥中沒脛,一妾猶抱一女,卒鞭而擲之泥中,旋即驅走。一卒提刀前導,一卒橫槊後逐,一卒居中,或左或右以防逃逸。數十人如驅犬羊,稍不前,即加捶撻,或即殺之;諸婦女長索系頸,累累如貫珠,一步一蹶,遍身泥土;滿地皆嬰兒,或襯馬蹄,或藉人足,肝腦塗地,泣聲盈野。行過一溝一池,堆屍貯積,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為五色,塘為之平。至一宅,乃廷尉永言姚公居也,從其後門直入,屋宇深邃,處處皆有積屍,予意此間是我死所矣;乃逶迤達前戶,出街復至一宅,為西商喬承望之室,即三卒巢穴也。入門,已有一卒拘數美婦在內簡檢筐篚彩緞如山,見三卒至,大笑,即驅予輩數十人至後廳,留諸婦女置旁室;中列二方几,三衣匠一中年婦人制衣;婦揚人,濃抹麗妝,鮮衣華飾,指揮言笑。欣然有得色,每遇好物,即向卒乞取,曲盡媚態,不以為恥;予恨不能奪卒之刀,斷此淫孽。卒嘗謂人曰:「我輩征高麗,擄婦女數萬人,無一失節者,何堂堂中國,無恥至此?」嗚呼,此中國之所以亂也。

         關於「揚州十日」大家基本清楚:(一下資料,來自百度百科,略有改動)         1645年,清兵在多鐸的率領下,分兵亳州、徐州兩路,向南推進,,迅速佔領了徐州、亳州、盱眙,並乘勢下淮安,奪泗州,渡淮河。四月十九日,明將許定國引多鐸師至揚州,揚州被清水陸各軍重圍。守將史可法統率軍民,堅守孤城,同時,向弘光皇帝求援,弘光不應,揚州告急,四月二十一日,明總兵李棲鳳、監軍副使高岐鳳拔營出降,形勢更為危急。史可法等堅守至四月二十五日,終因彈盡糧絕,被清兵攻破。史可法自刎不果而被俘。在多鐸百般的誘降時,史可法斬釘截鐵地說道:「城存與存,城亡與亡。我頭可斷,而態不可屈」,結果慘遭殺害。史可法的部下在這種情形下,仍率余部繼續鏖戰,直至流盡最後一滴血。清軍佔領揚州後,縱兵屠掠,十日封刀,史稱「揚州十日」。          《揚州十日記》就是這段歷史的忠實記錄者,是屠殺淮南江北人口的罪惡見證,它永遠地將野蠻和罪惡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且看經過屠殺的這片土地上的血淋淋的場景:「……行過一溝一池,堆屍貯積,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為五色,塘為之平。至一宅,乃廷尉永言姚公居也,從其後門直入,屋宇深邃,處處皆有積屍……」整個文本採取雜記形式,筆者自身亦被記錄於筆端,和歷史事件整個地融為一體,在文體上有些近似於筆記小說。在當時看來,則有似是「新聞」。所有這些,似乎與嚴肅的史學著述不太相同,很難列入史地奇書之中。事實上,這種形式的靈活性並沒有影響到所記事實的客觀性,相反,這樣慘無人道的殺戮,由於是筆者的親聞目睹,更增加了它的真實性、可靠性,亦即歷史性。全文就像是一部目擊記。正因為此,《揚州十日記》才成為史地著述中的一「奇」。           史可法的「深更淚」並沒有能保住揚州。滿人對於以後發生的事情的記載顯然是很坦率的:            十八日,大軍薄揚州城下。招喻其守揚閣部史可法、翰林學士衛允文及四總兵官、二道員等,不從。二十五日令拜尹圖、圖賴、阿山等攻克揚州城。            史可法非常知道大炮的重要性。正是他在1643年建議,南京軍械庫的陳舊、笨拙的「神器」應該換成更為輕便的「三眼槍」(即三筒槍)。因而,在南京政權建立的頭幾個月里,史可法盡了極大的努力改裝他的炮隊。徐光啟的學生陳於階替他製造這種新的葡萄牙重炮。陳曾經在一個改變了他宗教信仰的天主教堂的鑄坊學過這種技術。這樣,在1645年5月20日開始的攻城戰鬥中,史可法由於沿石牆架在木製平台上的外國重炮而掌握了最初的主動權。            一旦多鐸的士兵進入這些重炮的射程之內,那麼就有成百上千的人被殺死殺傷。但是多鐸不慌不忙地指揮自己的炮隊向城牆西北角射擊,隨後清步兵一涌而上,通過大炮的火力網,一直衝到城牆根底下。在那裡,史可法又掌握了瞬間的主動,因為他的弓箭手們直射城下的那些進攻者。很明顯,此時多鐸已經命令他的士兵不惜代價奪取西北角了。每當一名清兵倒在箭下,另一個便補了上來。很快,屍體越堆越高,一些清兵甚至不需要梯子就能爬上城牆。隨著清兵越上越多,守城者便開始恐慌起來。城牆防禦工事沿線的守兵們爭著跳上木製炮台,以爬上最近的房頂,然後逃跑。在很多地方,過重的炮台坍陷了,那些守城士兵如果沒有被壓死,也在隨後的肉搏戰中被殺死了。            接著,這種恐慌在城裡也蔓延開來。不管是因為叛徒的鼓動還是因為一些謠言(有人說,守軍以為滿軍是黃得功將軍派來的一些增援部隊),主要城門很快被城內的人們丟棄不管了。隨著清軍的湧入,南明的士兵丟棄了他們的頭盔和長矛,狼狽不堪地逃向南門,企圖從那個方向逃走。另外一些人,知道這座城市已經被全部包圍了,乾脆就不抱有任何希望。曾經以日記記載了隨後發生的災難的王秀楚還記得:「突有一騎由北而南,撤韁緩步,仰面哀號,馬前二卒依依轡首不舍,至今猶然在目,恨未傳其姓字也。」             就在守城的士兵丟盔卸甲,急忙在城中民房裡尋找藏身之地時,史可法離開他在城北門的炮台,騎馬穿過內城,直奔南門,他希望從那兒出去,然後從側翼進攻滿人。但為時太晚了,清軍已經到達了城南門。史可法這時認識到,他已經失去了揚州,抵抗可能已是毫無意義的了。             一兩天前,史可法曾面問莊子固,如果揚州城陷落,他是不是準備為主盡忠。莊子固不假思索地回答說,他會的。此刻,史可法真的請求庄把他自己殺死,但是莊子固不忍這樣做。於是史可法猛然拔出自己的佩劍自刎。但是,他沒有受到致命傷,只是倒在莊子固的懷裡血流不止。史可法大聲呼叫其養子助他速死,但是史得(德)威猶豫再三未能下手。結果從城北門逃來的敗兵把他們席捲而去,後面有滿人緊追不捨。混戰之中,莊子固被殺死了,史可法被一個認出了他的清軍將領捉住。史可法請求把他帶到他們的指揮官那裡去。            史可法很快就被帶到豫王多鐸那裡。日記作者王秀楚幾天以後這樣描寫豫王說:「忽見一人紅衣佩劍,滿帽皂靴,年不及三十,姿容俊美」。身穿精美之鎖甲護胸,坐騎華飾,多人隨從,雖為滿人,其體貌甚偉俊,下巴突出,前額寬大,其隨員中有多名揚州人。是為滿人總督和皇帝之叔父豫王。           這份材料沒有告訴我們,多鐸在20日審問史可法時什麼打扮,但是有一點是容易想像的,即在身材魁梧、衣著華麗的滿族王侯和粗壯、面色陰晦、仍然穿著帶有血跡衣服的中原將軍之間,實在有天壤之別。據溫睿臨關於他們見面的記載,豫王很友好地召見了史可法,說:          「前以書謁請,而先生不從。今忠義既成,當畀重任,為我收拾江南。」          史可法回答道:「我此來只求一死耳。」          多鐸問道:「君不見洪承疇乎?降則富貴。」          史可法答道:「彼受先帝厚恩而不死,其不忠於爾國明矣。我豈肯效其所為?」           於是多鐸命令宜爾頓將軍「勸說」史可法屈服,但是三天過去了,史可法仍然拒絕投降,於是下令殺害他。在《實錄》的簡短記載中,說道:「獲其閣部史可法,斬于軍前。其據城逆命者,並誅之。」           《實錄》給人一種有計劃地處死這批人的印象,實際上是騙人的。大部分史可法的部屬,如總兵劉肇基、驍將馬應魁、幕僚何剛、天主教徒、炮隊專家陳於階,或是死於街上的戰鬥或是自殺。史可法的全部19名私人幕僚都遇難了。但是由於隨後日子裡發生的暴行,他們的死難沒有引起人們足夠的注意。           5月20日的城防崩潰後,揚州城居民只有聽天由命了。儘管當時大雨傾盆,但是一些居民忙著燒香,準備著入侵者的到來,同時大量地隱藏他們的金銀財寶。他們只是做了這些謹慎的準備,但是全然無力抵抗那些已接管這座城市的滿族人、蒙古人和投降了的漢人。王秀楚寫道:「眾皆次第待命,予初念亦甘就縛」。           那些叛徒領著清兵在這座商業城市中從一個富戶進入另一個富戶。清兵們先是要銀子,後來就無所不要了。直到20日的白天,還沒有人身傷害。但是夜幕降臨之後,人們聽到了砸門聲、鞭子抽人聲和受傷人發出的嚎叫聲。那個夜晚火勢蔓延開來,但有些地方的火被雨澆滅了。到5月21日,一份告示保證說,如果藏起來的人能夠出來自首的話就會得到赦免,於是許多藏在自己家裡的人走了出來。可他們走出來後卻被分成50或60人一堆,在三四個士兵的監督下,用繩子捆起來。然後就開始用長矛一陣猛刺,當場把他們殺死,即使仆倒在地者也不能倖免。           諸婦女長索系頸,累累如貫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滿地皆嬰兒,或襯馬蹄,或藉人足,肝腦塗地,泣聲盈野。           揚州變成了屠場,血腥惡臭瀰漫,到處是肢體殘缺的屍首,一切社會準則都不復存在了。揚州城那些因美麗而聞名的婦女們,願意把她們自己獻給清兵,最要緊的是用身體贖回她們的生命。逐漸地,一股瘋狂席捲了入侵者。任何女人不論願意還是不願意,都有可能被抓住,被成群的士兵輪姦。一些市民像奴隸一樣為清兵服務,替這些入侵者做飯,打掃衛生。由於這種人的生命可以得到赦免,因此其餘的人也極力想加入進去,但是被拒絕了。與此同時,大屠殺仍然在繼續。             遇一卒至,南人不論多寡,皆垂首匍伏,引頸受刃,無一敢逃者。             那些從城牆上跳下去企圖逃跑的人不是摔斷了大腿,就是落到了流氓無賴和散兵游勇手中,他們把這些人抓起來拷打,要他們交出財寶來。在城裡,一些人藏到垃圾堆里,在身上塗滿爛泥和臟物,希望以此躲開人們的注意,但是清兵不時地用長矛猛刺垃圾堆,直到裡面的人像動物一樣蠕動起來,鮮血從傷口流了出來。大火蔓延開來,那些因為藏在屋子裡或地下室里仍然活著的人們,或者是被無情的大火所吞噬,或者是戰戰兢兢地跑到街上,被那些仍然在屠城的清兵殺死了。甚至那些被正規的清軍放過去的、赤身露體在街上游轉的、孤弱無助的市民,又被成群的散兵(「不知為清兵、為鎮兵、為亂民」)攔住,亂棒打死。            到5月25日,即濫殺和搶劫的第六天,這場大屠殺結束了。清軍接到豫王的命令,就此封刀。和尚們得到命令開始收集和焚燒屍體。到5月27日,開始賑濟口糧。又過了幾天,那場雨——它使大火沒有毀滅整個城市——終於停止了,太陽也出來了。當時的人們估計,有80萬人死於這場屠殺。(資料:百度百科)               原來作者心中,一場改變中國人命運的戰爭,竟然是左良玉的「清君側」,不管朱由菘政府多麼無能腐敗,不管清人怎麼吞噬著北方河山,如果沒有這場荒唐的「清君側」,歷史也許不會就此萬古不復。是內亂,讓一切存在的可能都變為不可能了,三月二十八日,那才是歷史的轉折點,而四月二十六日,就是亡種殺戮的開始,或者說,亡國以後的華夏,從此開始亡種!

        這時我們看第二十七回批語:         〖庚辰:《葬花吟》是大觀園諸艷之歸源小引,故用在踐花日諸艷畢集之期。踐花日不論其典與不典,只取其韻耳。

         「踐花日不論其典與不典,只取其韻耳」,「踐花日」我們看到,就是「芒種節」,「只取其韻」,那麼「韻」究竟是什麼這才是關鍵,在上海,在浙江,在蘇錫常,「芒種」的讀音就是「亡種」!就是滅絕種族殺戮的痛斥!批語「踐花日不論其典與不典」就是告誡讀者,不要去找有沒有這一天時刻都絲絲相扣的節氣,而是注意意會「其韻」。            原來作者說的「大不幸」是這樣一段血腥的歷史!這個日子,能不用祭品祭奠80萬無辜的生命?

         下面就可以讀懂第26回馮紫英一段話含義了:            [文本]薛蟠見他面上有些青傷,便笑道:「這臉上又和誰揮拳的?掛了幌子了。」馮紫英笑道:「從那一遭把仇都尉的兒子打傷了,我就記了再不慪氣,如何又揮拳?這個臉上,是前日打圍,在鐵網山教兔鶻捎一翅膀。」寶玉道:「幾時的話?」紫英道:「三月二十八日去的,前兒也就回來了。」寶玉道:「怪道前兒初三四兒,我在沈世兄家赴席不見你呢。我要問,不知怎麼就忘了。單你去了,還是老世伯也去了?」紫英道:「可不是家父去,我沒法兒,去罷了。難道我閑瘋了,咱們幾個人吃酒聽唱的不樂,尋那個苦惱去?這一次,大不幸之中又大幸。」            原來「兔鶻」是借代女真裝束而指清人,(當然用「鳥類」代指清人也在作者罵清的方法之一,後文「罵清」篇目會有更多介紹),1645年(清順治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南明將領左良玉以「清君側」為由,率軍沿江東下,直趨南京,南京朝廷極為恐慌。四月一日,福王密詔史可法督諸軍急赴江上阻擊左良玉。史可法無奈,只好率各鎮兵馬抵達浦口。此時清兵已入亳州,到邳州,徐、泗州告急,南明皇帝命令史可法還軍揚州。接著就是揚州被圍,四月二十六日屠城,屠城是「大不幸」,幸免於難自然了是「大幸」,所以馮紫英說自己「這一次,大不幸之中又大幸」至於二十九回中說「四月二十六日」是「遮天大王的聖誕」個人牽強理解為「遮天」就是「這天」意思,「大王」就是「代亡」忌日。誰家過生日要與道士和尚牽扯在一起?自古都是與災難、死人有關才會涉及這些閑雜人等吧。           【文本】紫鵑雪雁素日知道林黛玉的情性:無事悶坐,不是愁眉,便是長嘆,且好端端的不知為了什麼,常常的便自淚道不幹的。先時還有人解勸,怕他思父母,想家鄉,受了委曲,只得用話寬慰解勸。誰知後來一年一月的竟常常的如此,把這個樣兒看慣,也都不理論了。所以也沒人理,由他去悶坐,只管睡覺去了。那林黛玉倚著床欄杆,兩手抱著膝,眼睛含著淚,好似木雕泥塑的一般,直坐到二更多天方才睡了。一宿無話。(《紅樓夢》二十七回)           小說其實是把故事情節放在四月二十五日作為重點,這才有黛玉這般傷心落淚神情與舉動,乃至這一回「葬花」的情節的重中之重。原來作者是說四月二十五日事!順治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揚州城池告破,作者故意不說才「次日乃四月二十六」,含而不露,寫二十六而透黛玉傷心之日是二十五。           至於小說第二十七回結束部分,也是高潮,正是黛玉長歌當哭,紀念那個悲壯的歷史瞬間。史可法英勇不屈的精神,讓吳梅村銘記在心,幻化做畫魂讓主角以葬花的形式,表達了哀悼之情。

         這是對一次慘案的哀悼,也是悼明的一種方式,誰的生日會是這樣,只有「謅出」了。

         至於每年在農曆四月二十六給曹雪芹做生日,那就更笑話,連作品核心時間是寫那一日都沒讀懂。作品「次日四月二十六」,核心事件是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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