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柱命理學的形成——從理論到實踐完善(一)
四柱命理學的形成——從理論到實踐完善
蔡斐鵬(福建省易學研究會會員、廈門市易學研究會會員)
宋代廖禮伯所著的《五行精紀》有南宋慶元丙辰十月庚戌平國老人周必大書的「周序」,其中有這樣一句話:「春秋戰國前,善相者多,若推祿命,則盛於漢。」這句話告訴我們,在漢代推命已是相當盛行。因此,筆者本文探討「四柱命理學的形成——從理論到實踐完善」就從漢代開始。
一.理論形成
在《漢書*董仲舒傳》中,就記載著漢人研究命理的信息:「陛下發德音,下明詔,求天命與情性,皆非愚臣之所能及也。臣謹案《春秋》之中,視前世已行之事,以觀天人相與之際,甚可畏也。……臣聞命者天之令也……天道之大者在陰陽。」意即:陛下(漢武帝)發德音、下明詔求解天命與情性,這些都不是愚臣所能做到的。臣(董仲舒)僅根據《春秋》中的記載,就先前已發生的事情,研究天與人的相關聯之處,非常敬佩。……臣聽說命是天的安排……天道也是根據陰陽來行事的。這些記載告訴我們,董仲舒對命理及命理與天的關係是有研究的,而且,董仲舒不但是一個理論研究者,也是一個實踐者。《漢書*董仲舒傳》有這樣記錄:「仲舒治國,以《春秋》災異之變推陰陽所以錯行,故求雨,閉諸陽,縱諸陰」,王永祥著的《董仲舒評傳》也是這樣記載的:董仲舒任江都相,治國非常注意和關心人民的生產和生活,遇到災害,常「以《春秋》災異之變,推陰陽所以錯行」,照陰陽的關係,「求雨」或「止雨」。如元光二年(公元前133年)董仲舒上任不久,即作《止雨》,告訴主管政事的內史中尉:「陰雨太久,恐傷五穀,趣止雨。」在董仲舒看來,雨天為陰勝陽,晴天是陽勝陰。這些記錄告訴我們,董仲舒不但是「天人合一」的倡導者,也是實踐者。
《漢書*董仲舒傳》還有這樣一句話:「仲舒所著,皆明經術之意」,董仲舒的著作都是闡明經術道理。一提到董仲舒,在人們的腦海中呈現最多的是,他是「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在理論思想界的最大收益者。但這段話卻向人們闡明董仲舒的著作也包刮「天人合一」相關的天命論之論述。既然如此,現在就從董仲舒的著作《春秋繁露》開始論述,命理學的理論是如何形成的。
《春秋繁露*官制象天》中有這樣的描述:「天有十端,十端而止已。天為一端,地為一端,陰為一端,陽為一端,火為一端,金為一端,木為一端,水為一端,土為一端,人為一端,凡十端而畢,天之數也。」在《春秋繁露*天地陰陽》也有同樣的說法:「天、地、陰、陽、木、火、土、金、水,九,與人而十者,天之數畢也。故數者至十而止,書者以十為終,皆取之此。」這兩段話,把人融入了天、地、陰、陽及金、木、水、火、土中,同時認定人們在記數上使用的十進位,也是由此得來。此情此景與中國命理學將人出生的時刻轉化成干支紀法的天干、地支並將相應的干支再轉化成金木水火土及分出陰陽進行推衍是何等的相似。而且,命理學上每個大運管十年,十年這也是「天之數」、「數者至十而止,書者以十為終」。在干支論命中干支分十天干、十二地支,十天干分有五陽干(甲、丙、戊、庚、壬)及五陰乾(乙、丁、己、辛、癸)、十二地支也分陰(丑、卯、巳、未、酉、亥)、陽(子、寅、辰、午、申、戌),每個干支並有五行歸屬:甲、乙、寅、卯木;丙、丁、午、巳火;庚、辛、申、酉金;壬、癸、子、亥水;戊、己、丑、辰、未、戌土。命理學早期經典《五行精紀》有這樣一說:「《六微指論》:天氣始於甲,地氣始於子,子甲相合,命曰歲,以十干配十二支,周而復始」。這段話也可以說是董仲舒「天有十端」的思想轉向現實推命的過程中,起到闡述其必然的重要的、客觀的論述。《春秋繁露*五行之義》有規定五行之序:「天有五行:一曰木,二曰火,三曰土,四曰金,五曰水。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終也;土,五行之中也。此其天次之序也。」其中五行的排序是:木、火、土、金、水與命理學的干支排序完全吻合,如天干甲乙為木、丙丁為火、戊己為土、庚辛為金、壬癸為水。曾涌哲在《中國風水學初探》這本書中羅列了一些古書中有關五行的次序(如表),只有《呂氏春秋*月令》、《黃帝內經》等極個別的排序與《春秋繁露》及命理學一致,不得不讓人想像,《春秋繁露》對命理學的影響。
五行次序
出處 次序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尚書*洪範》 |
水 |
火 |
木 |
金 |
土 |
《呂氏春秋*月令》、《內經》 |
木 |
火 |
土 |
金 |
水 |
《管子*幼官》 |
土 |
木 |
水 |
金 |
火 |
《周髀算經》 |
木 |
金 |
水 |
火 |
土 |
《墨經》 |
水 |
土 |
火 |
金 |
木 |
《京氏易傳》、《內經》 |
土 |
金 |
水 |
木 |
火 |
《內經》 |
金 |
火 |
木 |
水 |
土 |
《抱撲子》 |
土 |
火 |
水 |
金 |
木 |
《太玄經》 |
水 |
土 |
金 |
木 |
火 |
《白虎通》 |
木 |
土 |
水 |
火 |
金 |
《史記*子荀卿列傳》 |
金 |
木 |
水 |
火 |
土 |
五行次序指五行的排列次序。《尚書*洪範》:「一曰水,二曰火, 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為最早次序。《呂氏春秋*月令》、 《內經》、《管子*幼官》等均列其不同次序,反映各自特定的意義。 |
《春秋繁露*天辨在人》中寫到:「太陽因火而起……太陰因水而起……」,在命理學名著《滴天髓》關於「天干」的章節中有:「五陽皆陽丙為最,五陰皆陰癸為至。原註:甲、丙、戊、庚、壬為陽,獨丙火秉陽之精,而為陽中之陽;乙、丁、己、辛、癸為陰,獨癸水秉陰之精,而為陰中之陰。」兩者表達的是同一個意思。《春秋繁露*陰陽位》接著寫到:「陽氣始出東北而南行,就其位也;西轉而北入,藏其休也。陰氣始出東南而北行,亦就其位也;西轉而南入,屏其伏也。是故陽以南方為位,以北方為休;陰以北方為位,以南方為伏。」《春秋繁露*循天之道》還這樣寫到:「陽氣起於北方,至南方而盛,……。陰氣起乎中夏,至中冬而盛,……」我們簡單梳理《春秋繁露》中「天辨在人」、「陰陽位」、「循天之道」所節選的這三段話,其大意是:陽氣火孕育於北方,出東北往南行,至南方盛極,轉西往北而藏休;陰氣水似乎孕育中夏,出東南而北行,至中冬而盛極,轉而向南伏藏。這一說法與命理學的廣泛應用的天干長生旺衰死絕胎養表又完全吻合(傳統命理學經典《淵海子平》及《三命通會》均有記載),見表: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長生 亥 午 寅 酉 寅 酉 巳 子 申 卯
沐浴 子 巳 卯 申 卯 申 午 亥 酉 寅
冠帶 丑 辰 辰 未 辰 未 未 戌 戌 丑
臨官 寅 卯 巳 午 巳 午 申 酉 亥 子
帝旺 卯 寅 午 巳 午 巳 酉 申 子 亥
衰 辰 丑 未 辰 未 辰 戌 未 丑 戌
病 巳 子 申 卯 申 卯 亥 午 寅 酉
死 午 亥 酉 寅 酉 寅 子 巳 卯 申
墓 未 戌 戌 丑 戌 丑 丑 辰 辰 未
絕 申 酉 亥 子 亥 子 寅 卯 巳 午
胎 酉 申 子 亥 子 亥 卯 寅 午 巳
養 戌 未 丑 戌 丑 戌 辰 丑 未 辰
從此表看:太陽丙火,胎養在北方子、丑;長生在東北寅;往南行至巳、午臨官、帝旺;轉西往北到申、酉、戌、亥,病、死、墓、絕。太陰癸水,胎在巳夏;出東南,養在辰、長生在卯;北行至中冬盛極,臨官、帝旺在子、亥;轉而向南伏藏,至未、午為墓、絕。其原理在《春秋繁露》中早有定數。
《春秋繁露*循天之道》又有這樣的記載:「能以中和養其身者,其壽極命。」「和者,天之正也,陰陽之平也,其氣最良,物之所生也。誠擇其和者,以為大得天地之泰也。」「此中和常在乎其身,謂之得天地泰。大得天地泰者,其壽引而長,不得天地泰者,其壽傷而短。」這三句話告訴我們,和者,陰陽平衡、天地泰,其壽引而長。這又是命理學選取用神、以求達到命造均衡的不二法則。我們來看研究學命理必讀的書在這方面是怎樣說的:宋明時期的《淵海子平》卷一之五行生剋制化、各有所喜所害例:「身弱遇鬼,得物以化之則吉,如甲日被金殺來傷,若時上一位壬癸水或申子辰解之,即能化凶為吉。」明代《三命通會*子平說辯》:「人生八字為先天之氣,……先天太過,後天減之,先天不及,後天補之,先天後天,無太過不及,然後為能平焉。運限者後天也,且如先天八字,日干旺相太過者,宜行休衰之運發泄其氣。如日干休囚不及者,宜行旺相之運生扶其氣,二者則能發福發財遷運亨通,譬醫家補之法耳。若日干旺甚仍行旺運,日干太衰又行衰運,則皆太過不及,生禍生災,蹇滯不通矣吁。」《滴天髓》有「中和」章節之「既識中和之正理,而於五行之妙,有全能焉。原註:中而且和,子平之要法也……清代任鐵樵注曰:中和者,命中之正理也。即得中和之正氣,又何患名利之不遂耶?」任鐵樵在注評該書還有:「是以人之八字,最宜四柱流通,五行生化;大忌四柱缺陷,五行偏枯……命貴中和,偏枯終於有損;理求平正,奇異不足為憑。」民國徐樂吾在《滴天髓補註》中也有:「夫道貴中和,氣多便駁,陽過則剛,陰過則柔;吉凶倚伏,禍福雜糅。談命者籍此偏勝之隙,而察其端倪,乃子平之法也。……人之命造,最要四柱流通,五行生化,補偏救弊,合於中和,大忌偏枯缺陷。子平法千言萬語,無非說明此理」。另外,徐樂吾在評註清代的《子平真詮》之論用神中有這樣的描述:「譬如月令祿劫印綬,日元盛旺,劫印不能用,則別求克之泄之之神為用;」「日元強者抑之,日元弱者扶之,」「旺者喜克泄,取財官煞食為用;弱者喜扶助,即取印劫為用。」這些描述,追求的目標都是要救偏補弊或通過扶抑之法即強旺者抑、泄之;衰弱者補、益之,以達到命理學上的中和平衡。接著看當代命理學的著作,如洪丕謨《中國古代算命術》中:「總的精神是好命要五行生剋扶抑得當,如果五行生剋太過或不及的,都不是好命。」「所謂用神,就是八字或大運五行中對於自身的日干來說,具有補弊救偏或促進助成作用,為我所用的一種五行代稱。……這種補弊救偏或促進助成作用,包涵很廣,凡是四柱八字中對於日干能起扶其過弱、抑其過強作用的,都可取用神。」再如秦倫詩《八字應用經驗學》:「扶抑取用是常用取用的方法之一。為了使日主不至於太旺,太弱。達到中和的目的,用此法使日主旺則抑之,不足益之。」通過歷代這幾部命理學著作所闡述的推命準則,我們不難看出,《春秋繁露*循天之道》中的「中和」之理,正是命理學的立本精髓之一。(一)
推薦閱讀:
※命理實踐
※陳益峰:金鎖玉關風水實踐經驗
※2018執業醫師/助理醫師實踐技能分值分布、考點匯總!
※【實踐案例】拙作(17)獅子地|
※李少波真氣運行學實踐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