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專欄】李斯:不得好死的秦國「法官」

  公元前221年,中國史無前例地實現統一。秦王嬴政自命為「始皇帝」,以後的皇帝將由二世、三世一直排列下去,直到萬世。當時丞相、群臣建議在邊遠的地區,分封皇子為諸侯鎮守。廷尉李斯看透了秦始皇的心思,出面堅決反對,說:「周朝分封子弟同姓為諸侯,可是子孫後代疏遠到互相攻擊如同仇敵,周天子也沒有辦法禁止。現在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所有的皇子、功臣以國家的賦稅收入給他們重賞,既容易滿足,又方便治理。天下沒有異意,這是安寧的辦法,分封諸侯不方便。」秦始皇於是表態:「天下一起混戰不休,就是因為有侯王。現在賴宗廟庇佑,天下初定,再復立國,就是樹兵,要想追求安寧,豈不難哉!廷尉說的是。」

  這位廷尉李斯顯然要比執政的丞相更有遠見,這是中國首次統一後的首位最高法官,是秦始皇的重要幫手。

一個「盲流」出身的法官

  李斯(?—前208年)是楚國人。他年輕時擔任郡的小吏,看見小吏宿舍里的老鼠吃不幹凈的食物,動輒被人、狗所驚擾;而在國家倉庫里的老鼠,吃著乾淨的糧食,住在屋檐下,肥頭大耳,不慌不忙。於是李斯感嘆地說:「人的好壞就譬如這老鼠,主要是所處的境遇決定呀!」於是就跟隨儒家學者荀卿學「帝王之術」。學成後,李斯覺得只有秦國才可以施展自己的抱負,於是大約在公元前237年後到秦國謀求發展。

  李斯到秦國的時候恰好秦王嬴政即位,重視各國來的人才,李斯很快通過當時權傾一時的相國呂不韋的關係,得到了向秦王建言的機會。他向秦王建議,立即開始落實統一六國的部署,派出人員攜帶財寶到各國去收買權要,收買不成就實施反間,反間不成就挑撥離間。這個建議大得秦王的重視,很快就任命李斯為客卿,負責策劃落實這項間諜戰略。

  以後秦王因為罷免呂不韋,又因為韓國派來的工程師鄭國主持灌溉工程,企圖耗盡秦國的國力(這個陰謀實際上對秦國沒有危害,反而奠定了關中地區農業發展的基礎),下令驅逐六國來的人員。李斯上《諫逐客書》,曆數秦國歷史發展的關鍵時期都是外來的人員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現在正在準備兼并六國,怎麼還可以按照是否是秦國原籍來劃線甄別大臣?他的意見被秦王接受,秦王毅然收回成命。而且覺得李斯能力非同一般,後來就任命他擔任了主管朝廷司法審判的廷尉。

法家的理論家

  李斯是跟隨儒家的荀子學習的,不過他的思想是偏重於法家的,相信法治,相信治理國家,法律最為重要。秦始皇也是信服法家理論的。他曾經閱讀法家著作《孤憤》《五蠹》等著作,連連讚歎,說:「要是能夠和作者一起交談,就死無遺憾了!」韓非是韓國的公子,曾經和李斯一起跟隨荀子讀書,李斯自認為不如韓非。不過韓非是個天生的結巴,在當時主要依靠遊說的背景下,這個缺陷簡直就是剝奪了他從政的可能性。所以他轉而著述,總結各個流派的法家理論,使法家理論系統化。

 ▲秦始皇畫像

  秦王下令進攻韓國,迫使韓國把韓非派到秦國來當使節。可是韓非到了秦國後,李斯又怕韓非得到秦王的寵信,威脅到自己的地位,又從介紹者變成了迫害者,誣陷韓非,把韓非關起來。李斯送給韓非毒藥,要他自殺,韓非不肯,想要向秦王表明心跡,李斯百般催督,等到秦王感覺自己判斷有誤,派使者來赦免韓非時,韓非已經死了。 

 

建議焚書

  秦統一後不久,李斯就升任丞相。秦始皇一統天下後的第8年,即公元前213年,有一次朝廷在咸陽宮舉行慶祝宴會,一些大臣和朝廷專門設置研究學問的「博士」都爭相稱頌秦始皇威德。偏偏有一個出來唱反調的,這是一個原來齊國的讀書人淳于越。他說:「我聽說殷、商這兩個朝代都延續了近千年,主要就是因為這兩個王朝都將國王的子弟以及建國的功臣分封貴族,建立各自的諸侯國家,來作為王朝的分支輔助。現在陛下據有海內,而子弟仍然只是匹夫,萬一朝廷發生了像過去的齊國的田常、或者是晉國的六卿那樣的內亂災禍,沒有能夠組織力量來幫助救護的。凡是政事不遵照古代的成法的,沒有聽說能夠長久的。今天周青臣等當面奉承陛下,實際上卻是在加重陛下的罪過,他們都不是忠臣。」秦始皇很不高興,就要丞相主持討論。

 

▲李斯畫像

  李斯作為丞相,全面批駁淳于越的說法,說:「古代天下散亂,沒有辦法統一,所以才導致諸侯割據,還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學說,說古代好、現代壞,自說自話自封一派。現在陛下並有天下,別白黑而定一尊,是非黑白只應該有一種統一的說法。可是民間的那些私學還膽敢來議論批評,傳授法律以外的學問,一聽說國家推出新的法令,就各自用自己的私學來批評,進了朝廷的在心底里誹謗,出了朝廷就在街巷裡議論,以敢於批評皇帝取得名聲,以奇談怪論來誇耀自己的高明,率領民眾誹謗朝廷。這樣的情況不予以制止的話,皇帝的威信就要下降,結黨營私在所難免。一定要設法禁止才有利。」

  真虧他是法官出身,不是就事論事的批駁觀點,還「攻其一點、擴及其餘」。於是他建議:「民間家裡收藏的所有的文學詩書、諸子百家的書籍,統統要燒掉。如果在法令下達後的30天內仍然沒有燒掉的,收藏者就黥為城旦。准許民間收藏的只有醫藥卜筮種樹之類的技術性書籍。凡是想要讀書學習的,就以吏為師,跟著官吏讀法律就行了。」

  秦始皇批准了他的建議,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焚書令」。這個法令的主要立法目的很清楚,就是「使天下無以古非今」。李斯還建議並且推行了一系列維護統一的制度,「明法度,定律令」,功勞卓著,權傾一時。他的兒子都娶了秦皇室的公主,自己的女兒都嫁了秦皇室的公子。有一次他那擔任三川太守的兒子回到咸陽述職,同時為李斯祝壽,朝中百官也紛紛前來拜壽,「門庭車騎以千數」。  

法治的最大漏洞

  這個法治有一個很大的漏洞:就是皇帝本人是不受法律制約的,皇位的繼承、皇權的實施,都沒有任何制度以及監督體制。結果當皇帝這個帝國中樞神經發生病變的時候,就沒有自動痊癒的可能,相反還因為這個被焚書令以及誹謗妖言之類嚴酷法令禁止討論政治的、由上至下的縱向僵硬體系,最上層的錯誤指令往往還會層層擴大,導致整個朝廷統治系統的崩潰。

  秦始皇大約有20多個兒子,他一直沒有立太子,長子扶蘇因為有幾次勸諫秦始皇,惹得秦始皇不高興,就把扶蘇打發到北方邊疆去監軍,當時大將蒙恬正率領30萬大軍防禦匈奴。就在焚書令發布後的第4年,秦始皇出發去巡視,隨行的只有丞相李斯以及「中車府令」趙高兼「行符璽令事」等不多的幾個官員。在秦始皇眾多的兒子中,只有第18個兒子胡亥隨行。陰曆七月間,來到沙丘宮(今天的河北平鄉東北)秦始皇突發急病,他趕緊叫太監趙高寫一封書信給長子扶蘇:「把軍隊交給蒙恬管轄,趕緊回到咸陽來主持我的葬禮。」這封書信已封好,還沒有發出,秦始皇就死了。文書及皇帝的玉璽都是由趙高掌管的,只有胡亥、丞相李斯、趙高以及五六個親信的太監知道秦始皇死了。李斯以為皇帝在外地死去,沒有明確的接班人太子,因此和趙高商量先不喪,假裝秦始皇在轀輬(音wen liang,有窗戶的車駕)車中養病,照樣每天進奉食物、彙報朝政,然後由太監假傳秦始皇的聖旨。車駕趕回咸陽。

被濫用了的法家學說

  趙高學習過法家的學說,秦始皇要他教導胡亥學習法律。他和大將軍蒙恬家族有仇,據說曾經犯法被蒙恬的兄弟蒙毅處罰,但被秦始皇赦免。因此他惟恐扶蘇登上皇位重用蒙氏兄弟。而他和胡亥關係很好,決心要玩弄陰謀。車駕回到咸陽,李斯與趙高偽造了秦始皇的遺囑,立胡亥為皇帝,史稱秦二世。還偽造了秦始皇指責扶蘇、要扶蘇自殺的詔書。扶蘇果然就自殺了。不久,又宣布逮捕蒙氏兄弟,蒙恬自殺,蒙毅被殺。胡亥又連殺了自己的12個兄弟及10個姐妹。

  沒多久就爆發了陳勝﹑吳廣領導的農民大起義,整個帝國東部地區原來六國的地方,都出現了反秦的武裝。各地報警的報告不斷送到朝廷,秦二世卻把報告壞消息的使者全都抓起來治罪,自己只顧尋歡作樂。後來的使者只好做假報告,說是地方上的小蟊賊都已經被消滅了。

  到了這樣緊急的時刻,李斯幾次要勸諫,都被秦二世頂回去。秦二世還責問李斯:「我記得法家的韓非說過,過去的堯、舜、禹這些古代的帝王,坐在三尺高的堂屋裡,屋頂上蓋的是亂草,吃粗糧、用瓦罐,穿粗布衣服,辛苦勞累,簡直連做工的奴隸都不如。這樣的帝王都是些沒有用的人。真正有能力的帝王統治天下,專門是要天下來為自己服務,這才叫做貴有天下。所以我就是要張揚自己的慾望,長久享受天下的好處,你有什麼好說的?」

  李斯為了討好從小熟悉法家著作的秦二世,就上了《行督責書》,其中勸說秦二世:「聖明的君主一人決斷,所以權力不在於大臣。這樣就能夠截斷講仁義之流出仕為官的途徑,堵住遊說的嘴巴,阻止俠客的行徑,塞住大臣眼睛耳朵,全憑君主獨斷獨聽。不受朝廷外的仁義俠客行為影響,也不受朝廷內激烈諫爭討論牽制,君主可以為所欲為而沒有人敢於阻擋。這才說得上是發揚了申不害、韓非的學說、貫徹了商鞅的法律。發揚了法家學說、貫徹了商鞅之法,從沒聽說天下還會有混亂的。」

曾經的法官自投冤案

  李斯這番言論更促使秦二世一意孤行。李斯激烈批評趙高,說趙高已經是要篡奪大權了。秦二世仍然一點都不相信,說:「趙高是個太監,靠著多年的謹慎辛苦到這個位置,我覺得他很不錯,而你卻懷疑,這是為什麼?」秦二世還把李斯攻擊趙高的話講給趙高聽,趙高反過來揭發李斯:「李斯丞相只怕我一個,我一死,他就要篡奪皇位了。」於是秦二世下令把李斯抓起來,由宮廷的守衛機關郎中令來審問。

  趙高組織人誣陷李斯圖謀恢復分封,李斯的兒子三川郡守李由和反秦武裝有聯繫。結果李斯全家下獄,趙高還指使主審法官動用刑訊,「榜掠千餘」,李斯熬刑不過,被迫承認謀反罪名。

  按照當時慣例,重大案件結案後要由皇帝派出使者複審。趙高怕李斯在複審時翻案,預先派自己的親信偽裝成皇帝使者來審問李斯,李斯一翻供就予以痛打。反覆好幾次後,當真的秦二世派來的使者來複審時,李斯不敢翻案,結果李斯謀反案件居然成為鐵案,被判處夷三族、具五刑並腰斬。行刑的那天,李斯和他的兒子一起被押赴刑場,還對他的兒子說:「以後和你一起牽著黃狗,出故鄉上蔡的東城門去打獵的日子再也沒有了!」父子相對大哭。

  中國古代法家講的這個法治,是把法律作為皇帝控制臣民工具的法治。這個法治和社會生活脫節,當這個法治使用到極限,就會造成社會矛盾的極度尖銳、尤其是統治集團內部矛盾也無法協調。當決策一旦發生錯誤,沒有自動糾偏的機制,只會發生越來越大的偏差,直到統治秩序的完全崩潰。

(作者系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央視《法律與生活》主講人)

責任編輯:王封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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