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暴利引發質疑 公眾無奈稱死不起葬不起(中國青年報 2009-4-6)

大發「死人財」 刺痛百姓心

殯葬服務何時現清明

本報記者 王亦君 實習生 張春曉


中青在線-中國青年報    2009-04-06    [列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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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這裡墓地的價格是7萬元/0.8平方米,這是青石材質地的價格,如果是花崗岩質地的就要7.5萬元,但是現在已經沒有了,你得『五一』後來買。」3月31日,到北京一家公墓諮詢的李女士被業務廳工作人員的回答嚇了一跳——這個價格比北京的商品房都貴!她怯怯地問了一句:「有便宜點兒的嗎?」

    「這是墓葬中最便宜的了,除非你選擇『骨灰深埋』,一次性地交500元,把骨灰盒深埋在地下室里封死,將死者的名字刻在地下室外面的牆上,但除非死者是鰥寡孤獨,否則一般不會選擇這種方式。」

    諮詢結果讓李女士很困惑,按照自己家庭的收入,根本沒有能力為幾天前去世的奶奶在這裡購買一塊墓地,「到哪裡去找那種適合我們普通老百姓,價格既不會高得離譜,又能讓親人好好走完人生最後一程的喪葬方式呢?」

    正值一年一度的清明時節,多年來飽受詬病的「殯葬壟斷」、「殯葬暴利」等問題又進入公眾視野,一方面是國家有關部門多年來提倡「文明、節儉、綠色辦喪事」、整頓殯葬服務市場;一方面是公眾屢屢發出「清明時節雨紛紛,喪葬之人慾斷魂」,「死不起、葬不起」的無奈聲音。

    公共財政有限投入難抵殯葬機構入不敷出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部分代表和委員曆數喪葬高收費種種「怪現象」,全國政協委員、重慶市發改委副主任吳剛列出了一份喪葬清單:一個成本只有幾十元的骨灰盒,可以賣到三四千元甚至更貴;一個墓穴動輒上萬元甚至十幾萬元……

    3月31日,記者從北京八寶山殯儀館了解到,「如果只選擇運輸、保管、火化3項服務,需要1000元左右;如果加上整形美容、遺體告別等服務,全套辦下來得3000元左右。」

    「我國殯葬服務價格的制定有3種方式,每一具遺體必須經過的運輸、存放、火化這3項基本服務由政府定價;一些延展性服務如遺體整容、告別廳使用等依據政府指導價;壽衣、骨灰盒、花圈等喪葬用品則採取市場調節價。」民政部社會事務司殯葬管理處處長楊文濤近日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楊文濤認為,目前,公眾質疑的「殯葬暴利」一般都發生在延展性服務上,而殯葬機構開展這些延展性服務確屬無奈之舉。「從2002年至今,全國所有殯儀館運輸、保存、火化這3項基本服務年平均虧損約為6.4億元。」她為記者算了一筆賬,從2002年起,政府核定的價格一直沒有提高過,按照全國平均數,一具遺體運輸200元,保存、火化230元,總共是430元,而實際耗費的電力、汽油、人力、設備折舊費,為一具遺體提供這3項服務的成本為600元~680元。

    「問題就此出現,這樣巨大的資金缺口怎樣補上?中央財政沒有這方面的投入,一些地方財政也有困難,殯儀館只有通過開展其他延展性服務。」

    楊文濤表示,當公共財政投入很單薄時,壓力就轉移到了殯葬機構身上,事實上,全國有三分之二的殯儀館是虧損的,盈利的殯儀館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縣級以下殯儀館普遍不盈利,慘淡經營,有很多甚至已經關門。

    記者注意到,在公眾印象中,殯葬業是由民政部門下屬的事業單位獨家經營,輿論也將「殯葬暴利」的根源總結為「一家壟斷、缺乏競爭」。1997年國務院頒布的《殯葬管理條例》中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準擅自興建殯葬設施。建設殯儀館、火葬場要由縣級民政部門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提出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批;建設殯儀服務站、骨灰堂,要由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審批;建設公墓,要經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報省(區、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這幾項規定授予了民政部門在殯葬服務領域的行政審批權。

    「但在執行過程中,一些地方民政部門將『准入審批權』轉化為『經營獨佔權』,壟斷了殯葬,老百姓也稀里糊塗地接受了。」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殯儀系教授王夫子分析說。

    2004年《行政許可法》實施後,取消了民政部門對殯葬用品和殯儀服務的前置審批。「只要有人、有場地、有註冊資金,就可以向工商部門註冊成立喪葬殯儀服務公司,這是個比較特殊的服務行業,沒有可以參照的標準,相關政策法規不夠完善,收費怎樣規範、服務質量怎樣保證,對工商部門來說,都是較難操作的。」北京一位工商行政執法人員向記者表示。

    據了解,目前除了火化環節,殯葬服務和殯葬用品經營已經基本放開。前些年,為了彌補殯儀館的虧損,允許殯葬服務機構自己建墓地創收。從上個世紀90年代後期開始,私營公墓逐漸多了。但是,民營資本的進入並沒有改變殯葬行業缺乏競爭、服務價格畸高的局面。有專家分析說,民營資本的介入雖然打破了壟斷局面,但由於殯葬行業的特殊性,自然壟斷特徵明顯,一些地方的民間資本進入殯葬業後,民營墓園卻與國有墓園聯盟,殯葬費用不降反升,整個行業體制中需要理順的地方還有很多。

    文明環保喪葬形式能否實現

    「你是孝子嗎?你孝順父母嗎?你就忍心讓父母都居住在那麼一個小格子裡面嗎?」電影《非誠勿擾》中,墓地推銷員如此忽悠男主角。很多中國人受傳統觀念影響——百年後希望入土為安,隨之而來的就是購買墓地或骨灰格位。

    在楊文濤看來,與運輸、保存、火化、遺體整容、遺體告別這些可以在殯儀館中進行的殯葬服務相比,購買喪葬用品如骨灰盒、墓地等在殯儀館之外產生的費用,更容易給公眾造成「殯葬暴利」的印象,「我國殯葬改革的最終目標是不留骨灰,對於火化後還想保留骨灰、保留墓地的現象,民政部門的態度是不提倡不鼓勵。」

    「其實,在墓地價格問題上,民政部門還是希望消費者轉變觀念、理性消費,100塊錢能解決的,不要花1萬塊錢。如果一定希望入土為安,除了購買公墓,還可以選擇樹葬、花葬、草坪葬等方式,這也是國家有關部門近年來大力提倡的。」楊文濤說。

    作為普通公眾,是否能夠順利尋找到這些文明環保的喪葬形式?價格是否令人接受?3月31日,記者以普通市民身份致電北京市民政局殯葬管理處,諮詢北京市公墓陵園中何處有樹葬、花葬、草坪葬等綠色殯葬形式。

    「只有延慶的八達嶺人民公墓有。」該處工作人員說,在北京市33個經營性公墓陵園中,只有這一處可以進行樹葬,而花葬、草坪葬則無處可尋。八達嶺人民公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樹葬收費7800元,就是將墓碑平卧在土地中,在地上種上一棵松柏。」據這名工作人員介紹,該處的普通公墓收費7200元,樹葬的價格反而高出了600元,問及原因,回答是「上面統一定價,我們也不知道。」

    記者隨後又致電幾個公墓和陵園,均稱「沒有樹葬、花葬和草坪葬」,北京大興區天堂公墓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進行樹葬、草坪葬的地方早在2006年就已經用完,之後沒有再建。」

    記者在了解骨灰格位等的價格時發現,相比佔地較多的墓穴,骨灰格位的價格相對較低,但是數量有限,北京海淀區萬安公墓的工作人員說:「一層單穴的3600元就能買到,但是今年的都已經預訂出去了,每年也就只有十幾個,不能挑選,只能隨機抽取,這是上面統一規劃的事兒。」如果選擇墓穴,萬安公墓最便宜的墓穴是10萬元/平方米,材料是「純天然石頭」。問及最貴的價格時,他說:「沒有上限,差不多3平方米60多萬元吧。」

    這些現象已經引起一些地方政府的重視。據楊文濤介紹,目前北京、遼寧、江西等地已經出台了一些殯葬惠民政策。

    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大魯店村的長青園骨灰林基地是北京市首個公益性墓地,目前已經建好,主要以骨灰牆格位的形式,為今年1月1日以後去世的北京市戶籍人口提供公益性、低價格殯葬服務,並將對低保、重點優撫對象等群體免收服務管理費。同時,北京已在全國率先實現喪葬補助待遇城鄉同標準、全覆蓋,從今年1月1日起,凡具有北京市戶口的城鄉居民,去世時均可享受每人5000元標準的一次性定額喪葬補貼。

    殯葬體制改革呼喚國家立法

    不少業內人士對正在修訂中的《殯葬管理條例》充滿期待,中國殯葬協會副會長張洪昌曾對媒體表示,我們應該儘快通過立法,明確政府在殯葬行業中管到哪裡,管什麼,保證這一行業的有序良性運行,維護老百姓的殯葬消費權益,保護殯葬服務提供者的合法權益。

    楊文濤說,「造成目前殯葬服務市場混亂的根本原因在於體制不順,具體來說,由政府定價的基本殯葬服務和由市場調節價格的服務沒有分清楚。」據她介紹,下一步殯葬改革將依據相關法規,探索把基本殯葬服務從整個殯葬服務鏈條中剝離,逐步實現基本殯葬服務均等化,民政部門的行政管理只涉及運輸、存放、火化這3項基本服務,其他服務全部交給市場,各種資本都能進入,市場向消費者提供個性化服務,消費者則根據自己的能力選擇。

    「目前,國務院法制辦、民政部、財政部已達成共識,正在修訂中的《殯葬管理條例》規定,由政府財政為特殊困難群體的基本殯儀服務埋單,這是很大的進步。」楊文濤說。

    2007年5月,國務院法制辦公布了《殯葬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面向全社會徵求意見,其中明確規定「殯儀館是提供遺體運送、冷藏、火化服務的公益性非營利機構」,同時規定,公墓經營單位應當憑用戶出具的死亡證明出售墓穴用地,不得為沒有出具死亡證明的人出售墓穴。一旦違規,「縣級民政部門將有權對公墓經營單位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這條處罰措施,同樣適用於「出售墓穴用地超過規定墓穴佔地面積的情況和未經許可變更公墓建設許可事項。」

    據了解,社會各界提出的意見共有1萬多條,國務院法制辦已經會同民政部將這些意見進行分類、總結,召開了多次座談會,並徵求了中國殯葬協會、多個地方殯葬行業中的各方面人士的意見。

    早在2005年,國務院曾將《殯葬管理條例》的修訂列入立法計劃,今年又將其列入國務院一類立法計劃。業內人士分析說,各地殯葬行業發展狀況、經濟環境、風俗習慣的差別,以及地方民政部門對於「市場主導」還是「政府主導」的態度差異,決定了新條例修訂的艱難。

    本報北京4月5日電

 http://news.qq.com/a/20090406/000745.htm  

http://zqb.cyol.com/content/2009-04/06/content_26108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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