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最大盜墓案,「挖出」的不僅僅是文物!

「敵人太狡猾」,並不能成為當地文物保護不力的理由。畢竟,保護好文化遺迹,是不能推卸的責任——哪怕困難再多,也得想辦法解決;哪怕盜墓賊技術再高明,也得保護好文化遺迹。

  近日,遼寧省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11·26特大盜墓案作出了一審判決,30名涉案人員中,5人被判處無期徒刑,25人被判處15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很明顯,這群曾瘋狂無比的「摸金校尉」,終於為自己的不法行為付出了應有的代價,今日身陷囹圄的他們,不知道在想起曾經瘋狂盜墓行為的時候,可曾有過一絲悔恨之意?

  不過,盜墓賊們悔恨不悔恨,其實並不要緊。關鍵在於,文物保護工作是否能夠在這起「建國以來最大的盜墓案」後,汲取教訓,完善工作,而後,讓越來越多的盜墓行為,從現實中走開。

  一個不能迴避的現實是,在很多地方,文物保護其實是跟在盜墓賊屁股後面跑的,鮮有地方能夠建立起一套「防患於未然」的有效措施,保護那些文化遺迹。就11·26這起特大盜墓案件來說,盜墓團隊自2013年7月開始,竟然在16個月內瘋狂作案17次,平均一個月一起還要多,可是,即便這樣,當地的文物保護部門,竟然絲毫沒有反應,這也顯得太過麻木了吧!真不知道有些地方的文物保護部門,平日里是怎麼工作的。

  當然,從報道來看,這群盜墓賊,並非簡單的蟊賊,而稱得上盜墓高手,不但日常裝備比一般文保單位科研部門強,甚至,還專門針對紅山文化遺址,開發出了專用工具「扎子」。但是,「敵人太狡猾」,並不能成為當地文物保護不力的理由。畢竟,保護好文化遺迹,是不能推卸的責任——哪怕困難再多,也得想辦法解決;哪怕盜墓賊技術再高明,也得保護好文化遺迹。

  當然了,這種文物保護不力的板子,也不能全都打到文物保護部門身上。我們必須重視的問題是,盜墓分子的專業化是因為背後有巨大利益的驅動,只要有投入就會有產出。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則是,文保卻是在「燒錢」,地方政府往往只有資金的投入,卻並無巨額現金的回報,所以,地方文保部門的弱化是必然的。這才是最值得我們反思和感到悲哀的地方。

  □曹旭剛(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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