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時報:卡恩案爆美法文化衝突 宜講中庸之道

  

  法國《歐洲時報》20日刊出評論說,卡恩性侵案引起的法美衝突,不僅僅體現於司法、執法程序中對人權、無罪推定等等觀念的理解與執行差異,更表現出兩國在對待諸如社會問題的文化差異。中國先哲講「中庸」,講「過猶不及」,用以奉勸此案爭執雙方,極為恰當。

  

  文章摘編如下:

  

  卡恩案沸沸揚揚發展至今,除了事主命運外,最為搶眼的話題,要算美國人與法國人,美國媒體與法國媒體,美國精英與法國精英之間相互嗆聲,互不理解。這將兩種不同文化在司法領域的延伸,再度呈現在公眾面前。

  從表面上看,衝突圍繞於美國司法當局對待卡恩的態度,而背後卻是兩種不同文化在對待諸多兩性話題上的不同態度。而由於這兩種態度,幾乎處於兩個極端,也就必然在突出了各自的優勢的同時,也暴露了各自的致命弱點。我們「各打五十大板」,也就在所難免了。

  有無必要讓尚未定罪的卡恩帶著手銬出現在全世界人民面前?第一次庭審是否應該直播?在等待第二次庭審的幾天卡恩的保釋請求是否應該被滿足?確實在回答這些問題上,法國人先得一分。首先,法國法律不允許未被定罪的嫌疑人戴手銬的照片或鏡頭公之於眾。這一規定似乎更接近各國法律中共同的「無罪推定」原則。再則,美國法律既然有相關保釋規定,法官僅以「怕其逃回法國」而拒絕,理由也略顯牽強。因為眾所周知,如果僅僅防止逃逸,辦法還是不少的。收繳護照、戴電子手銬、派警員監護等等。料62歲、已為全世界人民所熟悉的卡恩,插翅難飛。因而庭審直播與拒絕交保的結果,使法國人有理由相信,這是要最大限度的羞辱一下卡恩,因此也就羞辱了法國人。

  而可圈可點的是,檢方在庭上,以「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方式,道出了如此對待卡恩的原因:就是「並非由於波蘭斯基案」。因此,多多少少,卡恩此次被拒保釋,既吃了波蘭斯基因逃出美國而不受追究的虧,也吃了法國人一貫對待波蘭斯基之包庇態度的虧。在這一點上,法國人又失了一分。

  波蘭斯基雖是法國名導,但卻也是美國司法多年追緝的「強姦未成年人的性犯罪嫌犯」。30年前,他在面臨美國有罪判決的當口成功出逃,從此定居巴黎,開始他的歐洲名導生涯。從此不敢踏上美國土地。其間,他以自己出色的電影藝術才華征服了法國人的心。作為一位代表法蘭西文化精華的名人,無論法國當局還是一般民眾,似乎都無意追究其歷史上可能的污點。因此,當2009年瑞士當局宣布應美國通緝令要求逮捕波蘭斯基時,法國朝野一邊倒地力挺他們的文化精英。法國的這一態度,不缺浪漫、人性化,充滿對藝術家的尊重,唯獨缺少了一點必須的正義感與是非觀念。

  難怪美國紐約時報在回應法國媒體對卡恩「戴手銬遊街」照片的憤怒時說:這在美國就是「罪犯的步子」,而你們法國式的「罪犯的步子」,就是走戛納的紅地毯!這顯然指的就是波蘭斯基。他30年逍遙法外,到處領獎,最為搶眼的就是戛納紅地毯。

  此次卡恩案引起的法美衝突,不僅僅體現於司法、執法程序中對人權、無罪推定等等觀念的理解與執行差異,更表現出兩國在對待諸如「公眾人物的私生活」、「婚外兩性關係」等社會問題的文化差異。法國人同情柯林頓在萊溫斯基案的遭遇,認為美國司法缺乏人情味,在小小私生活插曲上小題大做。美國則對法國總統可以有兩個家和私生女且無人討伐,大為不解。美國人稱如果法國好好管教前科累累的卡恩,媒體盡責報道公眾人物性醜聞,也就不會使卡恩今天跌入萬劫不復之深淵。法國人則認為能清楚地分開公眾人物的私生活與公權力,是文明社會的象徵。

  其實,這兩種文化,如果不走向極端,人們會發現各有各的好處。一旦走向極端,如同今天的卡恩案,就表現出各有各的壞處。本來最為強調人權的兩個國度,卻出現一方不尊重被告,而另一方不尊重原告的怪事。

  眾所周知,任何國家的司法體系都不是完美無缺,在執行過程中,均不可能有完全的公平與正義,也不存在百分百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否則,美國監獄「死刑通道」里就不會接二連三走出無辜者了;否則,法國的社會上也就不會常常流竄屢教不改的瀆童慣犯了。所以,在某種文化外衣下走極端,仍然具有極大的破壞力。

  隨著卡恩案的進一步明朗化,相信英美與歐陸文化之爭還會有新的增長點。我們拭目以待。中國先哲講「中庸」,講「過猶不及」,用以奉勸此案爭執雙方,極為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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