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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眾聲讚譽的好法官

 

時代先鋒

一位眾聲讚譽的好法官

——追記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鄒碧華(上)

 

作者:本報記者 曹繼軍 顏維琦 《光明日報》( 2015年02月26日 01版)

時任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院長的鄒碧華在接待起訴當事人。新華社發

 

鄒碧華的辦公室,還保持著他離去之前的模樣:

 

    屋子裡滿是書、文件和卷宗。迎面一個大書櫃,擋住了半個窗戶。辦公桌上整齊地擺放著各類文件、報紙,電腦旁幾張黃色的便籤條提醒著主人當天還沒做完的事情。辦公桌的左側,擺放著一套茶具。

 

    2月17日,臘月二十九,馬年的最後一個工作日。往年這時,下班了,他也許會快步上前和青年法官邊走邊聊幾句。往年這時,他也許在探望上訪戶的路上。每年過年前,他總要走訪幾戶人家,在他看來,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關鍵是怎麼去做。往年這時,他也許得加一會兒班。正處在上海司法改革的關鍵期,加班是常態……

 

    人們希冀著這些「也許」的發生,可桌上的報紙卻靜默無語,停駐在2014年12月10日。

 

    2014年12月10日下午,在趕往司法改革試點單位徐匯區法院的途中,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鄒碧華突發心臟病離世,年僅47歲。4萬餘人在網路上獻花、點燭,10萬餘人參與留言討論,鄒碧華的突然離世震動了法律界和全社會,每個人都在心底里深深地懷念他、留戀他,「法官當如鄒碧華」成為社會各界的共鳴。

 

    一位法官何以贏得如此身後讚譽?「鄒碧華現象」不是偶然的,因為人們期待好法官,時代需要好法官。鄒碧華用他的一生詮釋了一名新時期法官的良知、素養和精神,詮釋了一名共產黨員、一名法官、一名領導幹部對於黨的事業和法治建設的信仰和追求。

 

用忠誠和卓越詮釋「法官」的內涵

 

    一名優秀的法官,必須將社會的、法律的、情理的多種因素融入自己的司法過程。這種融入給法官帶來的,絕不只是像做算術題一樣對法律條文的加加減減。要做到完美的融合,法官必須付出更多的努力。能夠讓一名法官做到這些的,只有強大的價值觀和使命感。——鄒碧華 

 

    一個新時期法官應當具備怎樣的個性特徵?如何成為一名優秀的法官?

 

    鄒碧華有自己的思考。他主持編寫的《法庭心理學》前言中寫道:真誠和誠實;要對當事人的幸福有誠摯的願望;要有對法治事業的使命感……他在很多場合強調,法官應當不斷提升人格,完善職業素養。

 

    他也是這樣要求自己的。人們欽佩他、懷念他、留戀他,首先是因為他的專業精深和遠見卓識,他用忠誠和卓越詮釋了「法官」這個詞的內涵。

 

    「他展現了一個真正法官的學養和操守。」有網友這樣評價。

 

    「鄒碧華以他的精神和人格魅力贏得了人們對一個法官的尊敬,彌合了法官與律師之間的裂痕。對鄒碧華的追思,讓這兩個榮辱與共的職業群體找到了彼此的契合點。」從南京專程趕到上海參加遺體告別的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許前飛感慨。

 

    「因為鄒碧華,人們真正看到了整個法律界的共同價值觀。」《民主與法制》雜誌社總編輯劉桂明如是緬懷。

 

    「他是一位懷有公正為民法治精神的優秀法官。銳意進取,勇於擔當,具有較高的法律素養,敢於碰硬,他的身上有著鮮明的現代法治意識,這是現代法官應當具備的素養。」上海市委政法委書記姜平說。在他看來,「鄒碧華現象」的背後有著深厚的民意基礎,是人民群眾對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高度認同、高度期待,「鄒碧華現象」折射出的是共同的「法治夢」。

 

一名有良知的法官

 

    當事人所面對的是充滿人文品格的司法者,而絕非冰冷的法律適用者。也正因如此,當事人所感受到的是法律對每個人生命、人格、尊嚴、情感的尊重和保護以及法律真正的強大的力量。——鄒碧華 

 

    如果說,法律是整個社會的底線,那麼法官,就是這條底線的忠實守護者。

 

    「他是一個標尺,他讓更多人知道,法官不是『官』,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守護者。」「法官這個聽似冰冷的詞因你而變得溫暖,吾輩因與你同行而驕傲。」人們回憶里的鄒碧華,溫文爾雅,帶著靦腆的笑。

 

    網路世界裡,鄒碧華給自己取名「庭前獨角獸」,取自我國古代一種能夠明辨是非曲直、識別善惡忠奸的神獸。1988年自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後進入法院工作,從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做起,在美國聯邦司法中心做過研究員,先後擔任上海高院研究室民二庭庭長、長寧區法院院長、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投身司法事業26年,每一步歷練都讓鄒碧華朝著理想的「法官」又近了一步。

 

    「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這是參加工作時母親的叮囑,也是鄒碧華始終秉持的職業理念。上海社保基金追索案、我國首例涉及英國皇家建築協會JCT文本的建築工程案、北方證券破產案件、艾滋病群體訴訟案,以及涉及數千名當事人的「樂客多」超市群體訴訟案等,一大批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的審理都有他的身影。

 

    從審判實務中的問題,到執行中分權制衡的流程再造;從法庭上的審理技巧,到法院的可視化管理,實踐讓他不斷迸發思想的火花。單是在長寧法院擔任院長期間,鄒碧華就寫下40萬字的工作日記。他的專著《要件審判九步法》一出版就引起法律界關注,被奉為民事法官辦案圭臬,甚至成了律師們的「庭審教科書」。

 

    剛到長寧法院時,大家喜歡叫他「鄒博」,每個人都為他的學識素養所折服,而他是那樣謙遜平和。「他是真正關心身邊的每一個人。」曾任長寧區法院信訪辦主任的滕道榮說,鄒碧華稱呼老科員「何老師」,對電話接聽員說「對不起」,扶起食堂的合同工阿姨……儘管工作繁忙,鄒碧華堅持每周一次親自接待群眾來訪。每年春節,他都會給上訪戶寫新年賀卡,每份賀卡的內容都不一樣。

 

    「我曾請教過他如何才能像他那樣出色,他告訴我,多聽意見,學會尊重人。這句話讓我至今受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俞秋瑋哽咽著說。

 

視律師為朋友的法官

 

    我們要想建立屬於我們道德資本的司法公信力,必須依靠整個法律共同體的共同努力。缺少了律師的參與,法官與檢察官在法庭上只能上演「二人轉」;缺少了其他角色的參與,法官在法庭上只能上演「獨角戲」。——鄒碧華 

 

    熟悉鄒碧華的人都知道,這些年來他一直致力於推動「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建設。他說:「司法公正是整個法律共同體的共同任務,單靠法官是難以完成司法公正與高效的重任的,法官應當視律師為職業助手。」

 

    在長寧區法院院長任上,他力主推出《法官尊重律師的十條意見》,強調「法官和律師不應當是對立的角色」。《十條意見》對很多細節做出了規範:庭審中法官不得隨意打斷律師發言,法官不應當著當事人的面指責、批評律師,更不得向當事人發表貶損律師的言論等。

 

    一個法院專門出台一個尊重律師的實施意見,一時間在律師界引發震動。「對律師工作的尊重就是對法治的尊重,他是建設法律共同體的身先士卒者。」上海市法學會副秘書長湯嘯天說。

 

    2014年12月9日,鄒碧華去世前一天,由其主持開發的上海法院律師訴訟服務平台上線運行。這是全國第一個真正實現網上立案的平台,能夠自動識別同一律師在上海法院代理的所有案件,對其開庭日期實行自動避讓。細微之處見尊重,他在微信朋友圈裡轉發了這一消息,並加了一句話:「希望讓律師的執業環境越來越好。」

 

    「律師對法官的尊重程度,表明一個國家法治的發達程度;而法官對律師的尊重程度,則表明這個社會的公正程度。」法治、公正、信任,是鄒碧華的理想,是他為之奮鬥一生的事業。

 

    (本報記者 曹繼軍 顏維琦)(本報評論員文章《勇毅改革必有大擔當》見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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