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雲飛:如何理解伊斯蘭世界 【貓眼看人】

    文章來源:共識網

    

    為什麼伊斯蘭教的極端勢力很多,甚至成了恐怖主義的代名詞?伊斯蘭教是否含有極端思想的根源?

    (本文為節選)

    1、為什麼伊斯蘭教的極端勢力很多,甚至成了恐怖主義的代名詞?這在所有宗教中尤其以伊斯蘭教最為突出。

    答覆:今天人們看待伊斯蘭,無論是溢美之詞,還是謾罵與詆毀,都意味著伊斯蘭已成為當今世界最重要的人類熱點問題。顯然,這是任何宗教與文明都難以與之相提並論的。伊斯蘭問題的根源錯綜而複雜,難以用三言兩語概括。不過簡而言之,當今伊斯蘭問題主要表現在整個穆斯林世界對西方世俗文明的不妥協。兩者的價值彼此對立,如女性問題,一方認為嚴謹的著裝是美德,一方則以裸露為美。這種差異幾乎難以調和,唯有彼此尊重,敬而遠之,才是未來和睦相處之道。所以,西方所面對的不僅僅是基地組織、哈馬斯和敵視美國的伊朗,而是一個完全不同的文明。這個文明堅持自己的生活方式,並堅信這是來自造物主的真理,包含著生與死的全部意義。相比而言,整個世界都在喪失自我而西方化,昔日那些古老的文明體,所謂中華文明,所謂印度文明,早已名存實亡。即使是中國的執政黨,其意識形態也是西方的。總之,今天的伊斯蘭問題,主要表現在對西方世俗文明的拒斥,以及由此引發的一系列衝突。

    伊斯蘭反對暴力,穆斯林也從未停止追求和平的步伐。我知道這種說辭在現實面前顯得羸弱不堪,伊斯蘭甚至已被外界描繪成一個崇尚暴力的邪惡宗教,但無論如何,和平仍是伊斯蘭的名稱和實質。在全球15億穆斯林中,阿拉伯世界總人口為3億,爆發戰爭的巴勒斯坦、敘利亞和伊拉克的人口有五千多萬,不及河南省一半的人口,所以說捲入暴力與衝突者仍為少數。全球有53個伊斯蘭國家和2個伊斯蘭地區,人口眾多,民族複雜,各國政治黨派彼此傾軋,社會動蕩在所難免。這是二戰後世界的格局所決定的,並非是伊斯蘭使然。

    當今穆斯林世界,其亂象主要表現在政治層面上。尤其是巴以問題,幾乎成為一切動蕩的因素。如中東戰爭,起於阿拉伯國家支持巴勒斯坦抗衡以色列的政治與軍事運動。基地組織、911事件以及後來的阿富汗戰爭、伊拉克戰爭,均屬於穆斯林世界對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在巴以問題上不問世界正義與人類良知對以色列的偏袒而爆發的衝突。自2010年以來的阿拉伯之春運動,則意味著整個阿拉伯世界仍在為上個世紀西方的殖民所遺留的歷史問題而掙扎。

    《紐約時報》曾坦言:整個阿拉伯世界和大中東的政治布局,是西方殖民主義的遺留。這類似於我國晚晴時的半殖民化狀態以及香港和澳門問題,所不同的是,中國經過近代的反清起義、軍閥混戰和國共戰爭已基本實現了政治自主;而阿拉伯民族卻仍在為此而拼搏,並不斷引發社會陣痛。在阿拉伯人爭取民族解放和建立國家的鬥爭中,因其伊斯蘭文明的宗教背景,使這些激烈的政治運動、戰爭行為和民族衝突,被錯誤地認為是由伊斯蘭的宗教思想所引發的。我們不會把人類兩次世界大戰歸罪於基督教的教義,因此我們也不能在阿拉伯世界的問題上來這樣看待伊斯蘭。

    你或許認為伊斯蘭的教義存在暴力傾向問題,也就是說伊斯蘭本質上是崇尚暴力的,這是一種嚴重的誤解。伊斯蘭反對暴力,但它同樣反對壓迫。《古蘭經》說:「壓迫是比殺戮更惡劣的」(2:217)。安拉允許那些遭受壓迫的人可以為爭取自由進行戰爭,但伊斯蘭絕不崇尚戰爭。安拉在《古蘭經》中曾反覆告誡穆斯林,戰爭行為要適可而止,他不喜歡過分的人。

    2.這是否有宗教上的根源?殺人上天堂,站在中國也好,世界上的很多宗教來看,都是要下地獄的。所以我一直在思考,伊斯蘭教是否含有極端思想的根源。

    答覆:當我們在使用「極端」和「恐怖」時,必須明確這兩個概念的含義。在中國古代,黃帝曾為國家的統治權與蚩尤戰爭。取得勝利後,活捉了蚩尤。蚩尤難免一死,但死法卻是這樣的:黃帝把蚩尤的皮剝下來,做成箭靶;把頭髮剪下來,織成旗幟;把胃掏出來,放進蹴鞠里當球踢;把骨肉剁爛,製成肉醬(見:《黃帝四經·正亂》)。在這種啟蒙下,中國有了「抽腸」、「剝皮」、「凌遲」、「點天燈」、「下油鍋」等酷刑。《左傳》曰:「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岳飛說:「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此類恐怖行為和極端思想不勝枚舉。這些是否可以看做是中國文化中的「極端」與「恐怖」,並以此來對整個中華文明下斷語呢?我有一篇拙文:《「暴力」為何物——為我們的思考做一些純概念的說明》,登載共識網,可資參考。

    你所說的「殺人上天堂」,言下之意是說穆斯林的信仰及活著的價值就是去殺人。絕不會有一種宗教,以殺人為業,在人類社會中持續上千年,並擁有億萬人的信奉。絕對沒有。近年來,有些反伊斯蘭人士,從《古蘭經》中斷章取義,聲稱伊斯蘭的教義慫恿穆斯林去殺害不信道的「卡菲爾」。還有一種陰謀論則認為,中國穆斯林表面上與不信道的中國人保持和睦,而實際上則是在積攢實力,伺機去殺死這些不信道者,並最終在中國建立一個伊斯蘭國家。這種言論,太過極端。在穆斯林一千多年的歷史中,從未發生過這類事情。穆斯林統治了伊拉克後,當地的基督教在穆斯林領袖的保護下繼續存在了二百年後才自然消失。穆斯林控制了耶路撒冷後,哈里發歐麥爾簽署法令,保護城內基督教、猶太教的教堂及教徒的財產,給與他們佩戴十字架和穿著宗教服裝等自由,免徵宗教神職人員的國家課稅義務。這種宗教自由政策一直延續到歐洲十字軍佔領耶路撒冷為止。

    美國歷史學家威爾·杜蘭在其巨著《世界文明史》中說:「回教領域中的基督徒所享受到的宗教寬容,不是任何一個基督教君主根據回教徒在基督教國家中的情形所能夢想得到的。例如在士麥拿,回教徒有15座清真寺,基督徒有7座教堂,猶太教徒有7座聚會所。在土耳其及巴爾幹諸國中,希臘東正教教堂由土耳其當局下令保護,禁止在他們禮拜時加以妨害。丕普斯(Pepys)認為大部分匈牙利人順從土耳其人,是由於在鄂圖曼(奧斯曼)統治下較在天主教諸帝統治下有更多的宗教自由。」

    《古蘭經》中的確存在要求穆斯林和「不信道者」鬥爭甚至是進行戰爭的經文,但「不信道者」這一概念在我們漢語語境中出現了嚴重的以文害意的問題。「不信道者」的阿拉伯文讀作「卡菲爾」,其確切的意思是「伊斯蘭的敵人」,而不是簡單的不信伊斯蘭教的人。不信伊斯蘭教的人有另外一個概念,阿拉伯文讀作「艾爾穆斯林」,即「非穆斯林」。教義學家認為,非穆斯林擁有受等待的信仰,是未來的穆斯林兄弟。在穆斯林的社會史上,先知穆罕默德曾在麥地那與非穆斯林群體訂立多民族共存的《麥地那憲章》。當時的麥加古萊什人都是「卡菲爾」,是伊斯蘭的敵人,然而當先知穆罕默德以優勢兵力佔領麥加後,他寬恕了所有的「卡菲爾」。關於這類伊斯蘭歷史,恕我不能在此逐一詳解。

    《古蘭經》中說:「凡枉殺一人的,如殺害了全世界的人;凡救活一人的,如救活了眾生。」(5:32)在伊斯蘭這裡,生命是受尊重的。或許今天某些置身於伊斯蘭名下的政黨、統治者和個人存在濫殺無辜的行為,但伊斯蘭的這種尊重生命的精神是絕對不會因這些行為而消解的,罪行也必然會受到應有的懲罰。總之,伊斯蘭這裡絕沒有你所說的「殺人上天堂」的理論。當然,伊斯蘭存在為信仰犧牲的教義。凡為信仰獻出生命者,可以進入天堂。這就是「舍西德」(犧牲)這一概念的含義。為了崇高的信仰而獻身,不應當受到指責。孟子亦有「捨生取義」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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