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化進程中的權威主義

                                                                 現代化進程中的權威主義作者:韓西林 

  內容提要:在遵從「華盛頓共識」所設計的發展道路推行現代化進程的發展中國家普遍被認為並沒有獲得預想的發展結果、因而「華盛頓共識」被認為由於脫離實際而以失敗告終以後,國家這一工具在後發展中國家的現代化進程中的作用問題又一次被提出來進行討論。本文在分析東亞和拉美的一些國家與地區的現代化發展進程的基礎上,對國家內部政治經濟的對稱關係進行了探討,並從一個全新的角度對國家(政府)在現代化進程中的作用重新進行了思考。

  關鍵詞:發展中國家 現代化 國家 權威

  政治民主與經濟發展二者之間的關係是人們一直在探討的課題。政治民主的基礎和前提是經濟發展,這已為許多國家發生的事實所證明,因此也就成為了人們的共識。(注1)那麽,經濟發展需要什麼樣的政治支持,更具體地說,後發展國家在經濟起飛的過程中,即傳統國家在向現代國家轉型(同時也是貧窮國家在向富裕國家轉變)的過程中,什麼樣的政治形態最為適宜,說法卻很多。也就是說,現代化有利於民主化,這已成定論,但民主化是否有利於現代化,回答卻並不一致。後一個問題需要進一步討論。

  一、經濟發展到底需要怎樣的政治支持?

  目前流行的觀點是:政治民主是經濟現代化的必要條件,現代化的前提是民主化。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更是這樣,現代化理論認為,先發展國家的現代化模式是一種內源自髮型模式,即現代化的動力來自國家內部,現代化的過程是一個自發的自然演進的過程。而後發展國家的現代化則屬於外源被動模式,即現代化是外部壓力和外力推動的結果。因此,對於後發展國家來說,現代化就是引進或輸入西方文明機制,克服和改造傳統因素的過程。而引進或輸入西方文明機制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引進和輸入西方的政治民主制度。

  當然,從總體上看,政治民主對經濟-社會的發展起著促進作用,這一點是沒有異議的,正如我國目前主流意識的觀點: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也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學者中也流行著這樣的觀點,大致是說:只有在實現了政治民主化的前提下才能帶來經濟-社會真實而又全面的發展,改革也才能貫徹到底,現代化也才能最終實現。這裡,民主的前提地位是不容置疑的,只有政治民主才能給黑暗和蒙昧的人類社會帶來光明。(注2)

  從總體上看,從宏觀上看,從全過程看,確實是這樣。但是實證地分析,具體地看,在發展中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每一階段,政治民主是否都毫無疑問地有著促進作用,則仍然是一個需要討論的問題。特別是近年來,隨著實例的不斷增多,個案和經驗事實的不斷出現,研究方面愈益客觀、深入,這樣的結論越來越明確並不斷地被強化:那種只有在政治民主的條件下才能實現經濟方面的良好發展並使國家的現代化進程持續地處於較高的發展速度的結論至少並不符合發展中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

  我們接觸到的幾乎所有的第三世界國家的發展都表明,在現代化進程中(請注意:進程中!),總體上看,民主並不能促成經濟-社會正常和較快的發展,反而會帶來整個國家普遍的不穩定,從而延緩發展。一些國家的事實表明:不發達國家(或叫後發展國家)在經濟發展進程中,特別是在初期階段(這樣的階段往往會持續20-30年左右,甚至更長)政治方面並不需要民主,需要的反而是相當程度的專制與集權,這樣才能取得經濟-社會方面較穩定、較正常和較快的發展。在發展的進程中,有很多時候,現今人們普遍了解的那種民主往往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注3)結論是:在發展中國家現代化進程的前期,政治民主與經濟-社會的發展不是正相關而是負相關!

  其實許多先發展國家在經濟發展的早期倚仗的也是政治上的集權與強權,比如,黎塞留時期的法國,實行的就是典型的中央集權的強權政治。這樣的政治形態使法國從混亂走向了秩序,從而使法國在一個時期中取得了較其他國家都好的發展,到了路易十四時代(1661-1715年),法國在實力、榮耀和文化諸方面均遙遙領先於歐洲各國。法國的繁榮給出的教訓是:要秩序而不要無政府主義;建立秩序需要強權;要有強權就必須要集權!這可以稱作十七世紀的「法國共識」。當時的歐洲人普遍認為法國的道路是正確的,人們把君主政體視為最佳政體,支持君主擁有絕對權力。17世紀的歐洲甚至出現了絕對君主政體的政治主張,並得到了科學和哲學中的「新理性主義」的支持。由於專制在法國的成功,更由於對內戰的恐懼,16世紀的法國保皇黨和17世紀的英國保皇黨甚至宣稱,反抗最惡劣的國王也是不正當的,因為即使是暴政也比無政府狀態好。(注4)

  稍有常識的人或許馬上就會提出這樣的問題:有什麼理由把民主與無政府主義這樣簡單地等同起來?就字面看,發出這樣的詰難是很自然的。民主當然不會帶來無政府主義,只有對民主的濫用才很容易導致無政府主義。民主是個好東西,這誰也不能否認。但是發展研究的目的是要弄清什麼樣的政治形態更有利於發展中國家經濟-社會的發展,而不是要去解答「人類最理想的政治形態是什麼?」。在這樣的研究中,新一代的發展問題研究者幾乎都是以「穩定」為出發點,大體考慮是:所有的國家都需要穩定(廣義的),而不同的國家實現穩定的路徑是不一樣的。在某些國家(或者說在一個國家發展的某個階段),民主有利於穩定的實現,而在另一些國家(或者可以說在一個國家發展的另一個階段),實現穩定則要求助於另外的方法,走另一條道路。基本情況大致是這樣的:在那些制度化程度低,對參與的容納很差因而在參與擴大的情況下必然會出現制度性混亂的國家,民主與無政府主義、甚至與全面的混亂確實有一種難以避免的連帶關係。現代化必然伴隨著參與的擴大,發展中國家原本都是低參與的國家,大規模的參與一旦出現,這些國家在制度上往往一時難以應對,因為在這些國家的現有制度中缺乏相應的容納和化解機制,所以,在這些國家現代化的初期,參與衝擊與無政府主義緊密地聯繫著,甚至是必然地連結著,混亂是這些國家不健全的制度必然出現的臨床表現。這樣的情況只有隨著現代化進程的深入、民主政治的逐步形成才會消解。所以,發展中國家在經濟發展的初期階段,不可以簡單地、不假思索地、想當然地對待民主問題,更不能機械地套用發達國家(用亨廷頓的話來說是在「第一波」民主化浪潮中實現民主化的國家(注5))產生的民主理念和形成的民主經驗。在這個問題上其實中國的政治家清醒得比較早,孫中山先生是一個公認的民主主義者,他就沒有簡單地對待民主問題,他提出中國現代政治要按「軍政、訓政、憲政」的發展順序來建立,其實就是清醒地認識到了作為發展中國家的中國的客觀現實,和由這樣的客觀現實所決定的中國政治發展的基本規律,以及由這樣的基本規律所規定的中國政治發展的必然進程。很可惜的是,孫中山先生的認識並沒有引起後來人的重視,後來的人們往往是要麼根本不談民主問題(如袁世凱輩),要麼就是把民主簡單化、庸俗化(像「五四」時期的一些知識分子那樣)或者工具化(像後來的「文化大革命」時期一樣),從而在認識上與實踐上都帶來了相當程度的混亂。這裡特別要指出的是,後發展國家由於並不具備實行民主政治的基本條件,所以很容易出現那種將民主工具化的情況。因為後發展國家大多長期處於專制王權統治之下,在啟蒙時期,這樣的國家往往會出現一批「新精英」,這些「新精英」身上表現出一種強烈的「參與饑渴」,為了實現參與,並由此而進入統治階層,「民主」是他們手邊能藉助的最現成的工具。這些極端個人主義的「新精英」為了滿足私慾,打著冠冕堂皇的民主旗號會把國家禍害成什麽樣子,早已為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的人民領教夠了。(注6)在這樣的情況下出現的「民主」幾乎都與民主的本意大相徑庭,並且極容易使整個國家滑入無政府主義的爛泥潭。一旦進入這樣的狀況,最容易出現的結果就是專制王權的復活,從而使這種不良循環重新開始。

  所以,民主問題是一個需要認真對待的問題。就一些發展中國家的實際情況看,在其社會發展的某一個時期——至少是在起飛階段(或許更長)——強行移植民主制,並無益處。因為民主制至少在其開始的時候並不能夠提供秩序、紀律和穩定——而這正是大部分發展中國家實現發展所需要的,因為大部分發展中國家在制度建設上都很薄弱,缺乏組織良好的、多元的利益團體和能發揮作用的政黨和有效的政府機構,在這樣的情況下要想維持有效的發展,就需要一個強有力的權力來總攬大局。在這些國家發展的這些階段,體現民主政治的競選、各式各樣試圖改變現行政策的施壓運動、民主的協商、對政府的批評、各式各樣的民間組織的各式各樣的政治活動等等,往往會引起混亂,造成糾紛,並帶來不穩定,這些都是發展中國家所不能承受的。此外,比起民主來,專制強權更有利於那些需要高度集中資源、需要儘快完成的那些大型項目——高速公路、橋樑、大壩、碼頭和其他屬於國家發展戰略中的骨幹的那些企業這些發展中國家發展方面所必需的那些大型(甚至巨型)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也正是如此,那些為專制強權辯護的聲音不僅不絕於耳,而且還理直氣壯。(注7)

  歷史與現實使越來越多的學者意識到了這個問題,並且竭力想從理論上給出一個合理的說明。研究的結果是把發展對權威的依賴這樣的事實歸納成了一種發展模式,也就是我們將要討論的「權威主義模式」,(注8)這種模式已被許多發展中國家的實踐證明,其在促進發展方面是相當成功的。(注9)「權威主義模式」的成功不斷地在向人們證明,那些來自歐洲和美國的在發展方面的操作經驗對發展中國家(或稱後發展國家、第三世界國家)幾乎沒有什麽指導意義,這些經驗不光不能促進發展中國家的發展,反而會帶來諸多負面效應,其中最嚴重的就是政治方面的混亂。所以,發展中國家的發展必須走一條與歐美等先發展國家完全不同的道路。而「權威主義模式」是已經得到證明的明智的選擇之一。

  二、權威主義和新權威主義

  「權威主義」這一概念據說是由西方學者沃·格林於20世紀30年代最先提出的。(注10)權威主義在中文中也被譯為「威權主義」,英文均是authoritarianism。這是介於民主與專制之間的一種政治模式劃分方式,提出這種劃分,這主要是為了與「極權主義」相對應。並與民主與專制相區別。(注11)「過去,國際學術界對於政治制度的分類盛行兩分法,一端是民主制,另一端是集權制。判斷的標準是國家權力與個人自由的相對關係」,「許多發展中國家既夠不上民主制的標準,又不具備集權制的全部特點,政治上存在有限的多元主義,但並不能完全表達人民意志,沒有精心設計的指導性意識形態,通常不搞政治動員,當權者的權力沒有受到明確的制約,但也不是不可預測的。於是,人們用權威主義來命名它。」(注12)

  亨廷頓把權威主義政體界定為「包括一黨制、極權主義制度、個人專制和軍人政體等」在內的「各種非民主的政體」,他的描述是「幾乎沒有政治爭論和競爭,但政府對社會中其他群眾經濟的控制是有限的。」(注13)這是對「權威主義」最寬泛的解釋。

  而J.林茨則從狹義上詮釋「權威主義」,他認為「權威主義政體」是這樣一種政治制度:它權力優先、不負責任,政治上為多元化;沒有特定的占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但有他們特定的思想),沒有強大和廣泛的政治動員(在其發展中會有某些例外);其領導人(偶爾是個小集團)行使的權力在形式上是不規範的,但卻完全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注14)

  權威主義整體上體現出一種「中間性」:它介於專制與自由之間,即是有限專制,又是有限自由;政治方面專製為主,經濟方面自由為主;強調權力的作用,但又不完全依靠權力。

  以上可以說是權威主義的理論模型,現實權威主義則基本上都是變型。也就是說,實際實行的權威主義都被各國依據自己的需要作了諸多修改,出現了諸多變種,我們能實際接觸到的都是變種。這些變種與其理論模型有所不同,它們往往要複雜得多,以至於有必要將它們從理論上另外進行專門說明。為此,學術界使用了一些新概念來稱呼權威主義的這些變型,如美國學者帕爾馬特的「現代權威主義」,阿根廷學者的「官僚權威主義」,中國學者的「新權威主義」等。(注15)這些概念所涉及的對象都屬於權威主義範疇,但又和原生態的權威主義有一定區別,所以被統稱為「新權威主義」。現今世界各國實行(或實行過)的權威主義,實際上都是新權威主義,或者可以說是改良後的權威主義。

  新威權主義本質上仍然是權威主義,它可以被認為是原生態的權威主義發生的一種進化性變異。中國學者俞新天認為,「一些國家主張以傳統價值觀來凝聚人民,但對西方的先進技術和文化採取開放的態度」,實行了一種「硬政府、軟經濟」體制,在這種體制下,「往往推出政治或軍事強人來領導」,這些「鐵腕人物具有現代意識,保護個人和經濟自由,剷除腐敗,消除社會危機,推進社會改革,這就是新權威主義」。(注16)

  戴羿把新權威主義稱作「新自由主義權威」,他認為,拉美國家的「權威主義政權實行的是一種新自由主義權威理論,即將新自由主義同集權相結合的一種理論。」「所謂新自由主義權威,即是在集權統治下,實行專家治國,發揮技術官僚的作用,推行新自由主義政策。」(注17)

  奧·唐納爾把新權威主義稱作「官僚威權主義」,他的描述是:主要社會基礎是上層市民階級,在取消大中部門政治活動的同時實行經濟規範化,以維持社會秩序;對活躍於政治舞台的大中部門進行排斥;壓制公民權利,取締政治民主機構,排斥大眾經濟部門活動,以利於大壟斷寡頭的資本積累,與跨國生產組織聯姻並推動其增長,通過制度作用,用中立和客觀的技術理性盡量使社會問題非政治化,關閉大眾與政府間的民主通道,只保留軍隊和大壟斷企業的參與。(注18)

  綜合各種觀點,我認為,新權威主義的基本內容可以概括為十二個字:「國家至上,政府主導,政治集權,經濟自由」。

  新權威主義的號召力在於它標榜國家的發展和民族的進步,它標榜自己的目標是國家的崛起與強盛,是國家的迅速現代化。新權威主義把現代化宣布為國家和全體國民的最高利益,是壓倒一切的總目標。

  新權威主義的必要性在於,一些發展中國家所制定的發展計劃之所以必須依賴權威,利用新權威主義作為工具來促進發展計劃的實施,主要是因為:第一,後發展國家由於在比較現代化中產生的在國家發展方面的緊迫性,制定的發展計劃大多是「抽鞭子計劃」,這樣的計劃主張趕超,追求超常發展,並且要求盡量縮短髮展進程,因而完成它制定的所有階段性規劃和目標必需的消耗與負擔往往處在國家與人民所能承受的極限,這就必然造成國內各方面關係的緊張;第二,如果要按預先的設想完成這樣的計劃,就必須在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各種觀念以及意識形態諸方面進行相應的改革和改變,同時在計劃實施的動態過程中也會不斷引起以上種種方面的持續地變化,這樣就必然帶來利益格局的調整,一些利益集團的既得利益會受到損害,一些原有的強勢集團的勢力會逐步弱化,因而企望這樣的發展計劃能夠毫無阻礙地推行是不現實的,甚至一些時候還會遇到來自原有強勢集團的強烈反抗。主要由於以上兩方面的原因,這樣的計劃以及與之相配套的種種政策和措施不能(至少是不能完全)寄希望於執行方面的自覺性,而要靠權力的壓力來強制性地推行,這樣,政府主導是一切政策和措施能夠順利推行的根本前提。也正因為如此,在政治方面,必須實行集權。

  新權威主義的合法性(或者可以稱作「民意基礎」)在於超常的發展速度和規模,在於國家現代化的迅速實現。經濟總量的迅速擴張和GDP的高增長率是它證明自身合法性與合理性的最有說服力的證據,因而它必然用一切手段來推動經濟增長,也正因為如此,它並不排除自由經濟,也會向微觀領域轉移相當的權力,期望以此來增進經濟「活力」。

  許多學者認為,新威權主義在發展中國家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認為它是由權威主義向自由民主階段過渡的必經階段,是一種「過渡時期的權威主義」。亨廷頓認為,亞非拉等「正在進行現代化的國家的主要問題是『缺乏政治上的一致,以及高效、權威的合法政府』」,所以首要的是政治穩定,「第二位的才是擴大參政。」(注19)

  新權威主義提供了一個穩定的政治秩序,以便較快地推行其改革、開放和現代化的措施,這樣,新權威主義政體往往能實行比較徹底的社會改革。雖然政府在政治領域的專制性措施壓制了人民對民主政治的要求,但這種極權政治沒有影響反而促進了經濟的發展。不過我們也必須看到,專制統治實現社會政治環境穩定的作用是有限的,新權威主義雖然推進了現代化,但這樣的步是付出了相當的高昂的代價換來的。它不僅表現在制度化建設方面的遲鈍而固執,而且往往用高壓手段限制政治參與,削弱政治體系的力量,隨著現代化的進展,群眾的參與要求如果一直遭到壓制,最終會以激烈的方式爆發,損及政治穩定。

  「新權威主義表現出過渡性的特點。在一段時期甚至相當長一段時期內,它對於現代化具有積極的作用。」「它能保持社會穩定,有效地進行管理,證明它與大多數人的政治意識和心理水平還是相適應的。」它在「實行過程中提供了」「民主的經濟前提」,從而「出現了民主的趨向」。 如拉丁美洲目前除了巴拉圭和尼加拉瓜等少數國家還處于軍人執政或過渡政府外,絕大部分都走上了民主制的道路。(注20)

  三、權威主義發生原因分析

  發展理論的基本假設是經濟增長會引起社會的現代化,而這二者都會導致政治的民主化,政治民主化反過來又會對經濟-社會的發展給以更大的推動。但是到了20世紀60年代,這種光明的、充滿希望的、備受期待的預言開始崩潰,發展的現實使以上假設遭到強烈質疑。最初是1962年的阿根廷,繼而是1963年的多明尼加、厄瓜多、宏都拉斯,1964年的巴西,最後又擴展到秘魯、玻利維亞、智利、瓜地馬拉、薩爾瓦多、烏拉圭,最終擴展到整個拉美,一波軍事政變的浪潮襲擊了整個半球,將民主與民主政府掃到了一邊。那些替代的、壓迫性政權一一本質上是權威的,經常侵犯人權——開始執掌大權。執政者宣布民主的政黨為非法,將方興未艾的多元主義徹底清除,並採取了鐵腕的統治方式。到1977年為止,拉美20個國家中有12個都處于軍事-權威政權的統治之下;在其他5個國家中,平民權威與軍事權威之間的界限已經十分模糊,以至於幾乎無法辨認了;至於剩下的3個民主國家——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委內瑞拉——人們也認為它們是精英領導的政體, 並不是真正的民主國。

  權威主義對民主的替代不僅僅發生在拉美。20世紀60年代早期,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區的人們獲得了獨立,並且興高采烈地支持民主與憲政主義,但是很快這種欣喜就煙消雲散了,這些國家一個接著一個都開始實行壓迫性的軍事政體。在東亞(韓國、台灣地區、新加坡、菲律賓),新的權威機制開始執掌政權,或者是那些業已掌權的統治者變得越發權威化了。在北非和伊斯蘭世界中,新一代民族主義的軍事權威人物執掌了政權。亞洲還有印度尼西亞(蘇哈托)、巴基斯坦(齊亞?哈克)、印度(拉?甘地)一度都倒向了權威主義。

  權威主義如浪潮般湧來,使我們有必要更進一步分析它的原因。深入地分析起來,諸多國家轉向權威政體主要是由於:

  第一,早期民主的實驗都未產生出實際的益處,民主的承諾和民主的現實差距太大,人們對民主的期望與他們的實際所得有著天壤之別,因此,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對民主的歡迎與期待就逐漸消退了;

  第二,很多發展中國家在發展進程中都不斷地出現了何種各樣的問題,而民主制度在解決這些問題方面的表現並不盡如人意,有些問題從現象上看,不僅沒有解決,反而愈益嚴重。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很自然地對民主之產生了普遍的失望,甚至有今不如昔的感覺;

  第三,在民主制下出現的社會動員和參與浪潮導致了社會關係的全面緊張,並對精英和統治集團提出了挑戰,在最初的驚慌失措之後,他們開始轉向專制與集權,以便鞏固自身的地位;

  第四,權威主義是對傳統專制主義的揚棄,它的產生與發展中國家的文化傳統和歷史背景有關。例如,東亞權威主義的發生地曾經都有專制主義的傳統,專制主義雖然消亡了,但其價值觀的傳統與影響還有存留,東亞權威主義在政治構架和權力運作方面的集權特徵和傳統專制主義頗為相近。(注21)

  第五,「威權的合理化和權力的集中不僅對於統一是必要的,而且對於進步也是必要的。」(注22)在「經濟的起步和早期發展階段,需要強有力的權威政府改變或疏導傳統力量,削弱各種地方的、種族的和宗教的權力中心,盡量減少社會摩擦和動蕩,保證安全和秩序;需要對現代化的事業進行引導和支持,將社會資源(包括資金、人才等)更集中地投在經濟和科技發展方面,以及實行較好的管理,等等」。(注23)

  第六,發展中國家獨立後,「社會生產力水平和社會經濟基礎極端落後」,「為威權主義滋生和發展培育了天然的豐厚土壤」,而外源型後發展國家的定位意味著第三世界國家的「現代化發展不得不求助於強大的國家力量,通過強人政治的有效統治,來維持整個社會發展的秩序與安定,為經濟的繁榮與發展,以及為中產階級的發育、壯大,創造一個比較穩定的社會環境」(注24)

  第七,欠發達國家在世界經濟體系中處在邊緣地位並擁有由此而來的依附性,使得他們並不相信經濟自由主義所吹噓的自由貿易理論,而篤信「新重商主義」的國家強烈干預經濟的合理性。(注25)

  第八,「威權主義國家並不排斥市場經濟,他們能夠積极參与國家經濟體系,利用國際分工的比較優勢,制定出『出口導向』為主的經濟政策。」(注26)

  第九,後發展國家都是傳統很深,傳統力量也極其牢固、強大的國家。傳統力量越牢固、強大,其在發展進程中的阻礙就越大,也越難撼動和排除,結果往往是不得不藉助強大的專制與集權的力量來排除發展進程中那些傳統(以及非傳統)的阻礙因素。

  此外,發展中國家實行威權主義,還存在著一些特殊的條件:首先,它們往往面臨巨大的國內外壓力,在強烈的危機感下不得不採取非常措施,如韓國、新加坡等。其次,它們國內的某種強大的制度化力量推舉出了具有現代化取向的政治或軍事強人,如印度尼西亞的蘇哈托政權、阿根廷的庇隆政權等。

  權威主義理論設想了一種強大的、有力的、有權威的因而是有效的國家,這樣的國家能夠制定一些對發展有著強大促進作用的政策,並通過權力的高壓強制性地推行這些政策,使國家出現超常發展,迅速地實現現代化。權威主義的新形式如今不再被視作僅僅是對不可避免的民主進程的短暫打斷,而是被視作不同的發展途徑。以前比較政治學一直假設僅僅存在兩條發展途徑:自由主義與社會主義。現在權威主義被看作是「第三條道路」,是對自由主義與社會主義的替代。經證明,佛朗哥治下的西班牙、薩拉扎爾(Salazar)治下的葡萄牙以及其他長期存在的權威政府都可以促進經濟發展,同樣很明顯地也能夠引導、調整那些因現代化而四分五裂的社會、政治力量。權威的政體擁有很高的效率、很長的壽命以及很大的靈活性,這一事實使很多學者自然地認為權威主義政權一一例如西班牙、葡萄牙、巴西、印度尼西亞以及菲律賓——可以成為其他政權模型(民主制政權與無產階級專政)和發展模式(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或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的替代。

  因此,20世紀60年代在發展中國家普遍崛起權威主義似乎是很自然的。

  四、權威主義實踐

  權威主義的世界性高潮是在20世紀60年代,但是它在更早一些時候就已見端倪。從50年代末起,就有一些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新獨立後最初實行西方民主政體的發展中國家轉而開始實行權威主義。這些國家主要是東亞一些國家(或地區)和拉美的一些國家。

  這裡,我們將討論東亞和拉美的權威主義模式。

  1.「東亞模式」

  「東亞模式」被認為是權威主義實踐的非常成功的模式。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東亞一些國家(和地區)在相似的歷史文化條件下,為實現工業化的目標,從各自的情況出發而採取了一些做法,人們經過比較後發現,雖然事先並沒有共同約定,但東亞這些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所採取的做法極其相似。這方面主要包括為實施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而建立的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當然還包括諸多主要的方針、政策和措施,這些做法後來被概括起來,稱作「東亞模式」。(注27)

  「東亞模式」的基本內容概括地說就是:強權(強人、精英)與集權(而不是分權)政治;極其強調政府的作用;政府主導型的經濟;出口導向型的戰略;讓市場機制充分發揮作用;大力發展金融市場;開發人力資源。

  一般認為,「東亞模式」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宏觀調控之外的政府較強度干預,行政引導與市場調節的結合;

  第二,勞動密集型產業為最優先發展的產業,大量引進外部發達國家的資本,推行出口導向型的外向型經濟發展戰略;

  第三,地區經濟的互補性梯級發展,聯繫緊密,即「雁形模式」(以日本為「領頭雁」)。地區內部貿易比重較大。(注28)

  也有學者認為「東亞模式」應包括三部分:政府主導型經濟管理機制;外向型經濟導向機制;「雁行」形態區域經濟運行和機制。另有人認為,它的主要特點是:政府主導,外向依賴和高速增長,保護國內市場和開拓國外市場相結合。還有人著重從東亞經濟體在經濟發展中所體現的共同或相似特徵來總結其特徵,即:普遍實施趕超戰略;政府主導型經濟管理戰略;外向型經濟發展戰略;以銀行為主體的金融體系;「雁形」區域發展格局(「雁形模式」)等。

  不管哪種概括,其中首先強調的都是「政府主導」。政府是掌握行政權力的實體機構,政府之所以能夠起主導作用靠的也是所掌握的行政權力,因此,政府主導實際上就是行政權力主導。所以,「東亞模式」的首要特點就是強權政治。

  在政府的主導下,在行政權力可以控制的範圍內,依靠權力的推動,儘可能地實行一些自由的經濟和社會政策。這是「東亞模式」的又一個要點。這也是權威模式比較極權模式的優點與進步,因為極權模式絕對不允許任何自由,在極權模式下,毫無自由可言。

  被稱為實行了「東亞模式」的國家(和地區)在發展方面主要實行了以下一些方針和政策:

  一是實行了以出口導向為主的外向型經濟戰略和政策,奉行「出口第一主義」,以擴大對外出口作為經濟增長的「推動器」;

  二是與發展外向型經濟相適應的政府主導下的市場經濟體制;

  三是在戰後特定的內外條件下建立了形式各異的權威主義的政治體制,作為實施經濟戰略,建立東亞特色的經濟體制的保證。(注29)

  東亞經驗中有四點被認為是對發展中國家具有普遍意義的:一是開放經濟條件下政府宏觀干預經濟是必需的;二是充分挖掘國內市場潛力與開拓國外市場相結合;三是利用內資與外資相輔相成;四是技術模仿與自主創新相結合。

  國內也有學者總結了東亞成功的啟示,認為「從宏觀層次上看,東亞經濟中對發展中國家現代化有以下三點重要的經驗與啟示:(1)應特別重視政府的作用;(2)切合實際地制定經濟發展戰略;(3)重視智力投資,開發人力資本。」(注30)

  高度凝結以上宏觀與微觀方面的內容,就得到了「東亞模式」最根本的啟示:為了發展什麼都可以做,但一切都必須在中央政府的控制之下來做。國家至上,政府主導,權力推動,有限自由——這就是「東亞模式」的要訣。

  東南亞金融危機之後,出現了對「東亞模式」褒貶不一的看法。例如,有學者認為,「東亞模式」中政府會妨礙市場機制的作用,同時政府官僚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結果,會導致「政府失靈」。(注31)但也有學者認為,「東亞模式」是在東亞國家和地區的特定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條件下形成的,也是各國採取一定發展戰略和政策的結果。過去20多年來,東亞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獲得的極大成就,與其特有的發展模式分不開。因此,不能因亞洲發生了金融危機就把「東亞模式」全盤否定,說得一無是處。當然,亞洲金融危機發出了重要信號,即現有模式存在某些弱點和不足之處,必須進行調整,或重新塑造。(注32)還有學者指出,「東亞模式」實際上是包括經濟和政治在內的綜合發展模式。正是以儒教文化為核心的東方文化,提供了這一模式建立和實施所要求的倫理道德和價值觀基礎。這一模式的歷史功績是不容置疑的。世界銀行副行長斯蒂格利茨也認為,「東亞的奇蹟是實實在在的,東亞奇蹟對亞洲經濟的改造是歷史上最突出的成就之一。」(注33)「東亞模式」的產生及東亞國家和地區所取得的成就都說明,「東亞模式」在一定時期順應了經濟發展的潮流,不失為一種合理的選擇。

  也有學者認為,「東亞模式」是現代化進程中的一把雙刃劍,優點、長處與弱點、短處是緊緊聯繫在一起的。越來越不能適應新世紀世界科技、經濟發展和變革的潮流,是「東亞模式」的負面效應越來越超過正面效應的重要原因。(注34)東亞模式的政府「主導」、「夾生的」機制和制度工具、外向型經濟的這些特點,使得東亞經濟在其市場經濟體系的培植、發展過程中易出現各種「不協調」或「扭曲」現象,在金融領域中這些「不協調」或「扭曲」現象便可能成為金融風險的風源。(注35)

  2.「拉美模式」

  拉美國家基本上都是發展中國家。長期以來,拉美國家所實行的發展模式也被認為是一種權威主義模式,只不過拉美式的權威主義更多地帶有國家主義的特徵。(注36)

  「拉美模式」在政治方面的基本特點是集權政治。不過,「拉美模式」的集權政治有一些新特點:第一,它們是文官的,或者是文官和軍人的聯合政權,而不僅僅只是由軍隊統治的;第二,它們在對待人權上通常要比軍人獨裁者好得多;第三,已經具有較高的制度化水平,而不是完全依靠一個人,所以它們比一人獨裁能更好地解決繼承問題;同時它們比那些僵化的獨裁政體能更好地適應社會和政治變遷;第四,因為它們比封閉的、排斥性的軍人政權更具有開放性和包容性,所以它們往往蘊含著民主的萌芽,或者有能力向民主制過渡。

  這方面最好的例子就是墨西哥。「在那裡,由革命制度黨支配的一黨政權主導了國內的政治,維持了70年(1930-2000)的穩定和政策的連續性。……革命制度黨的組織基礎包括了社會上新興群體的各部門:有組織的勞工、農民,以及籠統的『大眾"範疇——其中既有政府官員也有大部分新出現的中產階級。在這個專制的、佔有支配地位的執政黨的領導下,墨西哥在70年的時間裡都保持了穩定,並漸漸地適應了社會的變遷——雖然比較緩慢,但比起其他威權主義政權來說好得多。同時,墨西哥並沒有出現對人權的嚴重踐踏,由於社會上的主要群體都為官方所吸納,所以墨西哥也想方設法地宣稱自己的政權是『民主的"」。

  「在一黨政府的領導下,墨西哥不僅在政治上保持了穩定,而且由於這份穩定,還吸引了廣泛的外國投資,其經濟在超過三四十年的時間裡持續保持4%、5%、6%甚至更大的增長率。這比起其他任何發展中國家幾乎都是最有成效的,尤其是持續了這麼長的時間。這使得墨西哥的人均收入在相當短的時期就翻了一番,隨後又翻了一番。因為這些矚目的穩定增長,墨西哥成為第三世界最成功的例子之一。」

  「拉美和非洲的許多國家都試圖模仿墨西哥這種一黨制的同時又能整合其他社會團體的發展主義政權,……我們不能將墨西哥的個案太過理想化:它仍然是一個威權主義政權;它提供給選民的機會很少甚至沒有;它也非常的腐敗;而且它的人權狀況也非常令人不滿意。不過儘管如此,它取得的成就——穩定和長期的增長——還是比較顯著的。此外,一旦墨西哥真正開始民主化,革命制度黨的包容性也會使這一進程相對其他國家向後威權主義的過渡來說要容易和成功得多。」(注37)

  經濟方面,從20世紀世紀30年代初開始,拉美國家開始探索新的經濟發展模式,逐漸形成了其有強烈民族主義和保護主義色彩的「進口替代」發展戰略。這種戰略的主要內容是:國家通過徵收高額關稅,對進口進行數量控制,通過設置非關稅壁壘,限制甚至完全取消外國產品的進口。通過採取財政、稅收、價格、信用等優惠措施,保護本國企業的發展、減少對發達國家的依賴,避免外部干預,在半封閉狀態下迅速構建自己強大的經濟體系,在國際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這種進口替代型的發展戰略可以說是拉美國家在經濟發展進程中普遍奉行的基本戰略,也可以說是拉美各國經濟發展進程的共同點。

  可以看出,這樣的戰略強調的是國家在經濟起飛和經濟-社會持續發展中的核心作用。所以,「拉美模式」在經濟方面的特點也是國家主義。

  「國家主義式的經濟介於資本主義和共產主義之間。在典型的國家主義式的經濟中,國民生產總值的三分之一,或者二分之一,甚至是四分之三都是國家擁有和創造的,正如墨西哥那樣。國家通常會擁有或壟斷石油、石化、鋼材、通信、交通與保險等行業,以及所有的公共設施、銀行業、制酒業與博彩業;國家還會在其他經濟部門擁有重大的利益。除了實際的所有權之外,國家通常還會投入大量的精力制定中央計劃;常常會親自規定(而不是讓市場來決定)價格、工資與生產水平;並且還會對經濟中那些仍然屬於私有的部分實施緊密的控制。」

  「拉美一直都奉行一種國家主義式的發展模型。拉美的國家創造了國民收入的30%到70% ,具體比例因國而異。這就意味著拉美的國家所有製程度雖然比現共產主義國家或前共產主義國家低得多,但是卻比美國或大多數資本主義國家要高得多。」(注38)

  由於實行「拉美模式」的國家自20世紀七八十年代以來每況愈下,與實行「東亞模式」的國家形成很大的反差,因此學術界對這一模式多持貶義。如有學者指出,這種模式雖然提高了拉美國家的進口水平和進口結構,但並沒有減輕經濟對進口的依賴,隨著進口替代水平的提高,實現工業化日益困難,同時貿易保護主義政策降低了國內產品的質量,提高了產品的成本和價格。此外,由於政府通過行政手段來分配有限的資金和外匯,極易出現嚴重的尋租行為。(注39)

  另有學者指出,「拉美模式」帶來了一系列消極後果,如國內市場狹小,失業率居高不下,農業萎縮,債務沉重,過度保護等,直至導致80年代拉美國家「失去的十年」。(注40)

  在這種情況下,拉美國家普遍轉換經濟發展模式,改變經濟發展戰略,實行「出口導向」的開放型市場經濟改革,並掀起了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熱潮,20世紀 90年代已取得一定成效。

  關於「拉美模式」,比較有代表性的看法是——

  「首先,這些國家都非常無能,由於缺乏市場推動,因此就沒有什麼理由精簡機構或提高效率。其次,它們都會變得異常腐敗,因為腐敗通常是使得該體系運轉的唯一途徑。第三,它們都傾向於實行組織嚴密的官僚制,到處繁文練節,因為效率高也得不到獎賞,所以就沒理由迅速處理工作了。第四,這些國家傾向於變成巨大的掛名機構或保護人關係或腐敗現象盛行的機構,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是效率不再是人員任用的標準,人員任用成了獎勵朋友、裙帶關係、盟友以及家庭成員的方法。第五,這些國家培養出了對國家依賴的心理(和企業家精神截然不同),因為國家實際上是僱傭的唯一來源,而且還是合同、許可證以及執照的唯一來源。」

  「類似的弊病還可以列舉很多,但是我們所說的已經足以表明,一直以來,這些體系在刺激經濟增長方面的效率都非常低,而且拉美及其他地區的國家主義式政體和共產主義政體一樣,在同東亞新興工業化國家或地區比較的時候,表現得都很不好。墨西哥和委內瑞拉在過去表現不錯,因為它們基本上是靠石油為生的(因此可以與中東的石油輸出國比較),巴西的國土非常遼闊,而且資源非常豐富,以至於即使處於國家主義式的政權的統治之下,也能繼續保持增長(據說:『巴西在夜間發展,那時候政府正在睡大覺。")。但是如果將諸如豐富的資源等因素設為常量的話,大部分國家主義式政權的表現就相當不佳了。這些國家中的大部分,尤其是智利、阿根廷以及如今的巴西和墨西哥,都認識到了國家主義會導致社會經濟的軟骨症,因而開始擺脫這種政體。」

  「此外,……如果國家行使了太多的權力,並在經濟方面控制了僱傭、許可證、合同、壟斷、保護與規章,那麼它距離實行政治控制就只剩一小步了。這種聯繫包含兩個方面:直接的聯繫,採取的形式是控制私人就業的機會,因為到目前為止,國家是最大的僱傭者,人們無法批評、更別提反抗給個人發工資的政府了;間接的聯繫,採取的形式是全部的許可過程與管制過程,這些過程可能對政治行為與經濟行為造成破壞。」(注41)

  五、權威主義的前景分析

  穩定對於任何國家的發展來說都是必需的,穩定的大環境對發展中國家更是至關重要的,太平才能出盛世。但是,在過去的半個多世紀中,發展中國家大多政局動蕩不安(比如中國,從1911年以來一直到1978年前後,在國家的宏觀穩定方面就長期存在嚴重問題,因此,儘管在這期間不斷有各種各樣的發展方案提出——其中不乏很好的方案,但由於整個大環境的混亂或「不安寧」,任何方案都不可能真正實施,國家始終還是處於停滯不前的狀態)。穩定也符合大多數低層民眾的利益,因為普通民眾更經不起「亂世」——「寧做太平犬,不做離亂人」。比起富人來,窮人避亂求安的能力要小得多,在「亂世」中更遭罪的是窮人。升斗小民,求的就是個平平安安。專制與王權有利於穩定,民眾在潛意識中對其是認可的,這也是在廣大發展中國家(如中國)專制與王權這兩個鬼魅在政治生活中遲遲不能退去的重要原因。

  許多案例都表明,發展中國家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初期,國家的不穩定狀況有越來越嚴重的趨勢;並且發展在持續一段時間、國家處於經濟發展中間水平的時候,最容易發生政治混亂和公民暴力行動。因此,對發展中國家來說,發展的初期和中期可以說是一個「危險期」,度過這一「危險期」,國家在穩定方面的狀況就日趨好轉,發展也日趨正常。(注42)

  發展中國家之所以在經濟發展的起飛過程中,即在從傳統國家在向現代國家轉型(同時也是從貧窮國家在在向富裕國家轉變)的過程中會產生不穩定——其中特別是政治方面的不穩定,主要是由於以下原因:

  (1)政治競爭中缺乏良好規則導致政治不穩定(政黨和政治領袖之間激烈的政治競爭,由於缺乏規範制度,競爭者為了勝利而不擇手段。執政者選舉失敗,宣布選舉無效;在野者預見落敗,就可能發動群眾運動,壓迫政府重新選舉,或者勾結軍人發動政變,從而使和平交接政權困難)。

  (2)嚴重的經濟困難或經濟危機引發經濟-社會不穩定(一般發展中國家面臨的主要經濟困難有高失業率,高通貨膨脹,民生物資供應短缺。這些問題在發達國家也不同程度存在,但由於發達國家經濟結構良好,經濟發展水平較高,處理這些困難的能力較強,即使在苦難之下,人民基本不會危及生存,所以不會造成嚴重不穩;但在發展中國家就不同,經濟困難很難解決,危機狀況很難好轉,以致引發普遍的社會不穩定。)

  (3)列強勢力的滲透導致國家不穩定(國外勢力的介入,特別是在19世紀40-80年代冷戰時期,美國、蘇聯陣營各自扶持親美或親蘇勢力,導致這些國家政局不穩)。

  (4)經濟發展與社會流動導致政治和社會不穩定(災難性的政治、經濟、社會發展政策——如中國共產黨制定的在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大躍進」戰略和政治發展方面「反修防修」的「文化大革命」戰略)。

  (5)社群和族群衝突導致政治和社會不穩定丁(黎巴嫩、緬甸、斯里蘭卡、奈及利亞、衣索比亞等國的內戰;馬來西亞、印度等國的族群不和引發的暴亂)。

  發展中國家基本上都受到經濟、政治和社會不穩定的嚴重困擾。由於政局動蕩,經濟發展與政治發展、國家建設受到極大影響,因此,如何獲得國家宏觀局勢的相對穩定(微觀和局部的不穩定是允許的,也是難免的;絕對的穩定是荒繆的。本文中說到的「穩定」,都是這個意思),成為發展中國家發展方面的首要任務。

  發達國家由於已經建立起了成熟的民主政治,制度本身具有穩定機制,所以,這樣的國家宏觀的穩定可以「自然」產生,穩定問題在那裡似乎不是什麽大問題,用不著「刻意」地去追求。

  但是在廣大發展中國家,如何實現宏觀穩定則一直是困擾著整個發展進程的首要問題。發展中國家由於還沒有建立起現代民主制度,現有制度本身並不具備「穩定機制」,「穩定」只有靠一種強大的力量「製造」出來,嵌入到社會之中,使發展中國家能夠有一個穩定的大環境,獲得經濟-社會的較快發展。權威主義的使命即在於此。在極權主義已經臭不可聞,民主制的條件又不完全具備的國家,權威主義的合理性和優勢在於,它不像極權制那樣蠻橫和不人道,但又比民主制更有「力量」。比起極權制來,這種模式能夠為人民接受,比起民主制來,這種模式能夠更迅速地為國家鍛壓出一種包括政治、經濟和社會在內的全面的穩定環境,並且還能夠將這種穩定的環境維持一個較長的時期。除此之外,它差不多一無是處。一旦使命完成,權威主義的末日就會來臨,它必將被民主制所替代。這是從一般的意義上分析權威主義的發展前景。

  事實印證了這種分析。20世紀80年代前後,一個又一個的前權威主義主義國家轉向了民主制,開始了世界民主化的「第三波浪潮」(亨廷頓)——

  「第一個從威權主義(該個案中實行的是平民統治)轉型到競爭性民主制的拉美國家是多明尼加,這一轉型發生在1978年;接下來在1979年,厄瓜多實現了轉型;在1980年,宏都拉斯與秘魯也實現了轉型。在長期實行威權統治之後,玻利維亞於1982年舉行了民主選舉,阿根廷也在1983年回歸了民主制。薩爾瓦多在飽受衝突與內戰的折磨之後,於1982年舉行了議會選舉,並於1984年舉行了總統大選。同一年,巴拿馬也選舉出了一位平民總統,儘管曼紐爾·諾列加(Manuel Noriega)控制的軍方才是真正的幕後力量。而擁有長期民主傳統的烏拉圭也在經歷了11年威權統治之後,於1984年舉行了民主選舉。類似地,瓜地馬拉於1984年舉行議會選舉,並於1985年選舉出了新一屆政府。至於巴西這個在國際舞台上更重要的行為體,在20世紀70 年代末就開始拋棄威權主義,但是這期間的進程太緩慢,直到1984到1985年間才真正回歸了民主制。」

  「在接下來的幾年中,向民主制轉型的國家數目減少了,但是後來又再次增加,大部分苦苦支撐的非民主政體最終也變成了民主國。長久以來在巴拉圭實行獨裁統治的阿爾弗雷多·施特懷斯那(Alfredo Stroessner)被迫於1989年交出了權力,為巴拉圭逐漸實行民主制鋪平了道路。1989年,智利殘暴的獨裁者奧古斯都·皮諾切特(Augusto Pinochet)舉行了全民投票(plebiscite),選民可以就他的政府是否可以繼續連任說『是"或『否",讓皮諾切特大吃一驚的是選舉的結果為『否",於是在接下來的兩年時間裡,智利也開始了向民主轉型的進程。……尼加拉瓜政權也同意在1990年舉行一次選舉,該政權對這場選舉志在必得,但選舉在事實上卻變得極具競爭性,結果是反對黨獲得了勝利。即使在貧困交加的海地,在實行威權統治的杜瓦利埃(Duvalier)家族被驅逐之後,經過幾次失敗的民主試驗,最後還是進行了選舉,民選的總統也宣誓就職了。」

  「隨著拉美將民主制推向前進,亞洲不久也對民主開啟了大門。最富戲劇性的轉向發生在菲律賓,在那裡長期實行獨裁統治的費迪南德·馬科斯(Ferdinand Marcos)被迫於1987年交出權力,為民主選舉鋪平了道路,而科拉松·阿基諾(Corazon Aquino)也正是在這場大選中贏得了勝利。在長期實行一黨獨裁統治的……韓國,對平民反對派的容忍度越來越高了,社會與政治也變得更加公開、多元了。在新加坡,平民總理李光耀雖然有時候比較專斷、變幻無常,但是卻讓步了,轉而採取不太專斷的統治方式。即便在東南亞那些經濟不太發達的邊緣國家裡,比如說泰國、緬甸、馬來西亞,也出現了希望實行民主統治的騷動。在人口眾多的南亞,印度在短期實行威權統治之後,又回復到了完全的民主制。同樣,巴基斯坦也在實行一段時間的軍事統治之後,恢復了民主制。」

  「最後實現民主化的是撒哈拉以南非洲與伊斯蘭世界。在伊斯蘭世界的大部分地區里,文化與威權主義及強人統治(政治文化變數)的歷史阻止了實現民主的可能。但是在北非——也就是被人們稱作馬格里布的地區——卻出現了對民主的開放,即便這些國家是伊斯蘭國家。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儘管民主的社會、經濟基礎很薄弱,而且大部分國家獨立後不久就開始實行威權統治,但還是發生了向民主的轉型,這種情況在尚比亞、奈及利亞、坦尚尼亞、象牙海岸、肯亞、安哥拉、波札那、納米比亞以及南非表現得最顯著。因此,民主的浪潮已經變得相當普遍了,如果考慮到蘇聯、東歐國家的轉型與中國的開放,情況更是如此。目前所有的西歐國家都是民主國,幾乎所有的拉美國家也是如此。東亞與東歐正在朝著民主制邁進。撒哈拉以南非洲與伊斯蘭世界裡則出現了希望實行民主政治的騷動(也許事實還不止這樣)。」(注43)在為這波濤洶湧的民主浪潮歡呼慶賀的時候,又有多少人會去想它與權威主義的關係呢?

  20世紀80年代實現民主轉變的國家有著大體相同的經歷:高速發展的權威主義體制在政治上實行集權高壓,但在經濟上發展出一個主要操縱在私人手裡的市場經濟,這樣就使政治與經濟得以分離,政治與經濟的二元化得以實現,即所謂的「我關心我的政治,你們只管你們的商務。」(注44)經濟活動不受政治控制和干預,經濟行為去掉了政治性,也去掉了意識形態色彩。政治方面的高壓保證了各種改革政策、措施能夠不折不扣地貫徹,市場經濟則極大地激發了發展的活力——這一切加快了國家的現代化進程,現代化又必然地將整個社會引向了民主轉變。

  民主不一定促成經濟發展和繁榮,但經濟發展和繁榮可能促進民主發展。「只要人民富足起來,民主是他們可能要求的東西之一。」(注45)民主轉變需要一定的經濟發展作為條件。儘管不能完全證明經濟現代化與民主化之間的必然關係,也很難確定經濟發展達到什麼水平才會開始民主化轉變,但是,從長遠來說,民主政治依賴於市場經濟的發展,這既得到了理論的支持,也得到了事實的支持,經濟發展必然促進政治民主的實現這一點是確定無疑的。

  概括起來,經濟發展可能從三個方面影響到民主化:

  第一,經濟發展為民主提供了基礎。(注46)這是因為:

  (1)經濟發展創造了一個龐大的中產階級,這是民主的基礎之一。中產階級是天生的民主派。他們崇尚自由,反對干涉;主張合作雙贏,反對你死我活;傾向中道溫和,反對極端和突變等。他們更願意使用協商、投票甚至交易這樣的和平方式來謀求他們所希望實現的各種改變,而不是動輒訴諸暴力手段。

  (2)經濟發展促進教育的發展。公民受教育程度提高後,自主意識必然增強,就不容易受極端分子的煽動,不盲從政治野心家的蠱惑,這當然有利於作為民主政治基礎的公民的政治自主性的成長。

  (3)與上述兩方面因素相聯繫,經濟發展使人們逐步認識到自身利益並希望表達出來。隨著自我意識和個人權力觀念的形成並不斷增強,公民自然會要求制度能夠對自身權利提供保障,如果現行制度不能滿足公民在保障其權利方面的要求,公民就會要求社會對現行制度進行相應的改造,或者就會致力於建立新的制度。

  (4)市場經濟本身教會公民自立、多元化、寬容以及不要期望過高。這都有助於維持一個民主制度。

  第二,經濟迅速增長或經濟衰退所造成的危機削弱了權威主義政權。在世界民主化的第三波浪潮中實現民主化的國家的例子說明,迅速的經濟成長和經濟危機都會瓦解權威政權。如果在沒有經濟危機的情況下實現經濟成長,民主將能夠緩慢發展。如果不穩定的成長或經濟危機出現而不能達到預期的富裕程度,權威政權就有可能垮台。(注47)

  第三,由於有了一個較長時間的穩定和在此期間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在世界民主化的第三波浪潮中實現民主化的國家逐步的具備了民主的基本條件:

  (1)經濟市場化——在一個溫飽不能保障的國家,在一個政府對社會主要資源即經濟資源實行高度控制的國家,在一個連經濟自由都無從談起的國家,保障政治自由的民主憲政不可能得到成長。

  (2)文化世俗化——在一個宗教觀念主導人們思想,人們總在非理性地尋求和證明自己的「正統」,而把其他持有不同信念的人視為「異教狂徒」的地方,民主不能得到成長。

  (3)政治文明化——在一個政治沒有得到「馴服」的「自然狀態」下,在一個動不動拔刀相見、崇尚武力的國度,民主也不能得到成長;在一個沒有「給政治家和反對派以出路」的國家,民主轉變也不會通過採用和平手段得到實現。

  (4)政治領導人和執政黨開明化——精英在政治轉變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具有現代化和民主意識的政治領導人及執政黨的存在,對於民主的和平轉變具有重要意義。

  以上是從政治發展的一般規律來分析權威主義消亡的原因。

  我們還可以結合實行權威主義那些國家的具體情況來分析這個問題。具體地看,實際上從20世紀70年代以來,幾乎所有的權威主義政體都日益陷入了危機之中,這些國家普遍出現了如下情況:

  第一,低能和無效率。這些威權主義政權大部分掌權後都自誇它們能夠更有效地推動國家的發展。但是若干年之後,由於沒有能建立起來穩固的制度,大部分威權主義政權被證明它們是低能和無效率的;

  第二,腐敗。腐敗是在現有法律中找不到任何支持的情況下利用公共權力將公共財產轉化為私有財產的行為,實際上這種行為在任何一種政治體制下都有可能發生。只有在這種行為經常地、大量地、並且毫無有效辦法遏止其發生的情況下,腐敗才成為問題,才可以說一個政府是腐敗政府,才能把一個國家稱為腐敗國家。幾乎所有的權威主義政權都有腐敗問題。可以說腐敗是權威主義政治生態下必然產生的現象。因為權威主義倚靠的是強權和高壓,它所受到的反抗也會異常強烈,這時,掌握權力者和實施權力者就像在戰場上「衝鋒陷陣」一樣,經常處在危險中,在這樣的情況下,為了自身的生理安全和心理平衡,掌權者和施權者必然要求得到超常的報償,如果制度本身不能向他提供這樣的報償,他就會在制度之外去尋求這樣的報償。所以,權威主義體制本身就有一種「腐敗機制」,腐敗也就成了權威主義政治下一種特殊但又不可避免的現象,正是由於有了腐敗,權威主義政治生態才可能維持自身的平衡。雖然如此,就像豺狼有自己存在的理由,但豺狼仍然被人厭惡和痛恨一樣,腐敗也是人人痛恨的現象。在權威主義政治制度下,更大的問題是腐敗無度。根據威亞爾達定律(Wiarda"s law):如果第三世界眾多商業交易中只有5%-7%的腐敗,那麼這是可以承受的,可以將其一筆勾銷,或者將這筆損失算作是計算所得稅時可以扣除的商業支出。但是如果腐敗達到了25%-30%(這是許多獨裁者所追求的),這就超過了大多數商業活動的利潤率,反對派就會興起,政權就會很快倒台。

  第三,失去活力。許多權威主義政權持續了20、30甚至40年之久。但這已經大大超過了那些渴望變遷的民眾的耐心和容忍度。傑斐遜曾經說過:每一代人,或者說每20到30年,政府就需要一次激進的改組。人們會感到厭倦,甚至厭煩,渴望新鮮事物的出現,這就是許多權威主義政權的經歷。

  第四,失信於民。當初很多權威主義政權之所以上台是因為獲得了廣泛的群眾支持,然而,權威主義政府持續的時間越長,人們就越會發現這樣的政府中的那些官員的低效、無組織、腐敗。到20世紀70 年代末,大部分這樣的政府都已經完全喪失了信譽。失去了民心,也就失去了合法性。

  第五,經濟衰退。另外一個頗具衝擊力的因素是發生於20世紀70年代的經濟衰退。其中主要是在20世紀70年代發生的兩次重大的石油危機——第一次是在1973年,第二次是在1979年,那一年中石油的價格翻了一番,接下來又翻了一番——再加上很多第三世界國家遭遇了原材料與初級產品的價格全面而長期下跌的狀況,使得這些國家的經濟與繁榮局面遭受了好幾次嚴重的打擊。隨著這些國家的經濟滑入蕭條狀態,權威主義政權對經濟的管理也失去了人們的支持。經濟不景氣狀態很快就轉變為從政治上反對掌權的軍政府。

  第六,社會變遷。許多權威主義政權持續了20、30甚至40年之久,而且已經成功地推動了經濟的發展,那麼社會——往往還有政治上的——變遷就會隨之而來。到20世紀70年代末為止,很多新興國家或發展中國家和二三十年前相比,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這些國家的識字率提高了,城市化程度提高了,政治覺悟提高了,動員程度也更高了。它們不再是以前那種鄉村的、落後的、「昏睡中」的社會了。此外,這些國家中有很多已經發展出了一個很小的但卻至關重要的企業家階層、一個較大的中產階級、一個組織有序的工會運動以及一個新崛起的農民階級。社會變得更加複雜,新的社會團體還在不斷出現,並要求政治上的發言權。這些社會力量對持續的權威主義統治越來越不滿,它們要求實現更充分的多元主義,多元主義成為時代的呼聲,而多元主義在政治領域中就意味著民主。

  第七,反對派的復活。威權主義政權的一個特點就是壓制反對派,但是一旦現有政權出現問題或者危機,反對派就會復活並開始大聲呼籲變革。

  第八,外部壓力。在網路民主的今天,信息全球化和信息全民化已經成為現實,任何國家實際上已經無法封鎖本國信息的傳出,也無法阻止外部信息的進入,同時那些非國家形態的國際組織(比如國際特赦組織和人權觀察組織)的作用也是今非昔比,所以,外部壓力的作用絕對不可忽視。這些外部壓力無疑是相當有影響力的,一些聲名狼藉的權威主義統治者(馬科斯、蘇哈托、伊朗國王、索莫查、皮諾切特和海地的杜瓦利埃)的下台,外部壓力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九,時代的變化。20世紀50、60和70年代這段時間人們尚能為威權主義的存在找到合法性,可以說這是出於維持秩序、穩定等等方面的考慮,也可以說是欠發達國家自身需要一個強有力的領導人。但是到了80、90年代和今天,人們就不能再拿這些當借口了。時代已經改變了,人們的意識也改變了,權威主義及其對人權的肆意踐踏不可能再具有合法性。

  第十,公民社會與政治社會的復興。權威主義統治的早期通常會採取一些嚴厲的措施來對付民主團體——工會、政黨及諸如此類的團體。但是到了20世紀70年代末,部分是因為權威主義政府已經失勢,或者是因為如今他們在執行嚴厲的措施時,已經變得鬆懈,公民社會開始復興了。在那些壓迫性更強的政權中,公民社會的出現通常會採取各種各樣五花八門的秘密的「學習小組」(study groups)的形式,而這些小組實際上卻具備政黨的功能;還會採取擴展的流亡組織的形式,這些組織相信權威主義統治不可能長久;還有可能先是秘密組織,但最終轉變為公開組織,它們將成為未來政黨的核心力量。社區團體(community groups)、婦女組織、復興了的社會運動與其他新近組織起來的力量也加入了新出現的公民社會的行列中。復活了的公民社會很快就變成了權威主義統治的有力替代。

  這樣我們就可以來解釋為什麼到了20世紀70和80年代時,權威主義會開始向民主屈服。那些看起來曾經是那麼穩固、強硬的威權主義政權開始紛紛垮台。而且,大部分威權主義政權是和平倒台的,很少幾個是被暴力革命推翻的。(注48)

  總之,權威主義是發展中國家發展進程中出現的一種歷史現象,它的出現有著某種必然性。權威主義好像一隻酸果,它在使發展中國家經濟起飛方面功不可沒;但由於在政治上實行集權與強制,壓制了人權與民主,權威主義對國家政治發展起了阻礙作用,這方面它又罪不可赦。

  注釋:

  (注1)在比較政治學中,人們看到的普遍事實是:多數富裕國家在政治上都是實行的民主制度,而同時多數民主國家又都是富裕的(印度被認為是個例外),所以人們很自然地把經濟發展水平與政治民主聯繫起來。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美國著名政治學家李普塞特假定:「國家越富裕,出現民主的可能性就越大。」他指出,自亞里士多德以來,人們認為,只有在一個沒有什麼真正窮人的富裕社會中,才會有理智的健康的大眾參與。「一個社會分裂為大批貧窮的民眾和少數特權精英,其結果不是寡頭制(少數上層集團的專制統治),便是暴君制(受民眾支持的獨裁)。」(參閱利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會基礎》,商務印書館1993年版,第24-33頁。)

  李普塞特以後的許多研究者沿著這個思路探尋民主化的原因,他們把民主化視為經濟現代化(工業化、城市化、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的提高等)的一個必然產物,把一個國家的人均GNP水平視為解釋民主的「關鍵變數」。普遍的認識是:經濟發展與民主的聯繫是最強的;貧窮是或可能是民主發展的最主要障礙;民主的前途有賴於經濟發展的前途。(參閱亨廷頓:《第三波——20世紀後期民主化浪潮》,上海三聯書店1998年版,第68-83,326 頁。)

  (注2)「民主政治在增強效率方面至少有四大優點:其一,經過民主程序的決定與當權者的專斷相比,失誤的可能性較小,即使有失誤也不會一錯到底,比較容易得到糾正;其二,效率的基礎在於公共事務的具體承擔者的積極性和創意,而民主程序為支援個人的主體性參加和自我實現提供了更大的餘地;其三,民主程序的開放性使得決策機構變成「智慧的競技場」,使得政府以及政黨必須而且也能夠不斷從民間吸收最優秀的人才和最新穎的建議;其四,作為民主程序重要組成部份的各種監督機制,特別是司法審查制度以及大眾傳媒的大膽揭露和批評,也不斷地刺激政府的進取心,不斷地改善決策的透明度和質量。」(季衛東:「再論憲政的復權——亞洲新格局與中國政治改革」,《二十一世紀》(香港),2000年8月號(總第60期)。

  (注3)這裡特別值得提出的是美國著名政治學家亨廷頓(Huntington,Samuel P.)的研究。他在1968年出版了《變革社會中的政治秩序》一書,為發展研究、特別是政治發展研究提供了一個全新的視野,這本著作不啻為發展研究本身發展中的一本里程碑式的著作。在亨廷頓之前,儘管發展中國家的現實已經使許多學者在研究中不得不打破傳統,摒棄固有觀念,突破現有結論,開始注意到發展中國家不同於發達國家的那些政治特徵,以及在不同的發展中國家之間存在的政治差異等等這些以往的研究中並沒有引起足夠重視的因素,但總起來說,他們的著眼點仍然是如何在一個具體的發展中國家中把西方發達國家的發展進程重新複製一遍。比如在政治方面,他們關注的還是發展中國家的民主化問題。他們所設計的政治發展目標方案,也基本上是以西方的政治發展過程為藍本的,比如:如何擴大參與;如何開放黨禁,實行民主選舉;如何實現輿論自由等。他們並沒有從不同的國家在發展道路和發展模式方面也必然不同,也就是說,沒有從發展樣式的多樣性這個角度去考慮問題。而亨廷頓的研究所體現的獨特性在於:在別人對民主夸夸其談的時候,他把發展中國家的秩序與穩定問題放在政治發展中壓倒一切的地位。他強調政權的統治能力,強調政府的權威,認為這才是傳統政治與現代政治的真正分水嶺。亨廷頓提出了一種新思路,開闢了一個新視野,創立了一種新方法。這對後來的研究產生了巨大影響,一種新的發展研究逐步形成,一種新發展主義開始產生。比如在對國家的研究方面這樣的傾向就非常明顯。在一些學者仍然拘泥於一些古老的概念,大談什麼「民主國家」、「專制國家」的時候,另一些學者則認為,既然國家還存在,就說明它還有存在的必要;國家既然存在,當然就要發揮自己的功能,履行自己的職責。國家發揮功能、履行職責的效果,取決於國家能力,所謂「國家能力」,指的是國家對社會的穿透和資源汲取能力(penetrative and extractive capacity)以及國家的協調能力(coordinating capacity)。國家能夠正常履行自己的能力,社會才能正常發展。能夠正常履行自己能力的國家才是「強國家」(strong state)(參見朱天飈《比較政治經濟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1月版,第96、97頁),「強國家」是任何國家在發展過程中都不可或缺的。這種「國家主義」的國家觀顯然是對各式各樣先前的關於國家的觀念的一種揚棄。

  (注4)參閱:[美]羅蘭·斯特龍伯格:《西方現代思想史》,中央編譯出版社2005年1月版,第77-80頁。

  (注5)參見亨廷頓:《第三波——20世紀後期民主化浪潮》,上海三聯書店1998年版。

  (注6)有一種相反的意見,即認為極端個人主義恰恰是歷史前進的動力。恩格斯在將費爾巴哈與黑格爾進行比較的時候,就對黑格爾的這種看法表示過讚賞。恩格斯寫道:「在善惡對立的研究上,他(指費爾巴哈——引者注)同黑格爾比起來也是膚淺的。黑格爾指出:『有人以為,當他說人本性是善的這句話時,是說出了一種很偉大的思想:但是他忘記了,當人們說人本性是惡的這句話時,是說出了一種更偉大得多的思想。"(黑格爾關於歷史發展動力的思想見他的著作《法哲學批判原理》第18、139節以及《宗教哲學講演錄》第3部第2篇第3章。——原編譯者注)

  在黑格爾那裡,惡是歷史發展的動力的表現形式。這裡有雙重的意思,一方面,每一種新的進步都必然表現為對某一神聖事物的褻瀆,表現為對陳舊的、日漸衰亡的、但為習慣所崇奉的的秩序的背叛,另一方面,自從階級對立產生以來,正是人的惡劣的情慾——貪慾和權勢欲成了歷史發展的槓桿,……」(恩格斯:《路德維希·費爾巴哈與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載於《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37頁。)

  這種意見在從總體上分析歷史時或許有些道理,但是在具體對待每一個歷史人物(或事件)時則肯定會遭到巨大的質疑。對有些人物——如拿破崙——人們也許還不會太多地反對這樣的分析,但是在對待另一些人物——如希特勒——時,要想使人們對這樣的觀點哪怕是表示出一絲一毫的苟同,恐怕也是非常困難的。

  (注7)「有一句很著名的話是描述義大利的獨裁者本尼托·墨索里尼(Benito Mussolini)的,『他讓火車按時行駛了』。同樣,多明尼加的獨裁領導人拉菲爾·特魯希略(Rafael Trujillo)過去也常常說:『在一個沒有道路、沒有高速、沒有橋樑、沒有公共建築、沒有秩序、沒有紀律、沒有文化的國家裡,民主無從談起。』還是在那個國家,一位傑出的總統候選人在空中揮舞著駕馭兇狠牲畜的鞭子,宣稱道『我需要權威來駕馭我的牲畜,我也需要權威來駕馭我的人民。』——而台下聚集的農民則報以一片歡呼。與此類似,巴拉圭的獨裁者阿爾弗雷多·史托斯納爾(Alfredo Stroessner)過去常說,『我們的國家中有75%的人沒有文化。我們沒有道路也沒有各種制度。人民需要的是一個強有力的領導者。民主對美國是有益的,但在巴拉圭卻並不起作用。』」「像聲名狼藉的拉美獨裁者拉菲爾·特魯希略、索莫查(Anastasio Somoza)、弗爾甘西奧·巴蒂斯塔和阿爾弗雷多·史托斯納爾都是殘忍而又腐敗的暴君,但是在他們的長期統治下,他們的國家在最終陷入混亂之前還是實現了很大的發展。」「智利的奧古斯特·皮諾切特(Augusto Pinochet)領導的軍人政權同樣也實現了奇蹟般的增長速度,但是在此之外卻是相當糟糕的對人權的惡意踐踏。菲律賓的費迪南·馬科斯和印度尼西亞的蘇哈托政權也都與索莫查或者史托斯納爾相仿:……腐敗,但也實現了較快的發展。」([美]霍華德·威亞爾達著:《新興國家的政治發展——第三世界還存在嗎?》,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6月版,第62-64頁。)

  (注8)或者叫「威權主義模式」,意思其實是一樣的。我在這裡仍然將其稱作「權威主義」,完全是出於我國學者的習慣稱法,是為了方便討論問題。

  香港學者丁學良在一篇議論中國學術界當年圍繞「新權威主義」的討論的文章中說,不能把權力與權威劃等號,權威絕非權力更非專制的天然屬性,只有為人民所真心信服(即具有真正的法統)的人和機構才有權威,哪怕他或它暫時尚不擁有實際權力。因此有權力(即使是手握專制大權)並不等於有權威。穩固的民主政體沒有專制之權,但卻是權威的。相反,被誤稱為「新權威主義」的那些政體,其中大部份卻是不擁有權威的。所以他認為,「威權主義」不能稱作「權威主義」,因為「威權主義」沒有權威,有權威才能稱作「權威主義」。他主張,應按「國際慣例」, 把authoritarianism譯成「威權主義」。(丁學良:《華人社會裡的西方社會科學——誤解的三個根源》,刊於《香港社會科學學報》第10期,1997年秋;又見「中評網」( www.china-review.com))。

  我則不這樣認為。「權威」也好,「威權」也好,其實所指的皆是同一個對象,不過中文譯法上的區別而已。至於是否有權威,這個問題很帶主觀性,不能作為討論的依據。

  我這裡把中國學者的習慣稱呼與現今西方的流行用法都列上,是想使讀者儘快進入我們所討論的問題,並不涉及我們所要論及的制度安排是否真正具有「權威」的問題。

  (注9)一項對98個國家的細緻分析得出的結論是「在窮國當中,權威主義政體提高了經濟發展率,而民主政體則確實像是有礙於發展的一種奢侈品。」(叢日云:《當代世界的民主化浪潮》,天津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74頁。)

  也有作者認為從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以來中國經濟的持續高速增長,最根本的原因就在於政府權威的強化而不是弱化。「『中國模式』的最大特色在於:在政治權力的強力介入下,將在市場化條件下本來不可能形成生產能力的生產要素聚合在一起、形成了生產能力;使市場條件下本來可以聚合形成生產能力的生產要素,加快了聚合速度、快速形成了生產能力。

  權力介入形成生產能力並不難,但在相對開放的市場上要持續做到這一點,這種生產能力就必須具有某種競爭優勢,這才是難題所在。『中國模式』解決了這一難題,其基本方式有四:一是通過削弱勞動者的組織能力和意願表達能力,使勞動力價格長期維持在較低水平上;二是『土地國有』保證了政府可以用令投資者滿意的方式將土地低價轉讓給投資方,使投資方無須與獨立的土地所有者和利益主體討價還價;三是『銀行國有』保證了政府可以以低門檻為『投資方』提供資金;四是政府可以為投資者提供稅收等其它方面的『優惠政策』。

  從以上四點可以看出,在權力強力介入後,中國在產業投資方面對投資者經濟條件方面的要求已經低得駭人聽聞。只要獲得權力支持,不論是國內還是國外的投資者,從極端而言,自己甚至已可以不擁有任何生產要素,就能夠完成投資行為。一切生產要素,都可以由政府直接或間接提供。投資方面的低門檻甚至是無門檻,刺激了投資的快速增長;中國固定資產投資在1997年佔GDP的33.6%,2003年佔到42.9%;這一期間,固定資產投資的增長佔到需求總增長的56.7%,固定資產投資成為了推動中國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同時,生產要素的低廉價格,使『中國製造』產品具有了國際競爭力,中國逐漸成為世界加工廠。

  顯然,上述刺激投資、使產品具有競爭力的四大措施,只有在權威政體條件下由行政權力強力介入才有可能實現,這既是中國的經濟表現與眾不同的原因,也是『中國模式』的經濟增長離不開權威政體的原因。」(閑言:《「中國模式」的經濟增長離不開權威政體》,凱迪網路。)

  所以,與戈爾巴喬夫領導的蘇聯改革相比,中國政治改革的相對滯後,民主進程的相對放緩,加強集權而不是放縱多元化,顯然是經濟發展方面更為成功的基本經驗。當然,蘇共與戈爾巴喬夫從一開始就沒有提出類似於「以經濟發展為中心」這樣的口號,這也許是其注意力主要不是放在經濟方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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