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殯儀式與風俗

出殯儀式與風俗

 

 

 

     一、驅邪招魂與避邪中國古老的民俗認為,當死者下葬的前後,雖然骨肉已將歸於土,靈魂也升了天,但靈魂在一定的時候還會回到原處來,這叫做「回魂」。而且據陰陽先生的觀點,魄在葬後的幾天之內也還會從地里出來,隨著魄的回來,就會有凶煞出現,而這種凶煞只有陰陽先生才能看得見,並且他還會推算出魄出現的高度、煞期的遠近等等。這時候喪家為了避免凶煞擾亂家人的生活,就要請陰陽先生或術士念咒作法。長江流域地區的巫風巫術十分盛行,在喪葬活動中對這一類事情頗為重視,而且還有一套套比較完整的做法,所以在下葬前後都要請陰陽先生對死者的周圍進行驅邪的活動。

    在四川做這種事情叫做「掩煞」。術士到喪家後,在屋裡屋外的門壁上遍貼書符,他們認為這樣做就可以護衛眾人,免遭凶煞的危害。在湖南這一道程序是在安葬之前進行,他們認為雞可以有掩煞的作用,便在安葬之前把一隻準備好的公雞由堪輿者拿在手中,站在墓井中,用嘴咬破雞冠,把雞血滴在墓井的五方五位,口中還要念念有詞,這就表示「掩煞」了。掩煞後將雞一拋,雞即飛跳出墓井,湖南人把這叫做「跳井雞」。

    湖北長陽地區的做法是:下葬的前一天就要「打井」,就是挖好墓坑,當靈柩抬到時,井內要用白布在八方布置,叫做「八卦米」,然後在坑內燒滿紙錢,叫做「熱井」。當這一系列的程序結束時,才能把靈柩放進墓坑。這其中的意思也與避煞有關。在江蘇南部,是在屍體入棺後就舉行這種驅邪儀式,辦法是,屍體入棺時請來巫師念咒語,巫師在空中揮舞廚刀,並用所賜的水灑在靈柩前面和屍體上,俗語叫做「斬煞」。吳越地區在送葬回來後,還不能筆直地走進家門,必須中途到佛廟裡去燒一炷香。當地的人認為,送葬回來很可能有鬼尾隨身後,而鬼是害怕佛祖的,所以人經過佛廟才有可能甩掉身後的鬼。

    在死者的魄回來的時候,死者的親人也要出門去躲避幾天以免受到傷害。在江蘇南部,這種習俗叫做「回煞」。時間大約在死者安葬以後的十餘天內,這幾天內親屬都要寄住在鄰居家中,以避免與魂靈相遇,在江蘇北部這種習俗被稱為「避煞」。出煞的這天,全家要一個不留地出去避煞,直到時間過了才能回來。除了這樣一些逃脫式的躲避方式以外,他們還利用種種的巫術方法來避開鬼神。吳越地區這樣的方法運用得十分廣泛。用來避邪的東西很多,比如在祭奠中,喪家要在門前放一堆焚燒的稻草,凡是來弔唁的人都要從火上跨過,然後再進入屋內,人們認為火具有避邪禳災的作用,從上面跨過去後,就可以免災了。民間還有把米篩、魚網掛在門口的習俗,據說米篩眼睛多,可以識破鬼的行動,而魚網則是捉鬼的工具,鬼見了就會避而遠之。此外民間把磨盤、石舀、剪刀、鏡子、秤等都看作是可以避邪的東西。在棺材出門時,要把大門關上,並壓上磨盤或石舀。南京地區則是在棺材出門時,喪家拿出一斗米,上面插一尺、一秤、一鏡、一剪刀,秤上還掛上掛曆本,旁邊放一盆炭火,稱為「鎮堂」。民間篤信這樣就可以把鬼鎮住,使它不敢前來擾亂。

    人們對那些自己回來的魂魄具有這樣恐怖的心理,他們會努力地在喪葬中避邪驅邪以保生者的平安,但讓人似乎難以理解的是,另一方面人們卻還要在一定的時間內去等待死者的魂靈回來,甚至還會去主動的把它招回來,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讓我們來看看民間的招魂風俗吧。

    前面我們也曾講到招魂,這裡所講與前面不同的是,這是在死者下葬之後的招魂。杭州地區的人們認為,死者只有到了五七三十五天之後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這時候就要回來探望親友。而死者的親屬這時也認為死者是已經死定了,不害怕它會再回來擾亂活人的生活,這時他們就會做一些迎接死者回來的工作。他們往往在門口設一個望鄉台,用門板搭台,擺供桌椅,椅子上披上死者的衣衫,上面撐一把傘,以招亡魂。這時候人們招魂的心理定勢是認為死者已經死定了,招魂的目的只是為了讓死者最後一次地回家看看。而不是象前面的招魂,目的觀念上是認為死者還未完全與人世脫離,魂靈還可以藉助巫術的作用招回來,可以看出前後兩次招魂作用和目的都是不同的。

    少數民族中普遍地存在著靈魂不滅的觀念,他們認為人的肉體死後,靈魂還會到處飄蕩,有時還會返回家中串串。這與漢族人認為死者在死去不久後還會返回家門的觀念是大致上相同的。他們也對靈魂有一種恐懼的心理,害怕靈魂會擾亂他們平靜的生活,因此為了求得平安的生活,他們希望對靈魂能有一個妥善的處理,他們採取的方法就是舉行「回魂」的儀式。如雲南的納西族人在葬禮之後要請東巴(巫師)卜定死者回魂的日子,到時候也是全家人攜帶著食物遠離家門去躲避三天,以防亡魂作祟,人畜遭禍。有的地方是在死者火化後的當天晚飯後,親屬把家裡的火塘打掃乾淨,周圍灑上灰,再把水槽裝滿水,然後關上屋門,門上掛以禾麻,竹篩子等,全家人趕上牲口,到別人家中去寄宿躲避三天,以便讓死者回魂。有的地方則是在神龕前灑上灶灰,夜裡不關堂屋門,好讓死者的魂回來。

    彝族人對這種習俗有一種另外的理解和處理。他們也認為人死後靈魂不死,但他們不是用簡單的驅趕的辦法把魂送走,而是先招回亡魂,招亡魂的辦法是:先用木杆扎一個十字架,頂端附著羊毛,兩側紮上箭竹,下面披著細草,作成一個長約五寸的人形。這個人形就代表死者的靈魂。由畢摩對著它念咒誦經,將靈魂招附於上,然後放在家中,誰都不許碰它,每天還用酒肉祭奠。象這樣招亡後一個月或者十年二十年再把靈魂送到高深岩洞存放起來。實際上這招魂就是為了送魂。

 

    二、守墓與做七漢族人自古就有墓祭的習俗,明末清初的著名學者顧炎武就曾說過:漢人以宗廟之禮,移於陵墓。(《日知錄》)這就是指的祭祀的禮儀。從史書中我們得知,漢代的時候,人們就開始舉行這樣一種祭奠活動了。漢代的朝廷官員蘇武,被匈奴擄去十九年,後得以生還。在匈奴時,他得知漢武帝駕崩的消息,當時他就以皇帝下臣的身份為漢武帝帶孝守靈。回到漢朝都城長安後,他馬上又到武帝的墳上去進行虔誠的祭拜。古人重視墓祭的原因,是因為他們認為墓葬是死者靈魂居住的地方,人死而靈魂不會死,所以,舉行墓祭,死者的在天之靈是會知道的。因此,在把死者安葬好以後,死者親屬還要守在墓前一段時間,並在墓前舉行一些祭奠的活動。

    在長江流域的各個地區這種祭奠是不同的,各地都有一些自己的特色。四川各地舉行的這種活動,當地叫做「朝祭」。活動是在死者下葬的當天晚上舉行,喪家在墓前要舉行整整一晚上的祭奠儀式,一直到第二天的破曉前。然後在葬後的第二天,喪家還要請僧人、道士或者巫師到墳上來插紙旗,周圍還設一些香燭、紙錢、酒食等祭祀之物。當地把這一種作法叫做「謝墳」。但全國大多數地區是在死者葬後的三天內,到墳上去祭奠,叫做「圓墳」,或叫做「暖墳」「暖墓」等等。一般是孝子率全家到新墳上去添土、奠紙、舉哀。

    江蘇地區把這一活動叫做「復山」。去復山的時候,要帶上素菜等在墓前燒紙錢、掃墓、哭泣。湖北人的習俗是在安葬後的三天內,每天晚上都要到墳上去點火把,火把多為稻草做成,以死者的年齡為準,每歲一節。有的還將稻草分成三段,圍在墳的周圍,每晚燃一節,三夜燃完一圈。燃燒火把的目的在當地的人看來,一是為防止野獸扒屍,二是說新逝的亡人夜晚怕黑,親屬燃燒火把可以為死者壯膽。

    鄂北一帶的習俗是在安葬的三天以後,家人和至親必須去上墳祭奠、培土、立碑、開溝、植樹等等。祭完後,將碗打破倒扣於墳頂上,並將筷子折斷,將花圈、哭喪棒等全都燒毀,有的還要將靈桌下供奉的墳土送回新墳,這就是湖北地區圓墳的習俗。也有的地方在安葬日的下午就去圓墳,當地俗語叫「復熱土」。

    四川的西部地區在謝墳後還要進行一項祭奠活動,就是每晚到死者的墳前去燒紙,由死者的兒子和媳婦參加,還要帶上香燭紙錢等物,一直要燒三天,他們這樣做的目的是為超度亡靈,好讓死者的靈魂能早日升入天堂。

    少數民族中的侗族人也有這樣的習俗,他們一般也是在下葬後的第三天舉行一個儀式,請親屬都到新墳上去,供上香燭,此外還要擺上一個豬頭。在鳴槍後,男子們跪拜,女子則哭別,一邊哭還一邊訴說死者的平生遭遇,表達自己的懷念之情。

    布依族人在死者安葬的三天後,也要舉行一項祭奠儀式,他們的習俗認為,死者剛到陰間安家,十分冷寂,因此孝子要在黃昏時用乾草包一些明火炭到墓地上去,為死者送火做伴,第一晚要送到墓地,第二晚只送到離墓地三分之二的路上,第三晚只要送到三分之一的路上去就行了。

    在死者墓前的祭奠完畢之後,再下一步就是民間普遍流行的「做七」活動,「做七」也叫「七七追薦」,俗語叫做「水陸道場」、「水陸大會」、「水陸會」或者「水陸齋儀」等等,這是民間辦喪事時經常要舉行的一種超度死者亡魂的法會。它在人死後每過七天就舉行一次奠禮,或者頌經設齋,或者禮佛拜懺,以追薦亡靈,民間簡稱為「做七」。舉行法會的時間間隔一般最少要七天,最多要做到四十九天為止,也就是說要每隔七天做一次,一共要做七次。做七原是佛家的的法事,到了宋代以後,道家也為人設道場做七。做七的民間習俗的解釋是,人死七天後就會轉生,每七天為一期,期滿後會再降生,若一期期滿後未得生緣,須再等一期,直到四十九天後為止。也有的民間習俗是這樣解釋做七風俗的,如湖南人認為,人死後每七天就會有一次衝剋,這種衝剋當然是對生者而言,因此每逢這個時候,生者就要為死者頌經超度,以免發生對生者不利的事情。

    舊時杭州的做七風俗是這樣的,「一七」一般叫「頭七」或「首七」,通常在第六天就開始,據《杭俗遺風》上說:做七須在第六日上,故名曰「敲六頭兒」,要用土地廟的和尚來做,首七要敲打。內容是拜十五懺,掛功德畫,張掛榜文,只是不放焰口,只觀一下燈就結束。二七在死後第十四天,杭州的遺風認為二七與煞期不遠,因此要兼做煞七的法壇或輪做送七,相對而言,二七的做法比較簡單。三七由和尚念受生經,晚上要放焰口,焰口是梵語的音譯,就是佛教中地獄裡餓鬼王的名稱,據說它肚大如山,喉嚨細如針,一切飲食到了它的嘴邊,都化為灰炭。也有的說焰口渴望飲食,所以口吐火焰,因而被稱為「焰口」。而當地的習俗對放焰口則是從實際意義上來理解並執行的,死者的親屬為了避免死者投生餓鬼,因而遍施飲食於鬼神。儀式是這樣的,一般在黃昏時候,喪家取一些乾淨的水,和一些米飯糕餅之類,右手按器,口念咒經,後來改為口稱如來佛的名號,再取出食器,把這些食物都倒在地上,意思是布施和超度了餓鬼。做四七時大多由親戚朋友出錢請和尚念經,另外家人也準備酒食、供羹飯、焚紙進行祭奠。五七按照風俗習慣應該請道士來做,大的法事要請九員,小的也要請三員。最體面的五七是道士遊街都坐上憲轎,上罩紅傘,手執如意,走到廟觀中去。《紅樓夢》第十四回中講到「這日乃五七正五日上,那應佛僧正開方破獄,傳燈照亡,參閻君,拘都鬼,筵請地藏王,開金橋,引幢幡;那道士們正伏章申表,朝三清,叩玉帝;禪僧們行香,放焰口,拜懺水。」這是五七中比較講究的一種做法。當地民俗認為這一天是亡靈回家省親的日子,有的喪家還在靈堂前設桌椅,做面人形,並在牆邊靠一把梯子,作為死者的魂靈憑梯返鄉之用。六七一般是由女婿來操辦,杭州的遺風是六七以前,都只用素菜祭靈,六七這一天,要由女婿來開葷。如果女婿較多,可以免做,如果沒有女婿,則由親戚中的小輩者代替。七七又稱「斷七」,四川地區叫「封七」,這一天只放焰口。七七做完後,四川人的習俗是要由僧人和道士建壇祭禱,表示七七法事的結束。

    在民間特別貧窮的家庭,做七僅是哭祭一番。富裕的人家不光請僧、道念經安慰亡靈,還要作紙紮的樓閣房屋,內置錫箔元寶,扎金銀山,山上還要飾草木鳥獸等物。祭祀時,把這些紙紮物都在墓前火化。安徽合肥地區把紙紮的樓閣叫做「庫」,「庫」是有一定規格的,必須高七尺,闊三尺,厚一尺。尤其重視第五個「七」的祭祀,到時除本家去祭祀外,親友也攜帶紙錢或錫箔元寶去助祭,近代還有的人帶實物金錢。做完後喪家還設酒宴款待。逢到做五七,即使貧窮的人家也要想辦法燒一點紙。民間把這樣做七叫做「「燒七」。在做七中,民間還有一些須迴避的禁忌,比如在湖北與安徽交界的地方,那裡流行一種犯七的禁忌,如果喪家在做七時,正好趕上農曆初七、十七和二十七,就是犯七了,犯七是不吉利的事情,但民間也有辦法避開它,方法就是請道士做齋,少則一天,多則七天這樣才能把不吉利躲過去。這裡還有一種規矩,如果喪家沒有做滿七七,孝子就不能到別人家去,也不能理髮。總之,民間葬後的做七,是一種充滿了親屬寄託哀思的行為,又夾雜著不少迷信觀念的習俗。

    少數民族中的這種習俗,明顯地帶有不同於漢人的特色。他們沒有一定要以七天為界限的祭奠儀式,但也有一些類似於做七的葬後祭奠的行為。居住於雲南地區的苗族人在死者安葬後的三天內,每天都要為死者送水、飯、酒,晚上還要去墳前送火把,以供死者照明。貴州的苗族習俗有所不同,他們是在下葬後的第三天,到死者的墳前去「送早飯」,還要點上一堆柴火,表示送給死者的火種。

 

    三、謝葬在死者下葬以後,一般來說喪事就算告一段落,喪家在這時大多數都要設筵席招待前來吊過喪、送過喪禮的親朋好友和具體辦喪事的人,感謝他們的關心和幫助,這種習俗叫做「謝葬」。各地對這一過程有不同的風俗習慣,有時就是一個地區也有不同的做法。湖北地區把謝葬叫做「吃大肉」,通常是村中每家請一個人,加上親友,酒席就可以達到數十桌。一般的家境對此都感到是一個相當大的壓力,因此民間有這樣的俗語說「死人好招呼,活人難應付」。在隨州、保康等地,圓墳日的當天下午,喪家要提一對白燈籠,由支客帶領孝子,手執謝帖到各戶送禮人家行禮謝孝,然後再行辦酒,酬謝賓客。

    湖南的一些地區除了要宴請親友外,還有款待殤夫的習慣,只不過這種酒席是在出喪的前夜舉辦。酒席上的菜十分豐盛,每桌八人,席間,死者親屬還要向殤夫磕頭安席,其目的是為了殤夫在抬棺時切勿掉殤,或者發生其它不吉的事故,能夠把死者平安地抬到目的地。江蘇地區把這一習俗叫做「回扛飯」,其習俗與其它地區基本相同。在江蘇南部,這種習俗有一些地方的特色。他們把款待親友的飲食叫做「泡飯」,這大概與這個地區的人特別愛吃泡飯有關係。泡飯的內容比較簡單,一般是把飯和豌豆一起煮,並有素菜十一碗或者十三碗不等。家庭特別貧困的,用四碗也可以,分放在每張桌子上。這種接待賓客的活動是在出柩之日舉行,這也是與其它地區的一點不同之處,但實質上都是謝葬的意思。

 

    喪葬

小孩夭折稱為「丟了」,青少年死亡謂「短命」,皆屬「慘事」,可不拘禮。老年人死亡謂「歸天」、「登仙」、「仙游」、「去世」、「逝世」等,稱為「白喜事」,旁人可向其子輩道恭賀:「恭賀你取了大帽子」,中年人死亡亦屬慘事,禮儀可從簡。

中老年人彌留之時,子孫必須到場送終。咽氣後要燒「落氣紙」,點「長明燈」。初時,死者放在地上,由親屬給死者換貼身衣服後,再由「八抬」給死者穿上外裝衣服。然後將死者放在由門板等搭成的靈床上,稱為「上榻」。「八抬」(即8名抬棺之人,亦稱「重士」,抬棺稱為「負重」)由死者長子出面上門跪請,被請之人不能推脫。一般選擇農曆雙日安葬。安葬之日,五服之內後輩及致祭親戚,普發孝布,並以孝布區分輩分,子輩用白布,孫輩用紅布或白布加紅飾。長子孝布最長為5.8尺,其餘4.8尺、3.8尺、2.8尺不等,依親疏而定(現在亦有用黑布袖章代替白孝布)。平輩及朋友致祭,多用毛巾代替孝布。有錢人家還請道士在送棺前夕行「開路」、「祭文」等,儀式繁多。出棺稱為「上山」,棺木由8人抬。現在已實行火化,不用棺材,骨灰盒由長子捧著上山。在墓地挖掘墓穴稱為「打井」,須先由孝子跪著破土(稱為「斬草」),再由「八抬」挖掘。棺材(骨灰盒)放入墓穴稱為「下字」,並做成新墳,所有這些,必須在中午12時之前完成。在「打井」時,死者的女兒要向「八抬」敬獻香煙、糕餅等禮物。安葬後第三日,後輩要上墳添土,稱為「復山」(亦稱為「上樑」),「復山」之時,還要用與死者年齡數相等(或加倍)的饅頭、包子、餅子等,由墳上方拋撒,由圍觀人等「搶」去。從死者咽氣之日算起,每7天為一「七」,「七七」之內,孝子不理髮,不修面,稱為「囚七」。每「七」均需上墳為死者燒紙錢,尤以「三七」、「五七」、「七七」最重要。七個「七」中如有一個以上的「七」與農曆日期中的「七」相吻合,稱為「犯七」,如果沒有「犯七」,孝子則要在「復山」前討足一百戶人家施捨的米,用來在「復山」那天招待前來致祭的親朋。死者家裡寫春聯第一年用黃紙,第二年用綠紙,第三年恢復用紅紙。



    祭祀

每年主要的祭祀活動有三次:

1、清明節祭祖,清明期間(指清明節前三天,後四天),人們上墳給祖輩燒紙,整理墳墓,亦稱「清明掃墓」。

2、七月半「燒包袱」。須將紙錢捲成筒狀,裝入特製的紙袋內焚燒,紙袋上寫明死者姓名。農曆七月十四(多在下午)各家都要上墳燒紙,稱為「老包袱」。也可不到墳上,而在死者生前經常走過的路邊,用草木灰或石灰撒個圓圈,在圈內燒紙錢。死者的第一個七月半稱為「新包袱」。農曆七月初八(流行於豹澥西部)或七月十三(流行於豹澥東部),死者的親戚都要到場,除了備有紙錢外,還需帶上魚或肉。

3、過年時吃過年飯後,都要上墳燒紙錢,祭奠一番。

死者的第一個春節,要進行祭祀,稱為「拜新香」。大年三十晚上,同族之人成群結隊到死者靈前行拜禮,每群人至少要帶三「會」紙錢(九張紙錢折成三疊),二枝蠟燭,一掛小鞭。外姓朋友援「久住同族」例。正月初一,死者的親戚都要來「拜新香」。另外,在死者的百日、周年、三周年、十周年等忌日,後輩都要上墳燒紙錢。

    4、燒火照墓。死者入土安葬後,要連燒三夜的柴火,後來改成送燈,即在死者墓前送三夜的燈。

 

 

 

 

推薦閱讀:

鹽城婚禮惡俗現象太奇葩 主要還是素質低 中國各地結婚風俗有哪些
榆中青城風俗
二月二為什麼叫做「龍抬頭」?為什麼人們認為這時候下雪是好兆頭?
侗族禮儀風俗
福州結婚風俗

TAG:風俗 | 儀式 | 殯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