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滕州盜墓案
山東滕州盜墓案:趁除夕盜掘 專門安排人員盯梢警方
【公益傳承】「你叫什麼名字?」面對詢問,坐在倒數第二排的劉建濤不出聲,低下頭,掏出手機假裝在玩。等到對方再問「你是劉建濤嘛」,他點了一下頭,四人立馬上前,將其逮了起來。8月1日6時許,山東省滕州市開往薛城的公交車上,發生了這一幕。
劉建濤是公安部A級通緝令上在逃人員之一。7月31日,公安部公開通緝10名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員,劉建濤名列其中。次日,他乘車準備逃往外地,被滕州警方抓個正著。
被抓時,劉建濤的微信上,還有他妻子看到通緝令後發給他的信息「你作大了」。同案另一名被通緝人員孟超則於8月4日投案自首。
劉建濤所涉的案件是「滕州大韓村盜墓案」。近日,滕州警方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透露,目前該案已抓獲22名犯罪嫌疑人,收繳春秋晚期文物229件,其中有國家一級文物3件,二級文物5件,三級文物46件,繳獲的文物數量之多、級別之高,在全國較少見。
滕州警方透露的案情還顯示,在這一團伙盜墓案中,盜墓團伙因認為除夕夜時值班民警少,特意選擇此日下手,並安排人員專門在轄區公安機關門口盯梢,但因互相不信任,成員間盜掘時合作,分錢時則起內訌決裂。
民警展示被盜掘的國家一級文物「倪公戈」。本文圖片均來自澎湃新聞記者 邢丙銀
認為值班民警少,除夕夜下手盜墓
據滕州警方介紹,被通緝的劉建濤、孟超只是這起案件的骨幹成員,秦某是首要犯罪嫌疑人。
41歲的秦某是滕州當地人,據他自我介紹道,早年退伍後,他做過養殖和服裝生意,一年多前,他開了一家古玩店,但生意不好,平時酷愛《鬼吹燈》、《盜墓筆記》等盜墓小說的他做起了盜墓行當。
而滕州警方搜查發現,秦某對盜墓頗有興趣和研究。他家中不僅收藏著上個世紀七十年代編印的考古人員培訓教材,還有大量研究青銅器、滕州當地古歷史的書籍。
2017年1月27日晚,除夕夜,當多數人在家中與家人團聚時,秦某的團伙成員到了「大韓村遺址」盜掘文物。
「大韓村遺址」距離滕州官橋鎮大韓村東頭有四五百米,被盜掘時,遺址處是村民的麥地。據立在大韓村東頭的石碑介紹,該遺址是棗莊市2011年12月公布的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時代為新石器時代、東周、漢代。
犯罪嫌疑人盜掘後留下的盜洞。
盜掘古墓葬的團伙有一定的分工。孟超說,當晚,他吃過年夜飯,在23時40分許到了遺址,主要職責是在離遺址四五十米的位置放風,一旦發現有人靠近,他就呼喊在盜掘的同夥逃散。
與此同時,另一犯罪嫌疑人樊某被安排在轄區刑警三中隊門口放風。據滕州警方介紹,除夕夜時,值班民警發現門口停了一輛老款紅旗轎車,一直處於發動狀態,行跡可疑,經偵查發現車主為樊某。相關法律文書顯示,樊某曾因犯盜掘古墓葬罪獲刑9個月。
秦某在接受採訪時說,之所以選擇除夕夜下手,是考慮到這個時段刑警部門僅有值班人員,不容易被查。他還說,當夜盜掘出的文物較多,一次未搬完,挖出後又埋在原地,2月5日晚他們又去盜掘一次,並將此前的文物運走。
次日,滕州警方接到村民報案,稱在大韓村遺址發現盜洞,民警現場勘查發現一些青銅器碎片。
「我們將樊某行跡可疑的線索撿起,對其車輛軌跡分析,發現案發時該車在在大韓村附近出現過,有重大嫌疑。」時任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副隊長的王洪亮說,跟蹤排查樊某後,發現了以秦某為頭目的盜墓團伙。3月2日,專案組民警將秦某等5人抓獲。
據秦某交代,春節前後的兩次盜墓確實系其團伙所為,文物被盜掘後,分別以160萬元、120萬元的價格倒賣給曲阜和棗莊的古玩店。根據之前團伙成員之間的約定,參與盜墓的人手都有份。
被盜掘的文物和洗漱用品擺放一塊
事實上,僅憑秦某個人,順利完成盜墓並非易事,他背後還有一個「軍師」—王某。
滕州警方介紹,王某是秦某在交代違法犯罪事實時,供出來的同夥,此人61歲,已退休,曾是考古所的一名臨時工作人員,有豐富的考古經驗。
「秦某供稱,他在盜墓時挖到一個鼎,現場給王某電話,問接下來朝哪個方向挖,王某就告訴他往右挖多少米,往左挖多少米,果不其然,挖下去,正如王某所說。」民警廖吉祥說。
根據秦某交代的線索,滕州警方抓獲了王某,並在其家中繳獲青銅器42件,其中有7個鼎。「繳獲的文物有的跟洗漱用品一塊堆放在衛生間,有的跟桶盆等生活用品一塊,放在儲物間,看著讓人心疼。」廖吉祥說。
讓辦案民警意外的是,王某在供述時,除交代這些文物是秦某存放其家中的外,還供稱這些文物是秦某2月21日盜掘的。這意味著,秦某未供述全部的違法盜墓事實。
滕州警方偵查發現,參與2月21日晚盜墓的是以秦某為首的另一波團伙,成員有13人,在警方掌握大量線索後,秦某鬆了口。他在接受採訪時說,盜墓時使用的都是常用工具,如鋼筋、鐵鍬、尼龍繩等,到現場後,他們先用探針探測,朝地下捅幾米,若無硬物就繼續捅,若遇到硬物,不管地下是石頭還是瓦罐,就開始挖掘。
滕州警方查獲的盜墓工具。
王洪亮說,相比前兩次盜墓,第三次盜墓時,團伙成員分工更加明確,有現場挖掘的,有提土的,還有望風和搬運的;每個成員之間均不認識,與秦某單線聯繫。不同的是,被盜掘的文物尚未來得及倒手轉賣,他們就被抓了。
盜墓團伙在貌似友好合作的背後是成員之間因分配不均引起的內訌。滕州警方介紹,第二次文物盜掘出來後,因互相不信任,成員都想自己聯繫買家,希望從中多撈一筆錢財。最後是秦某聯繫的賣家,轉賣120萬元,秦拿了其中的70多萬元,餘下的分給了其他7名成員。
「有人就威脅秦某,表示要去舉報他,要去投案自首,我們還查獲了未寄出的舉報信。其實這只是一種威脅手段,目的是要求秦某多分些錢給他。後來,秦某就不用他們了。」廖吉祥說。
而秦某給的說辭是:「因為在一起做時間長了,怕出問題,所以找了第二波人。」
部分被盜掘的文物。
專家:被盜掘的倪公戈上的銘文字數刷新記錄
據滕州警方介紹,經文物專家鑒定,大韓村遺址盜墓案中,收繳的200餘件文物全部為春秋晚期文物,有青銅鑒、編鐘等,其中國家一級文物3件,二級文物5件,三級文物46件。
在3件國家一級文物中,有一件鑒定為春秋晚期的倪公戈,最受文物專家關注,該戈上刻有12字銘文,經專家破譯為「倪公克父,擇其吉金,作其元用」。
曾參與鑒定的濰坊市博物館研究員孫敬明在2017年5月30日出版的《中國文物報》上撰文寫道:海岱地區已出土齊魯莒等土著體系銅戈、銅劍,銘文常見,如齊「高子戈」、「莒公」戈、「右」戈等,最少者一字,常見者三字,最多者七字,此戈(倪公戈)刷新了以往記錄。
滕州市文廣新局文物保護室工作人員此前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這些被盜掘的文物蘊含的歷史、文化、藝術價值不可估量。
據公安部刑偵局副局長陳士渠介紹,大韓村遺址盜墓案是公安部今年掛牌督辦的8起文物案件之一。
陳士渠說,在這起案件中,當地公安機關聞警而動,順線追蹤,徹底摧毀了2個犯罪團伙,將涉案嫌疑人抓捕歸案,這其中還包含兩名公安部A級通緝令在逃人員,這一案辦得很成功。
他還說,本案中,當地公安機關把所有被盜掘的文物全部追回,值得稱讚。因為打擊文物犯罪不只是要把犯罪嫌疑人全鏈條地抓捕歸案,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更要追繳文物,以保障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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