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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女人必須要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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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未必贊同你發騷的方式,但我將誓死捍衛你發騷的權利。

我未必贊同你簡樸的穿著,但我也誓死捍衛你不發騷的權利。

宗薩仁波切說,人間是劇場,要有一顆出離心。我卻偷偷高興,角色和戲服,都可以自己挑。

打扮或者不打扮,都只是好玩,放輕鬆,遊刃有餘,享受樂趣,乃是最佳狀態。

人們以貌取人,是因為一個人的外形和打扮直接說明了他所有的生命狀態。

在任何社交情境下,一個人的打扮都是比言語更強大的「信息媒介」。

不打扮,也是一種打扮,甚至,比打扮傳達出的信息還要強烈,和豐富。

有意識地管理自己的形象,悅人悅己,降低溝通成本,增強人際連接,才是打扮的根本訴求所在。

在不同的風格和自我界定中,我們試圖建立自我,也用衣服來告訴自己,我是誰。

我會為了見我有好感的男生穿最漂亮的衣服,化最認真的妝,我喜歡異性欣賞的眼光。

我會為了代表公司形象的任何出場,穿最得體又別緻的服裝,當時,我就是品牌。

我會為了享受高級餐廳的晚宴而緊張,挑選最適合餐廳環境的服裝,讓自己覺得舒服。

我也會為了見長輩、見老師們而故意dress down,越是簡單樸素的打扮,反而更需要有心思點綴。

同樣的,

我絕對不會在認真幹活,素麵朝天的環境里把自己搞得花枝招展。

我絕不會穿著高跟鞋和緊身裙,陪著閨蜜去公園裡散步聊天。

我也絕對不會在見重要人物的時候穿卡通T-shirt,一臉迷茫扮90後青春少年。

我更不會在見絕對工作關係的異性時,散發迷茫溫柔的女人味,讓別人想入非非。

打扮是一種邊界,一種對他人巧妙的邀請和提醒,又是一種悄無聲息的拒絕和堅守。

在我們上山修行遠離世俗之前,這也是一門必須要學好的手藝,一門「顏布施」,給予他人方便的功課。

「得體」二字,最是微妙。除非夜店Party,一個人絕無必要濃妝艷抹,看得人心裡添堵。

在正常的商務和社交環境中,再昂貴的香水,也最好棄之不用。

浮誇的飾品,浮誇的妝容,以及浮誇的大LOGO還是留給時尚雜誌拍照就好。

在每一次打扮之前,問問自己,你此行此舉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以打扮為鏡,我們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見自己內心的虛榮和慾望。

明明是一個普通的聚會,為什麼就像打扮得無懈可擊,想要艷壓群芳。

明明口袋裡預算有限,為什麼還要狂刷信用卡買下非常昂貴的衣服,只為了剎那芳華。

明明是一個普通的度假旅行,為什麼不辭辛勞穿超高的高跟鞋,想要特別引起某人的注意吧。

當你發現這些時刻的時候,你可以對著鏡子里正在塗口紅的自己,哈哈大笑,原來我這麼傻。

笑完了,該幹嘛幹嘛。

請記住,你的犯傻發騷,被荷爾蒙驅動的亂七八糟,正是人類文明進步的基石。

大體上,一個女人總要扔掉整整三柜子衣服,才能知道自己是誰。

我們永遠記得張愛玲女士經典的波浪頭,合體又高傲的海派小旗袍,可以,這很張愛玲。

我們永遠記得COCO女士的齊耳短髮,剪裁利落的粗花呢西裝外套,可以,這很香奈兒。

我們永遠記得凱特王妃的直筒連衣裙,配上永遠8cm的高跟鞋,可以,這很Duchess Kate。

我們永遠記得撒切爾女士的泡麵頭,眼神堅定穿Ferragamo的她,可以,這很鐵娘子。

穿不同的衣服,體驗不同的人生,不也正是靈感和生活的樂趣所在嗎?

今天你穿MUJI打扮的像個知識分子,捧一本哲學書找個咖啡廳,寫出來的東西都是性冷淡。

明天你穿Mukzin打扮得浪跡天涯,把馬路都當做秀場走個貓步,走出一團步步生蓮的妖。

後天你穿個禪服打扮得洗盡鉛華,見誰都是佛在心中的微笑,抄《心經》都能抄出妙筆生花。

大後天穿個籃球服到大學操場玩,對著最帥的那個男生大喊,帥哥我好喜歡你啊,歐巴加油。

你可以把梵高的杏花穿在身上,把莫奈的蓮花放進帽子里,一件衣服就是一個大航海時代。

你可以把整個江南揉進一件旗袍,在西湖邊撐一把油紙傘,眺望孤山等你的許仙坐船過來。

你可以故意亂穿衣服攪動一池春水,把老古板們的下巴都驚掉,自己嘻嘻哈哈全身而退。

當然,你永遠都可以只穿優衣庫,被雙肩包,夾著一對大拖鞋,踢踢踢踏踏踏。開心寫代碼。

姐就是高興,你咬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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