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葯家鑫案一審被判處死刑

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此前辯護律師關於「激情殺人」的說法曾引起廣泛的社會爭議

  【財新網】(綜合媒體報道)備受爭議的葯家鑫案,今天(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葯家鑫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此前的3月24日上午,葯家鑫案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第一次開庭。當天的庭審還原了去年10月20日那一幕:葯家鑫駕駛私家車,在西安大學城附近將騎著電動車的女服務員張妙撞倒。他下車查看,並將正在記車牌號的張妙連刺數刀後逃逸。隨後,在不遠的地方,他又撞倒兩位行人,隨即被抓。10月23日,他向警方承認自己撞人後將人殺死,稱「怕農村人難纏」。

  24日的庭審中,控辯雙方主要從「葯家鑫自首是否成立」「葯家鑫悔罪態度」「取得被害人親屬諒解程度」「葯家鑫的主觀惡性究竟有多重」四個方面展開辯論。焦點在於葯家鑫是否有自首情節。

  辯護律師認為,事發後葯家鑫被父母帶到公安機關投案,此外,葯案不是有預謀、有計劃的故意殺人,而是一起意外的交通事故演變成「激情殺人」。而被害人家屬則表示,直到10月23日,葯家鑫在父母陪同下到專案組,再次接受訊問時,才交代了撞傷並殺害張妙的行為。

  24日庭審當晚,中央電視台「新聞1+1」欄目以《葯家鑫:從撞人到殺人》為題進行報道,除了播出葯家鑫流淚的鏡頭,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李玫瑾也在節目中作為嘉賓出現。

  李玫瑾的分析提及:葯家鑫連捅被害人的行為,是彈鋼琴的習慣性動作。這一表述在隨後的傳播過程中被演繹為「彈鋼琴強迫性殺人論」,輿論質疑有人在美化葯家鑫、試圖喚醒人們的同情心,以取得「刀下留人」的效果。

  葯家鑫案的討論還延伸出「中國要不要廢除死刑」的討論。眾多法律學人和公共知識分子均參與討論。著名法學家賀衛方撰文發問:「要以群眾狂歡的方式處死一個人嗎?」此外,該事件甚至生髮出「支持廢除死刑,就是支持豁免葯家鑫刑責」的口水仗,使得關於葯案的討論陷入混亂。

  (財新記者 劉長)


推薦閱讀:

葯家鑫上訴的四點理由蒼白無力
葯家鑫案原告代理人張顯寫給李玫瑾的公開信
葯家鑫今日上午被執行死刑

TAG:葯家鑫 | 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