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諾貝爾文學獎誕生這一百多年來,不知有哪位作家像莫言先生這樣,獲獎的風聲一經傳出,便掀起巨大的爭議;獲獎之後,爭議更加排山倒海?
為什麼會有爭議呢:這是諾貝爾文學獎的問題,還是莫言的問題?
諾獎風波
我們首先需要明確,諾貝爾文學獎絕不是對文學的最高獎賞,要言之,任何機構的頒獎都不可能是對文學的最高獎賞。文學的最高獎賞,永遠是讀者和時間。
要論證這一點十分簡單,只須列出諾貝爾文學獎所錯過的偉大作家:列夫·托爾斯泰、易卜生、哈代、契科夫、普魯斯特、里爾克、喬伊斯、卡夫卡、博爾赫斯、納博科夫、卡爾維諾;以及即將錯過的已經垂垂老矣的米蘭·昆德拉、安伯托·埃柯……這些像鑽石一樣光芒四射的姓氏,與諾貝爾文學獎擦肩而過,絲毫不會影響他們在世界文學史上的崇高地位。他們錯過諾獎,不是他們的遺憾,而是諾獎的羞恥。
拿最近的案例來講,2010年,瑞典皇家科學院終於將諾貝爾文學獎頒給了秘魯作家巴爾加斯·略薩,這是姍姍來遲的獎賞,據說早在1982年,評委會曾同時看中略薩與他的老冤家加西亞·馬爾克斯,結果只施予後者。這一次,聽說略薩獲獎,馬爾克斯發表twitter稱:「現在我們一樣了!」那麼,遲到28年,略薩的小說大師地位是否嚴重受損呢?答案自然為否。諾貝爾文學獎對略薩而言,只是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
如果說此前,中國人抱怨、貶低諾貝爾文學獎,會被譏笑為酸葡萄心理;而今莫言獲獎,我們依然要固執己見,重彈老調:自1990年代以來,諾貝爾文學獎的水準便出現大幅潰退,領獎台上布滿了二流作家的蒼白身影,一流作家如君特·格拉斯、奈保爾、帕慕克、略薩等反而是例外,他們猶如孤獨的閃電,打亮了世界文壇的黯淡歲月。記得2005年諾貝爾文學獎公布前夕,評委之一克努茨·安德隆教授突然宣布退出,理由是他不滿去年奧地利作家艾爾弗雷德·耶利內克的獲獎:「耶利內克的作品充滿空洞的思想和偏見,語言單一,缺少藝術雕琢。她用自我鍾愛的筆法描述下流和恐怖的情節,書中充斥著令人生厭的暴力和淫穢。」這番話充滿了道德批判的氣息,姑妄聽之。不過,諾獎喪失了對一流作家的認證資格,淪為二流作家與出版商的福地和狂歡,正是不爭的事實。
必須注意,諾貝爾文學獎潰退的背後,是世界文學的潰退,作家迎來了黑鐵時代的幽暗與禁錮;諾貝爾文學獎的爭議,不僅取決於評委的眼光,更取決於作家的水準。從德雷克·沃爾科特到耶內利克,到哈羅德·品特,再到莫言,無不富有爭議。
莫言風波 數日前,莫言問鼎諾貝爾文學獎的傳言便甚囂塵上,博彩公司更是將其列在第一位,緊隨其後的是日本作家村上春樹。對此,我曾作評論:莫言是當下中國最好的作家,卻僅限於「中國最好」,哪怕他得十個諾獎,在世界文學史上的地位還是不及村上春樹。然而,就連「中國最好」一說,都引來洶湧的批評。有人說余華勝於莫言,有人說閻連科勝於莫言,有人說劉震雲、畢飛宇勝於莫言,甚至有人說楊顯惠、高爾泰、野夫勝於莫言。眾說紛紜,皆言之鑿鑿,愈發可見文學並無一定的標尺。
這是莫言所激起的第一重爭議,即作品本身的爭議。這一爭議,也許任何作家都無法豁免。譬如批評者道,卡夫卡的作品晦澀,普魯斯特的作品冗長,博爾赫斯的作品故弄玄虛,喬伊斯的作品,簡直如天書!
我從不否認對莫言的推崇,因此我會稱他為「當下中國最好的作家」,或者用我的作家朋友艾偉的話說,莫言是中國最有可能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家。這是一個整體性判斷。對比之下,史鐵生早逝;阿城封筆;余華後繼乏力,《兄弟》構成了其文學生涯的最低谷;閻連科的小說不夠精緻;畢飛宇成名稍晚;至於陳忠實、阿來等人,則更低一檔。說起來,惟有莫言,三十年來如一日,作品始終維持在平均線以上,從《天堂蒜薹之歌》到《酒國》,從《豐乳肥臀》到《檀香刑》,都是堅硬的證據(斬獲第八屆茅盾文學獎的《蛙》,我以為並非佳作,獲獎更像是一種遲來的補償;而且為茅獎選中,並非什麼光榮)。猶記得有一年製作中國作家實力榜,由以嚴苛著稱的朱大可等文學評論家投票,莫言得9票高居榜首,同居次席的余華、史鐵生、阿來、王安憶僅獲6票。
話說回來,即便是諾貝爾文學獎的榮耀普照到莫言頭上,並不能改寫在午夜徘徊的中國文學衰弱、貧血的殘酷現實。六十年來,這世上最為龐大的中國作家群並未留下可以媲美四大名著的經典作品,他們生產的垃圾,千百倍於他們擠出的營養。莫言的顯著,不無矮子裡面拔將軍之嫌。是故,我曾酷評:我們生存的時代,所遺留於後世的文學遺產,恐怕不是莫言們的小說,而是重慶打黑的判決書與錢雲會父親的哀歌。
文學與政治 莫言所激起的第二重爭議,在於他與體制(政治)的親密關係。
如今有一批人,大概中了「兩個凡是」的餘毒,逢體制必反,逢反體制必親。在他們眼裡,凡是體制內或與體制親近的作家之作品都不是好東西,凡是敢於批判體制的作家之作品都是好東西。須知,作家的身份、德行與作品,並無必然性的血緣,這就像古代,人歸人,書法歸書法,蔡京是奸臣,卻寫得一手好字,趙孟頫品行不佳,卻是書畫雙絕,現代作家如周作人、張愛玲,都嘗落水,其作品的價值,誰敢抹煞?
進一步講,對作家的身份,實在不必過於看重。避席畏聞文字獄,著書都為稻粱謀,這年頭,文化人如喪家狗,惶惶奔走,苟活而已,談何以大義責其委曲求全?有人頗看不起加入作協的作家,我承認,作協的確是毒瘤,應早早割除;但我不能承認,作家加入作協,就是一種近乎精神失貞的恥辱,就不是一位好作家。作家是用作品說話,不是用作協說話。那些潔身自好、不願與作協有染的作家,與曾誤入作協、後來毅然退出的作家,自然值得欽敬。然而,我們卻不必因一個人是作協會員、理事、主席而生出先入之見,因人廢書,就像因一個人坐過監獄而判定他無惡不作,因一個人是公務員而判定他毫無良心。
莫言最受非議之處,並不在於他是中國作協副主席,是體制內作家,而在於他對政治的獻媚與屈服,在戕害文學的力量面前彎曲了作家所賴以安身立命的脊樑,譬如抄寫臭名昭著的《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有人為他辯護,說其他九十九位作家都抄了,他為什麼不能抄呢。事實上,那九十九人的合作,不是豁免的依據;王安憶這樣的拒不合作,卻構成了莫言等百人必須接受批判的理由。
略薩等作家都主張,文學應該有一種批判的精神。這裡的批判,哪怕僅限於政治,在莫言的小說當中,亦不鮮見。問題在於,莫言並未將這種批判精神從作品化入現實,借用村上春樹的名言,「在一堵堅硬的高牆和一隻撞向它的蛋之間,我會永遠站在蛋這一邊」,莫言的作品站在了蛋這一邊,如解構正史、反思計生;現實當中,他卻站在了牆那一邊。這樣的精神分裂,委實令人痛心。
不免要談到文學與政治的關係:文學要自由,政治要干預,辯難千載,並無一解。也許恰因無解,文學才有其恆久不息的生命力。最簡單的答案是,讓文學歸文學,政治歸政治。然而,只要作家生活在城邦之中,就必須直面政治的壓迫與蠱惑。你不能苛求所有的作家都是自由的鬥士(好比苛求莫言像赫塔·米勒那樣宣稱「哪裡有齊奧塞斯庫,哪裡就是異鄉」),作家可以妥協,可以蹲下來寫作,但決不可跪下來寫作;面對人類的罪惡,作家可以暫且沉默,但決不可為罪惡塗脂抹粉,唱一曲忠誠的讚歌。
說到底,分裂的莫言終究是一位中國特色的作家,這同時造就了他最大的成功與最大的局限。諾貝爾文學獎的盛大光芒並不能遮蔽這一粗鄙的事實。況且,諾獎只不過是諾獎,正如莫言只不過是莫言。
風波過後,午夜依舊黑暗。爭議聲中,文學繼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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