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知識講座(5)

關於拗救、一三五不論及其他   

在上一講里,我給大家介紹、講解了格律詩的四種基本句式和四種基本格式。那都是就格律詩最基本、最規範的要求而言的。但在實際創作實踐中,由於漢語言字、詞聲調及其意義與人們實際要表達的思想感情之間客觀存在的矛盾,往往不可能一字一音不變的完全按照詩詞格律規定的基本句式和基本格式來寫作,於是便出現了一些該用平聲字而用了仄聲字,或者該用仄聲字而用了平聲字的現象,造成了諸如孤平、三平尾、三仄尾等等平仄不協調的情況。古人把格律詩句中這種平仄不協調的現象叫做拗句。出現了拗句就要補救,只要補救恰當,就不算平仄失調。在這一章里,我就來給大家講講關於拗救、關於「一三五不論」和「二四六分明」,以及變格、變體等等問題。

第一節 關於拗救

一、    什麼是拗救

在格律詩中,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即凡是必平必仄的地方,作者如果改變了平仄,便是出了律。這樣的詩句就叫做拗句。所謂「拗句」,就是拗口、不順暢的意思。出現了拗句就要補救,補救了還是律詩;如果不補救,則是詩中的弊病。這種一拗一救的補救方法,就叫做拗救。近體詩要保持平仄字數的相對均衡,仄聲字不宜過多,因此拗救總是以平救仄。

所謂「拗」的主要表現,就是詩句中該用平聲的地方用了仄聲,或者該用仄聲的地方用了平聲。「救」的方法是,在本句或對句的適當位置,把另一個該用仄聲的地方改用平聲,或該用平聲的地方改用仄聲,對用錯了平仄聲的地方加以補救,以達到協調平仄,也給詩人寫詩增加一點自由。

縱觀古今詩壇,容易出現拗句的情況主要有:1、孤平,2、三仄尾,3、三平調。下面分別做一介紹。

1、關於孤平。所謂孤平,是指五言或七言的平腳句式,除韻腳之外,僅有一個平聲字。孤平是近體詩的大忌。律詩講究平仄,本是為了聲韻的不單調,平仄相互交錯,形成抑揚頓挫的音樂美。犯了孤平,詩句則獃滯,故詩人力求避免,就是在動之害義的情況下,也要想方設法補救。這種拗句只會出現在乙種句式上。正確的句式應當是:

五言句:平平仄仄平

七言句:仄仄平平仄仄平

這種句式,第二個字是音節點,不能變動,只有第三個字可以變通,但如果只變通一個第三字,改平為仄,句式就變為:「仄平仄仄平」,這樣就犯了孤平,因為去掉韻腳,就剩一個平聲字了。補救的辦法是:將句中的第三個仄聲字改用平聲字,則句式就變成了「仄平平仄平」,除了韻腳之外,仍然有兩個平聲字,避免了孤平。這樣的句子,也是合乎格律的。下面舉兩個例子來給大家做一說明。為了講解方便,我們暫且用符號「△」表示應該用平聲字的地方用了仄聲字,用符號「●」表示本應用仄聲字的地方改用了平聲字來補救。

不敢高聲語,

∣∣— —∣

恐驚天上人。

△—●∣—

這是李白的詩句。這句詩的第一句為甲種句式,第二句為乙種句式。第二句的標準句式應為: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但現在下聯卻變成了: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第一個字用了仄聲字「恐」,如果第三個字不變仄為平,那麼這句就成了:仄平仄仄平,去掉韻腳平聲字,整句中就只剩了一個平聲字。這種句式就叫做「孤平」。為了避免孤平,詩人採取了補救措施,把句中的第三個字由仄改平,從而解決了孤平問題。

上面講的是五言律詩。七言律詩也是一樣,例如陸遊的詩句:

一身報國有萬死,

〇—∣∣〇〇∣

雙鬢向人無再青。

〇∣△—●∣—

這聯詩的下聯也是乙種句式,標準句式應為:仄仄平平仄仄平,實際的句式為:平仄仄平平仄平,第三字應平用仄,第五字應仄改用平,解決了孤平問題。但有一點在這裡必須說明,乙種句式的七言句,第一個字本應用仄聲字,但因允許「一三五不論」,第一個字也有用平聲字的。按照格律詩的規則,乙種句式即使第一個字用了平聲字,就像陸遊的這句詩,如果第五個字不補救,也還算是孤平。希望大家注意。

2、關於三仄尾。有人又把它叫做「特拗」句。這種特拗句只出現在丙種句式中。在第四章里我們已介紹過,丙種句的基本句式為:

五言句:平平平仄仄           — — —∣∣

七言句:仄仄平平平仄仄   ∣∣— — —∣∣

在這種句式里,五言的二、四、五字的平仄聲是不能改變的(同理,七言的二、四、六、七幾個字的聲調是不能改變的),只有一、三字的平仄聲允許改變(七言的只有一、三、五字可以改變)。以五言為例,第一個字變了平仄沒有問題,有問題的就是第三個字。如果第三個字由平變仄,那麼句式就變成:

五言句:平平仄仄仄

七言句:仄仄平平仄仄仄

這樣就都成了典型的三仄尾,即尾部一連用了三個仄聲字。這種三仄尾式的拗句,被古人稱作特拗句,必須採取補救措施,否則就是失律。補救的辦法很簡單,即把五言的第四個字、七言的第六個字由仄變平,句式變成:

五言句:平平仄平仄      — —∣—∣

七言句:仄仄平平仄平仄 ∣∣— —∣—∣

五言句如王勃的詩句:

無為在歧路,

——△●∣

兒女淚沾巾。

〇∣∣— —

出句第三字用了「在」字,仄聲,第四字則改用「歧」字,平聲。避免了三仄尾。

七言句如李白的詩句:

我寄愁心與明月,

∣∣— —△●∣

隨君直到夜郎西。

——∣∣∣——

出句第五字用了仄聲字「與」字,第六字改用了平聲字「明」字,巧妙地解決了三仄尾問題。

3、關於三平調。這種拗句是在丁種句中。丁種句的基本句式是:

五言句:仄仄仄平平

七言句:平平仄仄仄平平

在這種句式中,五言句的「二、三、四、五」四個字的平仄聲都不能動,只有第一個字可以由仄變平(七言句的二、四、五、六、七不能動,只有一、三兩個字可以由仄變平),如果五言句的第三個字或七言句的第五個字由仄變平,則此種句式中的最後三個字全都是平聲字。這就是所謂的「三平調」,也是寫作格律詩應當避免的弊病之一。但在古人的作品中,還很少有人這樣寫。只是在中唐以前,在格律詩尚未完全成熟之時,由於受古體詩的影響,有少數詩人的作品中偶爾有這種現象。盛唐以後,特別是到了宋代以後,這種拗句現象就基本沒有了。

這裡需要說明的是,這種拗句還是不可補救的拗句。因為五言句的第三字(七言句的第五字)如果由仄變平,而它的第四字(七言句的第六字)是不允許變用平聲字的。同時它又是詩的尾聯,也不可能採取對句救的辦法。因此,三平調也是寫作律詩必須避免的一種弊病。

上面給大家介紹了三種拗句形式,其中乙種句式中的孤平和丙種句式中的特拗(三仄尾)這兩種拗句可以補救,而且都是本句自救,而丁種句式中的三平調則無法補救。下面再講一講甲種句式中的拗句問題。

4、甲種句式中的拗句和補救。

甲種句式的基本句式是:

五言句:仄仄平平仄      ∣∣— —∣

七言句:平平仄仄平平仄 — —∣∣— —∣

從古人的作品看,甲種句式中的拗句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五言句的第三字由平變仄(七言的則是第五字由平變仄);第二種是五言句的第四字(七言則是第六字)由平變仄,或者是這兩個平聲字都變成了仄聲字。這幾種拗句都可以補救,但補救的方法不是本句自救,而是對句相救。大家知道甲種句的對句是乙種句,如果甲種句中出現了上述任何一種拗句,就把對句中的第五個字由仄變平,即可達到補救的目的。例如白居易的五言律詩:

野火燒不盡,

∣∣—△∣

春風吹又生。

——●∣—

詩中出句第四字本應用平聲字,但詩人在這裡卻用了「不」這個仄聲字,而在本句中又沒有辦法自救,只好由對句的第三個字來救。所以詩人就把對句中的第三字由仄改平,解決了「拗」的問題。

下面我們再舉一個七言句的例子,如陸遊的詩句:

一身報國有萬死,

〇—∣∣∣△∣

雙鬢向人無再青。

—∣〇—●∣—

這是一個既是本句自救又是對句救出句的例子。對句中的平聲字「無」字,既救了本句的孤平,又救了出句應平卻仄的「萬」字之拗,可謂一箭雙鵰,一石兩鳥。

總結上述情況,我們可以把甲。乙、丙、丁四種句式中哪些地方平仄不能違反(不加任何符號),哪些地方平仄可以任意(字下加「·」符號),哪些地方平仄可以有條件的變更(字下加「△」符號),列在下面,希望大家記住:

甲:平平仄仄平平仄      乙:仄仄平平仄仄平

· · △ △                 · △   ·

丙:仄仄平平平仄仄      丁:平平仄仄仄平平

· · ·△                 · ·

第二節 關於「一三五」不論和「二四六」分明

前面我們已經介紹過,詩是非常講究節奏的,而我們漢語的一個最大的特點,就是多為雙音節詞和片語,因此我們語言的節奏點一般都在雙音節片語上。七言詩的節奏點是二、四、六,平仄一定要分明;而對非節奏點的一、三、五字的平仄,則要求得不那麼嚴格。這就是人們常說的所謂「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這是對七言詩說的,而對於五言詩,則是「一、三不論,二、四分明」。

「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這個口訣,始見於明代真空和尚的《貫珠集》。這個口訣不一定是真空和尚個人的意見,很有可能是對唐代以來詩人實踐經驗的總結。這個口訣雖然並不十分準確與科學,但它對於初學寫詩的人來說還是很有幫助的。因為它立論於音樂的節奏上,抓住了「二、四、六分明」,也就是抓住了律句的節奏點。而且簡明扼要,便於記憶和掌握。所以這個口訣一直受到古今初學寫詩者的普遍歡迎。

但這個口訣出現後,也遭到一些學者的非議。清代學者王士禎就說它「怪誕之極」。當代語言大師王力先生也說過,「這個口訣大致上是對的。一般說來,近體詩中第二、四、六字的平仄不能違反;第一、三、五字往往是可平可仄。但這個口訣又不完全正確……」

王力先生這段講話還是比較客觀的。我們在上面已經講到,近體詩中的一、三、五字有時又不能不論。這主要表現在乙種句式和丁種句式中。在這兩種句式中,如果完全不論,那麼,在乙種句式中就有可能出現孤平,在丁種句式中就有可能出現三平調。

另外,二、四、六字有時也可以不分明。這主要表現在甲種句式和丙種句式的七言詩句中。這兩種句式的第六字(五言的第四字)可以改變平仄,然後再加以補救,使之變成符合律句要求的拗句。

以上幾種情況,在「關於拗救」一節里我們已經做了比較詳細的介紹,這裡就不舉例說明了。

第三節        變體詩及其他

上面給大家講了格律詩的拗救、一三五不論以及二四六分明等問題。現在再給大家介紹幾種與格律詩有關的變體格式。

一、    變體詩

唐代以後,詩人寫格律詩,一般都是按格律的要求來寫的。但在中唐以前格律詩尚未完全定型化的時候,有些律詩還沒有完全依照格律詩的平仄格式,對仗也不完全工整。這種不完全按照平仄、對仗、粘對等格律要求寫的作品,被後人稱為拗體詩或變體詩。唐朝不少詩人包括一些著名詩人運用這種變體曾寫了不少著名的詩篇。例如大詩人李白的《靜夜思》:

床前明月光, 疑是地上霜。

舉頭望明月, 低頭思故鄉。

這首詩第二句的二、四字都用了仄聲字,第三句的第二字應平用仄,與第二句失粘,三、四句的平仄失對。這些都不符合格律的要求。但這首詩感情真摯,語言清新,自然流暢,是一首千古絕唱,被歷代所傳唱。在唐代中期以前,類似李白《靜夜思》這樣的變體詩還不少。從這些變體詩的表現形式來看,大體有下面這麼幾種。現在給同學們做一簡單介紹,作為一種知識,使大家對這些變體詩有一個大概的了解。

1、古風式律詩。這種詩平仄、粘對、押韻基本合律,但不講對仗。如李白的《夜泊牛諸》:

牛諸西江夜, 青天無片雲。

登舟望秋月, 空憶謝將軍。

余亦能高詠, 斯人不可聞。

明朝掛帆去, 楓葉落紛紛。

詩中沒有一句對仗,但《唐詩三百首》還是把它列入到五律一欄里了。

2、折腰體絕句。有些詩家又稱對式絕句。這類絕句的特點是前後兩聯的平仄格式都是與律詩的要求一致的,但二、三句失粘,就像人被攔腰折斷了一樣。例如王維的《送元二使安西》:

渭城朝雨浥輕塵, 客舍青青柳色新。

勸君更飲一杯酒, 西出陽關無故人。

3、偷春格律詩。這類詩的對仗不是常規的二、三兩聯,而是一、三兩聯。猶如春天未到,而應在春天才開的花卻在春天之前偷偷地開放了。如杜甫的《寒食月詩》:

無家對寒食, 有淚如金波。

斫卻月中桂, 清光應更多。

仳離放紅蕊, 想像頻青娥。

牛女漫愁思, 秋期猶渡河。

4、蜂腰格律詩。這類詩只有第三聯用對仗。但二聯(頷聯)在詩的中部,不用對仗,就象蜜蜂的細腰一樣,所以被稱作蜂腰格。如崔顥的《黃鶴樓》:

昔人已乘黃鶴去, 此處空餘黃鶴樓。

黃鶴一去不復返, 白雲千載空悠悠。

晴川歷歷漢陽樹, 芳草萋萋鸚鵡洲。

日暮鄉關何處是? 煙波江上使人愁!

二、格律詩的專用詞語

格律詩專用詞語很多,這裡給大家簡單介紹幾種。

1、聯句

由兩人以上合作寫詩。一般都是事先約定,每人做一句、兩句或四句,湊成一首詩。古時文人中這種風氣很盛。《紅樓夢》第五十四回《蘆雪亭爭聯即景詩》,就是由賈寶玉和林黛玉等12人合起來搞的一次這樣的聯句活動。

2、集句

集古人的詩句為一首詩。這種活動起於晉代,宋代大詩人王安石也很喜歡集古人詩句成詩。集句有兩種情況:一是由一人或幾人集幾人的詩句連綴成詩;二是從一人的作品中集句組成一首詩。集成的詩或絕句,或律詩均可。

3、口占 也叫口號(háo)。意思是說這首詩是未經起草而隨口吟成的。後來人們便把未經起草的詩,在題上標出「口占」(或口號)二字。

4、唱和(hè)

本來指唱歌時一方唱,另一方和,後來被引進到詩詞創作活動中來,作為詩人彼此以詩詞作品互相贈答的代詞。唱和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甲贈乙的詩詞,乙再根據甲所贈詩詞的原韻,來寫詩詞進行回答;二是乙回答甲所贈的詩詞,只根據原詩詞的意思,而自己另行用韻。

5、唱酬 也叫酬唱。酬是回報、報酬之意。對方贈給詩詞,自己寫詩詞進行回報。對方寫來的是唱,自己回報的稱酬。

6、次韻 也叫步韻。指使用別人詩詞所用的韻字,並與原韻字先後次序相同。這種詩詞用韻的方法叫做次韻。

7、用韻 指使用別人或自己詩詞作品的原韻寫作詩詞,但韻字的先後次序可以改變,不必與原韻完全一致。

8、依韻 即根據別人詩詞所用的韻目寫作詩詞,但具體韻字只要求和原詩詞同屬一個韻部,而不必與原詩詞的韻字相同。

9、追和 即根據前人某首詩詞的原韻或詩意而寫成的詩詞,稱為追韻。

另外還有分韻、限韻等等。這裡就不一一介紹了。

本章重點講的是關於格律詩的拗救、關於「一三五不論和二四六分明」。其他問題,作為一般知識了解也就可以了。希望大家能夠分清重點,認真學習、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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