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人人都愛薛之謙?
薛之謙又雙叒叕上熱搜了。
前段時間,2012年薛之謙曾幫助拾荒老奶奶的事情被挖了出來。
當時薛之謙幫她一起撿破爛,還在微博呼籲大家一起幫助她(不過薛之謙那時還不是段子手呢,所以很快就被忽略了)。
阿婆說,薛之謙還想給她錢,希望她不要再撿破爛了,但是阿婆沒有收。
視頻下面,是一堆留言,很多人說,薛之謙就是「好人有好報」這句話的最好代言。
在2012年沒有幾個人知道好事,在四年後卻成為了微博爆文。
這隻能說明,當年的過氣歌手薛之謙,現在真的太紅太紅了。
曾經有人統計了一下,薛之謙在2016年上半年,就有15檔綜藝節目,其中5檔他是固定嘉賓。
這意味著什麼?意味著一個星期七天,其中五天,你都可以看到薛!之!謙!
你們隨便感受一下薛之謙一個月的工作排期,真的是隔天就有通告。
但最讓人佩服的,不是薛之謙的工作量,而是他的敬業。
儘管綜藝節目那麼多,但薛之謙可以做到每一個都很有梗,基本上站出來就是笑點。
在《火星情報局》里,薛之謙賣力演出老司機。
到了《開心密室》,薛之謙馬上秒變娘娘腔。
《誰是大歌神》里,薛之謙又成為了一個總是被整的小受,連口紅都要吃(雖然後來爆料是焦糖做的,但梗是薛之謙自己想的)。
何炅在《拜託了,冰箱》里爆料,薛之謙其實有過六七年的神經衰弱,但是為了不讓觀眾覺得自己是在強顏歡笑,所以薛之謙從來沒有說過自己有多辛苦。
「 畢竟每一個都是來之不易的機會啊,你第一次做好了,接下來也不能減分。」
從來都非常淡定的何老師,在說起薛之謙的時候,居然也有點情緒失控。
沒辦法,薛之謙就是這樣,做每一件事,都好像是在燃燒生命,誰看了都會被打動。
比如吧,別人寫段子,都是在文字里耍耍流氓就算了,薛之謙偏偏開創了一個用身體講段子的流派,每一篇微博,除了文字,連配圖都是梗。
最火的,當然是去年一夜爆紅的那個機場遛狗微博,我第一次看到有人把狗塞到褲襠里。
天吶,這哪裡是段子,明明就是行為藝術!
這麼有靈魂的段子手,怎麼可能不紅?
而且在爆紅之前,薛之謙已經默默寫了五年的段子,你看到的是一夜漲粉幾十幾百萬,卻不知道,人家背後已經積累了多少年……
不僅寫段子,薛之謙開火鍋店也是這樣的。
大家只看到他已經紅紅火火地開到了第五家,每日流水上百萬,卻不知道,在開之前,薛之謙低調地籌備了四年。
那時候,薛之謙什麼事都要管,廚師是他請的,肉是他買的,就連幾塊錢都要和人討價還價。
直到現在,薛之謙還是會親自去調試火鍋的口味,他的目標是做漂亮的火鍋店(什麼鬼)。
不過不過,上面這些,都遠遠比不上薛之謙對音樂的投入!
你以為他上綜藝、寫段子、做生意已經夠拼了?那薛之謙對音樂,簡直就是不要命!
大家都知道,薛之謙是在《我型我秀》入行的,在那個流行殺馬特的時代里,薛之謙也算是鮮肉。
這張21歲的薛之謙老師還蠻粉嫩的
2005年,薛之謙出了第一張專輯《薛之謙》,1個月就賣出了20萬張,《認真的雪》是當時最流行的彩鈴之一(那個年代,真正流行的歌曲都在彩鈴里)。
但是出完第一張專輯以後,好不容易有點名氣的薛之謙,卻被坑了。
上騰娛樂的老闆跑了,公司的錢也沒了。最慘的時候,薛之謙差5000元才能發唱片,最後還要自己墊上。
直到2012年合約期滿,被拖了七年的薛之謙才離開半死不活的公司,去搞他的曲線救國大計:
就是上面說的開火鍋店,開網店,無論生意做得多紅火,賺到多少錢,薛之謙都是轉個頭就扔到音樂這個無底洞里。
第一個月,火鍋店賺了20萬,薛之謙馬上去買了兩個電台廣告17萬。
而且薛之謙說,他做生意很摳,幾塊錢都要計較,但是做音樂卻很大方,別人說要多少錢,他都給,完全不會講價。
「因為音樂是我真正喜歡做的東西啊。」
何炅問過薛之謙,你現在這麼忙,怎麼還會有時間寫歌?
薛之謙說,前兩年我一個月都接不到一個通告,那時候我就瘋狂寫歌。現在的歌,基本上都是那個時候攢下來的。
在沒有「二度翻紅」之前,薛之謙真的是完全不放過任何任何一個跟音樂有關的工作機會。
就連到幼兒園走穴,薛之謙都可以唱得這麼high……
(那段時間薛之謙真的連固定的助理都沒有,每次活動都要找些人去湊數,我朋友就去幫過一次忙……)
上面那些過程,寫得心酸,但是薛之謙總是有能力把它寫成段子。
唯一一次看到他哭,是去年上《非常靜距離》接受採訪,薛之謙說道,他做音樂真的是拼了老命!
說到自己已經堅持了十年的時候,這個前一秒還嬉皮笑臉說著各種段子的逗比,竟然眼泛淚光。
每次薛之謙說,「我要紅」「我想紅」的時候,大家都會覺得很好笑。但是,你們知不知道,對於他本人來說,這句話其實一點都不好笑,這不是梗,而是他的心聲!
薛之謙做過一個比喻,剛出唱片的時候,他以為自己是偶像派,風來了,都要擋著劉海,不能出醜,因為有包袱。
但是現在,風來了就來了唄,抬起頭,迎著風就走過去了,誰在乎那麼多啊?
看似是個段子,可這就是薛之謙人生真實的寫照。
放開,豁出去,能紅就好了,誰tm管好不好看啊!
而這也是我最喜歡薛之謙的地方。
我沒有覺得他的音樂有多麼好聽,也不覺得他的段子有特別好笑。
但是,他做了一件特別厲害的事情,就是用生命熬了一碗活體雞湯:
按照薛之謙的人生邏輯,你不需要有鹿晗的臉也不需要有陳奕迅的才華,你只要努力就可以了。
雖然過程很漫長,而且你很多時候會覺得自己像個傻逼。
但是,如果連成為最努力的傻逼,這麼難的事情你都能做到了,牛逼離你還會遠嗎?
所以,薛之謙是特別的。他跟其他的男神都不一樣。我並不想睡他,我只想成為他。
或許這也是一種最高級的愛吧。
當你愛一個人,就會想成為跟他一樣的人。
一個比任何人都努力的普通人。
本文作者花痴女王,轉載自微信公眾號花吃了那女孩(ID: huachinvwang)。LinkedIn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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