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富人為何選擇美國綠卡?

很多中國的有錢人希望獲得綠卡,從2006年至今,中國移民數量正在成倍增長。是什麼促使中國富人選擇離開祖國,移民國外?據國外媒體報道,2011年秋天,富有的中國人聚集在北京一家酒店裡聆聽伊利諾斯州州長帕特里克的演講。他希望這些人能夠對芝加哥奧黑爾國際機場的一個會展中心項目進行投資。「沒有資本你們不可能擁有資本主義,」帕特里克對這些潛在投資者說,「所以我們鼓勵來自各地的民眾,特別是來自中國的民眾,考慮去伊利諾斯州進行投資。」移民美國,他們就可以保證自己的財富不會因中國經濟不可避免地減緩而遭受損失。移民美國投資額的最低要求是50萬美元;而作為交換條件,中國投資者可獲得一張綠卡或至少三年的美國居留權。這項由美國政府開展的計劃名為「投資移民」。

在中國進行西方公司市場研究工作的奧利弗?華說,很多中國的有錢人希望獲得綠卡,因為這樣就可以更容易地將自己的資產轉移出國。在中國,商業人士往往都依賴和政府之間的關係發家致富。如果事情變壞,那將沒有任何保護措施來保障自己的財產安全,對此中國許多有錢人都很焦慮,因為儘管中國已經出現巨大變化,但這個國家仍然面臨諸多挑戰。

利奧?楊經營一家負責辦理投資移民事宜的公司。他說:「許多中國人都對中國經濟外圍的不確定性有許多疑慮,所以他們也開始尋找第二或第三選擇。」去年,近3000名有錢的中國人申請獲得美國的投資者綠卡,而四年前這個數字僅僅為270人。

美國國會參議員提案給予在美投資50萬美元以上購房者以綠卡,此新聞一出即引發各界關注。但美國華人媒體「僑報」刊發評論對此予以分析,並指出,「天上掉下來的,並不都是陷阱」,要在美國「安居」,除了要了解房市、了解房子之外,還要了解有關的法規、制度。評論指出,其實「買房送綠卡」是以訛傳訛。據核實,根據該提案,購房者被給予的實際上是非移民居留簽證,房主不能憑此簽證申請綠卡,該議案提議,任何在美國民用住宅市場投資至少50萬美元的外國人可獲得3年的在美居留簽證,每年在美國居住時間不少於180天,並且要向美國繳納相關稅收。報道稱,此類簽證持有者可以攜帶配偶及未滿18周歲的子女入境。此外,該簽證為新設立簽證類別,不設配額,因此不佔用現有簽證配額。評論強調,因為是簽證而非綠卡,提案對持有者有諸多限制。最重要的是,此類簽證持有者不得在美工作,也就是說,在美國買了房子,只能當「寓公」住在裡面。僅此一條,該提案只能吸引那些錢多得不用工作,或者不想工作的人群,至於3年期滿後是否需要離開美國一事,只要房主還擁有這個房子,其簽證即可獲得延長;一旦他們賣掉房子,即失去在美合法居留資格。在稅收方面,只要他們沒有在美國的收入,就不需要繳納聯邦所得稅,但必須繳納州和地方的房地產稅和銷售稅。且房屋交易必須以現金的方式進行,不能進行抵押貸款。所以,即使是一個陷阱,也是一個天邊的陷阱,對絕大多數想憑藉買房來移民美國的人是不適用的。

同時,評論指出,提案是針對近年來中國富人掀起赴美購房熱。全美房地產協會數據顯示,一年內海外購房者在美國房地產市場上投資了大約410億美元。其中9%的買主來自中國,價值達73.8億美元,中國買家在一年中估計約購買了2.3萬多棟房子。評論稱,自2007年房地產泡沫破裂後,美國房市遭到重創,根據標普/凱斯—席勒房價指數,目前美國房價比2006年中期的峰值暴跌了約31%。儘管房間已經跌了幾年,儘管政府在努力救市,但美國房地產市場徹底復甦仍需要好幾年的時間。對於自住和長期投資者而言,不失為一個好時機,尤其是擁有的新財富的中國人而言,更是具有誘惑。但對他們而言,要在美國「安居」,除了要了解房市、了解房子之外,還要了解有關的法規、制度,不要把天上掉下來的東西,都看成是陷阱。

如果中國人問「到底需要多少錢我才能移民美國」這樣的問題,他們的意思其實包含了兩個內容,一是投資移民拿綠卡到底要花多少錢;另一個是在美國生活要有多少錢才不愁吃穿。第一個問題,投資移民辦綠卡50萬美元,只是移民法中規定的最低投資門檻,這個門檻附帶有一堆條件,比如必須投入高失業地區啊或者農村地區,解決10個全職工就業等等。投入移民局指定的區域投資中心的項目,那些項目都是基建項目,解決就業沒問題,但投資何時能收回也就未知了。但光有50萬美元是不夠的,這只是投資額,除此之外還得繳手續費、臨時綠卡申請費、正式綠卡申請費以及兩次申請的律師費等等,至少好幾萬美元。所以,辦綠卡的成本是多少還真不好說,完全因人而異,運氣好的,幾年下來除了收回本金,運氣不好的可能50萬血本無歸。第二個問題,在美國生活要有多少錢才不愁吃穿。新移民到美國,語言不通,剛開始是不好找工作的,即使能找到工作,也是些低收入的工作,所以最初幾年絕大多數只能靠吃老本;至於多少錢才算足夠則不好回答,一方面是每個人對生活的需求不一樣,有些家庭一年有2萬美元就勉強過日子了,但另外一些家庭可能10萬美元都不夠;此外,不同地區的生活成本不一樣的,東西海岸大城市的房價是中部的2倍以上,地稅也是中部的2倍以上,日用品、汽油等基本物價也比中部要高出一大截,如果說一個人在中部月入2000美元就能生存,那麼在東西海岸這個數字可能要提高至3000美元。

假如一個中國三口之家,夫妻年齡40歲上下,未在海外接受過教育(也就是說英語不好),孩子10歲上下,完全放棄國內的工作,通過投資移民到美國中部地區,至少需要多如下資金才能真正安頓下來:1.投資移民至少需要50萬美元的投資款,外加各種手續費、申請費、律師費等按5萬美元計算,那麼拿上綠卡至少需要55萬美元;2.到美國後得買住宅吧?買一套象樣的好學區的三房二浴1500英尺左右獨立房,按當前的房價水平,至少12萬美元。另外,美國沒有車是不行的,兩人各買一輛車,一個小排量的轎車,一個SUV,至少5萬美元。3.沒工作的話,最簡單的辦法是買房投資,當收租婆。按當前的租金水平,凈投資回報差不多8%-10%(也就是租金收入減去房屋保險、地稅、維護保養費等之後的凈回報),如果每年想要有5萬美元的收入,就投50萬美元-65萬美元。三人吃喝差不多每月600美元,三人買醫療保險每個月差不多400美元,其他開銷每月2000美元,加上一家三口每年回國一次的機票等額外開支,5萬美元基本上夠了,但日子多少會有點緊巴。

上面全部加起來的數字是137萬美元,按匯率6.3計算,也就是863萬人民幣。至少得有這個數字,移民美國才不會感到壓力大,這還只能移民到美國中部居住,即華人很少必須講英語的地方,如果想移民去洛杉磯、紐約這些華人聚集的地方,僅僅買房的費用就得翻倍,生活成本也是大幅提高,這個數字就遠遠不夠了。剛到美國不管有錢沒錢,都有一個適應期,語言不通造成的生活不便使人時時處於窘境,這對投資移民的人而言是最大的挑戰。移民美國是為了生活得更好,如果連電視新聞都看不懂,生活也就沒多少樂趣可言了,所以僅有錢是遠遠不夠的。

對於一些中國人來說,美國國籍或是居留許可證具有特殊的吸引力。然而,美國政府近日出台的一項稅收政策,恐怕會沉重打擊部分中國人移民美國的熱情。美國政府正在加緊追查本國公民的海外賬戶和海外資產以堵塞稅收漏洞。藏匿海外資產拒不申報者將面臨嚴懲。據《世界新聞報》2011年12月31日報道,由於經濟下滑,美國國稅局過去一年來不斷加大對本國公民和永久居民在海外避稅行為的調查和懲罰。隨著亞洲移民數量及財富的不斷增長,美國國稅局已將追查避稅的焦點轉向包括中國在內的亞洲國家。美國國稅局公布了《海外賬戶納稅法案》部分實施細則;根據稅法規定,截至2011年12月31日,居住在美國境內、在海外擁有5萬美元以上資產,或者居住在美國境外、在海外擁有20萬美元以上資產的美國公民和持有美國綠卡的外國人都需要在2012年4月15日前向政府申報;藏匿海外資產拒不申報將被視為有意逃稅,一經查出會被處以高達5萬美元的罰款,嚴重的還會被判刑。

稅法還規定,即便放棄美國國籍,美國政府也可要求補交放棄國籍前5年的稅收和罰金。而具體到在美國的華人投資移民,按照規定,如果某位投資移民者在中國大陸擁有自己的企業(持股50%以上),那就必須申報這些資產,同時對當年的薪水和獎金及投資分紅按美國的相關稅率進行報稅。不過,身為工薪階層並不會特別擔心。「這個稅是針對有綠卡的中國富人的」。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紐約華人記者稱,美國的這一舉措主要影響的還是移民到美國的中國富人。他還透露說,「實際上,國稅局對付有錢人並不是那麼容易,美國加緊追查海外資產,更多的是一種威懾。」

據悉,不少華人移民對這項規定心存僥倖,認為自己如果將部分收入或存款放在中國大陸的銀行,美國國稅局就不可能查到。「美國人可沒這麼笨。」據紐約的這位媒體人介紹,美國國會已經通過法律,要求從2013年1月1日起,所有想在美國經營的外國銀行都必須向國稅局提供存款超過5萬美元的美國居民賬戶信息,否則就被視為與美國政府不合作。對於不合作的金融機構,若有美國來源所得,美國將對其總收入徵收30%的懲罰性稅收。

據了解,利用海外金融賬戶逃稅給美國每年造成大約1000億美元的稅收損失,其中300到600億美元的損失為個人逃稅。為打擊此類現象,美國先後制定了多部法律。如2010年制定的《海外賬戶稅務遵守法》就將美國人需要申報海外金融賬戶的規定擴大到諸如股票、債券等所有海外金融資產。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全球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宿景祥分析指出,美國調查海外資產的經驗積累始於一戰。當時,美國為了沒收奧匈帝國在美國的財產,進行了為期數年的調查工作。此後,美國多次通過相關法律,實施類似的調查行動。而針對美國人在海外資產的調查則是從1971年開始。當時調查的對象集中於海外的美國公司,針對個人資產的調查很少,原因是很多歐洲國家的銀行都對個人資產實行保密制度。

2001年「9·11」事件之後,美國將重點轉向對恐怖主義資金的追查,並開始強調國家對金融的控制。擁有世界上最嚴格保密制度的瑞士銀行,成為美國控制全球金融業的第一個「實驗品」。在美國的重重壓力之下,瑞士銀行被迫妥協,向美國公開了4450個美國客戶的賬戶信息。最近幾年,美國逐漸與更多的海外銀行形成了合作機制,這些銀行允許美國調查其相關賬戶資產。「在過去10年中,美國對國際銀行業的監控大大加強,這使得美國具備了搜查海外資產的能力。」宿景祥說,堵塞稅收漏洞不是最終目的,美國想要證明給世界看,全球的金融業都在美國的掌控之中,「這是國家強權的一種表現」。「以前很多人覺得,到了美國就如同到了一個無人監管的自由世界,現在可不是這回事了。」

奧巴馬政府上台之後,頭等大事便是解決債務危機,對海外資產的追查也變得格外嚴格。美國政府前後兩次啟動了海外資產主動申報計劃,由政府給出自動申報的期限,讓擁有海外資產的美國人主動「自首」以獲得從寬處理,如果沒能在期限內自動上報,就將面臨重罰。據悉,截至2009年10月15日第一輪主動申報結束,美國國稅局共收到1.5萬份境外資產申報書,涉及60多個國家的銀行。第二輪的主動申報則以2011年8月31日為最後期限。目前,全球多數銀行都已同意與美國合作,協助其調查逃稅行為,其中包括盧森堡、新加坡等曾經被美國列為「避稅天堂」的國家。

美國從銀行入手是有原因的。通常情況下,極容易被美國稅務部門查到並罰款的多為個人,因為越是收入不怎麼高的人,報稅相對越簡單,因此一旦稅務局調查個人賬戶,很容易就能發現問題。然而,當稅務局面對的是某個大公司時,就必須騰出大量的人手,甚至需要組成專門的調查組來應付公司里的眾多會計師。而這個時候,銀行的幫助就顯得格外重要。美國與海外銀行建立合作關係後,一旦某些客戶的賬戶出現數目較大的資金轉賬等異常情況,相關銀行就會按照規定,立即把信息轉到美國聯邦調查局等相關部門。由此可見,美國政府對全球金融業的流動瞭然於心,可以輕鬆查到海外資產的相關記錄。

根據美國國務院發布的數據,在2009財政年度,通過在美國投資至少50萬美元(約合340萬元人民幣)而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即「綠卡」)的EB-5類簽證,即投資移民簽證的獲批人數同比增長了3倍,從上一財年的1443人驟增至4218人。其中,來自中國的投資移民人數增長最為迅猛,多達1979人,遠遠超過以903人位居第二的韓國。當前,中國富人移民美國的熱情正濃,一些移民中介也在通報著美國經濟略顯復甦的積極信號。據移民中介公司邁斯林集團的諮詢員介紹,向美國政府申報資產的法律歷來就有,是移民美國一個正常的法律步驟,美國政府加大追查力度,對於目前按照正當途徑移民或投資美國的人來說沒有什麼大的影響。不過由於中國是移民美國的大國,大約總計有250萬華人到美國移民,這些人與祖籍地都有或多或少經濟上的聯繫。美政府出「重拳」徹查公民海外資產以來,不少華人惶惶不可終日。有不少人為了保住資產,寧願選擇放棄美國的國籍或者綠卡。有法律界的人士表示,既然選擇移民就必須遵守美國的稅法制度,任何人都不該心存僥倖,認為美國國稅局不會知道這些收入。移民是要承擔風險的,認清風險有助於理性移民。

「居住在美國境內在海外擁有5萬美元以上資產的美國公民、或持有美國綠卡的外國人都需要在2012年4月15日前向政府申報。藏匿海外資產拒不申報被視為有意逃稅,一經查出會被處以高達5萬美元的罰款,嚴重的還會被判刑。」透過這則新聞,傳達出來的信息感覺就是:1.凡是在海外擁有5萬美元以上資產的人士,都要被納稅,都是被查對象;2.如果有5萬美元海外資產不申報,就要被罰5萬美元,甚至坐牢;3.美國的稅比中國的稅高,如果沒移民的話,在中國有100多萬美元的收入,不必貢獻近一半給中國政府;作為中國人在海外做生意賺的錢也不必交中國稅。但事實並非如此。如果對照一下2010年3月18日美國國會通過的《海外賬戶納稅法案》以及2010年、2011年出台的相應細則原文,就會發現上述新聞純屬斷章取義,遺漏了許多關鍵內容,形成對這項規定的嚴重誤讀。其實,這項規定的真實情況在美國國稅局IRS的網站上面都能找到全部答案。

美國要求申報的是2011年末時累積價值達到5萬美元以上的「特定海外金融性資產」而不是全部資產,「特定海外金融性資產」指的是銀行存款、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以及非上市公司股權等權益性資產,並不包括房產、汽車這類實物資產。那則新聞將「特定海外金融性資產」說成「資產」,顯然屬於歪曲和誤讀。換句話說,如果是在美國境內居住的公民或永久居民,不管在美國之外擁有多少房產或汽車或珠寶,只要金融性資產(如銀行帳戶)在2011年年末那天累積價值沒達到5萬美元(且全年中沒有哪一天的金額超過7.5萬美元),那麼就並不屬於需要申報的人士。另外,如果2011年沒有居住在美國而是居住在海外,金融性資產在年末那一天沒達到20萬美元(且全年中沒有哪一天的金額超過30萬美元),也不需要申報。如果金融性資產達到或超過了上面的限額,也不一定要交稅;因為美國的這個法案只與個人所得稅的申報相關聯,並非財產稅。也就是說,不管這些金融性資產金額有多大,只要這些資產在2011年期間沒有帶來收入就不用納稅。例如擁有一家海外企業價值1億元的股權,但這家企業在2011年虧損,那麼就不用交稅,美國政府是不會因為公民有1億元的股權而敲詐公民的。如果不申報就要被罰5萬美元,這種說法也相當不準確,原文是如果該申報而不申報,要罰款1萬美元;在國稅局發出要求申報的通知後仍拒不申報,則可能被罰款最高至5萬美元。如果非納稅人的故意行為,比如在別的納稅申報表上申報了海外金融資產所帶來的收入並計算了個人所得稅,卻忘了單獨申報海外金融資產,那麼不罰款。

至於同樣的收入在美國交的稅未必比中國多。中國的個人所得稅率跟美國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目前中國工薪性收入的個稅起點是3500元人民幣,從3500元人民幣到8萬元人民幣,實行從3%-35%不等的超額累進稅率,當收入超過8萬元人民幣時,收入就要按45%納稅。將按45%計算,也是有將近一半要交給中國政府。而在美國,即使年薪10萬美元,個人所得稅率也才30%。而跟中國不同,美國的個人所得稅還有眾多的抵扣項目,如果年收入5萬美元,各種抵扣下來,可能只需要按3萬美元納稅。說美國公民和綠卡人士在國外做生意也要交美國稅,所以美國的稅負重,聽起來好象中國人在國外做生意賺了錢不用交中國稅似的。這個問題又是想當然,是不懂中國稅法的結果。就這個問題而言,中國和美國的規定並無多大區別,換句話說,如果是中國人,在中國境外取得的收入照樣得向中國政府申報納稅。需要說明的是,如果美國人在外國做生意已經在外國納稅,那麼他們在美國報稅的時候是可以把在外國已交的稅額進行抵扣的,也就是說美國不會讓人重複交稅。

總之,如果仔細閱讀《海外賬戶納稅法案》的原文和細則,就會覺得「美國徹查海外資產」並不可怕,並不是什麼「劫富濟貧」之舉。在這項法案出台之前,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同樣有義務對海外收入進行納稅申報,這項法案的實質只是增加了一項申報內容以確保其實施而已,並非什麼新增的稅種,也沒有加重美國人的納稅負擔。如果是一個新移民,如實申報海外資產並不會對自己有什麼負面影響,相反,正如一名會計師所言,如果剛拿綠卡,那麼第一次海外資產申報越徹底越好,只有這樣,今後才不會因為未申報的部分資產被誤當成當年的收入而納稅。

美國綠卡正式稱謂是「永久居留卡」,上面記錄了持卡人的照片、指紋、姓名等資料,可以通過申請獲得,申請人通常需要在美國有固定工作或配偶子女在美國定居。因為最早美國的永久居留證是一張綠色的卡片,故稱綠卡。隨著設計的變化已經更新了許多個版本,現在已經是一張白色有黃綠色花紋的塑料卡片,但依然被稱為綠卡。

綠卡持有者的權利:

1、在美國境內、託管地任意地方永久性居住,上學和就業(除某些聯邦政府職位);

2、受聯邦法律、州法律以及地方法律保護;

3、為配偶或未婚子女申請簽證來美國居住;

4、為包括配偶或子女在內的親屬申請綠卡,但要等排期;

5、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取得「社安金」、「生活補助金」、以及醫療福利。但這往往要根據各州的具體規定;

6.在州或者美國領地申請駕照;

7.在某些選舉(不要求公民身份的)中擁有投票權;

8、在許多州,綠卡持有者可上公立大學/學院僅需交納州內學費;

9、永久居民還可以自由出入美國,一般在離境不超過一年的情況下,就可以持綠卡返回美國;

10、持美國綠卡意味著去一些國家免簽證,如加拿大,墨西哥和韓國等;

11、最後,作為永久居民在符合條件後可以申請入籍,成為美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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