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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有光的漢字繁簡觀

周有光的漢字繁簡觀

作者:周有光,綦曉芹

來源:《社會科學報》

來源日期:2009-5-14

本站發布時間:2009-6-12 17:28:13

  周有光,著名語言文字學家,《漢語拼音方案》的主要創製人之一,中國文字改革的推動者,當代中國語言文字學界的旗幟性人物,曾被稱為「周百科」與「漢語拼音之父」。1955年10月,周恩來總理親自點名邀請周有光參加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先後任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教授、語言文字應用研究所研究員、中國語文現代化學會名譽會長。

 

  問:去年全國政協幾位委員提議在小學階段增設繁體字教學,今年又有幾位委員進一步提出逐步廢止簡體字。這些提案使漢字繁簡問題成為當前的熱門話題。請問您對這個現象怎麼看?

 

  答:世界文字,包括漢字和外國文字,都有「刪繁就簡」的自然演變。古代兩河流域的「丁頭字」(楔形字)和古代埃及的「聖書字」,都有明顯的簡化。甲骨文專家陳煒湛教授多年前指出「漢字簡化始於甲骨文」;北大教授蘇培成先生最近指出甲骨文有許多簡化字,並以「車」字作為舉例。

 

  漢字簡化成為「新文化運動」的一個重要項目,開始於清末。此前,實際一直都在不自覺中 「簡繁並用」。書本印的是楷體(繁體),寫信用的是行書(簡體)。蘇培成教授指出,《大學》一開頭就用了五個簡化的「後」字:「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

 

  為什麼那時候不發生繁簡爭論呢?因為,那時候是手工業時代,沒有文字規範化的要求;清末開始進入工業化時代,「生產機械化」和「全民義務教育」要求文字規範化,於是興起了漢字簡化運動。

 

  實行漢字簡化,國民黨南京政府原來很積極,發表了一個簡化字表,由於反對聲浪很大。不久取消了。1956年公布的「漢字簡化方案」,是清末以來長期簡化運動的一次總結。這個方案採取「約定俗成」原則,肯定原有的簡化習慣,加以整理,盡量不造新的簡化字。「約定俗成」原則使簡化方案推行順利,但是無法改正已經流行的不合理習慣。

 

  漢字簡化,有利有弊,利多於弊。小學教師普遍認為,漢字簡化好處是:好教、好學、好認、好寫,在電視和電腦的屏幕上,閱讀清晰。從1956年到今天,半個世紀,簡化字在大陸已經普遍推行於教科書、報紙、雜誌、一般出版物,制定了「通用語言文字法」。一團亂麻的漢字,有了全國一致的漢字規範化,這是漢字歷史的重大發展。今天再來推翻規範化得簡化字,是否合理、是否有利、是否可能,應當問問全國小學教師。他們會提出切合實際的答案。

 

  問:不少主張廢止簡體字的人認為,繁體字能更好地繼承傳統文化,簡化字妨礙文化的繼承。您怎麼看待這一觀點?

 

  答:在三千三百年間,漢字「體式」不斷變化,每次變化都包含明顯的簡化。請看看: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隸書→楷書→行書。對甲骨文來說,篆書是簡化;對篆書來說隸書是簡化。篆書變為隸書稱為「隸變」,「隸變」是劇烈的簡化。《論語》原來用魯國「古文」書寫,到西漢已經無人認識,於是改用當時的通用體式書寫,稱為「今文」。歷代都用當代通用體式改寫古書,否則無人能讀,如何繼承?規範漢字是今天漢字的法定通用體式。用規範字,包括其中三分之一的簡化字,是順理成章的文化繼承。

 

  圖書館裡依舊有簡化以前的繁體字古書,任何人都可以去閱讀。小學生沒有閱讀繁體字的需要,中學生「自學」繁體字並不困難,因為七千個通用漢字中只有少數是簡體字,大部分規範漢字不分繁簡。許多簡化字是類推出來的。認識了一個簡化的「魚」字(四點改一橫),就能認識一連串「魚旁」的類推簡化字。

 

  簡化字和繁體字是結合起來繼承古書的;簡化字沒有妨礙繼承,而是幫助了繼承。

 

  問:有些學者從漢字的特點「字無定數、字無定形、字無定音、字無定義」,以及使用者的習慣、文化傾向、政治利益等方面,認為繁簡爭論是必然的,繁簡併存不是長久之計。您認為呢?

 

  答:這個問題內容複雜。參考近來的新聞報道,可以略談如下的問題。

 

  (一)「四定」問題。整理漢字,要進行「四定」:定形、定量、定音、定序。這四個方面,過去五十年間做了大量工作,成果主要記錄在新編的字典和詞典中。

 

  (二)書同文問題。大陸一直在進行漢字的「規範化」工作,提高了「漢字學」和「漢字應用」的水平。大陸人口十三億,超過港台和海外華人十多倍,要大陸遷就港台和海外,回到從前不講規範化的時代,是明顯難以做到的。書同文,同於多數人,還是同於少數人;同於規範化,還是同於不規範化;這要在「漢字學」的深入研究中理智地培養學術的共同認識。

 

  (三)譯名統一問題。里根、雷根、列根;布希、布希、布希;孫悟空「一人變仨」。科技術語的譯音分歧也很嚴重。譯名混亂是漢字文化一大缺點。關於這個問題,我過去提出過一個具體建議:首先統一「譯音用字」,規定一個「標準音節漢字表」,實行「同音書寫」。例如,馬克思、恩格斯,「思斯」可以同寫;黎巴嫩、利比亞,「黎利」可以同寫。然後統一中外文的「音節對音」。

 

  (四)漢字的凝聚力問題。有人提出,港台用繁,大陸用簡,「一國兩文」,破壞了漢字的凝聚力。台灣的「行書範本」中,很多簡化字跟大陸相同,台灣親友閱讀大陸來信幾乎沒有困難。在這個基礎上,可以逐步增進共同,減少分歧,提高漢字的凝聚力。

 

  (五)繁體字書法優美問題。不少人認為,繁體字優美,簡化字粗俗,書法應當寫優美的繁體字。漢字簡化不涉及書法,書法家有選擇繁簡的自由。書聖王羲之的遺墨中有很多簡化字,簡化字同樣有書法之美。當然,書法家不一定學王羲之。        轉載自「中國選舉與治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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