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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概論]之「正覺與解脫」(4)——《雜阿含經》講記

我們再看講義,下面的導師的解說是在生死解脫這個重點。

「生死解脫,在聖者是自覺自證的。」這個自覺自證這是一個重點,一個真正體證的人,他自己應該要很清楚,不是說別人來跟你證明。自己有沒有貪瞋痴煩惱,自己有沒有真正的一切煩惱都止息,這個自己很清楚的,心自在跟不自在自己也很清楚。所以體證到的是:「「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辨,不受後有」。(這個就是)現生涅磐的自證智。」如果你活著的時候不能自證、不能體證、不能肯定自己的體會,那麼就要等待未來了,是不是這樣子?而真正的涅盤在佛陀的時代來說,都是自證自覺,都是現生涅磐的自證智。

所以「從「見法」說:由於無常無我而悟入法法歸於寂滅,現覺得沒有一毫可取可著的。這無著無累的覺證,即涅磐無生──生死不可得的確證。」這幾句話非常重要 !你見法、見什麼法?導師這裡講:因為我們觀察到、真正的體證無常無我;透過無常無我的體認,進入的體會的就是寂滅法性,法法都是歸於寂滅的。而體證到這個寂滅法性的時候,他會產生一個什麼樣的功效呢?就是發現依法緣起如幻非實,你會怎麼樣?沒有一毫可取可著,注意聽喔 !見到法的真相,你就自然的不會對任何一法起執著,哪一法是實在的?如果沒有一法不是緣起如幻的,確實能明白這個,你對哪一法你還會執著、還會愛取?今天會起種種的執取、貪愛、執著造業,都是把它當作實在的嘛,實有的嘛。所以真的很重要就是:我們講無常無我要你體會的是什麼?就是寂滅法性啊!好,你真的能夠體會寂滅法性,那一一法哪一法是實在的?你還會執取嗎?這個很重要喔!!「現覺得沒有一毫可取可著的」,這個就是我們遠離什麼?貪愛執著啊。所以變成怎麼樣?無著無累,你不執著就沒有負擔嘛。啊?體會到什麼?真正的什麼叫涅磐無生,心不染著,清凈、自在,不再隨境轉,那你還有什麼負擔呢?還有什麼可求呢?這個體會的就是無生哪。什麼叫無生?就是連生死都不可得。我們眾生總是一切緣起以為是實在的生,緣滅又以為實在的沒有,實在的滅;而不知道生滅的如幻:生亦非實,滅亦非實。所以體會的才是真正生死不可得,生滅不可得,叫無生。如果真的能體會生滅不可得,那哪一法你會執著?哪一法你還會落在兩邊你去相對?這個就是從自覺自證的這一部分,體證涅磐智的這一部分,你從見法的角度來說的。 那麼另外從一個角度是什麼?「從「離欲」──煩惱說:」這個是在功效上來說了。

「不但在空性的現覺中,如日朗天空,沒有一些兒陰影;即使從此出觀,回復平常的心境──世俗智,也自覺得煩惱不起」。真正體證受用就是這樣的內容,這個我們自己要時時刻刻去現覺的,是不是這樣子?你真的斷了煩惱,真的離欲了,你是時時刻刻不離空性的現覺;就好像說:白天晴朗、晴空萬里,沒有一點陰影、沒有一點浮雲一樣的,那樣的晴朗。好,即使從這樣空性的體證出來的時候、出定的時候、出觀的時候,回復到平常心的世俗智來,也是覺得怎麼樣?煩惱都不會起,因為他安住在哪裡?就是寂滅法性。這幾個重點大家要記得!即使我們做不到也要知道,當我們體會到你才能知道,喔,什麼是什麼;當我們真正體證寂滅法性,原來知道:噢,這個就是寂滅法性。連這個觀念都不知道,然後用想的、用想像的、用推理的,對你是沒有幫助的。所以後面這一句話最重要:

「這是可以試驗的。」佛法重要就是在這一句話!佛法不是一個想像的、理論的、理想化的一個想像的一個境界,不是!就在生命中可以體驗的東西,佛法的偉大就是人人學,人人可以體驗的。

「如舍利弗說:「作是思維:我內心中為離欲否?是比丘當於境界或取凈相(即故意想男女的親愛,聲色的娛心等),若覺其心於彼遠離順趣浚注,…則能堪任自記:於五欲功德離欲解脫」」這個很重要 !我們今天如果認為自己能夠見法,能夠體證寂滅法性,這個是可以證明的;而且怎麼樣?可以勘驗自己,可以試驗自己的。比如說:我們要這樣想:我內心真正的離欲了嗎?不再貪著不再受一些環境而左右了嗎?你可以實驗的。就是說:你應該在所有的、我們講的一般的所謂境界裡面,去觀察自己。比如說:我們說男人看到女人就會起貪愛,女人看到男人會動心,那我們說不要看是這樣子嗎?把男人跟女人隔開,個人一個世界就沒事,是不是這樣子?不可能的事。所以這裡就是要你實驗,你真的見法、真的離欲,你就要在這種世俗的、這一種慾望的這一種觀念中,你自己去觀察自己。比如說:取凈相,男女的親愛色心種種的娛樂之中,你能不能真正的自在不動心?這個很重要 !我六根不觸六塵都沒事,那這種沒事有沒有用?真的自在就在六根觸六塵,你與法相應,不會再被境轉,這個才是真正的受用喔。所以這個地方我們可以實驗自己,考驗自己,知道嗎?如何在一切的色、聲、香、味、觸、法裡面,我們還會心動、還會起慾望、還會起執著,自己都會發現的。所以在這樣的境界中:

「覺其心於彼遠離順趣浚注。」我已經遠離了那個什麼?隨境而轉的那種種因緣,我能夠超越它了。如果你自己能發現自己確實能於境界不動,就能堪能自記,啊,我真的現在可以不隨順五欲而轉了;這樣喔,確見自己的煩惱凈盡,不會再從自我私慾、私見而行動,即不會再作感生死的後有業。什麼是感生死的後有業?愛,最大就是自體愛嘛,是不是?不然就是境界愛嘛,以為身心是實在的,有一個我,以為外在的境界是實在的,所以有法執。你不會在我執中、私慾中、私見中,而去產生的行為作用。好,你如果遠離了這種執著貪愛的一切造作,你後面還有什麼生死業可感?在這裡就斷了,知道意思吧?不再相續了,不再相續,後面的業就不會相續了。

所以我們一直強調一個觀念,很重要!不管我們過去無始以來業有多重,我們現在就是在流轉中,隨著那個業在流轉。那個業在哪裡?就在我們生命當下的一切,你如何去發現它,如何去超越它。不管我強大的業有多大,到現在的身心展現就是在受著業的支配;我能在這裡,欸,不再受它支配了,我能超越出來了,那這樣的業的動力是不是就斷了?後面還會不會相續?所以我一直強調:當下問題不能解決,下一秒鐘跟過去一樣有這個問題,未來有問題,死後有問題;這一個當下你明白解決了問題,下一秒鐘沒有這個困擾,死後沒有困擾,未來沒有困擾。那我們修行到底要在哪裡修?寄托在未來嗎?寄託未來解決這個問題嗎?還是要把握因緣,觀察我過去無始以來的業力在我生命展現的那個是什麼?發現它、了解它的真相而超越它。這個就是佛法給我們的方法,佛法的偉大就是在這裡啊!今天不解決,明天有同樣的困擾,死後有問題,修行真的能寄託未來嗎?所以當你得法、入法,你就有安住處。你自己有沒有達到凈盡,自己知道,是不是這樣子?所以不要得少為足,以為我得到什麼,我體會什麼就滿足了,還沒有完全的凈盡以前你不要停止。所以我們真的見法了,我執破了,我欲也破了,不會站在私我的立場:我的觀念、我的知見、要順從我、每一個都要合我的意,那你就完蛋了。這一些都真正的解決了,不會再受困擾了,外面任何境界身心的變化,不會再困擾了,欸,清楚了,明白了。那你只要破我執,斷貪愛,無明破了,後面的生死業它沒辦法相續了,所以就不受後有。這個『不受後有』不是隨便講的,阿羅漢能自證我不受後有,他不是隨便說的,是有內涵,有條件的。最後這一句說:

「如明燈不再加油,不久會歸於息滅。」我們的無明起的我執、貪瞋痴,它繼續再造作的話,就像那個柴火把它點燃以後,你一直再加那個柴火一樣的,這個叫造業。貪瞋痴不止息就像燃燒的火堆,你一直在跟他加什麼:油、加火、加柴,造業就是在加這些燃料,你繼續一定會燃燒的。我們今天雖然在火堆里,知道了因緣,超越出來,我不再加火,不再加燃料,不再加柴,不去給它助緣,他這些燒完以後,它就不會繼續燃燒了,這個叫『不受後有』。我們也是一樣喔,無始以來無明、不知道法的真相、不知道生命的實相、不知道一切法的無自性,都執著在有我裡面,這個我執讓我們造業無邊哪。就像怎麼樣?製造那些燃料,一直在加,那個就是業力,後面能夠不相續嗎?生死不相續可能嗎?斷生死就是不要再加柴火了,知道嗎?不要再造業了,到這裡止息了,但是這個要有方法要有內涵,不是隨隨便便自以為是。

「現生的證得涅磐,不但能確證未來生死的解脫,對於現生,更能實現解脫的自由。」這裡自由是講什麼?就是我講的:『活起來』,『活起來』,我們表面上我們都是活著,其實我們真的活著嗎?不是每天思惟過去,就是想像未來,你什麼時候當下是真正清清凈凈活著?你都活在過去跟未來裡面。哪一個是真正活著?受著過去的習性、觀念的束縛,都活在想像的那個慾望中,你什麼時候真正清凈自在、真正活著的「活起來」的活著?所以這裡講的「對於現生更能實現解脫的自由」,這個『自由』是什麼?是真正的自在『活起來』,沒有一法、沒有一絲一毫能束縛你。所以我說:我們修行大概有三個過程:第一個就是「破」。我們在執著、在我慢、在無明中,要先破除我們的邪見、破除我們錯誤的觀念、破除我們種種錯誤顛倒的執著。好,破了,慢慢能體會了,就是「立」。安住在一個法的當下明白,這個叫「立」。到最後證入了,活起來了叫「活」。第一個破就是殺,知道意思吧?殺,立,活,就是這個過程。但是注意喔 !在被殺的過程是很痛苦的,我們承受不了,而且再講一句不客氣話,你真正被殺過嗎?有誰敢殺你?所以我告訴你:如果今天你們碰到一個能殺你的人,我告訴你,你要感恩哪;但是你不要不識貨,我們自己殺自己很困難,知道意思吧?自己要破自己非常困難。今天我們為什麼需要一個善知識來指導?他就是扮演這個角色,他想辦法殺你。殺你什麼?殺你的貪瞋痴、執著,殺你的無明跟我慢。你真的願意被殺你還有機會,問題是現在誰願意被殺?沒有!時代也不同了,現在是民主時代,沒有權威的。好,真的能體現這樣的自證涅磐。

「這由於通達了無常、無我、無生──人生的究竟真理,知道一切的本來空寂,一切本來如此而必然如此的。」那如果是這樣子,我們只是發覺真相,不是修來什麼。因為一切本來就如此,一切法本來就空寂啊,只是你從來不理解,你在那邊作怪,自以為是,顛倒執著,就是這樣子。好,最後發現了法的真相,原來它本來就這樣子。所以導師就講:真正的體證,只是還它個本來而已,不是有所新得;看到了生命的真相,一切法的實相、原來本來就這樣子,法法本性空寂啊。所以這裡講的生只是緣生,講的滅只是緣滅,沒有一個實性的生跟滅,哪一個人真的能明白呢?但是今天為什麼執著我所知、我所見、我非要如何不可?你都把這個當實有,問題就出在這裡;你不懂得真正的空義在講什麼,緣起在講什麼。今天要體會空性,非了解緣起法不可,緣起法不了解,你如何體證空性?不能體證空性,哪一個能破無明、哪一個能破我執、哪一個人能離貪愛?

「如老死──無常性的必然到來,佛也沒有例外,這有什麼悲哀?」這一句話很清淡,對不對?但是哪一個人能理解?死亡不是悲哀的事喔,幾個人能理解?所以導師說:一個見法的人,真正面對死亡的時候,只是寧靜的契入真理而已。你知道這一句話我聽了多感動 !你們理解嗎?這是一個什麼樣的人能講出來的話,你們理解嗎?真理本身就是寂滅,法性本身就是寂滅。當你真正的體證法性,真正見真理法則的人,當你死亡就是跟真理寂靜法、寂靜法性相應而已,只是契入這樣子而已。哪裡有什麼真正的來去呢?誰來去?但是我們現在都不是在談這個喔,我們現在是要有,要去來,要去哪裡喔!

「依法持心,能於一切苦迫中得解脫,什麼都不能撓亂聖者的心情。」「依法持心」這四個字,就是我們佛弟子最要注意的。你今天沒有辦法理解法在講什麼,不了解根本在談什麼,然後不知道法性寂滅是在談什麼,你如何依法持心?所以我們今天為什麼要正見、為什麼要談緣起法?就要讓你知道啊,這個在談什麼,你理解了以後,才能依這個法而持心哪。依什麼法?依緣起法。依什麼性?依空性。依什麼?依正見。依什麼?依般若。你的身心時時刻刻與法不離,叫「依法持心」哪,這個就是修行的受用處,也是平常的用功處就在這裡,「依法持心」四個字。那我們有時候就想到,有時候就離開了,那叫『依法持心』嗎?所以真正的用功在哪裡用功?就在活著的當下,不是在禪定的時候,到深山去,到禪堂去,到哪裡去。活著的每個當下,能夠與正見相應就是『依法持心』。所以修行不是什麼時候修,什麼時候不用功,活著你就不能遠離,這個是真用功者、真修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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