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禁卡收費為何區別對待 今日早報

辦一張門禁卡業主交10元,租客交40元加300元押金

海天城物業出台新規定惹爭議

同住一個小區,同進一個門

門禁卡收費為何區別對待

 

 

  同住一個小區,同進一個門,IC門禁卡的收費為何區別對待?

  前段時間,下沙海天城的物業公司在小區里貼出了一張徵求意見的告示,小區眾多租客們看到後,倍感糾結和不平。

  「太不公平了!」鄭先生氣憤地給本報熱線打來電話,越說聲音越高,「辦一張門禁卡,業主交10元,租戶卻要40元,同時還要交300元的押金。憑什麼業主和租客要區別對待,這不是歧視嗎?」

  海天城小區的住戶共約3051戶,其中業主自住者不超過1000戶,租客佔住戶的近2/3。

  記者了解到,根據業主和租客的不同身份,辦理門禁卡時區別收取費用,在杭城並非只有海天城一個小區。

  □實習生 劉康寧

  本報記者 洪慧敏 文/攝

  記者昨天找到了浙江野風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海天城服務中心主任姜崇生。

  姜主任解釋,海天城封閉式改造方案,目前只處於公示徵求意見階段。如果租客們認為40元的辦卡費用太高,我們可以將辦卡費用下調,改成跟業主一樣。

  新的IC門禁卡,將在一個多月後啟用,做成紐扣般大小,可以掛在鑰匙扣上。「新卡的成本8元。」姜主任說。

  至於面向租客收取的300元押金,姜主任說,「這個不會改。門禁卡如果不對租客設置押金,一旦租客搬離,門卡流失,將對小區安全造成隱患。」

  說著,姜主任的話題轉到了小區里的群租戶現象。

  海天城小區的住戶共計約3051戶,自住的業主不超過1000戶,租戶總數佔據住戶總人數的近2/3,其中群租戶又佔住租戶總數的80%以上。

  「海天城小區的群租戶太多,管理很亂,存在安全隱患。為了小區的安全,我們決定實行全封閉式管理。」

  去年11月底起,物業公司開始給小區的門禁玻璃門換裝地彈簧(鎖),因為地彈簧(鎖)的損壞率非常高。「開門時,如果力氣過大,鎖就會壞掉,租戶們經常搞破壞。」

  下周一,海天城的物業將在小區26幢召開一個協調會。樓道長、業主、租客都可以去聽聽。海天城的物業也歡迎大家對封閉式管理的各種細節,提出意見和看法。

  相比受訪租客對於門禁卡收費的不平情緒,受訪的海天城的業主們則顯得比較平靜。

  海天城小區業主肖女士,正帶著孩子,準備進大樓。她告訴記者:「現在小區內有很多群租戶,一套房住著10多個人。房東既然收了那麼多人的錢,那麼40元的門禁卡,也理應由房東出錢給他們辦好。」

  25幢的一位業主凌小姐認為,10元的門禁卡費用很低廉,她完全可以接受。至於租客們需要交40元和300元押金,她則顯得比較漠然。

  而更多受訪的海天城業主,對小區里存在的群租現象頗多微詞。「一套房子隔成七八間,住著10多個人,安全隱患很嚴重。」「有些群租戶素質很差,電梯里煙頭、垃圾隨地亂扔,有時隨手就把垃圾從窗口扔下去……」

  他們覺得物業定出這樣的規矩,也是為了加強對租客的管理。40元辦卡費和300元的押金,提高了門禁卡的持有成本,可以避免有些租客隨意把卡借給親友。

  不過也有業主指出,300元的押金很必要,但是40元的辦卡費的確定得高了。如果租客堅決不辦理,那麼將會給門禁管理帶來很大的隱患,比如不隨手關門,比如自己複製門禁卡等等。

  昨天下午,記者趕到位於下沙的海天城小區。幾乎每幢樓的門禁處,都貼有《關於海天城封閉式改造方案公示》。

  惹來眾人爭議的內容,就是《公示》中第3條——「IC卡辦理流程及要求……自住業主補辦IC卡的需要提供房產證並收取10元工本費……租客辦理IC卡,需要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臨時居住證複印件(居住證顯示的居住地址必須在海天城)、租房合同和房東的房產複印件。收取工本費40元,另外還將收取300元的押金。在租客退租和還卡時退還押金……」

  今天,為公示的最後一天。

  記者在20幢門口,遇見了下班回家的李小姐。她沒有摸出門禁卡,而是一直按著門禁呼叫器上「1#」的部位。稍等了一會兒,樓里出來兩個人,給她開了門。

  「房東沒有給我辦理門禁卡,我們每天出入要麼叫保安,要麼叫同租的室友開一下門。當然,大部分時候,大門都是開著的。」李小姐表示,小區里不少租客都是這樣出入門禁的。

  李小姐和男友是去年年初搬進海天城的,這是一套130平方米的房子,被「二房東」分割成了7間,李小姐和男友就租住在其中15平方米的小間里,每月房租450元。

  像其他群租戶一樣,李小姐和男友都在附近的公司打工,兩個人的收入加起來不到5000元。

  在記者的提示下,李小姐才湊近門口的告示,扶著眼鏡,仔細地邊看邊讀。看完後,她的嘴巴張成了「O」形。

  「太貴啦!太不合理啦!太不公平啦!憑什麼業主只要花10元,憑什麼要收我們40元啊?為什麼我們還要交押金……我覺得沒人(租客)會去辦門禁卡的,至少我不會辦!要辦也該讓房東去辦。」 李小姐生氣地說。

  租住在海天城29幢22樓的鄭先生,前年跟同事一起搬進了海天城小區,今年4月他準備搬到另外一個小區。

  「40元辦卡費,如果不能退還,那就太貴了!我們這些在外打工拼搏的年輕人不容易,物業怎麼能把收費標準定得相差這麼大。不過,如果40元辦卡費和300元押金,全部退還給我們,我會考慮辦一張。」 鄭先生告訴記者。

  不過,也有一些租客無奈地表示,為了出入方便,還是會接受交40元辦卡費、300元押金費,去辦一張「門禁卡」。

  租客史先生說,「雖然心裡很不樂意,但是畢竟住在這裡,不辦門禁卡,不但自己不方便,還給別人帶來麻煩。唉,該辦的還是要辦。」

  記者採訪了20名海天城租客,其中10%表示沒有看到該《公示》,90%以上受訪的租客表示,不能接受《公示》中對租客收取的高額辦卡費,且大多認為這屬於「不公平待遇」。

  不少租客出入不用門禁卡

  辦卡費用區別對待讓租客很氣憤

  大多數業主認為押金收取很有必要

  物業表示辦卡費可能下調,押金收取不變

 

律師說法

物管公司無權

這樣約束租客

  浙江澤厚律師事務所曾碧佳律師:

  物業服務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是業主與物業服務公司,租客不是《物業服務合同》的當事人。當然租客要接受物業的一些規定,這也是基於業主與物業公司的合同約定衍生的權利義務。

  現在辦卡應該不是合同中約定的,因此從法律角度物業服務公司無權。

  雖然從法律角度,物業服務公司無權這樣約束租客,但是如果物業服務公司出於為小區整體利益考慮,向廣大業主徵詢意見後出台這樣的規定,也是無可厚非的。這樣的做法並不違法。

  浙江元祐律師事務所主任倪智敏:

  海天城的物管公司無權這麼做,其理由如下:

  一、物管公司是基於和社區的業委會簽訂《物業服務管理合同》取得物業管理權的,物業管理是他的義務。而業主是根據《物業管理合同》所約定的價格交納物管費。物管公司為管理需要安裝門禁系統,這筆開支應從物管費中進行列支。物管費不足,再向業委會反映要求增加,由業委會召集業主代表大會審議,而不能直接向業主或承租戶收費,除非《物業服務管理合同》對此有授權。

  二、即便是可以收費,物管公司也只能收取設備(包括門禁卡)的成本費用,不能從中盈利,否則超過其經營範圍,變成銷售公司了。這份公示中,業主每張門禁卡收10元,如果成本是10元,而賣給承租戶要40元,物管公司顯然是在賺取暴利。

  三、向承租戶收取300元押金也不合理。管理社區本身就是物管公司的義務,物管公司不能為了自己工作便利就增加其他人的負擔。再者,承租戶和物管公司並沒有直接的合同關係,物管公司無權向其發號施令。

  最後,我認為物管公司應該認清自己的地位,與業主之間主要是服務者與被服務者的關係,而不是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關係。

  律師說法

  物管公司無權

  這樣約束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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