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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氏易傳-西漢-京房(下)

京房易傳   卷 下

漢  京房   撰

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聖人所以仰觀俯察,象天地日月星辰,草木萬物。順之則和,逆之則亂。
夫細不可窮,深不可極,故揲蓍布爻,用之於下。筮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六十四爻,(虎易註:此處的「三百六十四爻」,當為「三百八十四爻」之誤。)序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策,(虎易註:此數為《繫辭上》揲蓍之數。)定天地萬物之情狀。故吉凶之氣順六爻上下,次之八九六七之數,內外承乘之象。故曰:「兼三才而兩之」。孔子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三者東方之數,東方日之所出,又園者徑一而開三也。四者西方之數,西方日之所入,又方者徑一而取四也。言日月終天之道。故易卦六十四,分上下,象陰陽也。奇偶之數,取之於乾坤。乾坤者,陰陽之根本;坎離者,陰陽之性命。分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卦象定吉凶,明得失。
降五行,分四象,順則吉,逆則凶。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動」。(繫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又曰:「明得失於四序」。【言吉凶生乎動,五行休廢,內犯胎養,合五行。】運機布度,其氣轉易,王(通旺)者亦當則天而行,與時消息。安而不忘亡,將以順性命之理。極蓍龜之源,重三成六,能事畢矣。
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乾坤二分天地陰陽之本,故分甲乙壬癸,陰陽之始終。】震巽之象配庚辛,【庚陽入震,辛陰入巽。】坎離之象配戊己,【戊陽入坎,己陰入離。】艮兌之象配丙丁。【丙陽入艮,丁陰入兌。】
八卦分陰陽,六位,五行。光明四通,變易立節,天地若不變易,不能通氣。五行迭終,四時更廢,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以為典要,惟變所適。吉凶共列於位,進退明乎機要,易之變化,六爻不可據,以隨時所佔。
《周禮、太卜》:「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初為陽,二為陰,三為陽,四為陰,五為陽,六為陰。一三五七九陽之數,二四六八十陰之數。【陰主賤,陽主貴。】
陰從午,陽從子,子午分行。子左行,午右行,左右凶吉。吉凶之道,子午分時。
立春正月節在寅,坎卦初六,立秋同用。雨水正月中在丑,巽卦初六,處暑同用。
驚蟄二月節在子,震卦初九,白露同用。春分二月中在亥,兌卦九四,春秋分同用。
清明三月節在戌,艮卦六四,寒露同用。穀雨三月中在酉,離卦九四,霜降同用。
立夏四月節在申,坎卦六四,立冬同用。小滿四月中在未,巽卦六四,小雪同用。
芒種五月節在午,乾宮九四,大雪同用。夏至五月中在巳,兌宮初九,冬至同用。
小暑六月節在辰,艮宮初六,小寒同用。大暑六月中在卯,離宮初九,大寒同用。
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為地易,三世四世為人易,五世六世為天易,遊魂歸魂為鬼易」。
八卦鬼為系爻,財為制爻,天地為義爻,【天地即父母也。】福德為寶爻,【福德即子孫也。】同氣為專爻。【兄弟爻也。】
龍德十一月在子,在坎卦左行;虎刑五月午,在離卦右行。甲乙庚辛天官,申酉地官;丙丁壬癸天官,亥子地官;戊己甲乙天官,寅卯地官;壬癸戊己天官,辰戌地官。靜為悔,發為貞,貞為本,悔為末。
初爻上,二爻中,三爻下;三月之數,以成一月。初爻三日,二爻三日,三爻三日,名九日;余有一日,名曰閏余。初爻十日為上旬,二爻十日為中旬,三爻十日為下旬;三旬三十,積旬成月,積月成年。
八八六十四卦,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成萬一千五百二十策,定氣候二十四,考五行於運命,人事天道,日月星辰,局於指掌,吉凶見乎其位。《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繫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寅中有生火,亥中有生木,巳中有生金,【亦云上生之位。】申中有生水。丑中有死金,戌中有死火,未中有死木,辰中有死水,土兼於中。
建子陽生,建午陰生,二氣相衝,吉凶明矣。積算隨卦起宮,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卦相盪,二氣陽入陰,陰入陽,二氣交互不停。故曰:「生生之謂易」。天地之內,無不通也。
乾起巳,坤起亥,震起午,巽起辰,坎起子,離起丑,艮起寅,兌起【缺】。於六十四卦,遇王則吉,廢則凶,沖則破,刑則敗,死則危,生則榮。考其義理,其可通乎。
分三十為中,六十為上,三十為下,總一百二十,通陰陽之數也。新新不停,生生相續,淡泊不失其所,確然示人。
陰陽運行,一寒一暑,五行互用,一吉一凶。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故易所以斷天下之理,定之以人倫,而明王道。
八卦建,五氣立,五常法象乾坤,順於陰陽,以正君臣父子之義。故易曰:「元亨利貞」。夫作易所以垂教,教之所被,本被於有無,且易者包備有無。有吉則有凶,有凶則有吉。生吉凶之義,始於五行,終於八卦。從無入有,見災於星辰也。從有入無,見象於陰陽也。陰陽之義,歲月分也,歲月既分,吉凶定矣。故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六爻上下,天地陰陽運轉,有無之象,配乎人事。八卦仰觀俯察,在乎人;隱顯災祥在乎天。考天時,察人事,在乎卦。八卦之要,始於乾坤,通乎萬物。故曰:「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久於其道,其理得矣。
卜筮非襲于吉,唯變所適。窮理盡性於茲矣。

晁氏公武曰:《漢、藝文志》,《易、京氏》凡三種,八十九篇。《隋、經籍志》,有《京氏章句》十卷,又有《占候》十種,七十三卷。《唐、藝文志》,有《京氏章句》十卷,而《易占候》存者五種,二十三卷。今其章句亡矣,乃略見於僧一行及李鼎祚之書。
今傳者曰:《京氏積算易傳》三卷,《雜占條例法》一卷,或共題《易傳》四卷,而名皆與古不同。
今所謂《京氏易傳》者,或題曰《京氏積算易傳》者,疑隋唐志之《錯卦》是也。《雜占條例法》者,疑唐志之《逆刺占災異》是也。《錯卦》在隋七卷,唐八卷。所謂《積算雜逆刺占災異》十二卷是也。至唐《逆刺》三卷,而亡其八卷。元佑八年(1093年),高麗進書,有《京氏周易占》十卷。疑隋《周易占》十二卷是也。是故:易家有書,而無傳者多矣。京氏之書,幸而與存者,才十之一,尚何離夫師說邪。
景迂甞曰:余自元豐壬戌(1082年),偶脫去舉子事業,便有志學易,而輒好王(註:王弼)氏。本妄以謂弼之外,當自有名象者,果得京氏傳。而文字顛倒舛訛,不可訓知。迨其服習甚久,漸有所窺。今三十有四年矣,乃能以其象數,辨正文字之舛謬,於邊郡山房寂寞之中,而私識之。曰:是書兆乾坤之二象,以成八卦,凡八變而六十有四。於其往來升降之際,以觀消息盈虛於天地之元,而酬酢乎萬物之表者,炳然在目也。
大抵辨三易,運五行,正四時,謹二十四氣,志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其進退以幾。而為一卦之主者,謂之世。奇偶相與,據一以起二,而為主之相者,謂之應。世之所位,而陰陽之肆者,謂之飛。陰陽肇乎所配,【乾與坤,震與坎,巽與離,艮與兌。】而終不脫乎本。【以飛某位之卦,乃伏某宮之位。】以隱顯佐神明者,謂之伏。起乎世而周乎內外,參乎本數以紀月者,謂之建。終之始之,極乎數而不可窮以紀日者,謂之積。會於中,而以四為用,一卦備四卦者,謂之互。
乾建甲子於下,坤建甲午於上。八卦之上,乃生一世之初。初一世,之五位,乃分而為五世之位。其五世之上,乃為遊魂之世;五世之初,乃為歸魂之世。而歸魂之初,乃生後卦之初。其建,剛日則節氣,柔日則中氣。其數虛則二十有八,盈則三十有六。蓋其可言者如此。
若夫象遺乎意,意遺乎言,則錯綜其用,唯變所適。或兩相配而論內外二象,若世與內,【革水火配位,離火四世水。】若世與外。【用金木交爭,外先金初世木。】或不論內外之象,而論其內外之位。【萃土木入艮兌,初土四水。】或三相參而論內外與飛,【賁土火木分陰陽,艮土離火飛水。】若伏。【旅火土木入離艮,離火艮土休伏木。】或相參而論內外世應建伏。【觀金土火木,互為體建,金水應內,土伏火外木。】或不論內外,而論世建與飛伏。【益金土入震巽,世與飛土,建與伏金。】或兼論世應飛伏。【復水土見候,世應水土,飛伏水土。屯土木應象,世應土木,飛伏土水。】或專論世應。【夬金木合乾兌,入坤象,世金應木。蠱金木入艮巽,世金應木。】或論世之所忌。【履金火入卦,初九火【缺】九四火,克九五世金爻,及乾爻金。】或論世之所生。【巽火木與巽同宮,世木巽木見火。】於其所起,見其所滅。【大壯起於子,滅於亥。】於其所刑,見其所生。【隨金木交刑,水火相激,兌金巽木。】故曰:死於位,生於時;死於時,生於位。苟非彰往而察來,微顯而闡幽者,曷足以與此。
前是小王(註:王弼)變四千九十有六卦,後有管輅定乾之軌七百六卦,復有八坤之軌六百七十有二,其知之者,將可以語邵康節三易也。從小王之徒,唯知尚其詞耳,其謂斯何。
昔魯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五傳而至漢田何子壯,何授洛陽丁光,光授碭田王孫,王孫授東海孟喜,孟喜授梁焦贑延壽,延壽授房。房授東海殷嘉,河東姚平,河南乘弘。由是易有京房之學,而傳盛矣。
有瞿牧自生者,不肯學京氏,曰:京非孟氏學也。劉向亦疑京托之孟氏,予不知當時為何說也。今以當時之書驗之,蓋有孟氏京房十一篇,以大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與夫京氏殷嘉十二篇;同為一家之學,則其源委,孰可誣哉。此亦學者不可不知也。
若小王者,果何所授受邪。蓋自京氏,為王學有餘力,而王學之適京氏,則無繇矣。或傳是書,而文字舛謬,得以予言,而考諸凡學,不可就正者,缺以待來哲。《積算雜占條例法》,具如別錄。

乾:姤遁否觀剝晉大有
震:豫解恆升井大過隨
坎:節屯既濟革豐明夷師
艮:賁大畜損睽履中孚漸
坤:復臨泰大壯夬需比
巽:小畜家人益無妄噬嗑頤蠱
離:旅鼎未濟蒙渙訟同人
兌:困萃咸蹇謙小過歸妹

【水案,四庫本八宮卦如下:

干 姤 遁 否 觀 震 豫 解 恆升

剝 晉 大有 井 大過 隨

坎 節 屯 旣濟 革 艮 賁 大畜損

豐 明夷 師 睽離 中孚 漸

坤 復 臨 泰 大壯 巽 小畜 家人 益無妄

夬 需 比 噬嗑 頥 蠱

離 旅 鼎 未濟 兌 困 萃 咸蹇

蒙 渙 訟 同人 謙 小過歸妹】

京氏易傳卷下(終)

 

 

 

附錄一:納音說,錢大昕《【研/手】經室集》。

附錄二:《京氏易傳》非常規體例

 

納音說(錢大昕)

六十甲子,納音所屬五行,沈存中《筆談》、陶九成《輟耕錄》皆箸其說。然所引者僅唐以後之書,又多傅會,難信。予蓄疑有年,適讀《抱朴子》云:"按《玉策記》及《開名經》,皆以五音六屬知人年命之所在。子午屬庚,卯酉屬己,寅申屬戊,丑未屬辛,辰戌屬丙,己亥屬丁。一言得之者,宮與土也。三言得之者,征與火也。五言得之者羽與水也,七言得之者商與金也,九言得之者,角與木也。"

《玉策記》《開名經》乃漢魏人所著,始知納音果是古法。而所謂一言三言五言七言九言得之者,猶未曉其何義。丁酉冬至前五日,偶往婁東舟中,攜《抱朴內篇》,反覆思之,忽得其解。

葢納音之原,實出於納甲。納甲者以十干配八卦,干納甲壬,坤納乙癸,震長男而納庚,巽長女而納辛,坎中男而納戊,離中女而納己,艮少男而納丙,兌少女而納丁。又以十二支配八卦,干納甲子壬午,坤納乙未癸丑,震納庚子午,巽納辛丑未,坎納戊寅申,離納己卯酉,艮納丙辰戌,兌納丁巳亥。京君明、干令升之徒用以說易。春秋傳周史筮陳敬仲,得觀之否,知其當代姜姓有國。先儒謂六四辛未土為羊,巽為長女,故曰姜。則布干支於八卦,古法己有之矣。

納音者又以六十甲子配五音,三元運轉,還相為宮,而實以震巽坎離艮兌六子所納之干支為本,五音始於宮。

宮者土音也,庚子庚午,辛丑辛未,戊寅戊申,己卯己酉,丙辰丙戌,丁巳丁亥,乃六子所納之干支,故為五聲之元,於行屬土,於音屬宮,所謂一言得之者也。

戊子戊午,己丑己未,丙寅丙申,丁卯丁酉,甲辰甲戌,乙巳乙亥,於行屬火,於音屬征。

戊至庚,己至辛,丙至戊,丁至己,甲至丙,乙至丁,相隔各三位,故曰三言得之也。

丙子丙午,丁丑丁未,甲寅甲申,乙卯乙酉,壬辰壬戌,癸巳癸亥,於行屬水,於音屬羽。

丙至庚,丁至辛,甲至戊,乙至巳,壬至丙,癸至丁,相隔各五位,故曰五言得之也。

甲子甲午,乙丑乙未,壬寅壬申,癸卯癸酉,庚辰庚戌,辛巳辛亥,於行屬金,於音屬商。

甲至庚,乙至辛,壬至戊,癸至巳,庚至丙,辛至丁,相隔各七位,故曰七言得之也。

壬子壬午,癸丑癸未,庚寅庚申,辛卯辛酉,戊辰戊戌,己巳己亥,於行屬木,於音屬角。

壬至庚,癸至辛,庚至戊,辛至巳,戊至丙,巳至丁,相隔各九位,故曰九言得之也。

土之音至微,火水則稍有音矣,金木則音漸著矣,土一,火二,水三,金四,木五,此五音由微而著之序也。數始於一,言一言者宮也,土音也,乃以為音母。隔八位而復得本母,三八二十有四而嬗於金,以商為母,金嬗於火,以征為母,火嬗於水,以羽為母,水嬗於木,以角為母,其相生遞轉之序,皆與宮音同。凡六十甲子再終,百有二十而復於始,還相為宮,循環無端,要皆本於納甲,而用六子不用乾坤,猶之八卦方位以震兌坎離居四正,而乾坤退居無事之地也。

沈存中所推"娶妻生子,隔八相生"之說,葢己略見一斑,而未明乎立法之原,意謂揚斬自甲子始,不知其實始於庚子午也。於《易》蠱之彖曰:"先甲後甲",巽之五曰:"先庚後庚",甲者納甲之始,庚者納音之始也。誰謂納音非古法哉。若陶九成所引諸說,支離穿鑿,不合於古,儒者所不道也。

 

《抱撲子·內篇》相關文本:

抱朴子答曰:"按《玉策記》及《開名經》,皆以五音六屬,知人年命之所在。子午屬庚,卯酉屬己,寅申屬戊,丑未屬辛,辰戌屬丙,巳亥屬丁。一言得之者,宮與土也。三言得之者,征與火也。五言得之者,羽與水也。七言得之者,商與金也。九言得之者,角與木也。"

若本命屬土,不宜服青色葯;屬金,不宜服赤色葯;屬木,不宜服白色葯;屬水,不宜服黃色葯;屬火,不宜服黑色葯。以五行之義,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刂木故也。若金丹大葯,不復論宜與不宜也。

一言宮。庚子庚午,辛未辛丑,丙辰丙戌,丁亥丁巳,戊寅戊申,己卯己酉。

三言征。甲辰甲戌,乙亥乙巳,丙寅丙申,丁酉丁卯,戊午戊子,己未己丑。

五言羽。甲寅甲申,乙卯乙酉,丙子丙午,丁未丁丑,壬辰壬戌,癸巳癸亥。

七言商。甲子甲午,乙丑乙未,庚辰庚戌,辛巳辛亥,壬申壬寅,癸卯癸酉。

九言角。戊辰戊戌,己巳己亥,庚寅庚申,辛卯辛酉,壬午壬子,癸丑癸未。

 

============

 

《京氏易傳》體例:

◎分氣候:分與內外二象,各得其半。三十六者,三十六候,二十八者,二十八候。每候五日。如氣候三十六,則內外各得十八候,主九十日。氣候二十八,則內外各主七十日。氣候分數,取自卦主節氣多少,十節則二十八,十二節則三十六。

◎節氣:即消息卦,主卦時多少,多則十二節氣,少則十節氣。

◎月建:干、坎從初爻起建,其餘六十二卦從世爻起建。月建地支值節氣:子大雪,丒大寒,寅立春,卯春分,辰清明,巳小滿,午芒種,未大暑,申立秋,酉秋分,戌寒露,亥小雪。

干起甲子,坤起甲午,震起丙子,巽起辛丒,坎起戊寅,離起戊申,艮起庚寅,兌起乙卯。

◎積算:從世爻起算。

干起巳,坤起亥,震起巳,巽起午,坎起未,離起丑,艮起寅,兌起申。

◎卦身:以世爻為身。

◎五星:敷於六爻。

鎮星【土星,土】,太白【金星,金】,太陰【水星,水】,歲星【木星,木】,熒惑【火星,火】。五星按八宮周行六十四卦,周而復始。

 

◎二十八宿:入世爻積算。從干宮參宿起,按八宮周行六十四卦,周而復始。星官二十八,用"日月五星七政"屬性,依次為木金土日月水火。

京氏星宿口訣:

 

干土參,坤水星。

震木角,巽土虛。

坎金牛,離木室。

艮火胃,兌金參。

"干土參"即干宮鎮星、世爻參宿。五星按相生次序循環,二十八宿周而復始。如干宮一世卦媾,即用金星、世爻井宿,二世卦遁即用水星、世爻鬼宿。

【參《五行大義·七政四餘》】

◎三十六、二十八:從世爻起,自下而上,看當何爻何位,合諸例,算吉凶。參"分氣候"條。

◎天官地官:參注文。

◎動爻、變爻:《易林補遺》:"第六爻為宗廟,縱動不變。一爻動則變,亂動不變。"可以參考。筆者以為:動爻者,二五也。其餘亂動。

◎貴賤有等:初爻元士,二爻大夫,三爻三公,四爻諸侯,五爻天子,上爻宗廟。其中又分陰陽,陽貴陰賤。

◎六甲孤虛法:後世旬空法。依據《史記·龜策列傳》《正義》:"歲月時孤虛,並得上法也。"可知魏晉時期,孤虛法用於四柱。為什麼名曰孤虛呢?虞翻說:"坎月離日,入在中宮,其處空虛。"十日一旬,一旬之內,二支無配偶者,為之孤。所對沖者,為之虛。孤者入中央,配戊己土。

卜筮所云空亡,以支孤無干,故名為空亡。亡者,無也,無干故亡。所對者全虛,故云空也。對照下表,可知後世用"孤"為空亡,"虛"意指缺少對沖。缺少對沖,何以為虛?蓋孤陰不生,獨陽不長,金如空,則木亦弱;水如空,則火不旺。

 

旬 孤 虛 空亡

甲子旬中無戌亥,戌亥為孤,辰巳為虛。水土半空亡。

甲戌旬中無申酉,申酉為孤,寅卯為虛。金氣全空亡。

甲申旬中無午未,午未為孤,子丒為虛。火土半空亡。

甲午旬中無辰巳,辰巳為孤,戌亥為虛。火土半空亡。

甲辰旬中無寅卯,寅卯為孤,申酉為虛。木氣全空亡。

甲寅旬中無子丒,子丒為孤,午未為虛。水土半空亡。

 

六甲孤虛法,主要用於五行推算王相休廢。

◎爻位關係:乘承比應。四者,以近為貴,不利遠者。如初爻應四爻,不如三爻承四爻也。中正之位,二、五。另外尚當知卦象例:反對、彷通、之正。爻位關係當與卦象合看,此其大者!

六合:初爻、上爻地、天,中四爻為後天四正方位【北、東、南、西】。

◎爻位之象:參《周易尚占》。

◎升降:三爻與上爻關係。三爻陰、上爻陽,則為陰升,反之則為陽升。三爻、上爻皆陰,則陰極陽升,反之則陽極陰升。此法專言陰陽災異,可參《稽覽圖》。

◎納音:京氏納音,有陰陽之分。人之年命納音,皆得父母之氣以為先天。

納音口訣:天干:甲乙錦江煙,丙丁沒谷田,戊己熒堤柳,庚辛掛杖錢,壬癸林鍾滿,甲子納音存。

地支:澗溪常流天泉水【水】,劈爐覆燈朕下山【火】。桑松大楊留平地【木】,海波白沙劍拆穿【金】,避塵沙路驛屋裡【土】,閑掐五指納音玩。

納音數:水火木金土老數:53971。

口訣:納音醉人老,吾散酒氣矣。

◎長生十二宮:受氣,胎,養,生,沐浴,冠帶,臨官,王,衰,病,死,葬。

摘自《五行大義》:

五行體別,生死之處不同,遍有十二月,十二辰,而出沒。

木,受氣於申,胎於酉,養於戌,生於亥,沐浴於子,冠帶於醜,臨官於寅,王於卯,衰於辰,病於巳,死於午,葬於未。

火,受氣於亥,胎於子,養於醜,生於寅,沐浴於卯,冠帶於辰,臨官於巳,王於午,衰於未,病於申,死於酉,葬於戌。

金,受氣於寅,胎於卯,養於辰,生於巳,沐浴於午,冠帶於未,臨官於申,王於酉,衰於戌,病於亥,死於子,葬於醜。

水,受氣於巳,胎於午,養於未,生於申,沐浴於酉,冠帶於戌,臨官於亥,王於子,衰於醜,病於寅,死於卯,葬於辰。

土,受氣於亥,胎於子,養於醜,寄行於寅,生於卯,沐浴於辰,冠帶於巳,臨官於午,王於未,衰病於申,死於酉,葬於戌,戌是火墓,火是其母,母子不同葬,進行於丑,丑是金墓,金是其子,義又不合,欲還於未,未是木墓,木為土鬼,畏不敢入,進休就辰,辰是水墓,水為其妻,於義為合,遂葬於辰。

《龜經》云:土,木動為辰土,火動為未土,金動為戌土,水動為丑土。又云:甲乙寅卯為辰土,丙丁巳午為未土,庚辛申酉為戌土,壬癸亥子為丑土。凡五行之王,各七十二日。土居四季,季十八日,並七十二日,以明土有四方,生死不同,此蓋卜筮所用。

◎王相休廢:休王之義,凡有三種。第一,辨五行體休王,第二,論支幹休王,第三,論八卦休王。各以天時論之。

◎刑德:子午分行,謂冬至後當用畜養,水土為德。夏至後天氣刑殺,人事亦應之,金火用事。一日之中亦復如是。卯酉刑德合門。【參《五行大義》】

◎重感: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能君子者,重感可直斷。

◎不可瀆:卜筮不可瀆,瀆則不告。故不誠則不靈。斷他人之卦,先斷其人。其人非君子,雖謀不成。張載曰:"易為君子謀,無為小人謀。"故殷人雖卜得吉,神弗福也。

◎卦雖不好,世爻遇所克為應,應爻至乃吉。

◎六神:《京氏易傳》雖不用六神,然而有天官地官,天官透出,即是六神。但天官地官用法,較六神複雜。所以,六神應該有別種用法,當論其生克王相,本質與天干陰陽、王相休廢同。傳統六神所主吉凶,當與諸多卦例合觀判斷。

六神起例:甲乙起青龍【木】,丙丁起朱雀【火】,戊起勾陳【土】,己起螣蛇【土】,庚辛起白虎【金】,壬癸起玄武【水】。

 

2)以下文字,似乎另有奧秘,仍要細細參詳:

 

初爻上,二爻中,三爻下,三月之數以成。

一月初爻三日,二爻三日,三爻三日,名九日。余有一日,名曰閏余。初爻十日為上旬,二爻十日為中旬,三爻十日為下旬。三旬三十,積旬成月,積月成年。八八六十四卦,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成萬一千五百二十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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