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除了EB-5商業投資,移民美國的其他姿勢!
前言:
美國是世界上最敞開大門的移民國家。
2002年5月14日,美國總統布希簽署了「邊境安全和入境簽證改革法案」 (Border Security and Visa Entry Reform Act)。布希寫下了這麼一段話:
美國不是一座堡壘;不,我們從來不想要成為一座堡壘。我們是一個自由的國家;我們是一個開放的社會。並且,我們必須永遠保護我們法律的權利,保護世界各地來這裡經商、求學或與家人共度時光的守法的公民的權利。
(America is not a fortress; no, we never want to be a fortress. We"re a free country; we"re an open society. And we must always protect the rights of our law -- of law-abiding citizens from around the world who come here to conduct business or to study or to spend time with their family.)
即使遭遇過恐怖襲擊,也沒能阻攔美國開放國門,廣納人才吸引投資的步伐。
美利堅合眾國(英語: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簡稱美國,是由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50個州和關島等眾多海外領土組成的聯邦共和立憲制國家。原住民為印第安人,15世紀開始,歐洲不斷開始往這片新大陸開始移民,是一個新興的移民國家,也是一個文化包容度頗高的國度。即使遭遇恐怖襲擊,也並沒關上大門,繼續吸納全球人才,可見,美國是一個自由開放度很高的國家。
美國在二戰後迅速崛起,成為全球第一經濟體。美國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創新等實力位居全球第一,尤其是經濟以及教育方面,別的國家只能望其項背。教育經濟的優越同時也吸引著廣大海外投資者以及留學生。本篇就講講如何拿到美國綠卡Green Card(即永久居留權,非入籍citizenship),讓大家進一步了解主流移民國家(之前有澳洲、紐西蘭、加拿大)的移民政策,從而可以從容地去選擇最適合自己的pathway。
據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官網介紹,即美國移民局,拿到綠卡的方式主要取決於你目前是否在美國境內。大致分為四大類:
1家人直系親屬途徑 Family
①美國公民直系親屬:有公民身份的配偶、21歲以下的子女和父母。這種途徑不需要排隊等待配額,如有條件即可直接遞交申請,這種類型的名額是不受限制的。
②美國公民的非直系親屬:大於21歲的未婚子女,已經結婚的子女,兄弟姐妹。這種類型聯邦政府每年都會有名額限制,需要排隊等候。
③綠卡持有者親屬,每年也會有名額限制,需要排隊等移民配額。
④特殊種類的親屬移民,比如遺孀、受虐待的親屬等。但此類由於情況特殊,因此受政策或時間等因素影響大,隨時可能調整,不一定完全保證可以移民拿到綠卡。
優先地位排序:
第一優先:美國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二優先:2-A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2-B美國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三優先: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
第四優先: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
2職業移民類型 A JOB
又稱工作移民,它是以某種職業方面的優勢為基礎,通過赴美工作的方式,移居美國的一種途徑。職業移民對於那些不符合親屬移民條件,而又具有某些專長,希望移居美國的人士,無疑是一條重要的道路。
①投資類型(through investment)
投資移民,美國每個財政年基本上會審批10000個名額。要求是企業家們至少投資100萬美元,或者在那些失業率高or偏遠地區投資50萬美元,並保證能提供至少十個就業機會的,均可有機會得到有條件的永久居留,兩年之後如果情況依舊則可再申請綠卡。相當於EB-5類。
②自己獨立申請移民(through self-petition)
指無需僱主擔保或者工作offer自己能獨立申請的,類似澳新加的獨立技術移民,但美國這種更強調稀缺高端人才。
a、如果你有傑出能力( Extraordinary Ability),比如科學、藝術、教育、經商、運動員等,屬於E11類別。範圍如諾貝爾獲獎者、體育名人或在自己領域處於top行列的人群。
b、個人被認定為National Interest Waiver(NIW)國家利益豁免,E21類別。在常規的 EB-2 申請中,申請人需有美國僱主提供永久性工作的承諾(Offer),並由僱主為其向勞工部申請勞工證(LC);勞工證批准以後,僱主為其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遞交 I-140 表格)。但通過國家利益豁免NIW,可以不需要提交工作承諾和勞工證。這是美國政府基於「 國家利益」的考慮,對那些為美國國家利益做出(包括有可能做出)重要貢獻的外籍人士,豁免工作承諾,可以一步到位直接申請移民、 並獲得綠卡。③特殊種類的工作(through special categories of jobs)
a、阿富汗或伊拉克的翻譯b、曾服役或正服役的軍人
c、播音員,就職於BBG或旗下機構,不局限於播音員,策劃、寫作、新聞分析等媒體工作均可申請,每年100個名額。
d、國際組織僱員,比如大使館、領事館、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 (NATO),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Satellite Organization (INTELSAT)等。
e、協助美國政府的伊拉克人
f、協助美國政府的阿富汗人
g、NATO-6的歸國華僑人士
h、巴拿馬運河的相關工作人員
i、醫師國家利益豁免(NIW),屬於第二優先的EB-2,需要到那些醫療供給缺乏的指定區域工作一段時間,一般是五年。
j、宗教工作人士
這是目前官網承認的十種特殊種類工作人員,在現階段能夠申請綠卡。可以看出,很多都是美國在現有階段非常急需的人才,比如阿富汗、伊拉克翻譯,巴拿馬運河工作人員,也有一些長期需要的人才,比如能夠忍受偏遠地區服務的醫生還有什麼宗教工作人員等。
④僱主擔保 Job offer
如果不是上面提到的可以獨立提出申請的人,一般可以通過拿到一份工作,老闆提供僱主擔保,再進行申請。這是這四個主流移民國家中最常見方便的方式,僱主擔保,低要求、一步到位,全家均可一起移民。
美國每年都吸收數以萬計的職業移民(技術移民 Employment-Based Migration),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簡稱EB 類別,共有五類。其中 EB-1,EB-2 門檻高,不適合普通大眾,EB-4 屬於特殊職業,EB-5 屬於投資類別。
優先地位排序:
第一優先:傑出人才,研究人員教授,跨國公司主管第二優先:具有高等學位的專業人員;在藝術、科學或商業領域具有特殊技能的外國人
第三優先:沒有高等學位的專業人員、技術工人、非技術工人(非技術勞工)
第四優先:特殊人員移民,包括宗教工作人員、美國政府的特殊海外工作人員、前巴拿馬運河公司的工作人員、國際組織的退休工作人員、國際組織工作人員的家屬、美國軍隊成員
第五優先:投資移民
美國「傑出人才」申請包括以下三種類型:
1. 傑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簡稱EB-1A)「傑出人才」或EB-1(a)主要指的是那些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五大領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並享有國家級或國際性聲譽,而且其成果和貢獻在該領域得到廣泛認可的傑出專業人才。這些人應是被認為是該領域中少數的頂尖人物之一,並申請人在獲得傑出人才綠卡後,將在美國繼續從事其領域內的工作,而其工作會對美國社會的相關發展,提供實質貢獻。EB-1(a)不需要申請勞工證,不需要永久性工作的承諾,申請人也可以自己申請移民。當然,美國僱主也可以出面為申請人提出申請。2. 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Outstanding Researcher/Outstanding Professor,簡稱EB-1B)「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或EB-1(b)是指那些在某一特定的科學或學術領域中,取得國家級或國際性聲譽的教授或研究人員。此外,申請人還必須在某學術領域中,至少執教或從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工作可以算作申請EB-1(b)中的工作經驗。EB-1(b)的要求要低於EB-1(a)一些。雖然EB-1(b)不需要申請勞工證,但是,申請人必須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諾,需要由美國僱主出面為申請人提出申請。博士後研究不算永久性工作的承諾。3. 跨國公司經理或總裁(Multinational Manager or Executive,簡稱EB-1C)「跨國公司經理或總裁」或EB-1(c)則指那些被跨國公司調任到美國的高級行政人員或高級經理。該外國人須獲得美國公司永久聘任,而在此之前的三年期間內,已為在該美國公司的海外相關企業(母公司,子公司或關聯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以上。同樣,EB-1(c)不需要申請勞工證,但是需要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諾,並需由美國僱主出面為申請人提出申請。美國僱主擔保移民即美國EB-3移民,是移民欄里的第三類,是美國移民法sec.203(b)(3) 規定認可,只要獲得美國僱主長期的就業擔保許可,就可以獲得勞工卡並申請移民。所以只要是美國任何一個有規模的僱主作出長期工作的擔保許可,提交移民局審批通過,即可獲得移民簽證。
美國EB-3移民類別——適合當前不適合技術移民和投資移民又想移民美國的人士:
1、熟練技術工人:申請人必須能夠勝任至少需要兩年培訓或工作經驗的工作;2、專業技術人員:擁有學士學位的申請人;
3、其它工人:申請人能夠勝任不需要兩年培訓或工作經驗的工作;
簡單來說就是EB-3就是分專業技術類和非技術類。
專業技術類:要求有二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或擁有學士學位的人,比如:廚師丶電工、工程師、講師、品質檢測員等就屬於專業技術類。
非技術類(就是EW):中國人最常見的清潔類、食品加工類、種植類、養殖類,屠宰類等。EB-3 中的非技術類別,也叫 EW-3 ,是美國移民里條件要求最低的類別,不需要學歷,不需要語言,不需要有管理經驗,甚至不需要工作經驗,同時對資產也沒有任何要求。正是因為該類別申請條件寬鬆,導致申請人多,中國申請人的排期很久,需要做好6-10年的準備,之所以周期跨度範圍大是因為 EB-3 排期受多方面情況。美國 EW-3 需要有僱主擔保才能申請,這類僱主都是真實僱主,需要承諾移民成功後去僱主處工作1年才可以。
3政治避難和人道主義救援
美國作為世界上自由與人權極度推崇的國家,出於人道主義精神,為那些難民及在別的國家或地區遭到政治迫害的人們提供庇護,為這些符合他們定義的人群提供一條後路,一般人不滿足這種條件(政治思想、宗教信仰、種族膚色),比如之前國內的計劃生育政策在北美那邊也算政治迫害,etc.
4其它途徑拿綠卡
①隨機的The Diversity Immigrant Visa Program (DV Program)
由 U.S. Department of State (DOS)每年隨機抽取5萬名入圍者,主要從那些移民率很低的國家中抽取,中國肯定不在此範疇內。完全看運氣~~~~~~~因此,很多人都稱選上的人是中了彩票頭獎。
此舉主要是為了保證美國多民族的文化色彩,說明其開放包容兼并的大國風采。
②K Nonimmigrant (K-visa)
針對那些美國公民的未婚妻(夫)和未成年的子女,幫助他們快速拿到綠卡,從而家庭可以團聚。
③The Legal Immigration Family Equity (LIFE) Act
該條例的受益人,主要是面向那些不能像一般人能申請綠卡的人群。
④Special Immigrant Juveniles (SIJ)
主要針對那些受虐待、被遺棄、不受關愛的小孩子,一經拿到綠卡,不能將自己的直系親屬擔保移民。
等等,還有別的五花八門的移民項目,但是大部分都是針對那些一定時期內得不到人權自由的人們,如果在自己母國得不到關愛,美國會挑選出來一些關鍵類目給那些無助的人們一個新的出路。這一點,美國堪稱世界第一強國,在西方社會踐行人權與自由的路上樹立了標杆。有些西方國家空有一腔熱情,但是執行力過差,反而有些自身難保。
看來看去,對於我們國人來講,移民美國最多的還是EB-5商業投資移民,投資類型。據稱9月30日,美國會提高此類投資的門檻,我們會繼續跟蹤下去。
EB-5計劃於1990年被美國移民法案引入,它為高凈值的國際投資者提供了一個特殊類別的移民簽證。當前的美國投資移民分為 100 萬美金方式和 50 萬區域中心方式,98%以上的申請人選擇在一個美國高失業率區域的商業項目中投資50萬美金的方式。投資款項投資期限為五年,投資期滿後返還投資款。申請 I-526 失敗的投資款項也會返還。
這個項目是目前移民美國最火的一個pathway,畢竟截止到目前來講,條件要求是比較低的,具體如下:
基本無太多要求,簡之,只要求投資50萬美元,證明資金來源合法性,通過投資可以間接或者直接創造10個就業崗位,兩年後如果依然可以繼續提供就業崗位,就可以申請綠卡。
美國投資移民方式有三種類型,分別是直接參与型、貸款型、有地產型。
第一類:直接參与型
此類項目的結構是讓投資人真正成為項目的股東,多見於產品開發和銷售型的項目。此類投資項目的風險相對較高,因此選擇此類項目的投資人較少。
第二類:貸款型
在貸款型投資項目中,多個投資人組成一個公司或合夥企業。
第三類:地產型
即投資人拿到永久綠卡後,或規定的投資期限到達後,將房產轉讓給投資人。由於這些房產為投資人所投資的公司所有,因此這種不動產的存在,可以讓投資人更加放心。
當然,各個機構都有自己的渠道資源,我們日後也會看近期政策變化,考察相關的合作夥伴兒,為大家推薦最靠譜的項目,供大家選擇。
美國是一個稅收制度很完善的國家,全球徵稅,如果您的資產很大,那麼移民前一定要考慮清楚,很多富豪最終因為稅務問題而不得不放棄綠卡,這個過程要花費大量成本。相反,中產階級這方面的煩惱更少,如果留學的話,找到合適的工作擁有僱主擔保後也能順利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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