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知己,不做情人 (編輯/在水一方) - 人到中年
認識兩年零五個月,你我一見如故,相見恨晚。你事業有成,成熟穩重,感情細膩的我,怎會不為你動心?然而我卻只想做你的知己,親密、誠摯、默契,能夠相互理解的朋友,一個與你在精神上獨立、靈魂上平等並能夠達成深刻共鳴的女性朋友。
有人說:一個女人要想在男人的生命里永恆,要麼做他的母親,要麼做他永遠也得不到的紅顏知己,懂他,但就是不屬於他,像月亮,閃閃爍爍若即若離,甘於寂寞卻又燦爛而永恆。這樣,兩人既沾不上婚姻里油鹽醬醋的世間風塵,當然更不會陷入不乾不淨的情人的泥淖里。知己之間的感情,比愛情少一點,少的是一種人為的羈絆;比友誼多一點,多的是一種情感的牽掛。
我渴望一段亮堂堂的愛情,我想早上賴在床上,等他來哄我起床、刷牙、吃飯,然後再送我上班;想下班後有他來接我一起逛街、下館子或者在家做飯;想在最無助的時候有他陪在我的身邊;想讓他把我帶回父母家,甚至讓他的家人對我挑三揀四,很想有一回在他父母面前低頭不語、面飛紅霞的感覺。
然而,做情人呢,卻只能學會自己照顧自己,不能夠生病,因為生病的時候,只能自己端湯熬藥;只能學會玩一個人的遊戲,一個人吃飯,一個人看風景,一個人過節,還要學會做一個「隱形人」,在沒人陪伴的時候把思念與責怪寫在紙上…
我的一個朋友,幾乎把不和她的情人在一起的時間都用在等待上了,她說她只是這個男人的一部分,男人高興時會給她一點短暫的疼愛,她不乖的時候男人會幾天不來看她。
所以,我不做你的情人,我只願做你的「紅顏知己」,給你適可而止的關照,但不給你太多的深情;我不想給你一種「我會愛上你」的威脅,也不讓你產生愛上我的衝動和熱情;我不想失去多年來心意相悉的摯友;我不想把自己牽進一場曖昧不清的故事裡而沒有任何結果。
也許,我們都沒有錯,只是相遇的時間太早或太晚罷了。
記得我喜歡的那首孫燕姿演唱的《遇見》:「陰天傍晚車窗外,未來有一個人在等待,向左向右向前看,愛要拐幾個彎才來,我遇見誰會有怎樣的對白,我等的人他在多遠的未來,我聽見風來自地鐵和人海,我排著隊拿著愛的號碼牌。」我只希望自己在這都市物慾的叢林里,能做一個情感麥田的最後守望者!世事變遷終會改變你我的生活軌跡和命運,但是能夠這樣一生一世,在平淡的365又365天中,兩個人彼此默默守候著對方的幸福,能夠在最後回首的時候,想到對方見證了自己成長的每一步而默默綻開微笑,這本身或許就是一種幸福,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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