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歧視的單身者:我要我權利
轉載自《看天下》
作者 胡雅君 張恆
吳霞和沈博倫的眾籌項目上線16小時,就籌到了9000多元,項目的名字叫「未婚生子,父親節為上不了戶口的孩子籌集罰款」。他們計劃籌集4萬元,用來交未婚生子需要繳納的「社會撫養費」。
吳霞懷孕十七周的時候,兩個人分手了,但寶寶出生後,沈博倫和吳霞商量,一起撫養孩子。他們決定以一場行為藝術般的眾籌,將自己的私生活曝光於公眾目光之下,不單是為了籌錢,也希望引發社會對未婚生子「社會撫養費」問題的關註:為什麼不結婚生孩子就要面臨這麼多制度障礙?
對生育權的限制,是單身人士生活中遭遇的最大障礙,但不是唯一的。買房、社會福利等方面對單身者的限制,讓他們時時感受到身處歧視之中。
目標只完成了一部分:媒體紛至沓來,採訪不斷,兩人成了話題人物,處於爭論風暴眼;但眾籌計劃卻遇到障礙,上線16小時後,這個項目忽然被下線。
社會不撫養
吳霞出院後不久,當地居委會就知道了她已經生孩子的消息,主動打來電話詢問。
電話來了兩次,第一次只是問了孩子的大概情況,並囑咐吳霞去辦「一老一斜社保卡。第二次溝通比較詳細,問到吳霞的婚期。吳霞只好如實告知,自己並沒有結婚。「(居委會)大姐在電話那頭足足愣了五秒鐘,尷尬地回了一句『哦……』,」吳霞回憶道,「她之後說,得想想這個情況怎麼上報給計生委。」
「一大一小」是北京市的一項醫療保險工程,城鎮無保障老人和在校學生及學齡前嬰幼兒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體系。想要參保,當事人必須要具有北京市戶口。
吳霞有,但寶寶還沒有。根據北京市規定,必須先提供經派出所所長審批的親子鑒定證明,之後才有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資格,足額繳納後,才能給未婚生下的孩子上戶口。
對很多人來說,這一道又一道的關卡,是難以逾越的障礙。
2001年,西安市的張琳就面臨同樣的問題,當時懷孕待產的她,男友一去不返。張琳感到未婚先孕丟人,甚至沒去醫院,由姐姐幫忙接生,好在孩子幸運,沒有大礙。
但張琳在家中生產,沒有出生證明,前男友也不配合,孩子一直沒有戶口——最關鍵的是,每月收入只有幾百塊錢的她,付不起高昂的社會撫養費。
正是在張琳孩子出生這一年,「社會撫養費」替代了「計生罰款」被《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明確規定下來。第二年,國務院頒布《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再次明確對計劃外生育子女的公民,徵收社會撫養費,授權省級政府確定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將直接徵收社會撫養費的權力下放至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這也使得地方在徵收「社會撫養費」問題上,很難受到約束。
張琳的女兒現在已經14歲了,1.62米的個子,卻沒有其他孩子那樣的童年、少年。因為沒有戶口,無法上學讀書,她每天只能在家裡由母親教授,課本不是從廢品堆里撿來的,就是好心人送的,從不成套,有什麼書,就學什麼內容。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師趙輝,見過太多這樣的家庭。他一直記得一個孩子,因為是「黑戶」,無法完成正規的九年義務教育,平時無所事事,就去網吧,後來,網吧要實名登記,他連網吧都去不了,於是向婆婆抱怨自己「連條狗都不如」。
生育不保險
如果沒有戶口,吳霞的寶寶無法享受到「一老一斜的保障,而沒有結婚證,吳霞也被醫療保險拒之門外。
「我們都是第一胎,住院、養孩子的錢都是自己花的,根本沒用社會撫養,而且生育保險什麼的也都享受不了。」沈博倫接受媒體採訪時說道。
生育保險原本是政府保障女性生育權利的一項制度,由國家和社會為懷孕和分娩的女性暫時中斷工作時,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但現實操作中,這一政策被強制與計生政策掛鉤了。
2014年,合肥也曾發生過類似案例。當時,趙女士在沒有進行婚姻登記的情況下生下一女,在向單位申請產假以及協助其辦理生育保險時,遭到拒絕。該公司認為趙某違反了計劃生育政策,屬於違法生育,不應享受相關生育保險待遇,不批准其產假的申請。
最終,矛盾激化,趙女士到轄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結果是: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產假並沒有與計生政策掛鉤,趙女士有權休假。但未婚生女,違反安徽省計劃生育政策,不能享受生育保險的相關待遇。
在中山大學性別教育論壇負責人柯倩婷看來,公共政策之所以會對單身人士生育設卡,原因很複雜:目前一胎化的生育政策規定一對夫妻一般只能生一個孩子;如果單身可以生,有些夫妻可能會選擇不結婚或辦理離婚手續,以便生兩個孩子,這樣,政策的公平性難以體現,也導致社會不穩定。換言之,計劃生育作為基本國策,影響著很多法律與配套政策的制定。
但現實是,計劃生育被確定為基本國策已經33年,社會正在發生變化,未婚女性生育的現象越來越多。雖然缺乏官方的數據,但是活躍在網路社交媒體上的數據,可資參考:百度未婚媽媽貼吧里,有3萬多用戶;QQ搜索「未婚媽媽」群組有200多個,人數最多的群里有六百多人。她們聚在一起抱怨、維權、抱團取暖,但更多的是無奈。
計生系統仍然堅持認為,生育權必須與婚姻綁定而且要後於婚姻存在。他們除了對單身母親的孩子戶口設限,還限制單身女性生育自主權——當冷凍卵子的話題引起社會關注後,衛計委很快對外表示:按照中國目前法律,未婚單身女性禁止在國內進行凍卵手術。
甚至,一旦解除了婚姻狀態,哪怕是婚姻存在期間受孕,孩子也不能生下來。四川資中的凌女士就遭遇了這種情況,計生部門建議她去找酒後打罵她的前夫復婚,然後才能給她辦理准生證。
按《婚姻法》規定,懷孕期間的女方因為不得已情況下,提出離婚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但至少在辦理准生證時,計生部門並不認同這種保護。
房子不能買
吳霞在生活中,接觸到一些單身媽媽,還有一些為單身媽媽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她甚至也想過,自己成立一個互助組織,和其他單身媽媽一樣彼此幫扶。
社會學家艾里克·克里南伯格在《單身社會》中把這種現象歸納為:越來越多認為自己在個人和公共生活中遭受不公平待遇的單身者們正走到一起,尋求認同,發出訴求,希望能獲得更好的醫療保障、住房、社會保險,更公平的稅法,減少職場歧視……
非上海戶籍的單身女子「二月丫頭」買房時,就遇到了問題。她看中了一套房子,交完意向金,就被告知單身不能買。「我不需要男人,但我需要自己的房子,按上海市房管局的規定,不結婚就不能買房,無論你在滬多少年,無論你是否按規定繳納社保依法繳稅,哪怕只買一套也不行!這簡直是政府在逼婚!」
像「二月丫頭」這樣的外地人有很多,甚至他們都已經在上海工作、生活多年,熟悉這座城市的紋理脈絡,知道哪裡的生煎包好吃,了解哪裡的鮮肉月餅最搶手,他們對在這座城市充滿感情,但卻無法獲得最終的一份歸屬感。
網上有位男士語帶傷感地回憶,上海對於自己「一直是神一樣的存在」,他成年後,放棄了北京的機會,到上海發展,等到終於有能力可以買房紮根時,售樓小姐卻斬釘截鐵地回答他:「除非你跟人假結婚,買完了再離。」他打電話到房管局投訴,無論投訴多少次,「房管局的回復都是如出一轍,而且冷冰冰的:對於單身人士購房,根據市政府辦公廳2012年7號文規定,目前只允許本市戶籍單身人士限購1套住房。」
「二月丫頭」在微博上尋找和她有同樣遭遇的單身人士組成「外地單身反限購聯盟」,去找房管局「約架」——所謂約架,只是調侃的說法,「我們還是理性地去跟上海市房管局商量和溝通,希望得到一個解釋。」三天時間裡,她約到了幾個單身女孩,去了房管局。但結果就像一拳打在棉花上,房管局的工作人員回復他們稱:政策就是這樣。
上海這座城市似乎真的很不喜歡單身人士。除了購房限制外,福利政策也給單身著設置很多門檻:上海市規定,上海戶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或到指定年齡時(父母無業的,女年滿55周歲、男年滿60周歲),可分別領取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5000元。婚後無子女且未收養子女的,退休或到指定年齡時可分別領取1萬元的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但單身人士,不在受益人範圍內。
這或是出於政策的滯後性,正如柯倩婷所分析的,原來中國社會的絕大多數人都想沖入婚姻,很多公民權利也因此就附著在婚姻制度里,政府覺得反正大家都會結婚,所以這些權利每個人都可以享受到。
但社會變化已然發生,滯後的政策,不但對單身人士產生了直接傷害,最終還會影響社會對單身人士的看法——如果單身者在法律條文上的權利都得不到保障,更何況在實際生活中。
正如某位在事業單位工作的女性意識到的一個問題:每次單位體檢,單身女性都沒有婦科檢查這個項目,「人們往往默認單身女性沒有性生活」——當然,也不應該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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