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愛情會輸給房子嗎?
總之,很多男女的感情總在「房子」問題的拉鋸戰中潰不成軍,很多人會問了:「房子和愛情,難道真的只能而選其一嗎?」
那麼告訴你,但凡二選其一、非此即彼的,大多是些笨女人。笨女人,想問題總愛走些直線條,比如,「沒有房子的愛情註定走不踏實」「沒有房子的婚姻註定操勞一世」「房子是婚姻中的最關鍵因素,有了房子可以贏得幸福的一切」「沒有房子,朋友聚會聊起天來,舌頭都會短半截」……等等諸如此類,笨女人不是為自己活著,而是為一張面子活著,她們得到了光鮮的婚房,關起門來,卻常有些愛情的落寞!
但聰明女人,卻恰恰與她們相反,她們也愛房子,但更愛一個前途明朗的男人,一個只有房子沒有愛情的婚姻,她們懶得搭理。與笨女人不同,如果她的老公付不起全款房,沒關係,可以先付首付,未來的生活里,一起用壓力化作去督促自己的動力;她們會在房子是租是買的問題上放老公一馬,她的寬容善解,另老公感激涕零,未來的生活中,有了女人的溫柔督促和信任,他會更拚命的去掙錢,同時會更珍重老婆的情誼;同時,她們不會天天去跟周圍人攀比,讓自己不痛快的聚會她們會幹脆不參加。如果與世隔絕是一種快樂,她們寧願離群索居去尋一份心靈的寧靜。聰明女人不是不愛房子,只是她們不會急功近利的為一套房子而嫁個不心儀的男人!
再回過頭來想想:「愛情,終究會不會死在房子上面?」
答案當然是不一定。 現代婚姻的首要條件似乎就是要有一所房子,而房子也最能讓人有一種歸屬感。不是有句老話:「金窩銀窩捨不得自個兒的窮窩」,房子再小再破,也能稱其為家。婚姻以感情為基礎,房子只能是錦上添花的東西,不要因為房子錯失了姻緣。 結婚必先有房:愛情會輸給房子嗎?當愛情遇上房子
去年曾經看到一個消息,說是北京女孩約3成要嫁給有房子的人,而且房子不能是按揭、需要長期還款的。出於中國人有家一定要有房的傳統觀念,這種想法「現實」了一點也比較正常。不過所謂真理總掌握在少數人手裡,這種想法多有不現實、不合理之處。
首先,現在北京房價二環線以內的房子平均價已達到1萬元以上,60平方米的房子差不多要60多萬元。北京市目前的人均年收入為1.7萬元,未婚的男子事業剛剛起步,即使3倍於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吃不喝也要近20年才能買房。當然也有一個融資渠道,就是由父母資助。這也是中國特色,美國人以自立為榮,中國的不少人以接過父母給的錢為天經地義的事。可是中國的父母在將子女扶養成人後,難道還要置養老、醫藥費於不顧,為子女終生奉獻嗎?難道中國子女都是長期套在父母脖子上的經濟枷鎖嗎?同時,如果現在的女孩子結婚之後,「不幸」生了兒子,以後兒子碰上無房不嫁的女朋友,屆時不知做何感想。
其次,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可見,夫婿的選擇是非常重要的。女孩恐怕更應該嫁給一個人品端正,誠實正直,積極進取,愛妻顧家,雖然暫時沒有什麼成就,但是走對人生道路的人,而不是首先要有房子的人。國外有人曾調查許多70歲左右的老人,問他們一生當中最後悔什麼,排在第一的是因年青時不努力,結果事業無成(佔70%),其後是選錯了伴侶,第三是不注意身體,結果老年時健康狀態不佳,只有13%人後悔一生當中沒有賺到足夠的錢。建議聽聽老人言,免得到晚年陷入悔恨之中。到底婚姻是以愛情為基礎還是以房子為基礎?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富蘭克林曾說:要當美國議員,必須有50美元的財產,如自己沒有50美元,可有頭相當於50美元的驢子,就可以當選美國議員,如果驢子死了,就要下台,那到底當議員的是自己還是驢子呢?同樣,女孩要嫁的是人,還是要嫁給一套房子,並嫁一(房)送一(人)? 結婚必先有房:愛情會輸給房子嗎?第三,在家庭中,夫妻雙方應建立一種平衡,平衡的婚姻才能相敬如賓,也有利於一起慢慢變老。要雙方平等對待,就要有一種意識,可是人的意識是建立在物質基礎之上的。正因為婦女經濟收入的提高,社會地位才得以快速提高。如房子是男方單獨買的,逐漸地,男的就會想,這房子是我買的,這個家是我的。女方也會意識到這個問題,人在屋檐下,不知不覺就會低頭,從而在越來越多的事情上做出讓步,慢慢地女方可能失去一些原則,失去家庭中平等地位。這當然是對幸福的一種威脅。
第四,根據新《婚姻法》,婚前財產永遠是個人財產。這樣,男方可能在一些問題上有恃無恐,不嚴格約束自己,因為如離婚,房子完全是自己的。而如果房子是雙方共同購買的,自然共同所有,這樣,如男方對婚姻破裂有過錯,就會少得財產,必對自己加以約束。結婚一二十年後,男的事業上一般都是漸入佳境,女方雖然也是如此,卻不再那麼吸引人,到時社會上婚外戀恐怕更多,如房子又是男方個人的,女方就少了制約男方的一個有利因素。
第五,同樣的男子,如果有房,自然受到眾女孩的青睞。想起一個笑話:說是一個女生畢業後做了律師,她的一個朋友說:「啊?這個行業是競爭很激烈的,不適合女孩子做的,還不如嫁個人好又有錢的金龜婿,就什麼都有了。」女律師說:「你說的這個行業競爭更激烈。」好比一隻好股票,你要買,就必須出得起高價,甚至有錢也買不到。最近有另一文章,標題說是《女孩們追劉翔各有絕招!》,這種無聊文章筆者當然不會打開看都有哪些高招,大多都是痴心妄想罷了。荷蘭有傳奇色彩的足球巨星克魯伊夫,有個女孩追他,看了他99場比賽,向他要了99次簽名,都成功了,最後把這個本子寄給克魯伊夫,克魯伊夫被感動了,於是女孩成了克魯伊夫夫人。誰有這個耐心和毅力?
結婚必先有房:愛情會輸給房子嗎?想起一個笑話:有個經濟學家問一個猶太教的拉比(如神父):「《猶太法典》講的是什麼?」拉比說:「簡單地說就是『己所不欲,不施於人』,其他的都是細節問題。」經濟學家說:「如果這麼講的話,其實經濟學也很簡單,就是『天下沒有吃了飯不給錢這種事情』,其他都是細節問題。」如女孩要想嫁給金龜婿,恐怕自己也要具備相當的吸引力,但是30%的女孩都有充分的吸引力,恐怕是不可能的。
一代人傑,新加坡的締造者李光耀在談到一些少男少女只嚮往一些演藝明星偶像時表示,世界上沒有那麼多完美的人,自己的兄弟姐妹或是鄰居家的孩子是什麼樣的素質,以後的婚配對象也差不多是這個樣子。應當實事求是。
所以,婚姻應當以感情為基礎,房子只能是錦上添花的東西,而不應當是婚姻的先決條件。最後希望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不要因為房子錯失了姻緣。
拿什麼拯救你我的愛情
要房子還是要愛情,已成家的眾多姐妹們語重心長地教導未婚MM說,談戀愛首先得看對方經濟基礎厚實不,而衡量經濟基礎的最好方法莫過於去看一看這人有沒有房子。有房子,你們的事就算成了一半。
現代婚姻的首要條件似乎就是要有一所房子,而房子也最能讓人有一種歸屬感。不是有句老話:「金窩銀窩捨不得自個兒的窮窩」,房子再小再破,也能稱其為家。所以,兩人談戀愛即使有個三年五載的,等把房子的問題落實到結婚的日程上來時,再甜蜜的愛情也會因為沒有房子而徘徊在紅地毯外。 結婚必先有房:愛情會輸給房子嗎?嫁給房子還是嫁給愛情?愛情是亘古不變的主題,古往今來不知有多少經典的愛情篇章被流傳至今,其中的主人翁們為了愛而純粹去愛,不管對方是貧窮還是富有。然而在殘酷的現實中,有些人也不得不向現實主義低頭。「愛情誠可貴,房子價更高」,一套房子少則十多萬,對於窮人來說,面對昂貴的房價,愛情成了一種侈奢品,惟有選擇放棄。
沒有物質條件的愛情,在某些人眼裡也許就是空中樓閣吧。然而,窮人也會有愛情,出租屋裡也一樣談婚論嫁。5年前的時候,我一位女友愛上了一個很窮的男孩,男孩沒有存款,沒有好的家世,更別提房子了,但她愛他的開朗、愛他永遠陽光的笑臉。同時,也有一個很富有的個體戶愛著她,那位個體戶有好多銀行卡,經常隨手甩給她一張卡,讓她有什麼需要就去刷卡,更重要的是,個體戶有一幢很浪漫的別墅。
女孩犯了難,作為女人,嫁了個體戶後她會享受到所有想要的虛榮和體面,但是,她不愛他!沒有愛情只有經濟基礎的婚姻會幸福嗎?女孩那段時間整天纏著我們這些狐朋狗友,要我們幫她拿主意。有一位姐妹就對她說,婚姻是一輩子的大事,光有經濟基礎的婚姻那只是單純的利益結合。如果你不愛那位個體戶,那你和他結婚是為了什麼?為了錢和別墅?什麼時候你的愛情觀庸俗到這個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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