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旭磊教授:縣級及以下醫療機構胰島素的使用
診斷標準與控制目標
診斷標準:空腹血糖 ≥ 7.0 mmol/L;葡萄糖負荷 2 小時血糖 ≥ 11.1 mmol/L;伴有典型糖尿病癥狀,隨機血糖 ≥ 11.1 mmol/L。
控制目標:空腹血糖 4.4~7.0 mmol/L,非空腹血糖 ≤ 10.0 mmol/L,糖化血紅蛋白(HbA1c)<7.0%。
治療指南
中國 2 型糖尿病防治指南提出:糖尿病患者在明確診斷後應給予生活方式干預,並持續於整個治療過程;如血糖控制不達標,則選擇一線治療藥物二甲雙胍,備選胰島素促泌劑或 α 糖苷酶抑製劑;血糖仍不達標者,給予二甲雙胍聯合使用胰島素促泌劑或 α 糖苷酶抑製劑;血糖依然不達標者,則啟動胰島素治療,可選用預混胰島素或基礎胰島素。此外,指南強調綜合治療的同時應兼顧個體化。
常規胰島素治療
1. 胰島素分類:
(1)預混胰島素:短效與中效胰島素混合。同時兼顧基礎和餐時胰島素,管理簡單,在餐後血糖和 HbA1c 達標能力方面優於基礎胰島素;
(2)基礎胰島素:長效和中效胰島素。解決非進餐狀態下血糖平穩,餐後管理常需結合使用短效胰島素或口服藥;
(3)餐時胰島素:速效和短效胰島素。作為胰島素起始方案,必須關注進餐量和注射劑量。
2. 胰島素起始治療方案:
預混胰島素治療方案 |
適用人群 |
起始劑量 |
胰島素劑量調整 |
每日 2 次 |
多種口服降糖葯充分治療後血糖仍未達標者 |
0.2~0.4U/(kg/d),按 1:1(或 2/3,1/3)的比例分配到早餐前和晚餐前 |
根據空腹和晚餐前後血糖分別調整早餐前和晚餐前的胰島素用量,每 3~5 天調整 1 次,根據血糖水平每次調整劑量為 1~4U,直到血糖達標 |
(點此查看基礎胰島素治療方案)
3. 胰島素強化治療方案
對於部分新診斷 2 型糖尿病患者(HbA1c>9% 或 FPG>11.1 mmol/L)或起始胰島素控制不佳患者推薦使用胰島素強化治療方案。
(1)每日 3 次預混胰島素
預混胰島素類似物每日 3 次:血糖檢測需每周至少 3 天,每天 1~2 點或多點血糖檢測。根據睡前和三餐前血糖水平進行胰島素劑量調整,每 3~5 天調整一次,直到血糖達標。
(2)多次皮下注射胰島素
基礎 + 餐時胰島素每日 1~3 次注射,血糖監測方案需每周至少 3 天,每天 3~4 點以上的血糖監測。
(3)持續皮下胰島素輸注
需使用胰島素泵實施治療在胰島素泵中只能使用常規人胰島素或速效胰島素類似物。
高血糖危象、低血糖昏迷,怎樣處理?
1. 高血糖危象診治流程
處理原則:積極補液、給予胰島素控制血糖,給予補鉀、補鹼治療和對症支持治療。
(1)給予小劑量胰島素靜脈滴注治療,開始以 0.1U/kg/h, 如在第一個小時內血糖下降不明顯,且脫水已基本糾正,胰島素劑量則可加倍;
(2)每 1~2 小時測定血糖,根據血糖下降情況調整胰島素用量;
(3)當 DKA 患者血糖達到 11.1 mmol/L 或 HHS 患者達到 16.7 mmol/L,可減少胰島素輸入量至 0.02~0.05 U/kg/h,靜脈補液中應加入葡萄糖;
(4)此後需要調整胰島素給葯速度及葡萄糖濃度以維持血糖值在 8.3~11.1 mmol/L(DKA)或 13.9~16.7 mmol/L(HHS)之間。
2. 低血糖昏迷診治流程
懷疑低血糖時立即測定血糖水平,接受降糖葯治療患者血糖 ≤ 3.9 mmol/L,則認定為低血糖;無法測定血糖時暫按低血糖處理。若低血糖糾正後意識仍未恢復 / 或出現神經精神癥狀,需及時轉上級醫院診治。
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是治療糖尿病的關鍵,研究顯示健康教育能夠有效地預防併發症的發生。基層醫生應提高對糖尿病患者管理能力,指導糖尿病患者進行自我管理,包括糖尿病疾病知識、自我血糖監測 、胰島素筆的使用、胰島素注射、注射部位、針頭處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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