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未婚媽媽」或面臨8萬罰單 官方稱系誤讀

各地新聞新京報[微博]2013-06-03 03:1122

武漢計劃生育新規擬對未婚媽媽與小三罰款時長:0"19""來源:湖南電視台據新華社電 「未婚媽媽」和「小三」會面臨經濟處罰?武漢日前公布《武漢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若干規定》徵求修改建議,其中一些規定被外界認為是向「未婚媽媽」和「小三」開罰。出台新規為適應形勢武漢市衛計委6月2日回應稱,新規中沒有明確提到「小三」和「未婚媽媽」,此次修改是為適應社會新形勢、加強計生執法力量。正在徵求市民和社會公眾意見的《武漢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未婚生育且不能提供對方有效證明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生育子女的之一的,當事人應依照《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繳納社會撫養費。2009年施行的《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規定,重婚生育、有配偶與他人生育的,按所在縣(市、區)上一年度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別徵收社會撫養費。統計顯示,武漢市城市居民2012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約2.7萬元。也就是說,按照條例,「未婚媽媽」或「小三」可能面臨8萬元左右的罰單。新規無「必須絕育」字眼武漢市衛計委法規處人士說,《規定》中引起熱議的「第二十六條」是新增內容,也是對《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涉及違法生育規定的重申和細化。這位人士稱,為適應社會變化,武漢市《計劃生育管理辦法》自1990年實施以來,在1994年、1999年、2004年和2010年經歷了四次修訂。為適應社會新變化,從2011年開始,武漢市衛計委啟動《規定》的修改工作。據介紹,新版《規定》最大進步是「人性化」,全篇沒有任何「強制終止妊娠」「必須絕育」等字眼。「這只是一個徵求意見稿,還要通過武漢市人大審議,最終以正式規定為準。」這位武漢市衛計委人士說。相關閱讀:·武漢稱擬對未婚媽媽罰款系誤讀:爭議大會調整 2013.06.02·武漢擬對未婚媽媽罰款遭疑 或致更多嬰兒被遺棄 2013.06.02·武漢計劃生育新規擬對未婚媽媽與小三罰款 2013.06.01·未婚媽媽遭同居男友掌摑 帶走兩個孩子後失蹤 2013.03.11·懷雙胞胎未婚媽媽欲跳樓 民警8秒救回3人命(圖) 201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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