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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門媚: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實屬故意

 

可能每個小說家都會遇到讀者前來討論,情節和人物。

熱心沉迷的讀者,經常帶著愛之深,責之切的心情,來問我:「他/她怎麼可以這樣?!」或者「後來呢,後來他們在一起了嗎」?

也有提出要求:「再寫個後續,告訴我們後來的故事!」

讀者提到這些的時候,就好像這些作品裡的人物和事件是真實發生的,作家本人掌握了這些內幕消息,卻不肯全部拿出來與讀者分享。

最厲害的就會如福爾摩斯迷們,到真實世界去尋找福爾摩斯的故居,《冰與火之歌》的讀者,天天念叨作家,要為他「續命」,生怕他沒寫完就翹了辮子,再怎麼也把每個人的結局講出來。

▲《冰與火之歌》作者喬治·馬丁

讀者不知道這只是小說嗎,是虛構世界嗎?

從理智上當然是知道的,但有時又不那麼確定。有一種奇怪的模糊感覺,認為那些是某種程度的真實

我記得曾有位讀者,來跟我討論我的長篇小說《實習記者》里的一個不大重要的配角,一個叫「鄒波」的報社美編。他說,我認識那人,就是你寫的這樣,沒想到你也認識他。我一愣神,回想這個角色,真覺得居然我們共同認得一個人。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這個角色是我虛構的啊,真實世界並沒有這個人物。有一點原型,但那原型不是這個名字,各方面實際情況差別是蠻大的。而且,在這回想過程中,我驚訝地發現,我對那原型人物的印象非常模糊了,反而這虛構出來的「鄒波」,把那原型覆蓋了。

不單是這個角色更鮮明地存活在我的記憶中,我小說中的其他人物,也往往會比現實更鮮明立體。那些虛構的事件人物,甚至可能覆蓋相當大的一段記憶。

常有讀者來跟我講,某個短篇里的主人公像他的朋友親戚同事同學,或者像讀者本人。特別是長篇小說,主人公就更易代入。

有熱情的讀者曾來信,認為小說的主人公就是她的一位朋友,不單性格、處事方式、講話風格,連工作與情感的境遇都是一樣,她因此另買了一本書專程送給朋友。

就像作者經歷的一樣,對於讀者,他們也發生了某種程度的記憶置換

先是有些相似相通之處,可能是很實際的,比如性格經歷的相似,也可能是某種境遇的相似,甚至只是對於某種處境的同情或者理解,在這個基礎上,情感就會與虛構的人與事聯結,記憶就會進行一些置換。再讀小說,更覺得裡面的人物熟悉親切了。

所謂的一千個人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就是這個緣故。

安貝托·艾柯在《一個年輕的小說家的自白》中,也講到這樣的故事。他一個童年朋友來信抗議,認為艾柯在小說《傅科擺》里,未經許可,就寫了他可憐的叔叔和阿姨的故事。艾柯向他解釋,自己根本不知道他有叔叔或者阿姨,這人物的原型是艾柯自家親戚。

朋友道歉說,他進入故事太深了,他彷彿認出那些事件也曾發生在他叔叔阿姨身上。

艾柯認為,這位朋友在小說中搜尋一些東西,找到的卻是他的個人回憶。「他不是在闡釋我的文本,而是在使用它。」艾柯認為,這種閱讀是拿小說當白日夢的材料,當私人日記,任自己思緒自由遊盪,這不是一種標準的讀者行為。

艾柯說:「閱讀有一些遊戲規則,而標準讀者常常是熱衷於玩這個遊戲的人。」他認為,他這位朋友忘記了他在玩一個遊戲。

我認為艾柯對讀者的要求未免有點嚴苛。讀者沉迷其中,最後不能自拔,以為所述即為現實,這也是文學魔力的體現啊。

這跟艾柯的創作理念相關,讓我聯想到了他寫作第一個長篇《玫瑰之名》的故事。1978年的時候,一位出版社的人來找到艾柯,說,她想請一些哲學家、社會學家、政治家等等來寫短篇偵探小說。作為哲學家和符號學家的艾柯一口回絕,說自己對創意寫作不感興趣,而且,他略帶挑釁地說:「如果我要寫一本犯罪小說,篇幅起碼要五百頁,而且故事會發生在一座中世紀的修道院。」對方回復,她要的不是一本大部頭的劣質小說。

誰知,這念頭就像一個種子。艾柯回家就開始了構思,先列出一串修士的名字,又思考如何用毒藥毒死一位正在閱讀神秘書籍的中世紀修士。這就是他代表作《玫瑰之名》的最初起源。

▲《玫瑰之名》電影版

艾柯的這種創作方法,是典型的「創意寫作」之法,先給一個不同尋常的起點,再從這個起點衍生開來。不知他的這個案例有沒有進入的「創意寫作」教學課堂。

他的作品應該算創意寫作中的典範了。

他在《一個年輕小說家的自白》里,還講到他的一些寫作方法與觀點。比如,列清單。在小說敘述中,加入大段大段的關於某些事物或事件的清單。那些清單有些是符號學意義的考慮,有時只是作者偏愛那種混雜之感。這很像一些當代藝術作品。

基於這樣的理念,作家期望的是讀者進入更抽象的世界,而非一個模擬的夢幻國度。

但我個人從趣味和理念上,更喜歡相反的那一類虛構寫作。代表人物當然是馬爾克斯。

馬爾克斯的作品大氣雄渾,想像力非凡,經常給人一氣呵成的感覺。讀他的小說,我會想到李白,覺得都是神來之筆。

但他在《夢中的歡快葬禮和十二個異鄉故事》中,卻透露了他真正的寫作與構思的方法

他的小說原型都是有現實來處的。他平時聽到了什麼有趣消息,遇見了什麼特別的人,都用小本子記錄下來。再反覆琢磨,找出角度,把這些來源於真實的故事,變成有意味的小說。

比如,他的這個短篇小說集里的十二個故事,從念頭產生,到最後完成,差不多花了十八年的時間。

所以,我們在他的小說里,讀到那些故事,常感到似真似幻,既有著非常真實的質地紋理,又有奇異大膽的角度和構思。前者來自故事原型和作家對生活的長久積累觀察,後者就是出自這十幾年的琢磨思考。

這樣的小說,讀者在閱讀時,自然會覺得跟作品中的人物息息相通,覺得似曾相識,是自己可能的處境遭遇。

在馬爾克斯看來,「真實的記憶就像記憶中的幻影,而虛假的記憶是如此令人信服,以至取代了現實。」

這樣的小說,就是一種時間的視角,真實與虛幻並沒有明確的界線。記憶化作故事,獲得長久的生命,這就是小說本身的意義。對作家如此,對讀者也如此。

【注】本文原標題《真實與魔幻的迷宮》。

作者:西門媚騰訊·大家專欄作者,小說家,獨立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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