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人身保護令 江蘇開出首張罰單
違反人身保護令 江蘇開出首張罰單 |
本報記者 婁銀生 本報通訊員 何壽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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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下午3點50分,江蘇省高郵市看守所。
高郵市人民法院法官李慶松等對確有悔改表現的李某宣布提前解除司法拘留的決定,此前李某因為違反人身保護令、持續實施家庭暴力被處以司法拘留15天。記者見到,一臉愧悔的李某一再向法官表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再打罵原告,並不再到原告的住處糾纏。」
據悉,這是實施新民訴法後江蘇省開出的首張違反法院「人身保護令」被司法拘留的罰單。
妻子不堪家暴 提起離婚訴訟
20多年前,王女士與李某相識戀愛。結婚前,丈夫對她無微不至,讓她十分感動。但在婚後,兩人感情出現了危機,李某一旦心情不好,便對她拳腳相加,這讓王女士異常痛苦。
「他變本加厲地打我,我必須提起離婚訴訟。」王女士告訴記者,為了挽救婚姻,她為丈夫生下一個女兒。本以為女兒降臨人世後,脾氣暴躁的李某會痛改前非。卻不料,女兒出生後,李某因嫌棄生女孩等,經常對王女士橫加指責與辱罵,發展到最後,竟經常對她施以家暴。為了結束痛苦的婚姻,今年春節過後不久,王女士一紙訴狀,將丈夫告上了高郵法院,要求離婚。
丈夫肆無忌憚 打到妻子娘家
為了挽救雙方的婚姻,承辦法官受理該案後,立刻組織原、被告雙方進行調解。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王女士無奈之下,搬到娘家居住。王女士說,自己如果不搬家,遲早會被丈夫打死。因為每次毆打王女士的時候,李某輕則拳打腳踢,重則摔東西砸人,這讓身體單薄的王女士遍體鱗傷。然而,就在法院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之時,令人難以想像的事情發生了。
原來,為扳回自己的所謂面子,惱羞成怒的李某發現妻子搬到岳母家中居住後,隨即趕至岳母家中,一邊質問王女士,一邊對其進行暴力毆打。附近很多鄰居聽到王女士的求救聲後,撥打了報警求助電話。據悉,直至民警介入以後,李某才停止暴力行為。
妻子求助司法 申請人身保護令
「因雙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礎薄弱,我們經常為瑣事爭吵。」王女士介紹,丈夫李某沒有文化,性格也很暴戾。只要雙方思想出現分歧,李某便會動手打人。王女士還說:「這次實在是忍無可忍,才跑回娘家的。」但是,李某卻天天到岳母家門口大吵大鬧,還騷擾和威脅岳母家人的安全。
今年3月7日,因為不斷遭到丈夫的無端恐嚇,為了自身和家人的安危,王女士被丈夫毆打以後,再次前往高郵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承辦法官李慶松告訴記者,法院收到王女士的申請時,經過審查核實,於3月8日發出了人身保護令的裁定,並向被告李某進行了送達,同時還向轄區派出所送達了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法官依法處置 丈夫被司法拘留
為何這麼處置李某?法官李慶松說,王女士向法院申請時所作陳述和身上的傷痕,既能夠證明被告李某對王女士實施家庭暴力的行為,且李某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對王女士有暴力威脅語言。為了保護王女士的人身安全,今後6個月時間內,李某禁止毆打王女士、威脅王女士及其父母;禁止李某跟蹤、騷擾王女士及其父母;此外,禁止李某在距離王女士居住地、工作單位100米範圍內活動。否則,將面臨罰款或拘留等處罰。
3月8日,王女士在收到人身保護令後,本以為噩夢結束了。然而,李某竟在法院發出人身保護令的第二天,再次毆打妻子。3月18日,高郵法院接報後,依照修改後的新民事訴訟法之規定,對李某處以司法拘留15日。
3月27日下午,根據李某的認錯表現,以及看守所的證明,高郵法院作出了提前解除拘留的決定。王女士得知後既喜又憂,喜的是希望被告通過此次處罰,能真誠悔改;憂的是被告會不會變本加厲去報復她。法官李慶松對她表示,將會一直關注原、被告的動態,並儘快妥善審結這件離婚案。
3月28日,李慶松給記者打來電話,王女士和李某的離婚案開庭調解很順利,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均同意解除婚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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