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的分類 結構 及六書
漢字的分類任何一種文字都有字形、字音、字義三個方面的特徵,因此分為 表形文字 、 表音文字 、表意文字1.表形文字 ----描摹物體形象的文字,代表一定的意義,有一定的讀音,是文字發展的初級階段。體系不夠完整,功能不完善,因為它不能直接與語言中的詞語準確的結合,可以表義,但不能準確表達詞語和發音,只能表示具體事物,不能表示抽象概念。2.表音文字 ----使用少量的字母來記錄語言中的語音,從而記錄語言的文字。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是表音文字。根據字母所代表的語音單位的不同,表音文字又可分為一個字母代表一個音節的音節文字(如日文),和一個字母代表一個音素的音素文字(如英文)兩種。3.表意文字 ----就是不直接表示詞的讀音,而是用特定的表意符號表現語義,記錄詞或詞素的文字。有的學者認為漢字是現今世界上仍在使用的表意文字,也有的學者認為漢字不僅僅表意,漢字中的形聲字也有表音的功能。漢字的結構漢字是方塊式的文字1.獨體字----來源於圖畫式的象形字和指事字2.合體字----以獨體字為基礎構成的,包括 會意字 和形聲字。在漢字總體內,獨體字占很少,合體字佔90%以上,合體字中以形聲字絕對多數。漢字的六書漢字形體的構造方法,傳統說法叫「六書」,即「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1、象形 ----屬於「獨體造字法」。用文字的線條或筆畫,把要表達物體的外形特徵,具體地勾畫出來。例如「月」字像一彎明月的形狀,「龜」字像一隻龜的側面形狀,「馬」字就是一匹有馬鬣、有四腿的馬,「魚」是一尾有魚頭、魚身、魚尾的游魚,「艹」(草的本字)是兩束草,「門」字就是左右兩扇門的形狀。而「日」字就像一個圓形,中間有一點,很像我們在直視太陽時,所看到的形態。象形字來自於圖畫文字,但是圖畫性質減弱,象徵性質增強,它是一種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為有些事物是畫不出來的。2、指事----屬於「獨體造字法」。與象形的主要分別,是指事字含有繪畫中較抽象的東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鋒利處加上一點,以作標示;「凶」字則是在陷阱處加上交叉符號;「上」、「下」二字則是在主體「一」的上方或下方畫上標示符號;「三」則由三橫來表示。這些字的勾畫,都有較抽象的部份。3、形聲----屬於「合體造字法」。形聲字由兩部份組成:形旁(又稱「義符」)和聲旁(又稱「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類屬,聲旁則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發音。例如「櫻」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種樹木,聲旁是「嬰」,表示它的發音與「嬰」字一樣;「籃」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製物品,聲旁是「監」,表示它的發音與「監」字相近;「齒」字的下方是形旁,畫出了牙齒的形狀,上方的「止」是聲旁,表示這個字的相近讀音。搭配方式:形旁和聲旁的搭配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主要有以下6種:左形右聲,如:清、松、城、漁、狸、情、描、帽、紡右形左聲,如:功、領、救、戰、郊、放、鴨、飄、歌上形下聲,如:露、花、崗、草、笠、芳、窺、景、箱上聲下形,如:烈、忘、警、恭、剪、堡、帛、貸、盒內形外聲,如:聞、悶、辮、辯、問外形內聲,如:圓、閣、衷、病、趕、廳、近4、會意----屬於「合體造字法」。會意字由兩個或多個獨體字組成,以所組成的字形或字義,合併起來,表達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釀酒的瓦瓶「酉」和液體「水」合起來,表達字義;「解」字的剖拆字義,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開來字達;「鳴」指鳥的叫聲,於是用「口」和「鳥」組成而成。5、轉注----屬於「用字法」。不同地區因為發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閡,以至對同樣的事物會有不同的稱呼。當這兩個字是用來表達相同的東西,詞義一樣時,它們會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例如「考」、「老」二字,本義都是長者;「顛」、「頂」二字,本義都是頭頂;「竅」、「空」二字,本義都是孔。這些字有著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讀音上也是有音轉的關係。6、假借----假借就是同音替代。口語里有的詞,沒有相應的文字對應。於是就找一個和它發音相同的同音字來表示他的含義。例如「自」本來是「鼻」的象形字,後來借作「自己」的「自」。借當小麥講的「來」作來往的「來」,借當毛皮講的「求」作請求的「求」。(輯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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