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間窺人
杯間窺人
文/周凱爾joker
大概是在去年某個傍晚,我在咖啡廳里注意到了他。
具體是在什麼時候呢?要確定時間,我只能儘力去回憶當時的情形。那時候窗外斜暉依依,金黃的柳條在秋日的風中拂動著。乾燥的風吹進我的脖子里,驅散了最後一絲夏日的餘熱。棉布衣服貼在身上,生出溫暖妥帖的觸感來。我坐在靠窗邊的座位上,他和那一杯咖啡同時抵達。也不曾過問,只是笑了笑便坐在了我的面前。
魯莽待人是我最為厭惡的事情之一,但今日則不同。纏綿了一夏的酷暑終於離去,清秋時節的黃昏最是愜意,可不能讓糟糕的心情辜負了。 我透過餘光打量著面前這個小夥子。 沒有任何特別,從他身上只能隱約聞到一些洗髮水的味道。是那種男生下班後匆忙間走進超市,瞟了一眼便會拿起付賬的洗髮水。他的頭髮上有電吹風吹過的形狀,想必他也時不時地在鏡子前端詳著自己,想要改變。或許他曾經大發其心想要換一種能夠改變自己的洗髮水,但終於在紅紅綠綠高高低低的瓶子中迷了路,最後還是不勝其煩地走到了老地方,拿起了熟悉的瓶子。 或許幾十年後,他會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家中擺滿了瓶瓶罐罐的衛生間里,總有一個地方一成不變地放著相同品牌的洗髮水,某天早上他會頂著一頭稀疏的泡沫從衛生間探出頭來,告訴客廳里那個正在看電視的女人,洗髮水沒有了。 那個女人會是誰呢?他穿著西裝,此刻又正值下午,想必他是附近工作的人,那麼讓我猜想——客廳里那位看電視的女人,會不會有可能是此刻咖啡廳中眾多女子中的一個?
我四下里搜尋,首先看到的是那位在這裡做兼職的女學生,不過我思考片刻,便覺得她不可能看上我眼前的這個男生。這個女學生,是我見過的笑得最甜的女生。我並不是說她生得有多麼美艷,但那一張看似普通的臉,卻能將「笑容」這件事物展現得淋漓盡致。就像是筆插進筆蓋裡面時那「啪」的一聲,就是這種契合感,每當那個女學生展露笑顏的時候,我都有這種感覺。這張臉,似乎就是為笑容而生的。 她的笑容也恰到好處,像是一朵雨中的茉莉。可人到足以打動男性的心,又不足以芳艷到讓女人嫉妒。 若非有好多次,我看著她打烊後從咖啡廳走出,然後一頭扎進無數令我眼花繚亂的豪車中,我真的會以為她是一朵適宜長期培植在家裡的茉莉。後來我方才醒悟,這種不偏不倚的芬芳,其實正是她所需要的。也不知是她生得如茉莉,而後知道如何利用這一縷芬芳;還是後來艷羨茉莉,千方百計借得了這一縷芬芳來。她既有了這一縷奇芳,那便需要溫室來養她栽培她。很遺憾,我眼前這個靠著兩隻腿走進店子的年輕小夥子,是搭不起溫室的。
小夥子的提包放在我面前不遠處,其上相間的格子花紋是如此的經典,讓人一眼看上去便能知其根底。不過即便是如此簡單的圖案,假貨便是假貨,每一個格子,每一處針腳都透出了一股松垮垮的氣息。我下意識地聯想到這個包躺在夜幕中江灘邊一大堆皮帶錢包上的樣子。 有的人買假貨是出於虛榮,但我知道眼前這個年輕人,他與地攤老闆討價還價的目的,他買這個包的目的——就是為了買個包。 他一定不知道,此時此刻,坐在他背後幾步開外地方的那位紅髮千金,她的男朋友有一個提包和自己的看起來一樣,價格卻相差了大概接近一千倍。 一千倍是什麼概念呢?大概就是我面前這個男孩子會為了幾十塊錢和素不相識的地攤老闆說笑還價好久,但千金的男朋友會心裡一堵瞬間將三萬塊的包隨手扔進江里——吶,就是這麼個概念。 說到紅髮千金,我至今不解她為何不去對面那家品牌咖啡店,而要跑進這家名不見經傳的店子里。我見過千金的男友,那是一個凄風苦雨的雨夜,千金在此含淚痛飲果茶時,男友踢踏著閃閃發亮的皮鞋長驅直入小店。那個時候店主看了一眼店子外面停著的那輛白色轎車,車頭上金色的女神在風雨飄搖之中傲然挺立,幾乎閃瞎了他的眼。店主轉過頭來時雖然一言不發,臉上卻寫滿了「蓬蓽生輝——有失遠迎」。 閃亮的皮鞋把黑色的包隨手扔在了我旁邊的座位上,頭都不回地走到千金身邊。這個黑色的包,其上的格子花紋是如此的經典,每一個針腳都流轉著一股穩重的優雅,讓我想立刻抓起它奔向黑貨市場,五千塊不還價,絕對有人要的,我敢打賭。 紅頭髮撲在桌子上低聲抽泣著,亮皮鞋百般討好仍是無用。就在那個時候——茉莉花,她走到台前做了一杯熱巧克力送到了紅頭髮手上。 那時候客人已經不多,店子里的燈滅了一半,茉莉花穿著白色的棉布裙子站在黑下去的那一邊。大概是我眼花了?不過在我的記憶里,那個時候,她確實是在閃閃地,不斷地送出皎白的光來,就像是一朵盛開在雨夜裡的花,清冷,安逸,出塵。 紅髮千金感覺到了熱巧克力的溫暖,抬起頭來。茉莉花又走到台前調了一杯咖啡送給了亮皮鞋。他喝著本以為廉價不堪的咖啡,而後驚異地看了茉莉花一眼。這世界上有很多我們覺得無跡可尋的突發事件,至少在雨夜之前,我是這麼相信的。一直到那之後,我終於明白,這世上沒有任何無緣無故,你所以為的猝不及防,實則是潛流上涌地面。只是在此之前的諸多徵兆,被人忽視了而已。
踢踏聲再次從我身邊走過,帶起一陣淡淡的味道。這香水聞起便知道不是街邊貨色可以比擬的,那簡潔明了的芬芳,不膩不粘,乾淨利落,連同著亮皮鞋身上這件裁剪合體的高級西裝,越發顯出他的筆挺來。 俗話說,佛靠金裝,人靠衣裝。然而世人的眼孔淺得多,往往只看皮相,不看骨相。就如店子的老闆,那天他對亮皮鞋從頭到尾都是注目禮。然而每一次我眼前的小夥子進來的時候,他連頭都懶得抬。我想了想,知道自己沒有任何立場來批評老闆。眼前的小夥子是店子里的常客,我今天才注意到他,但是我清清楚楚地記得亮皮鞋進來那天的樣子。 罷了罷了,都是俗人。 幾滴咖啡灑在了小夥子的手上,他掏出了一包紙巾。黑色的方形包裝,小巧精緻。這一點讓我印象深刻,並且隨身攜帶紙巾這一點,讓我對他的印象改觀了不少。 他輕輕將紙巾撕開,然後又再疊起。這個動作十分有趣,大多數人都會有這個動作,攤開再疊起,然後擦嘴。不過,既然要再疊起,為何一開始要攤開呢?紙巾在包裝內被摺疊得無比規整,甚至有了鮮明的稜角。這樣規整體面的形狀,怎麼說——都要比自己重新疊起來感覺要好吧?原來這世上的事情,最怕過之卻不及。剛剛抽出的紙巾規整,但規整得過了頭,鋒利的稜角讓人不甚舒適,生不出好感。反倒是撕開再疊起之後,雖少了規整,卻多出了柔軟平和,更加貼心。
香味從散開的紙巾上逸散開來,味道十分熟悉,但我卻一時想不起。這種感覺甚是讓人頭痛。到底是在哪裡遇見過呢,這種並不特別的香味。為何會在我的印象中變得如此深刻? 小夥子把紙巾塞進了胸前的口袋裡,我瞅了一眼他的衣領,不出所料有些泛黃。他需要一個女孩子,一個會事先把衣領搓一搓,再放進洗衣機里的,細心的女孩子。 面前的他抬起頭,夕陽恰好從窗外照進來,落在他長長的睫毛上,而後在眼皮上拉下一道影子。他的五官很是深邃,臉廓也鋒利,這時的他一邊玩著手機一邊咬著嘴唇,還擰著眉毛,彷彿遇到了什麼棘手的事情。人群開始騷動起來,我四下打探,看到店子門口,那輛熟悉的黑色轎車正在金色的夕陽之中閃閃發光。其上走下來的年輕人懷抱著大束玫瑰走進了店子。怒放的紅色火焰燃燒著,香味瀰漫開來,蓋住了先前的所有氣息。
亮皮鞋單膝跪地,從懷裡掏出了一枚閃閃發亮的鑽戒。其上鑽石之大,簡直是我前所未見,整顆寶石在夕暉中閃動著,比之窗外璀璨的霞光還要耀眼。 紅髮千金站起身來,邁起小碎步跑了過去。 到底是鑽石太過奪目,一顆小小的鑽石就這麼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讓他們一時間看不見其他。紅髮千金跑過去的時候,帶起了一陣香風,那時我的記憶忽然被喚起,我看了看窗外的落日,垂垂欲墜卻光芒萬丈,實在悲壯無比。
紅髮帶起的香味就是我方才努力回想的味道,之所以它讓我印象深刻,是因為它不是女士該用的香水。 那個雨夜過後的第二天,我便發現紅髮千金身上的香味與往不同了。我後來想起那是紙巾也有的香味,那天晚上她同亮皮鞋離開時,手上緊緊地攥著小夥子安慰她擦臉用的紙巾。 好聞嗎?對於女士來說,這種味道始終是太濃烈太陽剛了些。 那之後紅髮每天下午都會準時守候在店子里,直到晚上才離開。她的每一次離開都是神采飛揚,只有小夥子不出現,不與她說笑的日子,她才會悶悶不樂。 有一天下午紅髮沒有來。一直到晚上,我在打烊前離開的時候,看到門前有一輛未曾見過的黑色的轎車。我走過去沒幾步忽然起了風,一陣熟悉的味道飄進了我的鼻子里。我轉過頭去看見一個西裝筆挺的男子打開了車門,這乾淨利落的香味是從他身上散發出來的,即便是看不見閃亮的皮鞋,我也知道那是誰。茉莉花笑著鑽進了車門裡。
再過幾天,紅髮旅遊回來了。 幾個月後便到了今天。 戲劇中說,矛盾衝突要在一幕之中集中爆發。不過不管多少人矯情地感嘆人生如戲,眼前這一出最後並沒有以多麼戲劇化的方式結尾。 小夥子,茉莉花,紅髮千金,亮皮鞋。矛盾今日悉數到齊,但終於在眾目睽睽之下被濃郁而昂貴的香味壓在了各自心底。他們爆發不出,也深知爆發不得。 公主走了,小夥子別過了頭去,我看不清他臉上的表情。王子也走了,茉莉花獃獃地望著轎車帶起的塵埃,臉上有著我從未見過的難看笑容。 我把杯子送到嘴邊,卻發現方才的戲太長,咖啡已經冷了。原載於《三峽文學》2016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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