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或結婚後喜歡上其他的人是正常的嗎?

如題,具體來說就是在談戀愛時或結婚後喜歡或者愛上其他的人了(前提是因愛情而相結合,也不是那種看不過眼天天打打罵罵的),這種行為是正常的嗎?

這裡只是說感情上的變化,暫且不說這之後做出什麼行為。想問問對於這種現象是怎麼看待的,因為周圍人有這樣的情況,而有時候因為站在不同的角度看所以態度不同。希望能有人給客觀的答案,謝謝幫助!


首先想說樓主的問題 肯定是正常的 因為我們心是肉長的 都是不小心就情緒化的動物 不知道樓主看過三毛的書沒 她回過別人一封信《如何面對婚外情》

她寫婚後荷西喜歡上了一個女孩 原文大概這樣:

多年前,我的先生畢業離開我去迦納利群島回到西班牙本土,去接受19天深海潛水在訓練,那時我們相識第十一個年,結婚四年。先生邀我同行,我為了省路費,不肯去。在那分別的十數天,先生每天與我聯絡,回家後卻直接告訴我,他結識了一個女孩子,接近陷入情網,又說:「要不是結了婚---」

我的第一反應相當複雜,箇中滋味包括很深的自責,我的行為反應是投入他的懷中,不能說一句話。

三個月以後,我看先生常常黯然,卻不在提那個女孩子的名字,我內心的痛楚和歉疚就更深了,因為對方是一位對我丈夫也付出了真情與熱愛的好女子。後來我誠懇的問先生,要不要我回台灣一年,請他們兩個在生活上相處一陣,如果他們美滿,那我就自尋生路。一旦他們因為了解而分開,只要先生一個電報,我就飛回去,我還是要他。又如果,三個人一同接納觀念,親愛相處,那就三個人同時下決心做好親密朋友、佳人和愛侶的事實,真誠相待,不分彼此。

先生聽見我提出如此的處理方法,嘩一下撲上來,抱住我流下了眼淚。當時我也哭了,一年以後,我們坐在陽台上看秋日海水的夕陽,我摸摸先生頭髮,問說:「還想她嗎?」他略有所思地說:「那種愛情,屬於一霎永恆的完成,難忘。至於說我們之間,生活的恩和情扎的太深,天長地久了。」

兩年後先生溺水過世,我一個人默默生存。有一天我在家中種菜,院子外面出現了那位女孩子,我滑掉了一大包手中的玉米種子,向她奔去。我們兩人緊緊擁抱在一起痛苦失聲。

後來我先生至愛的朋友,一位攝影家要求接納我,我卻將這位好女孩介紹給他。他們結婚了,得了一個小男孩,取了我先生的名字作為紀念,孩子喊我:「中國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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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線

哈哈 好像扯遠了 樓主隨便看看啦

這要看你如何看待

每個人的觀念不同 一千個人有一千個想法

但我個人認為兩個人在一起最基本的就是忠貞 所以如果是我我應該就算在遇到喜歡的人 我也會克制

當時在一起是兩個人最真誠的決定 所以經營需要兩顆認真的心


我剛才也在想這個問題,然後來知乎搜索,看到了上面寫的三毛與荷西的一個回答,很是感動。但是,我想說說自己的想法。

從利益的方向看,或者從機會成本的角度看,如果放棄現任,去追求後來喜歡的人,會有多大的損失——首先很大程度上會失去現任。其次,追求自己喜歡的人,如果不成功,感情上的失落會影響很多別的事情。再者,如果是已婚已育,對孩子和雙方父母的影響可想而知。

當然,如果後來喜歡的那個人各方面條件均高於現任,且願意與自己結合,那麼在擺得平現任和周邊的情況下,可以選擇一往直前。

對了,最後多說一句——風險有分類,系統性風險,裝雞蛋的籃子都往下掉,沒法分散以規避,如世界金融危機;非系統性風險,某個雞蛋籃子掉,比如某不會影響整體經濟的公司破產。但是,沒有明確的辦法來劃分,系統性風險和非系統性風險。現狀不代表預期,想賭要看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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