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 5G 標準上聯想的關鍵投票?


楊總覺得很無辜,真的無辜嗎?

中學生都知道,矛盾會日積月累,直到矛盾不可調和的時候,任何一個不起眼的導火索都會導致問題全面爆發。比如夫妻倆吵架吵到要離婚,起因很可能是一件非常小的事情,比如漏接電話之類的,然後因為這件小事情,平日里積累的所有矛盾都借著這個機會爆發出來。再比如,誰又能想到一戰的導火索是斐迪南大公遇刺呢?當時歐洲各國的矛盾也是積累到一定程度,火藥都塞滿了,就差一點火星。

回到聯想,其實也是一樣的道理。很奇怪作為一個CEO,連這種中學生都明白的事情居然會想不通。同樣一個型號的筆記本,國外比國內便宜幾千塊,某些高端型號更是離譜。算上稅和出口補貼也沒有這麼離譜的,按照某些人的說法,這是市場策略。那我們先把價格問題放一放,簡配又是怎麼回事?國外16G內存,國內8G,國外背光鍵盤,國內沒有,國外高分屏,國內低分屏……把一個縮水簡配版高價賣給中國消費者的時候,心裡難道沒點什麼數嗎?你不知道消費者會有被歧視被出賣了的感覺嗎?這次5G投票,如果聯想低調一點、識趣一點把票都投給華為,那就混混過去了。結果非要出來秀,消費者忍你很久了好嘛。

有些謠言說因為聯想站隊,華為以一票之差輸了,這種謠言就不要傳了,聯想有不對的地方,但是不能為了黑他而去虛構事實,這樣反而授人以柄。這個提問也有問題,什麼叫「關鍵的投票」?聯想的投票一點也不關鍵,但同時,這不妨礙大家對聯想做出的站隊提出質疑。你們老是糾結於投票關不關鍵,這樣反而給洗地文留下很多操作空間,有的洗地文就會避重就輕地提出很多證據說聯想的兩票根本不能影響最終結果啊。由於投票權重的問題,是否有影響外行人也弄不太清楚,但白紙黑字記錄地非常清楚的是86b投票,一眾中國廠商(包括灣灣)都站在華為一邊的時候,這個濃眉大眼的居然跑到對面去了!你說灣灣有多麼愛國,也不見得,但是他們也知道繼續讓高通一家獨大,坐吃專利,對整個行業來說不是什麼好事情。聯想的投票能不能影響最終結果並不重要,大家關心的是享受著特殊津貼、政府採購、平日里拿愛國做營銷的聯想,屁股到底是坐在哪裡?最終,聯想的表現更加坐實了消費者的一個念頭:果然聯想又把我們賣了去跪舔美爹,美帝良心果然名不虛傳。

本來聯想的目標客戶群和知乎用戶是高度重合的,但是這次看來,知乎用戶對於聯想的厭惡感非常強烈。一個企業的目標客戶對這個企業充滿了厭惡,如果這種企業不走下坡路,那不是沒有天理了嗎?被踢出恒生一點不冤。

在商言商,聯想把高價低配電腦賣給中國消費者,這是一個企業自己的選擇。你非要通過這種方式來獲取利潤是當然你的自由。作為消費者,人微言輕,只能做到自己不買聯想的任何產品。如果親朋好友來諮詢購買建議,我也只能說一句:別買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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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的事情,現在被翻出來,可能是巧合,也可能有人帶節奏,大家理性點贊,不要把答主往監獄送(?_?)

不過呢,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也就美帝良心能被帶節奏了,換其他任何企業都帶不起來。你說華為快閃記憶體門疏油層也鬧的挺大,但是P20碾壓一切的攝像頭讓大家完全忘了P10時候的事。小米這種給大家提供物美價廉新國貨的肯定也帶不起來,大家吐槽一下搶購耍猴也就完了。ov雖然平時被噴廠妹機,但是HiFi方面的技術積累有目共睹,今年首發屏內指紋解鎖,說明研發也不是在吃乾飯。還有其他國內一眾PC組裝廠,有一個能被帶節奏的?最多也就噴噴某個產品質量不行,售後差點,也就到此為止了。所以為什麼就只有聯想被帶?愛國牌不是那麼好打的,你既然享受了好處,就應該承擔起相應的責任,既然你打了愛國牌,就等於你把自己和國家捆在了一起,你的任何行為都必須和國家利益一致和人民利益一致。任何有背於這兩個原則的行為都會導致翻車。「美帝良心想」這個說法出來的時候就應該引起企業的警覺了。你看下面這張網上流行的圖片,其實除了「美帝良心想」是大家公認的,其他都是湊字數的好嗎!

結果聯想牛氣的根本不當回事,連快翻車的時候都不自知,怪誰?

柳傳志針對 5G 投票發文《行動起來,誓死打贏聯想榮譽保衛戰》,反映了哪些問題??

www.zhihu.com圖標


今天晚上繼續跟標,順便學習了一下3GPP的工作程序(Working Procedure, WP)。看完WP才知道,我們之前都陷入了誤區——糾結於票數——其實人家根本就沒投票好么!

3GPP是如何確定標準的?妥協、共識。經過討論,「達成共識」(reach consensus)的意見就會被寫入標準。什麼叫共識?簡單說,共識就是綜合考慮各方觀點所形成的、使絕大多數重要的利益方都支持或不反對的協議。目的是為了維護3GPP的團結、避免分裂,有財大家發。(順便說一下,達成共識也是維基百科解決爭議的議事原則)

3GPP Working Procedure

Article 25: TSG and WG decision making

TSGs and WGs shall endeavour to reach consensus on all issues, including decisions 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and Technical Reports. Informal methods of reaching consensus are encouraged (e.g., a show of hands). If consensus cannot be achieved, the Chairman can decide to take a vote. The vote may exceptionally be performed by a secret ballot if decided by the TSG or WG. A vote may be conducted during a TSG or WG meeting or by correspondence.

Annex A: Definitions

Consensus: General agreement, characterized by the absence of sustained opposition to substantial issues by any important part of the concerned interest and by a process that involves seeking to take into account the views of all parties concerned and to reconcile any conflicting arguments. (Note: consensus need not imply unanimity).

要達成共識,最重要的是妥協。

3GPP Working Culture

Compromise and Consensus

Voting on technical issues is rare in 3GPP. This is because 3GPP places a heavy emphasis on reaching compromises and achieving consensus. While the consensus approach can be slower in the short term it has been successful in preventing the fragmentation of the GSM (and its successors) ecosystem.

Consensus is defined in the 3GPP working procedures as the absence of sustained opposition. Delegates and companies work hard to forge compromises both during and between meetings. Considerable pressure can be applied to minority holdouts to allow work to progress. A mechanism called 「working agreements」 is being trialed to allow work to progress even in the face of sustained opposition by a small minority. 3GPP has been quite successful in achieving compromises since the long term advantages of having the work progress in a timely manner usually outweighs the short term advantages of mandating a particular technical solution.

Issues are normally only escalated for voting after the work has become stalled in a working group and two or more meetings have elapsed with little progress. Voting when it occurs, normally occurs at the TSG level since any WG voting could theoretically just be overturned by a TSG decision or a separate TSG vote. Voting within 3GPP requires a 71% majority to achieve a decision on a technical issue. A simple majority is insufficient to force a decision. Even if 71% is not achieved, the proponents of the minority solution will often withdraw their proposal to allow work to proceed.

所以啊,無論86b還是87會議上,對信道編碼方案根本就沒有過投票。會議記錄里那些WF的聯署名單只表示這些公司持支持態度,objection/no後面的名單也只代表反對態度,並不是支持票或反對票,因為根本就沒有過投票!要怎揚才能成為共識寫進標準呢?上面的WP里寫的清楚,必須不再有持續的重要的反對意見:

  • 86b上,數據信道長碼僅有L一個方案,無人挑戰,顯然已經達成了共識。
  • 86b上,數據信道短碼有L/P/T三個方案,每個都有至少20家反對,當然不算有共識。所以,即使聯想支持Polar碼,Polar碼方案仍然要面對大量反對意見,在86b是不可能被選為短碼方案的!因此,聯想起不了決定性作用。
  • 等到了87,短碼方案中LDPC的WF下面已經沒有反對了,而P方案仍然面臨幾個重要廠家的反對,所以最後獲勝的是LDPC。

----再次刷新的分割線---

沒想到這個回答會有這麼多贊,我算是蹭了一波熱點。

Polar碼和LDPC在5G標準會議上相爭的焦點在數據信道短碼,因為LDPC在數據信道長碼和Polar碼在控制信道編碼上的優勢都很明顯。在短碼方案上,需要注意以下事實:

  1. 聯想反對過Polar碼(RAN1 #86b會議)
  2. 聯想最終支持Polar碼(RAN1 #87會議)
  3. #86b時,聯想的反對不具有決定性
  4. #86b時,聯想是唯一反對Polar、支持LDPC的中國公司

在這個話題剛上熱搜的時候,網上輿論大多在說,是由於聯想的反對才導致華為的Polar碼方案丟掉了短碼,這不符合事實。然而另一方面,為什麼這個話題會成為熱點?聯想挨罵真的冤枉嗎?並不!我看到有不少人說,為什麼要用愛國的道德觀去綁架一個技術標準?我的看法是:第一,標準制定本來就不是純技術層面的事情,標準做的是選擇,選擇的背後是利益。第二,道德就是利益的抽象體現,具有共同利益的一方,將符合他們利益的行為抽象出來,這就是道德的形成。談利益、講道德,這是好事。如果所有人都清楚自己的利益在哪裡,事情就比較好辦。3GPP之所以在4G取得巨大成功就在於能協調各方利益,整合各家技術,維護好產業生態讓大家一起發財。一個組織要成功,必須分配好利益,國家也是一樣。這個話題成為熱點,就是因為大部分吃瓜群眾是明白自己利益所在的,所以在知道聯想作為中國的企業卻做了不符自己利益的事情的時候才會批評聯想,尤其是中興事件剛發生沒幾天。並不是說吃瓜群眾無事生非把問題擴大化抬高到了愛國層面,而是因為5G產業的話語權之爭本身就關係到中國通信產業和相關行業的巨大利益。這次聯想在86b上的表現雖然沒有造成實質損害,但聯想只顧自己小利不顧全局的做法必須敲打,在真正的損害發生之前防微杜漸,這是墜吼的。

===========以下是正文的分割線============

先上結論:聯想在86b會議上反對數據信道短碼用polar,未遂。在87會議上良心發現/迫於壓力,轉而支持短碼用polar。結果大家知道,polar沒有干過LDPC,丟掉了數據信道短碼,只拿到控制信道編碼。在87次會議上,聯想的表現沒有問題。

  • 在86b次會議上,聯想支持數據信道編碼不管碼長多少都用LDPC,反對短碼用Polar。這就是問題裡面那個截圖的由來。但是,這次會議只決定數據信道長碼用LDPC,而長碼本身並不是polar的目標。所以聯想的表現雖然極為可議,但並沒有對polar造成決定性打擊。這次投票因此稱不上是關鍵投票,真正的關鍵投票是87次會議上對數據信道短碼和控制信道編碼的表決。
  • 在87次會議上,數據信道短碼和控制信道的表決上聯想都是支持polar的。

下面上圖

86b會議:數據信道編碼的3種方案

86b會議,對於eMBB場景的數據信道編碼方式,各方亮明立場:

  • 愛立信陣營:LDPC+Turbo
  • 高通陣營:僅LDPC(排他)
  • 華為陣營:支持Polar(不排他)

聯想和摩托移動站高通。

緊接著是對這三個方案的討論。

三個方案對長碼沒有分歧,長碼定為LDPC,寫進agreement。對於短碼,聯想86b明確站在高通陣營,反對短碼用polar。不過聯想的這次反對並沒有對polar造成決定性打擊,因為86b短碼吵的太凶,留到87次會議再定了。

問題里的超大截圖就是上面這一段,但他的截圖不完整,沒有截下面的agreement,會讓人誤以為是聯想的背刺造成polar丟掉了短碼,但事實不是這樣。聯想其實在86b上是反對短碼「未遂」,情節要比「既遂」輕一些的。

87次會議上對短碼的表決,結果大家都知道,polar丟掉了短碼。這次聯想改投給polar,不知道是自己良心發現還是迫不得已?不過無論聯想本心如何,polar沒拿下短碼不是聯想的責任

另外有個問題:支持polar的一共有56家,而支持LDPC的只有31家,最後卻是LDPC勝出。猜測3GPP的表決機制不是一家一票,很可能各家的投票權重是不一樣的?

另外ASB你是什麼鬼?愚蠢地讓外資50%+1控股,如果當初由中方控股,短碼的結果也許會不一樣吧?

參考資料

3GPP RAN1 #87 會議報告?

www.3gpp.org

RAN1 #86b 會議報告?

www.3gpp.org


結果畢竟已經出來了,就從授權費的角度說

按照高通的協議,對於面向在中國銷售使用的品牌設備的3G、4G必要中國專利的授權,高通將對3G設備(包含多模3G/4G設備)收取5%、對不執行CDMA或WCDMA網路協議的4G設備(包含3模LTE-TDD設備)收取3.5%的專利費

全球範圍內使用高通移動網路核心專利的5G手機都必須依照下列條款繳納專利費:單模5G手機:2.275%;多模5G手機(3G/4G/5G):3.25%。而對於那些同時使用了高通移動網路標準核心專利、非核心專利的5G手機,收費標準為:單模5G手機:4%;多模5G手機(3G/4G/5G):5%。

作為消費者,我們買5G手機更貴,聯想出了一份力


華為的專利是收費標準沒查到具體的,不過國內手機應該是沒有的


轉至某匿名用戶答案,結構圖很清晰了。


3GPP標準不是靠一人一票選出來的。 RAN1#86b和87的會議紀要中列出了支持/反對的廠商, 有人去數廠商個數然後換算成票數,想當然了。

從這兩個會議紀要看,Polar碼是沒有希望贏得eMBB data channel的。 美日韓歐幾乎所有主流運營商/設備商華為都沒搞定,小小的聯想,態度根本無足輕重。

聯想的奇葩在於, 在RAN1#86b上, 所有的中國公司, 包括三大運營商, 包括華為全方位死敵ZTE, 包括華為終端領域主要競爭對手Xiaomi, Oppo, Vivo, 都團結在一起支持Polar碼方案。 唯獨陳獨秀同學旗幟鮮明地支持單LDPC方案, 不贊成也不反對LDPC+Turbo方案, 反對LDPC+Polar方案。 你要說它拿了皇軍的好處吧, 為什麼它寧可要LDPC+Turbo, 也絕不要LDPC+Polar, 這其中的邏輯我怎麼想不明白。 寧可便宜Ericsson, 也不好死華為? 當然,在RAN1#87上,聯想改變主意,全面支持Polar方案了。 但這不能掩飾它在86b上的優秀表演。

ps: 其實對方陣營也有這種人,比如Broadcom, MTK. 這也好理解,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嘛。相比之下,我方陣營只出了一個偽軍,已經很厲害了我的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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