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語義學 格雷馬斯
來自專欄玖爺的哲學筆記
結構主義敘事學研究是結構主義最具代表性,也是最有成績的一個領域,現在已經形成了獨立的文學研究方向。新批評後期和形式主義後期都發展出了向敘事學進發的傾向,不過我們現在所說的結構主義敘事學,則直接承接自形式主義研究者普洛普的思想。
敘述學一詞首先出自於托多羅夫於1969年發表的《<十日談>語法》,但是一般認為三年前的1966年才是敘事學的事實開端,那一年格雷馬斯的《結構語義學》出版,被公認為是法國符號學奠基作品。
法國敘述學有兩個主要脈絡,一個是關於古代神話和民間故事的敘事學研究,代表人物是格雷馬斯和托多羅夫,另一個是關於現代小說的敘事研究,代表人物是羅蘭巴特。敘述學的理論重點不在作品結構上,而是在敘述模式上,研究者要從具體的敘述形式里找到那些共同的模式。
|作品的語義學結構分析
格雷馬斯是從意義開始自己的理論的,他認為人文學科的目的就是為了研究意義,而意義局限於感性層面,他要通過自己結構語義學的構建,闡明意義結構的存在方式。
結構語義學有符號學的層面,格雷馬斯認為意義結構的基本概念是能指和所指,通過能指的感性成分來表達所指的意義內容,兩者構成一個完整的表意集。而意義則是由義素這個基本單位構成,而義素只有在意義結構中才能認識。
結構語義學還有語義學的層面,而意義結構的基本結構被格雷馬斯稱為,語義軸。語義軸就是指,將對立雙方的兩項統合為一個軸上的兩極,比如黑白是灰度軸上的兩極,灰度這個能夠解釋黑白兩極的概念就是語義軸,表示這兩個對立關係的共同點。只要找到語義軸,就能構想出對一個關係的結構描寫。
語義學的層面和符號學的層面在話語敘述中相遇,顯現出意義來——這似乎很難理解,但是當格雷馬斯闡明他對作品結構的分析策略時,他的理論就很容易明白了。作品的整體結構被認為是一種語義結構,也就是用具體的語言和事件來表達某個意義。作品中存在高層次的所指層,也就是主題和整體情節發展,也存在低層次的能指層,也就是具體的事件和語言,只有把握這個關係,才能把握作品的指義結構。
|敘述結構理論
在結構語義學的基礎上,格雷馬斯對作品的敘述結構進行了闡釋——基本就是我第一小節最後那個概括。
格雷馬斯用的詞是敘述結構和話語結構,敘述結構指作品的低層次表意結構,話語結構則是作品表達的意義,是主題的層次,也是一個廣闊的語義範圍。這兩個層次相互獨立而又相互關涉,其銜接的中介是人物,人物是敘述層次和話語層次相互交叉的公共區域。因此敘事,從上而下地說,就是話語顯現為故事,從下而上地說,就是憑藉一系列的功能關係(也就是故事)來表述話語主題,總的來說,則是一個兩個層次相互轉換的轉換模型。
|主題層的結構分析
就像其他的結構主義理論一樣,格雷馬斯的理論重點也不在怎麼表達上,而在表達的主題上,而且這個主題也不局限於作品內部,而是人類文化中可能的主題。這種主題,無疑就是所謂「神話的結構」。
格雷馬斯在普洛普的基礎上,提出了神話的模型:
主體目的性地以意願的形式指向客體。
主體受到輔助者的輔助和反對者的反對。
客體則位於發出者和接收者之間。
這個結構存在於一切可能的主題中,愛情、仇恨、宗教、求知等等,統統適用。比如古典主義認識論就可以理解為,上帝(發出者)把世界(客體)交給人類(接收者),哲學家(主體)在精神(輔助者)的幫助下,克服(物質),完成對世界的認識,主題是求知慾。
而這些可能的敘事主題又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接受現有秩序的敘事,一類是拒絕現有秩序的敘事。前一類負責解釋現存秩序的存在方式和合理性,說服人去理解和適應。後一類負責揭露現存秩序的不完美,煽動人去鬥爭以改變秩序,這時的敘事就承擔了拯救者的許諾作用,提供一種理論的解決方法。
教科書上說格雷馬斯的理論過於抽象晦澀很難理解,不過我覺得理解不成問題,他的東西看起來玄乎,實際上講的內容倒是挺親民的,無非就是劇情人物設定思想這些層次間的關係,外加一個對作為文化結構的構建。他那種學術追求我超級喜歡的,像運算程序那樣考察文本的意義,將文本描述為一個多層次的結構。批評格雷馬斯不關注的外界的符號體系,這個完全是污衊了,格雷馬斯的神話結構明明就是一切敘事主題的結構——從他舉的例子就能看出來,神話結構不僅在文學敘述作品裡有,在政治歷史哲學什麼裡面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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