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港片殭屍(一)「僵」與「殭」
來自專欄懸疑世界
近十年來,美國的喪屍電影及電視劇大行其道,乃至香港、台灣、韓國也爭相拍攝相關題材的影片,幾乎每一年都有多部新的喪屍影片與電視劇出現。而同樣是走驚悚路線的國貨殭屍片則江河日下,幾近消失。何至於此?殭屍片又何去何從?且來談談「殭屍」這港產「恐怖分子」的前世今生。
從「殭」與「僵」說起:
「殭屍」又常作「殭屍」,「殭」字與「僵」字是異體字(「殭」這個字是第一批漢字簡化運動廢除掉的其中一個異體字,因此但凡使用簡化漢字的地方,基本上都只看得到「殭屍」而不見「殭屍」。)其實二字自古互通,用那個字都不算別字。」只是香港電影幾乎全用「殭」字。而內地則全用「僵」字。實際上「殭」字的古意特指「死而不朽」,而「僵」字則指「僵硬」。就「殭屍」的特性而言,不管說它是「死而不朽」的屍體還是「僵硬」的屍體,似乎都是說得通。但筆者則更傾向於香港用的這個「殭」字。何故?
「殭屍」一詞古已有之,只是最早並不是我們如今這個概念。「殭屍」一詞,根據辭海這詞有兩種解釋:
1.原指是「死骸」。據考最早在《史記》就有這個詞語出現:
《史記·淮南衡山列傳》:「﹝ 秦始皇 ﹞遣蒙恬築長城 ,東西數千里,暴兵露師常數十萬,死者不可勝數,殭屍千里,流血頃畝,百姓力竭,欲為亂者十家而五。」
上面這句「殭屍千里」應理解為「屍橫遍野」,而不是指建築長城的老百姓都變成了殭屍,陳列千里。這個意義的「殭屍」指的是人的屍體,所以用「亻」字作旁的「僵」,寫作「殭屍千里」應更為得當。
如今我們對「殭屍」這一詞的理解,也是本文要談論「恐怖物種」,則應是《辭海》中對這個詞的另外一個解釋:
2.指俗傳人死後,屍體歷久不壞,成為害人的怪物,稱為「殭屍」。
這句話換一種表達即是說「殭屍」,是死而不腐,並會害人的歹物。
再看袁枚所著《子不語》中對「殭屍」成因的描述;
「人之魂善而魄惡,人之魂靈而魄愚。其始來也,一靈不泯。魄附魂以行;其既去也,心事既畢,魂一散而魄滯。魂在,則其人也;魂去,則非其人也。世之移屍走影,皆魄為之,惟有道之人為能制魄」
上面引用的這段話是說人只有「魂」與「魄」都離開身體了才算真正死亡,若「魂」去而「魄」滯則只能算死一半,會成為移屍走影(即殭屍)。也就是說殭屍是死一半的非人生物。
請君細思,「死」字一半(左半部)不正是「歹」字么?死一半化成非人物種,不正是「歹」事?而上述不也稱殭屍多為害人之「歹」物么?由此可見此非人之物,不用「亻」字,用「歹」字,豈不更妙?此外,繁體的「屍」(繁體寫作「屍」)字中也有「死字」。「殭屍」二字,又「歹」又「死」,可謂極盡「不祥」,再配上美術字體,「殭屍」此物陰森可怖的特質不言而喻。
不信來看看那些經典殭屍電影的海報中,片名「殭屍」二字帶來的視覺衝擊力。
《殭屍家族》1986
《 殭屍叔叔》1988題外八卦
說到極盡不祥,無巧不成書,香港八九十年代殭屍系列典範之作《殭屍先生》在拍完影片後多個主創人相繼交上「歹運」甚至「歹死」:編劇黃炳耀1991年心臟病猝死;次年編劇黃鷹因借高利貸拍戲被追債砍死;主演林正因肝癌1997年11月8日去世,許冠英因心臟病2011年11月8日去世;女鬼扮演者王小鳳幾度抑鬱自殺甚至企圖殺害自己丈夫;飾演秋生的錢小豪因偷拍醜聞,自此星途暗淡;飾演任大小姐的李賽鳳後陷入亂倫」風波……
更加巧合的是,筆者稍加歸納,發現上述這些交上「歹運」抑或「歹死」的主創的名字也竟都成對:兩個猝死的編劇都姓黃字(黃炳耀、黃鷹),兩個同月同日去世的主演的名字最後一字都是英字(林正英、許冠英),兩個時運不濟的配角的名字中都有鳳字(王小鳳、李賽鳳),又兩個配角名字都有小字(王小鳳、錢小豪),古人常說「落魄不偶」,唯有相信這一切詭異的巧合皆為「偶然」罷。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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