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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到用時方恨少,別在身上亂紋身~

皮到用時方恨少,別在身上亂紋身~

來自專欄特土人

有些朋友年紀輕輕二十齣頭,

身上就布滿了讓人眼花繚亂的記號。

今天覺得諸事不順,

就去搞個紋身告誡自己。

明天談了個戀愛,

滿心歡喜想把對方的名字留在自己身上一輩子。

後天看到個圖超好看,迫不及待把它印在身上。

久而久之,身上空白的皮膚越來越少,

看上去「亂七八糟」的紋身越來越多。

都說紋身是一種可視化的銘記方式

去記住想記住的人和事。

雖然我們一直提倡,

有意義的紋身才是好紋身,

自己身上的紋身一定要有故事。

把各種人事物或心情紋在身上紀念,

固然不是一件壞事,但紋的太多難免破壞美感。

都說紋身是門藝術,

只有呈現在身體上才是最美的。

這是一種以皮膚為載體的繪畫形式,

藉由身體這塊畫布才能表達出特殊的韻味。

所以考慮到美觀的元素和完整性,

一定要好好規劃你的每一個紋身!

如果你打算紋花臂,

千萬別在手臂上東一個,西一個的亂紋。

如果你在手上有個old School的紋身,

又在之後紋個傳統風的大花臂實在是為難紋身師了。

把身體當做畫布的人,一定會很珍惜自己的皮膚。

每一個圖案和構圖都會細細斟酌,不容有半點差池。

但不排除也有人把自己的身體當成一本自傳式日記本。

美其名曰是為了紀念,其實是情感無處宣洩。

說實話到老了以後,

其實有些破事你壓根連回憶都不想回憶。

每當你想添加一個紋身的時候,試著問問自己,半年後的自己,還會有非常紋這個紋身的衝動嗎?

二十年後的自己,還會喜歡當時的這個紋身嗎?

不是所有的事兒都要用紋身去堅定自己的信念,

有時候去紋了個身根本不能改變什麼不是么。

別在年輕的時候為了叛逆為了炫酷,

去紋了一個連自己也說不出所以然的紋身。

那也只能算個紋身擁有者。

而不是真正的紋身承載者。

今日尬聊

時至今日

你的紋身已經佔用了你的多少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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