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蘭蘭案之三問
這其實是屬於我的一份假期文章作業 發上來和大家分享
「湯蘭蘭案」之三問
人之底線何在?媒體之良知何在?社會之關愛何在?
【事件回顧】
這是一起發生在10年前且塵封已久的奇案,也是涉及到兒童性侵以及戀童癖等敏感話題的奇案。澎湃新聞發文要求尋找一名在10年前被多名家人性侵和強迫提供性服務的女孩,因為根據案犯出獄後的供述,記者也認為這個案子有疑點。新京報的評論員乾脆直接發文,要求找到這個女孩,澄清當年的疑點。更加令人寒心的是,那位疑似牽頭調查此事的記者曾說:「那個女孩的人身安全與我無關。」
令他們失望了,女孩失聯了,她被我們的公安機關保護起來了。作為一個未成年性侵案件的受害者,公安機關幫她轉換了戶籍,改了名字,讓她獲得了新的生活。
請問這位記者生而為人的底線何在?最基本的底線都被其拋諸腦後,更別說是作為一名新聞工作者所應該有的職業素養與人性關懷。
請問這兩家媒體的良知何在?打著伸張正義查明真相的幌子,作為能夠影響社會的存在,這不應該是媒體應該秉持的良知公理。
請問浩蕩社會的關愛何在?轟動常有,而了解與關愛則鮮有,這些僅有的溫暖終在堪憂的社會現狀面前顯得杯水車薪。
【相關評論】
- 媒體
澎湃的稿子雖然職業道德稀爛,但「大方向是對的」。道理越辯越明,事實越查越清,確鑿的證據也可以掃除那些對被害人的誤解。
這個報道反映的問題已不光是湯蘭蘭事件本身。還反映了記者這個行業的苦澀現狀。
媒體的未來在哪裡呢。
- 當事人
所謂受害者有罪論都是極其殘忍的,這是對受害者最慘無人道的二次傷害。人家已經選擇隱姓埋名,遺忘過去,重新生活,就請放人一條生路。
新京報「帶節奏」。無論是泄漏受害者身份,還是立場極為偏頗,包括提出針對受害者極富誘導和傾向性的評論,這都不是一家有高影響力新聞媒體的應有的所作所為。
- 其他
黑龍江公檢法的作為,讓人們隱約看到了真正的中國夢和共和國建國時的初心。
所謂的「家族親情」「家族關係」不是壓迫任何婦女兒童等家庭弱勢成員行為的借口。
舌頭柔軟卻能挑斷筋骨,筆桿雖細能攪血雨腥風。
【縱橫聯繫】
幼童性問題。紅黃藍幼兒園事件姑且告一段落,同期的國外戀童癖案件亦在國內引發極大關注,這樁集各類焦點於一身的陳年舊案在全網輿論質疑中登場。有許多來自微博、某乎的網友都講述了自己童年時受到的不當對待。「12歲少女被校長性侵併被強制打胎後自殺」的新聞將幼童性問題的討論推上風口浪尖,而演員楊蓉在「紅黃藍事件」後講述了自己曾經被親戚性侵的事件更是引發了軒然大波。這些受害者中,大多數是被身邊最親近的老師、親戚甚至家人侵犯。打著親情或熟人幌子的侵犯,終究是另一種壓迫弱勢群體的方式,更是反映國內幼童、青少年性安全教育的嚴重缺失。而遺憾的是,國內始終沒有一套完備的教材,甚至不少思想保守的老師對這方面的問題諱莫如深。
媒體的失德操作與不當導向。追溯到多年前歌手姚貝娜去世後被某媒體記者偷拍遺照,媒體行業關於失德操作之通病就屢被提及;而自媒體時代的到來,許多不負責任的新聞媒體人提出有誘導性、甚至欺詐性的言論,他們利用自身的影響力對輿論造成了不良導向。他們的目的呢?不得而知。
【感悟分享】
以下是個人對湯蘭蘭案的三個問題和一點拙見。
請問這位記者生而為人的底線何在?
網路上對於這位記者的質疑主要有兩點:一是為何要將陳年舊案翻出,徹查真相之意義何在;二是她在報道時的「不計手段」,眼中只有自己的報道而將其他視之於無物。進行報道,大多數網友認為其目的不純。無論這次「尋找湯蘭蘭」事件成功與否,這位寫出了轟動稿件的記者都能因此而聲名大噪。但徹查之行為依然有其積極意義,畢竟近年來還是有無辜者因為記者的報道和媒體的曝光而沉冤得雪。比起前者,這位記者身上更大的爭議點則是在於她的方式手段和處事態度。在調查過程中採用誘導式的言語,這本身就是引導被採訪者的錯誤做法;在報道中使用「送」等指向不明且易引發主觀猜測的字眼,這是她在撰稿過程中為了博取關注度、提升戲劇情節性所刻意製造的;在受害者生命問題面前說出「與我無關」這四個字時,她這種不負責任、不擇手段、不顧底線、只顧目的、只求自身的做法和人品已配不上記者這個職業了。生而為人的最基本底線都被其拋諸腦後,更別說是作為一名新聞工作者所應該有的職業素養與人性關懷。作為一名新聞工作者,她卻視採訪對象的生命安全、人格尊嚴、隱私問題於無物,
請問這兩家媒體的良知何在?
有網友是這樣貼切形容的:「越往深找真相,說明該記者和媒體都在嫌『人血饅頭』味道太淡」。這兩家媒體在事件中扮演的角色是一個平台,起到的作用不過就是推波助瀾、煽風點火。而平台的助力宣傳,使得報道的熱度更上一層樓。參與案件的兩家媒體都具有高影響力和廣泛的受眾群體,這註定他們必須具有社會責任心和輿論發展的預見性。這兩家媒體態度強硬,確有「社會衛士」的風範,然而他們的目的究竟是什麼?不得而知。而當他們打著找尋良知的旗號時,他們的良知就在其中漸漸黯淡。如果說要找尋真相必須充當「從犯」、漠視正義,那麼他們的良知只能存在於字句中。據我所知,一篇報道要成型,從記者到終審編輯,層層審稿,缺一環節都不可,在新聞行業中已有一定知名度的這兩家媒體的審查標準應當是更為嚴格。在此過程中,難道就沒有一人對這份報道的合理性提出過質疑?推出這一專題報道,他們究竟有何目的?他們口中這條「解開疑點伸張正義」的新聞,會給別人帶來多少傷害?這種缺乏社會責任心新聞專題報道,本就不應該進行,更不應該由多個極具社會影響力的媒體發表。澎湃、新京報作為能夠影響社會的存在,又怎會不知道這種報道是在挑戰社會輿論、挑戰社會良知、違背社會責任!這不應該是媒體應該秉持的良知公理。
請問浩蕩社會的關愛何在?
轟動常有,而了解與關愛則鮮有,這些僅有的溫暖終在堪憂的社會現狀面前顯得杯水車薪。猶記轟動全網的「紅黃藍」事件一出,鋪天蓋地的是對幼兒園和主事者的高度譴責,少有的卻是聚焦事件本質的嚴謹分析和背後深層問題的仔細探討,更別說是指導家長和孩子如何在以後做好自救。粗略統計,在那幾天里我閱讀了數十篇相關報道,可僅僅只有2篇公眾號推文介紹了相關自救自護知識。譴責和轟動常有,真正落入本質的了解和對受害者的關愛幫助,很遺憾,它們大都缺席了。講回本案件。不意外,相關微博熱搜在「撤」和「上」來來回回,輿論的熱度又是怎能被輕易壓下。批判記者的大有人在,痛斥媒體的也不勝少數,但真正從法律上給出指引、從現實上給出意見、從關懷上給出幫助、從長遠上給出方向的文章,很遺憾,雖非「查無此文」,但也「難尋蹤影」。
【結語】
誰都不希望這個社會上有更多這種事情發生,但誰都知道,「湯蘭蘭」不是第一個,更不是最後一個。縱使本案至今仍有無窮疑點未被解開,但不可否認的是,新聞媒體從業人應堅守良知和底線,社會各界應提起對兒童性安全的重視並盡能力保護受害者。
如果所有的轟動只能停留在轟動,所有的疑問都難以落地,一切的一切又有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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