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社會對現代政治的解構|消費社會|現代政治

齊格蒙特·鮑曼(1925—),英國著名社會學家,生於波蘭,20世紀50年代到英國。鮑曼早年深受馬克思、葛蘭西、哈貝馬斯的影響。鮑曼關注工廠鬥爭和社會主義建設,研究現代性的弊端,預測並解讀後現代社會狀況。發表的作品主要有:《階級的記憶》(1982)、《立法者與闡釋者》(1987)、《現代性與大屠殺》(1989)、《社會學之思》(1990)、《碎片中的生活》(1992)、《後現代倫理學》(1993)、《後現代性及其缺憾》(1997)、《自由》(1998)、《工作、消費、新窮人》(1998)、《被圍困的社會》(2002)等。在研究資本主義模式與發展的過程中,鮑曼發現消費正在成為社會的整合力量,相關觀點散見於他的許多著作中。他在《工作、消費、新窮人》、《自由》、《流動的現代性》幾本著作中用了相當篇幅闡述了消費政治思想。關於消費社會的論述是鮑曼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內學者比較關注現代性與後現代性的研究成果,對鮑曼消費政治思想缺乏關注與研究,而中國當下正面臨著,或將要面臨著消費社會帶來的新問題(包括政治問題),這便成為本文寫作旨趣所在。

一、消費社會的社會控制與權力位移

西方對「消費社會」有不同的界定。「消費社會」一詞最先出現在經濟學文獻中,至今仍有學者在經濟學層面使用「消費社會」(consumptionsociety)一詞,如《消費社會的困境》一文中即是如此。讓·鮑德里亞雖然對消費社會進行社會學描述和解讀,但首先從生產和經濟的角度進行界定,認為消費社會是豐裕社會,是「不斷增長的物、服務和物質財富所構成的驚人的消費和豐裕現象」,與之相對的概念則是「匱乏社會」和「生產社會」。鮑德里亞、鮑曼等認識到,消費社會人們有了消費的選擇空間,消費者地位上升,並因此帶來重要的社會變化和社會關係重構,但鮑曼則從社會主體的角度使用「消費社會」一詞,以「消費者社會」(consumersociety)來指稱「消費社會」,消費社會是消費者地位空前提高的社會,與之相對的概念則是「生產者社會」。當然,鮑曼也把物質產品豐裕作為消費社會的經濟基礎,但他直截了當地指出了消費者的社會主體地位,體現著社會學家的政治敏感和自覺。在歷史時期的劃分上,鮑曼指的生產者社會是現代社會的工業階段,或現代社會早期,而消費者社會則是晚期現代、第二期現代以及後工業社會階段。

現代社會早期,經濟相對匱乏,從而決定了生產的重要性,也就註定了生產者的重要性。在鮑曼看來,在生產者社會,社會成員「首先是作為生產者的」,其次才是消費者。工作是個人社會方位和自我評價的主要因素:工作類型界定了你比較的對象,和你工作相近的人進行比較,並在比較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工作類型界定了應該符合和服從的標準,甚至界定了應該不辜負哪些人以及和哪些人劃清界限;工作是一個人成功與失敗的記錄,是自信與猶豫、驕傲與恥辱的首要來源。「工作倫理像是嘹亮的號角被政治家、哲學家和佈道者使用或當成一個理由」,以便清除妨礙工作的障礙。

現代化的先驅者們同時訓練工作者從事單調而有規律的工作,使他們「習慣於不假思索地服從……習慣於從事沒有意義的勞動」,「強迫工作者接受一種既不尊貴、又不能與自己的道德相匹配的的生活……基本上,工作倫理是對自由的放棄……工作倫理的改造是一場控制與降伏的戰役」。在鮑曼看來,這是一場徹底的權力鬥爭。工作倫理否定懶惰的權利,生產者社會驅使窮人和「志願懶惰」的人工作。工作倫理主張由勞動收入支持的生活,不論多麼悲慘都具有道德優越性;依賴救濟而不是工資獲得自足的人,是工作「資格缺失」,以此增加工作的誘惑力。那些接受救濟生活的窮人,生活水平不得高於收入最低的勞動者,並且被限制在單調骯髒的救濟院,並以此防止懶惰風氣影響生產者。工作關乎個人生活、社會秩序和社會生存能力,工作關乎經濟,也關乎政治和文化。佈道者們並不指望工作者道德完善,於是建立日常的大致相似的制度去規訓工作者。鮑曼顯然受到邊沁和福柯的影響,並大量借用了邊沁關於「圓形監獄」的概念和描述,認為救濟院、平民習藝所和工廠,都是規訓與懲罰的「圓形監獄」,是全景式的訓練機構,「圓形監獄」最重要的一點在於監管人位置的中心性。監管者對於不工作的窮人,不給他們事情做,不和他們說話,讓他們吃劣質麵包,喝白開水,做到一定的極限,又不超過一定的極限。對工作者和窮人的規訓與懲罰,加強了工作倫理及其法則。在這個規訓與懲罰的過程中,祈求於理性,需要能夠思考和計算的人,排斥激情。在鮑曼看來,那些失去工作而貧困的人,生活越是窮困,越是想要工作——工作倫理就取得了相當的勝利了。

從鮑曼的論述中,我們看到了一個政治的弔詭:馬克思主義把「不勞動者不得食」作為對抗資本主義、反對資本家剝削與寄生生活的戰鬥口號,而生產社會的精英們,包括政治、文化和企業精英,把工作倫理及相關措施作為再造工作者和驅使工作的手段。而統一之處在於:他們都承認了工作倫理,或者都對工作倫理的道德假說和社會基礎予以認同,認識到工作倫理是社會分工和社會角色的需要。

在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時候,生產主導消費的時代會被消費主導生產、維繫生產的時代所取代。在鮑曼看來,從生產者社會向消費者社會轉變,消費不再僅僅是為了生存和勞動力的再生產,消費活動成為社會運轉的軸心。與生產者社會不同,消費社會首先「要求其成員有消費的能力和意願」,其次才作為生產者。新的社會狀況醞釀出新的文化,這種文化宣稱消費是人生成功、快樂和尊嚴的度量器。快樂的生活就是對消費機會的把握,不能落於人後,最好是捷足先登,否則就是有缺陷的消費者,或失敗的消費者,導致社會地位降低的首要原因「是個人作為消費者的不適當」。消費的滿足只是瞬間的滿足,一旦滿足,消費就不需要了,消費社會宣稱消費不可能滿足。資本的邏輯需要鼓勵人們不斷消費,並維持旺盛的消費,於是不斷挑起消費慾望。製造各種誘惑,催生消費者,是消費社會的主要任務。各種媒體空前地加入了這一消費文化的宣傳與消費社會再生產過程,時尚和廣告鋪天蓋地,把消費者置於持續的誘惑下。

生產者社會和消費者社會,雖然都在生產和消費,但側重點已經不同,對社會成員的要求和規訓機制已經不同。產品的豐富和技術的發展,已經不再需要很多的工作者,工作倫理出現危機,取而代之的是消費美學。在鮑曼看來,某種倫理是一定社會狀況下的假說,一種倫理的終結並不意味著道德終結。以美學評價工作,工作可以分為「有趣的」和「讓人煩的」,高層次的工作有「與藝術鑒賞相匹敵的品質」。以美學的標準衡量工作,工作成為娛樂,並為消費積累經驗和能力。只有未經消費社會改造和沒有成為消費主義者的人,才願意從事讓人煩的工作。工作美學並因此成為劃分社會等級的重要因素。

消費社會的控制模式已經發生了改變,這種新控制模式的獨特之處在於:以誘惑取代鎮壓,以公共關係取代警察,以廣告取代權威性,以創造出來的需求取代強制性規範。在鮑曼看來,消費社會的政治控制成為一種隱匿的控制,監督者「監督而不被發現」,這種控制可以避免那種招來異議又成本高昂的「圓形監獄」的控制方法。

在消費社會的消費生活中,政治控制的隱匿性表現為政治逐漸退出個人生活,政治的這種退出得益於媒體的高度發達和技術化,但把它「解釋成為為媒體的副產品,絕對是個錯誤」。政治在個人生活中的退出,有主客觀原因。從客觀看,國家承擔的資本和勞動力「再商品化」角色正在消亡,「再商品化」由消費市場負責完成;消費競爭也不需要像強迫工作那樣需要國家干預,更不用說暴力了,消費市場吸引消費、消費競爭與攀比,也鼓勵消費者脫離單調、枯燥的官僚與政治管轄——消費生活需要的是榜樣,而不是領袖。從主觀上看,政治在個人生活中的退出,在一定程度上是消費者能夠也寧願自己選擇,不願接受外部管制的結果,消費者如果需要選擇管制,寧願選擇醫生、律師和教師來管制。民眾在消費中尋求快樂和自由,由此產生的政治冷漠暗合了政府的需求。畢竟積极參与政治決策與否,政府並沒有得到或是失去什麼,尤其是「當今的政府非常關心的是沒有異議,而不是民意的支持」。鮑曼以消費者自主選擇和掙脫政治控制的努力來說明消費社會的政治冷漠,相較於「資產階級用消費文化和消費產品消解民眾鬥志」的看法更為深刻,或更符合民眾的覺悟狀況。

在鮑曼看來,消費社會的文化、審美和許多觀點,不會對政府的地位產生威脅。消費市場重新整合社會系統和個人認同,國家正在喪失中心地位的作用,權力中心向市場領域轉移,這減輕了政治上的緊張關係,這種推動力也從生產轉向消費。但應當看到,消費市場承接了國家原先承擔的一些職能,但這並不意味著消費市場取代國家而成為政治權力中心,也不意味著政治的消失,消費市場和消費行為只是促成了權力多中心的形成。

二、消費自由與個體政治

在生產社會,消費為了生產,消費為生產提供市場,消費為生產儲備勞動力,消費不能超過這一限度,超過這一限度則被視為奢侈或不道德——消費是不自由的。消費社會的一切都是潛在的消費對象,奢侈消費的限制也被取消,消費是自由的。消費社會,「個體自由首先作為消費者的自由,這種自由以高效的市場存在為基礎,而反過來它又是確保市場存在的條件」。在鮑曼看來,消費社會市場之所以吸引控制消費者,並不僅僅因為琳琅滿目的商品,主要魅力也許主要在於它提供給公眾誘人的自由。其他生活領域,公眾常常感到壓抑,這使得市場提供的自由更加誘人。不僅如此,消費市場提供的個人選擇得到社會的認可,其結果也是可預期的、安全的。消費市場使得自由和確定性、獨立和集體生活可以無衝突共處。為了個人自由,也因為享有自由且不付出安全代價,使得人們依賴市場。現代社會,自由和安全常常不可兼得:享有自由,卻不安全;有了安全,自由受限。消費選擇不是零和博弈,可以實現共贏,消費市場消除不確定性,似乎自由與安全可以夢幻般地結合在一起,其魅力更加彰顯。

消費自由具有令人愉悅的屬性。在消費社會,大多數成員的個人自由是以消費自由的形式出現的,「消費本身就是目的,因此它是自我推進的」。購物的樂趣遠遠大於買來的商品所帶來的樂趣,在「快樂原則」的驅使下拒絕「延遲滿足」,消費者處於非理性的激情統治之下。消費帶來環境和資源壓力,消費自由不可能擺脫一切壓力和束縛;消費自由的實現是依靠慾望不斷提升和多次反覆的瞬間滿足,慾壑難填。因此,消費自由具有虛幻特徵。消費近乎完美的自由狀態,似乎已經不需要政治干預。對此,鮑曼認為,只要消費自由滿足個人關注、社會整合和體制再生產的要求,政治管理組織的強制壓力就能消除。但政治組織仍然決定著消費者的生活和消費自由,只要消費者自由和表達是沒有政治效用的,那麼它們就不會從政治上受到干預。消費生活過程中,政治採用了隱性的存在方式,一旦政治組織受到威脅,政治則呈顯性的存在。鮑曼關於消費的論述,已經表明他拒絕極端後現代理論家的政治虛無主義觀點。鮑曼的睿智不僅在於他對社會感知敏銳,思想深刻,也在於他對政治清醒的認識。

生產職責的完成需要分工合作,生產本質上是集體活動,個人消費自由可以和集體生活共處,但消費自由本質上是個體活動。在鮑曼看來,消費體驗最終是單獨的、個體的。聚集在一起消費,得到頌揚的是選擇和消費的個性,因此聚集在一起成為消費活動私人化的基礎。聚集在一起可以增加購物的愉悅,但消費者依然是孤獨的。在鮑曼看來,「自由只有作為一種社會關係時方能存在。自由不是一種所有權或個人對自身的佔有,而是一種與個體間的某種差異相關的屬性」。這種差異是「由他人意志決定行為與由自身意志決定其行為之間的差異」。差異是自由選擇的結果,也是自由的意義所在,這種差異屬性的自由在消費活動中表現得最為充分。

然而,人們獲得了消費自由,卻失去了保障穩定生活的規範秩序和公共空間,「個體從政治公民轉變為市場消費者」,成為個體的、疏離的、孤單的原子。個體化意味著「人們身份(identity)從『承受者』(given)到『責任者』(task)的轉型,和使行動者承擔完成任務的責任,並對他們行為的後果(也就是說副作用)負責」。在消費社會,每個人仍然要回答「我是誰」,「我應該如何生活」,「我應該成為什麼樣的人」等問題,每個人要自己承擔選擇的責任。「人們需要自由來體現個性;然而,僅憑自由選擇來顯示個性又意味著生活充滿著對過錯的疑慮與恐懼。」無限消費所帶來的資源和環境壓力不是消費者個人所能夠解決的,在流動的時代,消費者個人也無法解決不確定性帶來的風險與安全問題。得到消費自由,卻失去了安全,消費自由並不就實現了自由。碎片化的生活、碎片化的個人,終究不能應對更為宏觀的社會問題。「在今天,任何真正的解放,它需要的是更多而不是更少的『公共領域』和『公共權力』。」

鮑曼從消費行為與政治互動過程來闡述消費問題,政治影響甚至決定著消費,消費可以作為逃離政治的策略,作為個體自由的體驗和嚮往,然而,消費終究無法也不能擺脫政治。

三、消費社會的新窮人

在鮑曼看來,每個社會都有窮人,每個社會對窮人都持一種矛盾的態度。一方面畏懼、厭惡,另一方面同情、憐憫。前者要求嚴厲對待窮人,後者強調居於一般生活水平下的悲慘命運,從而使得人們易於接受規範的調整。各個社會依據一定的秩序和規範來建構窮人,給出窮人在場的解釋,並採用不同的方式解決貧窮問題。

現代化之前的基督教歐洲,窮人也是上帝的子民,是上帝創造的一部分,充滿了意義和目的。現代化的社會,不把任何事情當做理所當然,現有的事物都要經過理性的嚴格檢驗,拒絕傳統、遺留下的知識和習俗的權威。鮑曼認同格特魯德·海默爾法布(G.Himmelfarb)觀點,認為在工業化時代,窮人不滿現狀,會導致反抗與革命;窮人順從自己的命運,又會限制阻礙工業的發展。正是由於這個原因,工業社會把強迫窮人成為工人看成解決問題的最佳方式。一方面在學校和貧民習藝所,用嚴格的紀律、極少的生活資料、強制勞動和肉體懲罰訓誡窮人,使他們養成勞動習慣,也使他們放棄受助,接受社會所提供的哪怕是苛刻或艱苦枯燥的勞動條件;另一方面,用間接的方式,即工作是人對上帝盡的義務,貧困是由於工作的缺陷,給窮人的貧困蓋上道德印章,從而以工作倫理促使窮人成為勞動者。把眼前的窮人訓練成勞工在經濟上和政治上都是合理的,既促進了工業的發展,也滿足了秩序維護和規範之間的融合。

後現代時期,或消費社會,訓練窮人成為勞工在政治與經濟上的兩個作用已經不存在。社會已經不需要大量勞動力,社會規範的遵守很大程度上不是靠國家和社會的強制,而是靠消費市場的吸引。窮人不再是勞動力的後備力量,工作倫理和職業道德呼聲越來越模糊。社會首先把它的成員當消費者,然後部分地當作生產者。今天的窮人是「不消費者」,而不是「失業者」;窮人沒有履行最重要的消費職責,是有缺陷的消費者。社會對窮人已經沒有什麼期待,窮人也失去了討價還價的資本,窮人面臨著被趕出大街、趕出消費場所、趕出公眾視視線的處境。不僅如此,「為了使身體隔離萬無一失,還可以用精神隔離作為強化手段,使窮人得不到道德上的同情」。消費社會教育體制不斷訓告:「貧窮不是社會所導致的恥辱之一……而是一種元恥辱,是醞釀各種恥辱的土壤和病原體。」新窮人不是消費者,並「不得不接受壓制、管束、權威、和法規的聯合訓誡」。窮人一旦接受自己是有缺陷的消費者的假說,則窮人不僅在物質上,在精神上也被剝奪。只是理性功利地看待問題,而缺乏道德同情心,不把窮人看做是社會成員,並用現代技術解決社會包袱,將使窮人的生存機會為零。鮑曼警醒人們:「解決麻煩問題的合理辦法,加上道德上的漠視,會成為引起爆炸的混合狀態,很多人會在這場爆炸中死亡。」鮑曼實際上告誡人們:理性計算與道德漠視的混合無異於又一次屠殺,後現代可能發生現代性的大屠殺。在此,鮑曼實際上重申了《現代性與大屠殺》的核心思想。鮑曼富有洞見地認為,「被用以整合消費者社會,維持其正常運轉,並偶爾救其於危難」的仍是倫理學,而不是消費美學。後現代的人道主義的憐憫,不僅僅是道德的體現,也是社會的需要。

在鮑曼看來,被壓迫的新窮人已經不能成為民主革命和政治變遷的力量。首先,窮人不把富人看做是生產關係中的敵人,而是看做消費關係中效仿的榜樣——消費生活中消費者需要的不是領袖,而是榜樣。在消費者的自我建構中,貧窮被看做是個人的事情,自己承擔消費失敗的責任,不再尋求把消費困境轉化為公共議題而通過公共手段加以解決。其次,「大多數新一代工人是偶然性、臨時性和兼職性的。他們不能也無法希望把工作視為一個終身職業……他們來去自由。」——個體化的貧困者已經難以整合成為組織力量。基於以上原因,知識分子不再認同自己是工人的一部分,也不再試圖把工人和貧困者由自在的階級轉變為自為的階級。鮑曼主張貧窮可以相對減少,不可能一勞永逸解決,並認為社會主義不是替代現行社會的模式,社會主義本質上是「刺向非正義的利劍」,是批判的武器。不能從歷史車輪的痕迹判斷未來的方向,無論是階級的抗爭形式還是社會發展道路都具有多種可能性。

四、結語

現代政治以宏大敘事、崇尚理性、國家中心、一元化為主要特徵。鮑曼主要從消費者日常生活入手,以微觀敘事的方式展現了消費者情感、慾望及相關行為的政治涵義與政治影響,警示極端的缺乏道德情感的理性主義政治的危害;描述了消費市場對國家權力的承接,展現了權力互動狀況與多中心的前景;消費自由的差異性與現代社會發展的多種可能,則是鮑曼闡述的一個重要內容。鮑曼呈現了後現代政治景象,而塑造這一政治景象的關鍵是消費生活。鮑曼關注具體歷史境遇下的底層生活、階級差別和社會矛盾,這些學術關懷貫穿於他關於消費問題的論述中。就研究方法和學術取向看,鮑曼深受馬克思主義的影響,而關於現代性與後現代性的研究,則明顯受到後現代理論家的影響。「到90年代中期,馬克思、葛蘭西、哈貝馬斯成為思想背景中的東西,取而代之的是米歇爾·福柯、西奧多·阿多諾等的影響。」這一評價是中肯的。

鮑曼描述社會現象,得出的結論卻是政治的,這與其說是由於其學術經歷,不如說是社會現實造就的,政治畢竟是社會問題的根本解決辦法。就此而言,鮑曼理性而沉著。鮑曼描繪了後現代不確定的、模糊的、偶然的、不可化約的消費者精神狀態、思想模式與審美情趣,提出了批判性的導向性的建議,但他深知消費社會的完善需要人們自願的轉變,沒有給出關於未來發展的權威性方案,他主要地充當了「闡釋者」而不是「立法者」的角色。就此而言,鮑曼又是反思的謹慎的。鮑曼雖然沒有提出解決後現代社會問題的具體政治方案,他更多地是在描述,更多地是提出與分析問題,但他的描述及對問題的發掘與分析提升了人們的洞察力,聚焦了人們關注重點,有助於「市場消費者」重新思考並負起責任,向「消費者公民」轉變,也有助於政治倫理的重建。鮑曼在生產社會與消費社會的比較中研究後現代及後現代轉向,並沒有刻意建構後現代概念,他對後現代社會的理解建立在對現代社會理解的基礎之上,他把現代性與後現代性作為分析社會變遷的重要理論策略和認知框架。

鮑曼最值得稱道的是其人道主義關懷。值得稱道的還有他的研究態度。「他非常尊重消費文化的巨大力量和成效,但一點也不欣賞其價值觀。」鮑曼並不因為消費文化的弊端而迴避對其研究,他細緻深入地探討消費文化的社會與政治影響,並期待消費文化的改進。直面消費文化,這是當下研究中國問題所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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