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娛令」能否消除娛樂節目低俗化?
昨日,傳的沸沸揚揚的「限娛令」現身。記者通過新華網了解到,廣電總局實際上對上星衛視下發的相關節目管理文件名稱叫做《關於進一步加強電視上星綜合頻道節目管理的意見》(簡稱《意見》),其中提出從2012年1月1日起,34個電視上星綜合頻道要提高新聞類節目播出量,同時對部分類型節目播出實施調控,以防止過度娛樂化和低俗傾向。(新京報2011年10月26日)
這些年,廣播電視節目發展的異常迅速,各種電視節目可謂五花八門,電視節目娛樂化傾向尤其明顯,其實仔細想想娛樂本身並沒有錯,而娛樂一旦和低俗掛上鉤就成了問題了。本來娛樂節目是用來娛樂觀眾、取悅觀眾的,讓人們的休閑時光盡量豐富多彩,能夠讓觀眾在欣賞節目過程中身心放鬆開懷一笑,可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起,娛樂節目竟然走向了低俗化,走向了庸俗化。
筆者以為,低俗化的娛樂節目,表面上看是在迎合觀眾,但從某種層面上也是在侮辱觀眾,我們的觀眾真的有那麼低俗嗎?電視節目迎合觀眾的目的是什麼呢,無非為的是收視率,因為有收視率就有競爭力,有了競爭力就能大幅度創收,而為了收視率不惜讓節目低俗化,這顯然是電視節目的一種悲哀,體現了媒體責任的缺失,折射了不規範市場經濟運行下的一切向錢看的社會詬病和畸形心態。
說實話,廣電總局早該下這樣的限娛令了!為何會遲遲才出台?無非是考慮的比較多唄,既要考慮社會效應,也要考慮經濟效益,在這樣的一種權衡中,終於下定決心要限娛了,但就是不知道此次的「限娛令」能夠堅持多久,能不能徹底叫停或扭轉當前電視節目的娛樂低俗之風?
媒體是社會的一面鏡子,媒體規範著社會大眾的言行,媒體更應該踐行自己的一種社會責任感,要做到「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要做到娛樂節目的寓教於樂。我們這個社會之所以會出現某些人的價值觀扭曲,享樂主義,甚至拜金主義,不能說和我們的媒體責任缺失有關,看看現在媒體每天播出的娛樂節目,無論是什麼相親節目,還是什麼電視劇節目,其中傳導出的價值導向和人生觀,對於我們的受眾是否存在著一定程度的誤導呢,而對於正面的積極的教育引領又能夠有多少呢!
不難看出,當下的電視節目都在緊盯著收視率,圍著收視率轉,為了廣告創收,完全棄社會道德而不顧,絞盡腦汁去製作一些低俗類的節目,以迎合受眾的需要,忘記了自己作為媒體人的引導職責和塑造責任,最後受害的往外是我們的青少年,青少年由於思想還不成熟,價值觀還很模糊,又缺乏一定的辨別力,往往在低俗娛樂節目的熏染下走向低俗,成為低俗節目的犧牲品,從而破壞社會的整個價值觀!
希望這次廣電總局的「限娛令」能夠真正從根本上扭轉娛樂節目低俗化的傾向,叫停那些毒害受眾的不健康節目,凈化節目環境,還媒體一片清新乾淨的天空,那就讓我們一起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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