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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八駿:如何判斷香港政改得失?

   評判香港政改得失,首要的準則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是否得到尊重和遵守。如果《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得到尊重和遵守,即使失敗,也是得大於失;如果破壞原則或委曲求全,即使取得所謂成功,也是失大於得。

  最近一段時間,隨著關於2016年立法會和2017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政治鬥爭愈益激烈和複雜,不時有人發表關於香港政改如果失敗誰將是「輸家」的議論。例如,民建聯的李慧瓊稱:香港將是最大輸家;而《明報》10月15日A18「聞風筆動」(李先知)的標題是:《2017年若無普選輸的是中央》。  這一類意見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既有同,也有異。因此,在評論這一類分歧的觀點之前,必須先弄明白評判香港政改得失的準則。否則,不可能匯聚分歧的焦點,不可能闡發有益於香港政改的意見。  破壞原則最終失大於得  《明報》「李先知」稱2017年無普選「輸家」是中央,其立論前提是,中央在約6年前宣示2017年可以普選產生行政長官。所以,2017年無普選,無論就政治誠信還是就領導能力而言,中央都是輸家。  不客氣地批評,這是狡辯。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明確說明2017年「可以」普選產生行政長官,「可以」不是「必須」或「必定」。因為,香港政制發展固然屬於中央憲制權責,卻不是中央單方面能夠左右。2005年下半年關於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夭折,就是一個實例。  中央關於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部議員都使用「可以」這一留有餘地的說法,是基於對香港政治基本矛盾的準確判斷,也是表達中央決心推動香港政制朝著《基本法》指引的方向和目標向前走。  反對派從今年初以來,一邊策動公然破壞香港現行法治秩序又極端蔑視中央憲制權威的「佔領中環」運動,一邊競相拋出公然否定《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政改方案。《明報》「李先知」竟然以中央是否接受反對派所謂「真普選」方案來判定政改輸贏,只能反映其政治立場。  「李先知」也許會辯解其10月15日文章是主張中央與「溫和泛民主派」各讓一步。請問:今日香港,誰是「溫和泛民主派」?反對派提出的哪一個政改方案是接近於《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  總之,評判香港政改得失,首先和基本的準則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是否得到尊重和遵守。如果《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得到尊重和遵守,即使失敗,也是得大於失;如果破壞原則或委曲求全,即使取得所謂成功,也是失大於得。  各種談論政改失敗會是「輸」的意見,無論將失敗責任歸咎誰,有一個共同點即:2016年立法會和2017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如果維持現狀,尤其,2017年如果沒有普選行政長官,那麼,香港將會難以管治和施政,香港政治矛盾將更惡化。  讓步未必緩和政治矛盾  的確,那是一個完全可能出現而必須堅決面對的困難局面。問題是,假如中央在政改問題上讓步而滿足反對派「真普選」慾望,香港就會容易管治和施政?政治矛盾就會緩和?只要客觀而全面分析香港政局,答案就是十分明確:否。  有人侈談多黨制,侈談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可以組織政黨執政聯盟,行政機關可以獲得立法機關穩定多數支持,不是自欺欺人,就是欺人也欺己。  2016年和2017年就在眼前。即使2017年實現行政長官普選產生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朝最終普選目標走前一大步,三、四年後香港也無法出現成熟的政黨政治。  其實,認為只要2017年普選產生行政長官,香港就將政通人和者,都不同程度地相信一點:屆時,香港政局將會一邊倒──倒向「泛民主派」。  多年來,我一直記住2005年上半年曾蔭權中途接任行政長官後,他的一位知心朋友在本地一家報紙的一個專欄中得意揚揚地宣稱:香港政局演變,將使本地左派返回內地。  假如關於2016年立法會和2017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滿足反對派,那麼,除非愛國愛港政治力量大舉北遷,留下更大空間任反對派飛躍,否則,香港政局將陷入更激烈的爭鬥。然而,那樣一種前景對於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意味著什麼,難道需要多說一個字嗎?  須以港政治演變為前提  2005年以後香港政局沒有滿足曾蔭權那位密友的預期,特區第三個5年的曲折,給予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基本法》以極其深刻的教益。同樣,無論香港政局未來演變可能如何曲折,愛國愛港政治力量也不會和不可能撤退。相反,將在嚴酷鬥爭中不斷總結經驗教訓而發展壯大。  最後,必須指出:無論從哪一個角度去分析和評判香港政改得失,都必須以香港政治演變不以任何政治力量的主觀願望為轉移這一基本點作為前提。  《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可以被尊重和遵守,也可以遭蔑視和破壞,就是因為香港政治客觀條件尚不足以形成穩定可靠地維護《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政治力量。  毋須諱言,愛國愛港陣營不僅相對於反對派仍然弱,而且,正在經歷其形成以來空前嚴重的分化。在一定程度上,是由於過去有關工作缺失,但在總體上則是「一國兩制」與時俱進的應有之義。  作者為資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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